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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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

农计发[202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打算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委、局、办),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深切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踊跃探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速现代农业建设进程,我部决定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关于引领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整体上已进入加速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期。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顺应农业进展趋势,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指导,增进农业增产增效、农人持续增收的重大举措,对标准农业示范区进展,示范和引领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为推动区域现代农业进展,保障粮食等要紧农产品有效供给树立新样板。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一批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新型现代农业样板区,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形成引领区域现代农业进展的壮大力量,为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优势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等要紧农产品有效供给发挥重要作用。

(二)为示范推行现代农业技术,增进农业进展方式转变开辟新途径。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实行产学研结合,提升和强化农业示范区引进、集成、运用、示范推行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的功能,建设一批先进适用农业科技功效的密集应用区和辐射源,加速农业科技功效转化应用,推动农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优化和组织治理创新,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升农业进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为培育新型农人,提高农人增收致富能力打造新基地。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挥其设施装备先进,人材资源丰硕,组织治理高效的优势,构建起农业专家、农技人员和农人有机联系、沟通直接的新型信息传播网络,为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人打造一批实训基地。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提高周边农人文化素养、科技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增进农业稳固进展和农人持续增收,为提升区域农业整体素养和进展后劲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为探讨成立新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增进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搭建新平台。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坚持农村大体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正确引导农户、农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科研推行机构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联合与合作,探讨适合不同条件的农业生产投入、经营治理和利益分派的新型体制机制,解决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形成农户与市场加倍有效的对接机制,推动成立符合区域实际和产业特点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

(五)为拓展农业功能,增进农业增效开辟新渠道。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发挥农业食物保障、原料供给、解决就业等传统功能基础上,拓展生态爱惜、休闲农业、文化传承等新型功能,培育农业的新兴产业,为农业增效和农人增收开辟新渠道。

同时,也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科普教育基地和农业文明传承载体,在全社会形成酷爱农业、关切农业、重视农业的良好气氛。

二、指导思想、大体原那么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切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围绕进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平安农业的整体要求,在现有农业生产示范区(园、片、场)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水平地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进一步转变进展理念,强化物质装备,提升科技水平,完善产业体系,创新经营方式,培育新型农人,建设现代农业进展的先行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引领传统农业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农业产业,加速推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大体原那么。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应坚持以下原那么:

一是以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建设为全然方向。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必需坚持从实际动身,突出区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的进展,使之成为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建设的进展极和增加点,确保可看、可学、可推行,坚决杜绝“形象工程”。

二是以爱惜耕地和尊重农人意愿为前提。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必需严格爱惜耕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严禁各类圈地和滥占耕地行为。

必需切实尊重农人意愿,保护农人土地承包权益,严禁强迫农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导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生产经营。

三是以多种形式并举的产业进展为主线。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必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优先进展粮食、畜牧、水产等要紧农产品的基础上,大力进展高效经济作物、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加速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杜绝形式主义,不弄一刀切,不千篇一概。

四是以多元化生产经营单位为建设主体。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必需坚持机制创新,鼓舞农户、农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科研推行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示范区建设,依照产业化的组织形式,引导创建主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起体,尽力形成多方参与、一起推动的良好格局。

(三)创建目标。

从2020年开始,用五年的时刻,在全国范围内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使之成为现代农业生产与新型农业产业培育的样板区、农业科技功效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展现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和农人同意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引领区域现代农业进展,加速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创建条件、布局与重点建设任务

(一)创建条件。

拟申请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应符合以下大体条件:

1.计划编制科学。

示范区建设计划应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和农业进展计划的要求,布局开放,形式多样,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代表性。

2.主导产业清楚。

示范区主导产业能够表现本地农产品生产优势与特色,产业化水平高,产业拉动作用明显。

3.建设规模合理。

示范区建设规模应与其生产条件、环境承载能力、技术应用和治理水平相匹配,处于本省前列,辐射带动能力强、范围广。

4.基础设施良好。

示范区内水、电、路等基础条件配套完善,设施装备达到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无害化平安生产条件,治理效劳设施齐全。

5.科技水平先进。

示范区具有稳固的技术依托单位,具有必然规模的新品种、新技术的展现示范场所,引进示范成效显著,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明显高于周边地域,已培育和带动一批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和农机大户。

6.运行机制顺畅。

示范区建设主体清楚,治理部门明确,规章制度健全。

已成立科学的组织治理机制、高效的经营治理机制和健全的社会化效劳机制。

本地政府重视,切实增强领导,支持示范区进展,农人群众欢迎,进展环境良好。

(二)布局与重点建设任务。

依据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计划、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计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计划,重点在优势农产品区域、大中城市郊区和特色农产品区域择优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1.优势农产品区域。

在水稻、小麦等16个要紧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和复合产业带(区)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突出粮棉油糖、畜禽和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示范和技术培训功能。

大力进展优质粮食产业,着力提升畜产品标准化规模养殖和水产品标准化健康养殖水平,尽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平安农产品生产的亮点和样板,为提升优势区域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增进产业优化升级,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大中城市郊区。

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打算单列市和百万人口以上大中城市郊区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突出蔬菜、水果、食用菌和花卉等高效园艺作物平安生产示范、优质高效畜禽标准化生产示范,踊跃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尽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生产示范基地,辐射带动我国城郊地域园艺产品平安生产、优质畜禽产品平安生产进展。

3.特色农产品区域。

在10大类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突出具有地址特色的农产品生产示范功能,尽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优质、高效、生态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核心示范区,为推动我国特色农产品产业持续高效进展,增进欠发达区域农人增收致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示范区认定与治理

(一)认定方式。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认定,实行“创建单位申请,本地政府同意,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农业部批准”的方式,即:

由示范区创建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送至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通事后,推荐至农业部;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治理办公室组织评审,经农业部常务会议审定并公示后授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

(二)治理与考核。

农业部成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治理办公室,负责制订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治理方法和考核指标体系;负责组织示范区申报、评选和公示等工作;对示范区运行进行年度考核,按期发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年度进展报告。

在示范区建设治理办公室下成立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家委员会,开展咨询论证、评估和技术指导工作。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挑选、初审、推荐和申报工作,并对示范区运行进行跟踪和监管。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采取“目标考核、动态治理、能进能退”的考核治理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示范区撤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

五、保障方法

(一)增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作为标准本地域农业示范区建设、引领和推动区域现代农业进展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农口部门分设的省(区、市),要成立省级农口部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原那么上由农业厅(委、局)牵头,负责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及时和谐解决示范区创建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增强政策扶持。

各级农业部门要踊跃争取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相关扶持政策。

现有各类农业投资渠道安排的项目,应向示范区倾斜。

要踊跃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区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不断提升示范区进展水平。

(三)增强工作指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依照中央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整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址特色,切实发挥行业特点和技术优势,增强对本地域现代农业示范区进展的计划指导、业务支持和资源整合,推动本地域农业示范区健康有序进展。

(四)弄好总结宣传。

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示范区进展的有关情形,不断探讨和总结好体会、好做法,增强典型宣传与推行,为示范区进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农业部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附件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认定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增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治理,依照《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创建现代农业生产与新型农业产业培育的样板区、农业科技功效和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的展现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和农人同意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为要紧任务。

第三条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应以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建设为全然方向、以爱惜耕地和尊重农人意愿为前提、以多种形式并举的产业进展为主线、以多元化生产经营单位为建设主体。

第四条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纳入本地现代农业进展建设计划,踊跃和谐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扶持政策,保障示范区持续健康进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农业部负责提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制订治理方法和考核指标体系等。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指导本省(区、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并对示范区运行情形进行跟踪与监管。

第六条农业部成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治理办公室。

要紧职责是:

(一)拟订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治理方法和考核指标体系等;

(二)负责组织示范区申报、评选和公示等工作;

(三)对示范区运行进行年度考核,以农业部名义按期发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年度进展报告。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治理办公室由部有关司局组成,进展打算司承担日常工作。

第七条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治理办公室下成立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家委员会。

要紧职责是:

(一)受委托开展现范区进展计划制定和示范区建设指导等咨询工作;

(二)受委托承担示范区咨询、评估、考核等工作。

第八条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及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挑选、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对示范区运行情形进行跟踪监管;

(三)对示范区建设与进展进行指导与支持;

(四)和谐解决与示范区建设进展有关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申报与认定

第九条各地成立的高标准、高水平的农业示范区(园、片、场),都可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第十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申报条件为:

(一)示范区土地利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严格爱惜耕地,不存在各类圈地、滥占耕地和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等行为。

尊重农人意愿,保护农人土地承包权益,不存在强迫农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二)示范区处于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计划、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计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计划确信的范围内,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代表性。

(三)示范区具有专门的建设计划或实施方案。

计划和实施方案应符合本地经济社会进展专门是农业产业进展计划的整体要求。

(四)示范区主导产业明确,能够表现本地农产品生产优势与特色;产业化水平高,产业拉动作用明显。

(五)示范区规模应与生产条件、环境承载能力、技术应用和治理水平相匹配,处于本省前列,并辐射带动必然的区域范围。

示范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引领带动区域现代农业进展能力较强。

(六)示范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种植业示范区应具有标准化、机械化生产设施,综合机械化率平原地域达到80%以上、山区达到50%以上;养殖业示范区应具有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设施和污染处置设施,符合标准化规模养殖、水产健康养殖和疫病虫害防控要求。

综合型示范区生产区、加工区、效劳区布局合理。

(七)示范区生产科技水平处于本地领先水平。

种苗统供、良种覆盖率大体达100%,主推技术大体普及,实现病虫害防治专业化。

农作物单产和畜禽个体生产能力高于本地平均水平20%以上。

至少有1家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教育或技术推行单位作为示范区长期稳固的技术合作或依托单位。

(八)具有相应规模的新品种、新技术展现示范区,具有长期常常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与推行效劳的设施和人员条件,按期或不按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带动农人就业增收作用明显。

(九)示范区具有较完善的标准化生产和质量操纵体系,生产进程符合良好农业标准,要紧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或绿色食物、有机食物认证。

(十)示范区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和谐进展,废弃物综合利用程度较高,符合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要求,各项生态环境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十一)示范区建设主体清楚,治理部门明确,内部制度健全。

已成立完善的组织治理机制、高效的经营治理机制和健全的社会化效劳机制,运行顺畅有力、经营状况良好。

(十二)本地政府支持,农人群众欢迎,进展环境良好。

第十一条各地依照“创建单位申请,本地政府同意,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农业部批准”的程序组织申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一)农业手下发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通知;

(二)符合条件的示范区依照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送至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开办的示范区可直接向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申报;

(三)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通事后正式上报农业部。

农口部门分设的省(区、市),须经省级农口部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审核通事后联合上报。

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可直接上报。

第十二条申报材料要紧包括:

(一)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或直属垦区的正式上报文件;

(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书,要紧包括示范区的大体情形、运行现状、申报理由、审核意见等;

(三)其他有关材料,要紧包括示范区成立的批复及相关材料、示范区建设计划或建设方案、产品认证等,养殖业示范区还应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证书等。

第十三条农业部依照以下程序认定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一)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治理办公室将各地上报的示范区申报材料送部内有关司局,有关司局对各地申报的示范区材料予以审核,提出推荐意见;

(二)对有关司局同意推荐的示范区,由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治理办公室组织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家委员会专家,依据有关条件进行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三)经现代农业示范区专家委员会评估通过的示范区,由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治理办公室进行评审;

(四)通过评审的示范区,提交农业部常务会议审定,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业建设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公示通过的示范区,由农业部批准授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

第十四条经认定的示范区,农业部在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地址各级农业部门应予以重点支持。

第四章考核与治理

第十五条农业部和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对示范区运行情形进行跟踪监测,实行“目标考核、动态治理、能进能退”的考核治理机制。

第十六条农业部对示范区的建设与运行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采取书面考核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程序为:

(一)各示范区应于每一年11月底向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二)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对各示范区上报的年度总结材料进行审核。

每一年末将本省(区、市)示范区运行进展整体情形、审核意见及各示范区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治理办公室;

(三)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治理办公室在审核各省上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示范区进行考评,确信年度考评结果,并按期发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年度进展报告。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的要紧内容包括设施装备水平提升、科技示范推行能力发挥、产业进展与带动、经营治理和组织化水平、农人教育培训和示范区效益等方面。

具体考核指标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农业部对年度考核情形予以通报。

对考核不合格的示范区,撤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

第十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经考核程序,直接撤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

(一)擅自改变示范区土地用途性质,侵占大体农田,违背国家土地利用政策的;

(二)侵占农人权益,损害农人利益,造成恶劣社会阻碍的;

(三)示范区主导产业非农化严峻,已大体丧失农业生产功能的;

(四)发生重大生产平安和农产品质量平安事故,造成严峻后果的;

(五)有其他严峻违规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条对被撤销“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的示范区,农业部再也不受理申报。

第五章附那么

第二十一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方法由农业部负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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