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达标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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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达标标准

附件一

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达标标准

一、为科学评价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结合市政工程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合肥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查与评价。

三、标准包括:

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管道、构筑物)工程,高处作业,施工用电,地下暗挖工程,汽车吊、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十个分项及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

四、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

3、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4、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A1—汇总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

B—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

C—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5、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或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总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A2-遇有缺项时总得分值;

D-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

E—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满分值之和.

6、汽车吊、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项目的实得分值,应为所对应专业的分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的算术平均值。

五、检查评价

1、按汇总表的总得分和分项检查评分表的得分,对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检查评价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优良: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

合格: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60分及以上。

不合格:

1)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60分时;

2)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时。

3、当检查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4、每个单体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少于两次检查评价:

1)、监督交底后一个月内检查评价一次;

2)、工程完成50%-80%进度时检查评价一次;

5、申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每次检查评价等级必须达到“优良”.

 

市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企业名称:

年月日

单位工程

(施工现场)

名称

工程

造价

(万元)

结构

类型

总计得分

(满分100分)

项目名称及分值

安全管理

(满分10分)

文明施工

(满分10分)

桥梁工程

(满分10分)

道路工程

(满分10分)

给排水(管道、构筑物)工程

(满分10分)

高处作业

(满分10分)

施工用电

(满分10分)

地下暗挖工程(满分10分)

汽车吊、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满分10分)

施工机具

(满分10分)

评语:

检查单位

负责人

受检项目

项目经理

 

表1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保证项目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扣10分

各级各部门未执行责任制,4~6分

未制定施工机具进场验收制度及进行现场验收,扣2-10分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10分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5分

未制定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2-5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扣10分

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不合格,扣2-5分

10

2

目标管理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扣2-10分未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策划、控制、建档,扣2-10分对重大危险源未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扣2—10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2-10分

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扣2-8分

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扣2—5分

现场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不全或内容不健全扣2-5分

现场建立的安全生产工作记录不全或内容不健全扣—5分

10

3

施工组织

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扣10分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扣8分

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技术措施无针对性,扣2~8分

安全技术措施未落实,扣8分

10

4

安全技术交底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交底针对性不强,交底不全面,扣5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5分

5

5

安全检查

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扣5分

安全检查无记录,扣5分

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扣5—10分

10

6

安全教育

无安全教育制度,扣10分

新入工地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扣6~8分

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10分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每人扣2分

10

 

7

应急预案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扣5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人员扣3~5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扣5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5分

5

小计

60

8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10分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扣5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2~5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项目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10分

10

9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扣4分

一人未持操作证上岗,扣2分

10

10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10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10分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5分

10

11

安全

标志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2~6分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3分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2~6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5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

2、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3、该表换算到汇总表后得分=(10*该表检查项目实得分数合计)/100。

表2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保证项目

现场围挡

未按《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指南图册》要求设置围挡的,每一处扣2分

未执行合肥市文明创建统一要求,扣10分

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不整洁、不美观,每一处扣2分

10

2

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大门,扣3分

未设置门卫室,扣2分

未设门卫或未建立门卫制度、车辆、行人出入未实行许可、登记制度,扣3—5分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工作卡,扣3分

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扣3分

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扣3分

10

3

施工场地

现场主要施工通道(便道)未进行硬化处理,扣5分

现场作业、运输、存放材料等采取的防尘措施不齐全、不合理(未采取有效措施),扣5分

排水设施不齐全或排水不通畅,扣4分

施工现场未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噪音、泥浆、污水排放等),每一处扣2分

10

4

现场材料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不按总平面布局码放,扣4分

材料布局不合理、堆放不整齐、未标明名称、规格,扣2分

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未采用合理器具或随意凌空抛掷,扣5分

未做到工完场地清,扣3分

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分类存放,扣4分

10

5

现场住宿

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区、生活区不能明显划分,扣6分

在建工程、伙房、库房兼做住宿,扣8分

宿舍未设置可开启式窗户,扣4分

未设置床铺、床铺超过2层、使用通铺、未设置通道或人员超编,扣6分

宿舍冬季未采取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扣5分

宿舍夏季未采取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扣5分

生活用品摆放混乱、环境不卫生,扣3分

10

6

现场防火

未制定消防措施、制度或未配备灭火器材,扣10分

现场临时设施的材质和选址不符合环保、消防要求,扣8分

易燃材料随意码放、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扣5分

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无动火监护人员,扣5分

10

 

小计

60

7

综合治理

生活区未给作业人员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扣4分

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扣3~5分

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扣3~5分

8

8

公示标牌

大门口处设置的“五牌一图”内容不全、缺一项,每处扣2分

标牌不规范、不整齐,扣3分

未张挂安全标语,扣5分

未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扣4分

8

9

生活设施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距离较近,扣6分

食堂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或未办理炊事人员健康证,扣5分

食堂使用的燃气罐未单独设置存放间或存放间通风条件不好,扣4分

食堂的卫生环境差、未配备排风、冷藏、隔油池、防鼠等设施,扣4分

厕所的数量或布局不满足现场人员需求,扣6分

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扣4分

不能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扣8分

未设置淋浴室或淋浴室不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扣4分

未建立卫生责任制度、生活垃圾未装容器或未及时清理,扣3~5分

8

10

保健急救

现场未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预案实际操作性差,扣6分

未设置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或未设置急救器材,扣4分

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或未提供必备防护用品,扣4分

未设置保健医药箱,扣5分

8

11

社区服务

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扣8分

未采取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措施,扣5分

未建立施工防扰民措施,扣5分

8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

2、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3、该表换算到汇总表后得分=(10*该表检查项目实得分数合计)/100

 

表3桥梁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存在问题

实得

分数

1

施工

方案

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专项工程施工方案需专家论证而未进行专家论证,扣10分

未按施工方案施工,扣10分

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案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扣8分

模板及支撑体系搭设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10

2

支撑

系统

现浇箱梁、墩柱模板的支撑系统无施工计算,扣10分

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0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5分

架体组装不牢或上碗扣紧固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架体剪刀撑未按规范要求搭设,每处扣5分;

立杆上端包括可调螺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大于70厘米,每处扣2分

其他架体搭设不符合规范、方案要求的,扣2-10分

支撑系统搭设完毕未验收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扣10分

10

3

施工

荷载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扣10分

模板上堆料不均匀,扣1-5分

浇筑混凝土时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扣5—10分

10

4

作业

环境

工人未佩带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扣2分

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正确,每人扣1分

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5~10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10分

10

5

脚手架

脚手架工程无施工方案的扣10分;高度5米以上无设计计算,扣10分;未按施工方案施工,扣10分

基础不符合方案要求,扣8分

搭设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高度2米以上无临边防护措施,扣10分

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每少一组剪刀撑,扣5分

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每处扣5分

未铺设踢脚板每一处扣2分

10

6

模板

拆除

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扣10分

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或无人监护,扣2—10分

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每处扣4分

模板拆除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扣5分

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提前拆模,扣8分

拆模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扣10分

10

小计

60

7

模板

存放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扣10分

模板堆放过高、不整齐,扣2—5分

10

8

张拉区域安全防护

张拉区域端部未设置安全防护挡板的,扣10分。

张拉区域未设置闭合警戒线,每处扣5分

高压油泵操作人员未佩戴护目镜,每人扣2分

10

9

作业

环境

施工机械与施工人员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上下垂直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扣5分

高处作业桥梁上下未设专人监护,扣10分

光线不足环境下、夜间施工未设置足够照明或照明不足的,扣5分

成品、半成品搬运未按操作规定,扣10分

10

10

应急

预案

未按要求编制桥梁工程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扣5~10分

应急组织机构不健全或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储备不符合应急预案要求,扣2~6分

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演练,扣5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

2、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3、该表换算到汇总表后得分=(10*该表检查项目实得分数合计)/100

 

表4道路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存在问题

实得

分数

1

现场

交通

全中断交通或半中断交通施工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扣8分

主要交通路口未安排专人疏导交通的,扣8分

在未中断交通情况下,未设置行人、车辆专用通道的,扣8分

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和警灯,每处扣6分

施工沿线设置的出入口不合理,每处扣5分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分离设施,每处扣5分

场内交通安全无专人负责管理,交叉施工时无专人指挥,扣10-20分

20

2

路基

路床

施工

未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扣15分

不按相关方案设置路障和过道,每处扣5分

机具车辆停放、材料堆放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5分

现场安全标志未按总平面图设置扣10分

沟槽临边、检查井口未悬挂红色警戒标志、夜间未设警灯,每处扣5分

路面检查井口无防护措施,每处扣5分

现场地下管线的具体位置未作明显标志,每处扣5分

挖掘时现场无人进行管线监护,扣10分

坑槽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扣8分

坑槽施工采用坑处降水,无防止临近建、构筑物等危险沉降措施,扣10分

积土、料具堆放距坑槽距离小于设计规定,每处扣10分

20

3

沥青

路面

沥青推铺机械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一人扣5分

沥青摊铺作业人员中未正确使用劳动防防用品,扣5分

摊铺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未派专人,扣5分

10

4

水泥

面施工

水泥混凝土输送机械作业违反操作规定,扣10分

水泥混凝土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扣5分

机具设备及作业不符安全要求,每台扣10分

10

小计

60

5

防火

防爆

施工现场没有防火制度的,扣20分

施工现场没有配备灭火器材的,扣20分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没有管理措施,扣20分

运送氧气瓶和使用氧气瓶不符合规定,扣20分

在旧管沟、地下煤气管道等处施工无动火审批制度或动火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扣20分

20

6

作业

环境

施工机械与施工人员间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上下垂直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扣5分

在各种管线范围内挖土作业未设专人监护,扣5分

光线不足环境下、夜间施工未设置照明或照明不足的,扣5分

成品、半成品搬运未按操作规定,扣10分

10

7

应急

预案

未按要求编制道路工程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扣5~10分

应急组织机构不健全或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储备不符合应急预案要求,扣2~6分

应急预案未定期演练,扣5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

2、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3、该表换算到汇总表后得分=(10*该表检查项目实得分数合计)/100

 

表5给排水(管道、构筑物)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施工

方案

基础施工无土方开挖及支护方案及无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施工方案的,扣10分

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扣5-10分

基坑深度超过5米未经专家论证的,扣10分

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的,扣10分

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案制定针对性安全措施,扣8分

支模、搭设脚手架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10

2

土方

开挖

未按施工方案施工,扣10分

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扣6分

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的,扣2—10分

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扣10分

10

3

坑、槽

支护

坑、槽开挖边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15分

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扣5~15分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扣10分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坑)边距离小于规定的,扣10分

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扣10分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的,扣10分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扣10分

15

4

 

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5~15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5分

架体组装不牢或上碗扣紧固不符合要求,每处扣3分

架体剪刀撑未按规范要求搭设,每处扣5分;

立杆上端包括可调螺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大于70厘米,每处扣3分

立杆纵、横间距大于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处扣3分

水平杆步距大于设计和规范要求,每处扣3分

水平杆未连续设置,每处扣5分

其他架体搭设不符合规范、方案要求的,扣2—15分

支撑系统搭设完毕未验收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扣5—15分

15

5

脚手架

高度5米以上无设计方案计算,扣10分

未按施工方案施工,扣10分

基础不符合设计要求,扣8分

搭设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高度2米以上无临边防护措施,每处扣2分

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每少一组剪刀撑,扣5分

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要求,每处扣5分

未铺脚手板,每处扣5分

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有探头板,每处扣2分,未铺设踢脚板每一处,扣2分

10

小计

60

6

劳动

保护

坑槽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扣5—10分

坑槽内作业人员在沟坡下休息,每人扣5分

10

7

作业

环境

坑槽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上下垂直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扣5分

在各种管线范围内挖土作业未设专人监护,扣5分

光线不足环境下、夜间施工未设置照明或照明不足的,扣5分

10

8

排水

措施

基坑施工排水措施不合理或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扣2—10分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处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扣10分

10

9

应急

预案

未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内容不完整,扣5~10分

应急组织机构不健全或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储备不符合应急预案要求,扣2~6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扣5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

2、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3、该表换算到汇总表后得分=(10*该表检查项目实得分数合计)/100

表6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帽

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每人扣5分

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每人扣2分

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每人扣2分

10

2

安全网

在建工程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2-10分

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2-10分

安全网张挂不平顺,不牢固,每处扣2分

10

3

安全带

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每人扣10分

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每条扣10分

作业人员未正确系挂安全带不符合,每人扣5分

10

4

洞口防护

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检查井口,未采取防护措施,每处扣5分

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每处扣5分

防护设施无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每处扣5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扣,10分

10

5

临边防护

工作面临边无防护,每处扣5分

临边防护不严、不牢固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

防护设施无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每处扣5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扣10分

高处作业的预应力张拉,未搭设安全作业平台,每处扣5分

10

6

施工通道安全防护

上下基坑未设安全通道,扣10分

上下基坑(工作坑)安全通道防护高度小于安全要求、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扣5-10分

上下基坑安全通道未完全封闭、无梯道板、挡脚板,扣5—10分

人行坡道坡度、宽度、休息平台宽度、防滑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

安全通道未悬挂警示标牌,扣5分

10

7

开放交通通道(门洞)安全防护

车行通道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编制、审核、审批或专家论证,扣10分

车行通道的宽度不符合要求,扣5分

车行通道前方未设置限高设施、四周围设警示标识和夜间警示灯,扣5分

需设置安全通道处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可靠,每处扣5分

安全通道防护棚两侧未进行防护,每处扣6分

安全通道防护棚宽度不大于通道口宽度,每处扣4分

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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