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问题介绍.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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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问题介绍,入职篇,若您以前未上过社会保险,属于新参统人员,在入职后请尽快到财务报道,填写相关表格;若您上过社会保险,属于转移人员,请入职后,立刻与原单位联系,确保原单位已经减少社保关系,并尽快告知财务。
有工作居住证的员工请尽快到财务办理登记手续。
凡因本人原因造成各项保险未及时缴纳,公司不予办理补缴手续,特此说明。
入职篇,员工参加保险险种及缴费比例另:
只有本市城镇职工才享受生育保险,如外埠城镇职工,已经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请到财务登记备案,方可增加生育保险。
入职篇,哪些定点医院是不用选择也可报销医疗费用的?
(A类+中医+专科)答:
截止2011年,全市有19家A类开放医院,本市参统人员的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无须选择可直接就医。
本市定点专科医院和定点中医医院,为本市参统人员的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无须选择,参统人员可直接到上述医疗机构就医。
需要注意的是:
定点专科医院只能看专科病;定点中医医院不受科别和中西药限制,就医报销办法同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规定。
领卡篇,1、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到哪里领取?
答:
在职参保人在单位领卡。
2、领卡后,发现卡内信息有误,可通过单位将社保卡交回区社保中心,进行修改后再重新发放。
3、参保人拿到社保卡后,如有政策问题请拨打市统一咨询电话12333咨询。
就医篇,1、患者在持卡门诊就医时,要注意:
在就医前先确定就诊医院是自己选择的定点医院;就医前向医生出示“社保卡”是参保病人门急诊就医最重要的步骤。
就医篇,2、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手中的医保手册(蓝本)是否继续使用?
答:
本市的社保卡将分期分批发放,在社保卡完全替代医保手册(蓝本)之前,社保卡与医保手册(蓝本)并行使用。
就医篇,3、对于领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的人员如何看病?
答:
“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是新参统人员,或补【换】社保卡人员在社保卡发卡之前临时的就医证明,申领人在该证明标注的使用期限内,可凭证明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垫付,领取社保卡后按手工报销流程办理。
就医篇,4、对于持有“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的人员如在使用期限过后,社保卡仍未发放到本人手中,如何去医院就医?
答:
需要将“领卡证明”交给单位经办人,统一到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卡片的延期处理,即可持证明到医院看病。
就医篇,5、本次看病忘带卡怎么办?
答:
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
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就医篇,6、初次使用社保卡的参保人如何办理开卡手续?
答:
参保人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办理挂号、交费的同时,社保卡即已开通。
7、参保人拿到社保卡后,是否需要到选定的医院?
仍以本人选择的四所定点医疗机构为准,以及可到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中医、专科、A类医院就医。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8、北京积水潭医院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11、中日友好医院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16、北京市健宫医院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就医篇,8、计划生育、产前检查、工伤、急诊留观费用使用社保卡结算的问题.此类费用不应使用社保卡结算个人在交费时对计划生育、产前检查、工伤等费用加以留意,不使用社保卡结算;,报销篇,1、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本次医疗总费用=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本次个人负担=自付一+自付二+自费自付一:
个人按比例负担金额、起付金额、超封顶金额自付二:
乙类负担金额(8%、10%、)自费:
目录外金额,报销篇,2、参保人持社保卡就医,起付线如何计算?
答:
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
在职1800元、退休1300元。
医保报销解析(门急诊),注:
紫色阴影:
大额互助报销部分;淡粉阴影:
个人自付部分,普通医院报70%社区医院报90%,医保报销解析(住院),注:
黄色阴影:
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紫色阴影:
大额互助报销部分;淡粉色阴影:
个人自付部分,基本8597%大额85%,报销篇,3、什么情况下未持社保卡就医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可报销?
答:
参保人员因急诊未持卡、企业欠费、参保后未发卡及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的,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需进行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分娩以及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需要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就医时无须持社保卡,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按照原流程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报销篇,4、持卡就医后个人账户管理方式不变。
目前个人账户管理的政策没有调整。
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金额仍按月划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账户资金仍可在银行自主支取。
报销篇(生育保险),1、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四部分内容:
答: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2、生育津贴?
答: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3、生育医疗费?
答:
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4、计划生育手术费?
答:
职工因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因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门(急)诊和外埠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个人先现金垫付,并将生育保险生育费用明细、处方、原始单据及相关证明妥善保存,交单位负责人整理、汇总上报。
其他篇,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4、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5、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