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师承工作中期检查督导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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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师承工作中期检查督导方案

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中期检查督导方案

为加强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第五批师承”)的管理与指导,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全国开展第五批师承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根据《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8〕32号)及《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4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督导目的

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是中医药继承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是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

通过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加强对第五批师承及其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衔接管理等工作的督促检查,了解掌握各省的项目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指导提高,以确保第五批师承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预期工作任务。

二、检查督导时间

2014年7—8月。

三、检查督导对象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学位授予单位、带教单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

四、检查督导内容

(一)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学位授予单位、带教单位日常管理执行情况,主要包括专人或专门机构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情况。

(二)带教单位、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情况。

(三)指导老师履行继承教学协议,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开展带教工作情况。

(四)继承人按照要求进行跟师临床实践、集中学习、完成临床医案、撰写跟师学习笔记和心得、发表论文等学习情况。

(五)学位授予单位按要求制定、执行专业学位教学计划,继承人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有关情况。

(六)第五批师承经费落实与使用情况。

(七)继承人、指导老师在跟师带教过程中的典型事例。

(八)第五批师承工作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五、督导专家组组成

将全国分为10个片区,组建10个督导专家小组,每个专家小组检查1个片区。

每个专家组由5名专家组成,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

专家组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学位授予单位、带教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熟悉中医药师承工作的中医药专家组成。

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等部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专家组组成遵守回避原则。

六、检查督导程序和方法

(一)中期检查

在督导检查前完成。

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第五批师承工作中期检查的组织实施,督促学位授予单位、带教单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进行自查,并组织开展实地检查。

1.指导老师和继承人按照《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中期检查指标表》(附件1)的内容,对进岗以来的教与学情况进行自查。

2.带教单位按照《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中期检查指标表》要求对继承人的跟师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打分。

3.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管理工作中期检查自评表》(附件2),对第五批师承工作的组织、教学、经费等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4.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审核《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中期检查指标表》,对相关内容进行统计汇总,填写《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提交中期检查总结报告(参照附件4)。

(二)督导检查

督导专家组在组长的组织下,对督导片区内第五批师承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听取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的中期检查工作汇报。

2.随机选择2-3个带教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听取带教单位汇报,实地抽查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现场教学,并对继承人考勤表、跟师学习笔记等各种学习资料、管理档案进行检查。

3.访谈学位授予单位、相关带教单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等代表各1-3人。

4.将督导检查情况就地及时进行反馈。

七、组织实施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委托中华中医药学会负责中期检查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检查指标,组建督导组,对督导组组长和秘书进行培训,协调各专家组开展检查工作。

收集、汇总有关检查材料,起草第五批师承工作中期检查督导报告。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确定1名联络人,协调组织本省的第五批师承中期检查督导工作,并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

(三)学位授予单位、带教单位配合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做好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按要求提交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开展继承教学工作的原始继承教学资料。

(四)督导专家组在完成中期检查督导工作之后的1个月内向中华中医药学会提交片区中期检查督导总结报告(附件4)。

(五)各专家组开展督导检查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

每个省(区、市)的检查时间2-3天,每个片区的检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天。

(六)督导专家组检查期间食宿费由被检查督导单位承担,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检查组在被检查省(区、市)内交通由被检查省(区、市)安排。

附件1

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中期检查指标表

单位:

继承人姓名:

_________专业学科:

_________导师姓名:

________进岗时间:

___年__月_日

检查项目

评分标准

检查方法

得分

备注

A(9-10分)

B()

C(分)

D(分)

-1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高尚,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心,有突出事例

职业道德高尚,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心

职业道德较好,有事业心和责任心

职业道德一般,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

(1)查《平时考核表》

(2)带教单位领导及同行评议

1-2师徒关系、

工作态度及遵章守纪情况

师徒关系很和谐,态度认真负责,模范遵守劳动纪律

师徒关系和谐,态度认真负责,遵守劳动纪律较好

师徒关系较和谐,态度认真,遵守劳动纪律

师徒关系不和谐,态度一般,遵守劳动纪律一般

(1)查《平时考核表》

(2)带教单位领导及同行评议

-3跟师临床/实践时间

≥100天

96-99天

90-95天

<90天

查《平时考核表》和跟师材料;必要时查阅单位考勤原始资料

-4独立临床/实践时间

≥145天

136-144天

125-135天

<125天

查《平时考核表》,必要时查阅单位考勤原始资料

-5学习心得或临床体会、经验整理(月记)

每月1篇,平均每篇≥1000字,有体会,有分析,有导师批阅,导师批语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质优者≥16篇

每月1篇,平均每篇≥1000字,有体会,有导师批阅,质优者≥14篇

每月1篇,平均每篇≥1000字,质优者≥10篇

达不到每月1篇或平均每篇<1000字或质优者<10篇

查阅原始资料

-6

临床医案

≥30份;质优者≥27份

≥30份;质优者≥24份

≥30份;质优者≥18份

少于30份或其中质优者<18份

查阅原始资料

中药(含民族药)资料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7经典、专着学习心得体会

≥6篇,其中质优者≥5篇

≥6篇,其中质优者≥3篇

≥6篇,其中质优者≥2篇

<6篇或者质优者<2篇

查阅相关原始材料

-8集中学习

参加集中学习>40个工作日,考核合格

参加集中学习36-40个工作日,考核合格

参加集中学习30-35个工作日,考核合格

参加集中学习<30个工作日,或考核不合格

查阅相关原始材料

-9跟师笔记

多于90次,其中质优者≥80次

多于90次,其中质优者≥70次

多于90次,其中质优者≥60次

不满90次或其中质优者<60次

Ⅲ-10发表论文

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在ISSN或CN期刊上发表1篇总结归纳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

在ISSN或CN期刊上发表1篇总结归纳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论文

在ISSN或CN外发表的1篇能反映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论文

论文未发表

查阅相关原始材料

继承

与发

Ⅲ-11

科研课题

主持1项体现指导老师经验为主的厅(地市)级以上科研课题

参与1项厅(地市)级以上以体现指导老师学术经验为主的科研课题(排名前3)

参与1项厅(地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排名第4及以后)

未参与厅(地市)级课题研究

查阅相关原始材料

加分

Ⅲ-12有新诊疗方案或新技术

在继承学习期间,与继承有关的科研项目、成果、专着及诊疗新方案、新技术、新发明1项以上,加10分

查阅相关原始材料,需单位医疗主管部门证明

加分

IV、攻读专业学位情况

IV-13学位课程完成情况

已完成并考核合格(%)

课程考核不合格(%)

查阅相关原始材料

IV-14论文开题情况

已开题并经专家评议通过

(时间:

拟开题或未通过专家评议

(拟开题时间:

检查结论:

优良()合格()不合格()

总分:

注:

1、本表一式两份,由带教单位组织专家对每名继承人进行检查填写,并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2、检查内容分4个一级指标和14个二级指标;加★为重点指标;每个二级指标评分标准分A、B、C、D四档,满分为10分;其中Ⅲ-11、Ⅲ-12二级指标为附加分,Ⅲ-13、Ⅲ-14为定性指标,不计入总分。

3、本表总分为100分:

80分以上为优良,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或任何一个重点二级指标出现D档等级为不合格。

4、资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

带教单位检查人(签章):

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签章)___________

检查时间:

年月日审核时间:

年月日

附件2

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管理工作中期检查自评表

省/自治区/市: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

结果

备注

Ⅰ-1

组织机构

(1)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或有专人负责;

(2)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3)建立相应档案

3项均达到为A;

(2)(3)两项中有1项达不到为B;

(2)(3)两项达不到为C;

3项均未达到为D。

Ⅰ-2

过程管理

(1)按时进岗,按要求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制定教学计划;

(2)及时督促检查平时考核和进行年度考核;

(3)及时处理情况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3项均达到为A;

达到2项为B;

达到1项为C;

均未达到为D。

Ⅱ-3

指导老师

管理

对指导老师履行教学协议进行有效管理。

90%以上指导老师能完成带教任务为A;

80%以上指导老师能完成带教任务者为B;

70%以上指导老师能完成带教任务者为C;

30%以上指导老师不能完成带教任务为D。

Ⅱ-4

继承人管理

对继承人完成学习情况进行有效管理。

90%以上继承人能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为A;

80%以上继承人能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为B;

70%以上继承人能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为C;

30%以上继承人不能完成学习任务为D。

Ⅱ-5

年度考核

情况

对继承人的年度考核是否有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

材料齐全为A;

材料不完整为B;

材料缺少1/3以内为C;

材料缺少>1/3为D。

Ⅲ-6

落实情况

专项补助经费落实到位,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经费补助,统筹安排使用并定期上报。

经费落实到位,按照≥1:

1比例补助经费为A;

经费落实到位,有一定比例经费补助为B;

经费落实到位,无经费补助为C;

经费未落实为D。

Ⅲ-7

使用情况

经费主要用于指导老师的带教津贴、继承教学和继承管理工作。

其中70%用于继承工作教与学。

20%用于理论学习和学术交流,10%用于继承管理。

按照经费使用要求合理使用专项经费,

完全符合要求者为A;

基本符合要求者为B;

有一项不符合为C;

有两项以上不符合者为D。

学位衔接

Ⅳ-8

制定学位课程教学计划

学位授予单位是否制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课程教学计划(硕士不少于6门、博士不少于4门课程),是否具有中医师承特色。

教学计划科学合理,具有中医师承特色为A;

教学计划较科学合理,具有一定的中医师承特色为B;

制定教学计划为C;

未制定教学计划为D。

Ⅳ-9

学位教学课程计划完成情况

是否按要求完成学位课程。

教学计划完成50%为A;

教学计划完成40%为B;

教学计划完成30%为C;

教学计划完成20%以下为D。

检查结论

优秀()良好()一般()

原因:

注:

1、本表主要用于检查各省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本表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负责填写。

3、检查分4个一级指标和9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分A、B、C、D四档。

4、中期检查结论:

6个A以上,不出现C、D为优秀,4个A以上,不出现D为良好;其他为一般。

附件3

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基本情况统计表

省/区/市:

统计时间:

年月日

基本情况

指导老师人数

继承人人数

变更后指导老师人数

变更后继承人人数

变更指导老师姓名及

变更原因

变更继承人姓名及

变更原因

继承人实际进岗时间

年月日

组织集中学习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省级补助经费

万元

带教单位情况

管理单位

平均考核

补助经费

万元

指导老师带教情况

带教平均时间

天(完成带教任务人,占%)

批阅月记、临床医案、经典学习笔记

平时考核

月□半年□年□次

学习心得(月记)

篇(能够完成者人,占%)

跟师临床/实践时间

天(每周天以上人,占%)

独立临床/实践时间

天(每周2天以上人,占%)

提交独立完成、能反映指导老师特色经验成系统的临床医案或反映指导老师技术专长的总结材料

(符合要求者人,占%)

跟师笔记

次(每半天的笔记为1次)

经典学习笔记

专科经典学习笔记

掌握中药技术项数(仅对中药继承人)

论文撰写

国际标准刊号ISSN

国内统一刊号CN

其他期刊、论文集

写完尚未发表

科研立项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市级

其他

成果获奖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市级

其他

继承创新

新发明

相关着作

创新诊疗方案

创新技术

年度考核

合格人数

不合格人数

合格率

%

攻读临床专业学位情况

申请专业学位人数

申请博士人数

申请硕士人数

未申请专业学位人数

专业学位课程执行情况

论文开题情况

备注

注:

1、此表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填写。

2、论文撰写、科研立项、成果获奖、继承创新等内容均应与继承工作相关。

附件4

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

中期检查督导报告提纲

一、第五批师承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情况

简要介绍督导专家组组成、督导程序和方式等情况。

二、第五批师承工作进展情况

从管理制度的建立、继承教学、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中期检查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提炼,要求有数据和典型事例。

三、第五批师承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衔接工作情况

四、第五批师承资金使用及配套情况

资金到位情况、配套情况、使用及管理情况。

五、第五批师承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六、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附件5

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

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期检查

考评手册

指导老师

带教单位

学科专业

学位授予单位

继承人

继承人单位

学位类别

省(市、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2014年

表1继承人基本情况表

表2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中期检查指标表

表3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第一年度考核表

说明:

1、变更指导老师者,请在封面“指导老师”栏中,分别填写原指导老师和现任指导老师姓名;

2、表3年度考核表请将原件附在考评手册上。

3、考评手册留存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表1

继承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继承人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民族

专业

技术职务

学历/学位

学科专业

专长

何时从事

本专业工作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开始跟师

学习时间

继承期间

是否转换导师

是□否□

指导老师

姓名

学科

专业

健康

状况

跟师时间

()工作日

独立临床(实践)时间

()工作日

平时考核

合格次不合格次

年度考核

合格□不合格□

说明:

1.“指导老师姓名”栏①填原指导老师情况,②填现指导老师情况;

2.“开始跟师学习时间”栏①填跟从原指导老师学习时间,②填跟

从现指导老师学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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