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银行中型企业产品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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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国银行中型企业产品手册

 

中型企业通用产品

目录

公司业务产品

一、负债业务类

单位活期存款9

单位定期存款11

单位通知存款13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15

人民币单位协议存款17

人民币单位存本取息定期存款17

二、资产业务类

流动资金贷款22

固定资产贷款24

授信额度28

外汇贷款31

项目融资33

出口买方信贷42

出口卖方信贷45

法人账户透支47

并购贷款51

票货通51

权益支持贷款56

应收款转让58

汽车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60

三、中间业务类

实质性贷款承诺函64

营销性贷款承诺函66

委托贷款70

中银全球现金管理73

公司业务产品

一、负债业务类

单位活期存款

产品定义

单位活期存款是指单位客户不约定存期,随时可以支取,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的一种存款。

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外币活期存款账户分为经常项目账户和资本项目账户。

单位活期存款包括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和外币单位活期存款两种。

产品功能与特色

1、开办货币种类最多、最齐全。

2、可获取支付、结算便利、流动性好,

3、可获得利息收益

适用客户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金融机构、机关、部队、非法人企业组织、外国驻华机构、国内常驻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可开立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帐户;满足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可开立外币活期存款账户。

限定性规定

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及计结息规则计息,不得高息揽存。

单位定期存款

产品定义

单位定期存款指单位客户存入人民币(外币)存款时与银行约定存期,在存款到期支取时,商业银行按存入日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的一种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包括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和外币单位定期存款两种。

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产品功能:

1、存期分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6个档次。

存款按存入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同档次存款利率计息。

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到期支取时,存款以本金为基数,按存期和存入日挂牌公布的利率计息,利随本清。

3、可部分提前或逾期支取。

4、到期后可自动转存。

5、可分次多笔存入。

外币单位定期存款产品功能:

1、外币单位定期存款开办的货币种类为美元、港币、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欧元、新加坡元,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可按存入日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上述货币入账,如因特殊需要,经总行同意可开立其它货币账户。

2、存期分7天、14天、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8个档次。

3、外币单位定期存款按存款金额分为小额和大额外币活期存款。

4、小额外币单位定期存款执行中国银行挂牌公布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

5、到期支取时,存款以本金为基数,按存期和存入日约定的利率计息,利随本清。

6、可部分提前或逾期支取。

7、小额外币单位定期存款可办理自动转存。

8、单位大额外币定期存款的自动转存次数为一次,

9、开立外币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后,单位客户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的最高限额内,分次多笔存入。

产品特色

1、单位定期存款帐户不具有结算功能。

客户可获得银行支付的利息收入。

2、大额外币定期存款利率可议价,可自动转存。

3、存款可质押。

适用客户

凡符合开立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均可开立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账户;凡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开立外币经常项目或资本项目账户条件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均可开立外币单位定期存款账户。

单位通知存款

产品定义

单位通知存款是单位客户在办理存款时不约定存款期限,自由选择存款品种(一天通知存款或七天通知存款),支取时提前一天或七天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支取金额的一种大额存款方式。

单位通知存款包括人民币单位通知存款和外币单位通知存款两种。

产品功能与特色

1、收益高,计划性强,流动性强。

2、同城通存通兑

适用客户

凡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已在中国银行开立了本、外币活期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账户、专用账户;外币资本项目账户、经常项目账户)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均可办理本、外币通知存款业务。

起存要求

人民币单位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为50万元,需一次全额存入。

可全部或部分支取,每次部分支取金额不得小于10万元,账户留存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低于50万元,做一次性清户处理或结清处理后可根据存款人意愿转作其他存款支取时,以支取日挂牌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如部分支取,留存部分仍从原开户日起计算存期。

外币单位通知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5万美元、2万英镑、3万欧元、500万日元、25万港币、5万加拿大元、5万瑞士法郎、5万澳大利亚元、7万新加坡元,需一次全额存入。

可一次全部或分次部分支取,每次部分支取最低支取金额为1万美元、0.5万英镑、0.5万欧元、100万日元、5万港币、1万加拿大元、1万瑞士法郎、1万澳大利亚元、1.5万新加坡元,留存部分不得小于最低起存金额。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

产品定义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指单位客户按照与银行约定的存款额度开立的结算账户,账户中超过存款额度的部分,银行将其转入协定账户,并以协定存款利率计息的一种对公存款。

产品功能与特色

1、流动性强,收益高,安全可靠。

2、同城通存通兑。

3、快捷方便。

适用客户

凡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户等均可申请办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

起存要求

客户在办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业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与银行约定具体存款余额,并在合同中订明,其本存款客度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限定性规定

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及计结息规则计息,不得高息揽存。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账户月均余额两年或两年以上不足基本存款额度的,将利息结清后,作为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处理,不再享受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利率,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账户连续使用两年后,仍需继续使用的,须与银行续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人民币单位协议存款

产品定义

人民币单位协议存款是指我行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准予叙做协议存款的客户办理的一种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存款期限、存款金额、利率水平、计结息周期、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等存款条款的一种存款。

产品功能

1、存款利率由商业银行与办理协议存款的机构协商确定,分为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两种。

2、结付息周期按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采用浮动利率的社保协议存款分为分段计息和不分段计息两种方式。

3、到期支取时,存款以本金为基数,按存期和协商的利率计息,利随本清。

4、社保协议存款存期内不得提前支取,不自动转存。

产品特色

1、利率可议价,成本高。

2、金额大、期限长,资金稳定。

3、存款可质押。

4、客户收益较高,限于特定客户群。

适用客户

社保协议存款适用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改革试点的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经人民银行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叙做的机构。

起存要求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协议存款、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存款期限为5年以上(不含5年)。

2、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按双方签订的协议存款合同约定处罚。

人民币单位存本取息定期存款

产品定义

人民币单位存本取息定期存款是单位客户一次性存入本金,同银行约定存期、取息周期、取息次数及取息日,存款到期一次性支取本金,分期支取利息的存款业务。

产品功能

1、本存款存期分为1年、3年、5年,按存入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同档次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应付利息,按约定的取息次数平均计付分期利息。

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存入时银行须与单位约定存期、取息周期、取息次数和取息日,并计算好均摊的分期利息(分期利息=本金*约定存期*存入日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利率/取息次数)。

取息周期是指相邻取息日之间的间隔时间,取息周期应为一个月的整数倍(不得低于一个月)。

3、取息周期最少为一个月,未到取息日不得提前支取利息。

如到约定的取息日未支取分期利息,在存款到期前可随时支取,该部分分期利息不计复利。

4、到期全额支取时,支取金额为本金、本期应付利息、前期未取利息三项之和。

5、本金全额提前支取时,须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将实际已支付的分期利息一次性从本息中扣除。

产品特色

1、满足特定客户的每月固定零支需求。

2、客户提前获得应收利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银行可获得长期稳定资金,用于投放高收益项目。

4、存款可质押。

适用客户

凡符合开立人民币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均可开立人民币单位存本取息定期存款账户。

起存要求

1、客户须记名式一次性存入,起存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

2、客户账户内资金包括本金和利息须以转账方式转入其同名结算存款账户。

3、存款在质押和冻结期间,银行暂停分期利息的支付,状态正常后恢复支取。

限定性规定

期限:

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布的相应期限档次利率及计结息规则计息,不得高息揽存。

二、资产业务类

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定义

流动资金贷款(WorkingCapitalLoan):

指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产品分类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等贷款;

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按贷款用途可分为周转贷款和临时贷款,周转贷款是指对借款人当年生产经营计划产生的超过自有流动资金比例部分的正常合理资金需要而发放的短期贷款,临时贷款是指为了满足企业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求而发放的短期贷款。

产品功能与特色

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属于授信额度内最普遍的产品之一,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

是客户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

针对借款人的不同资金需求,提供不同形式的贷款,充分满足企业短期和中期流动资金的不同需要。

可以向企业提供进口原材料等用途的外汇贷款,充分满足客户不同币种的业务需求。

适用客户范围

流动资金贷款流动性强,适用于有中、短期资金需求的公司客户。

在一般条件下,银行根据“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贷款经营方针,对客户信用状况、贷款方式进行调查审批后,确定贷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方面问题。

限定性规定

期限:

流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目前企业最主要的流动资金需求集中在1年以内(含),部分客户需求超过1年。

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定义

固定资产贷款(FixedAssetLoan)是指银行为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包括:

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开发并生产新产品等活动及相关的房屋购置、工程建设、技术设备购买与安装等。

固定资产贷款与流动资金贷款的区别

表固定资产贷款与流动资金贷款对比表

项目

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用途

解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

满足企业中、短期的资金需求

贷款期限

一至五年期的中期贷款或五年期以上的长期贷款

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或一至三年期的中期贷款

审核方式

逐笔申请逐笔审核

逐笔申请逐笔审核或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还款来源

项目竣工验收投产后的现金流或企业自有资金

主要为企业经营收入

风险

外部影响因素多,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素多,风险较大

集中在借款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的风险,

收益

长期、稳定收益

短中期收益

产品功能

是企事业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的主要融资方式。

解决企业在基础建设、技术改造、科技开发和购置固定资产方面资金的需求。

产品特点

一般贷款金额较大。

一般期限较长,大都为中期或长期贷款且一般采取分期偿还。

在贷款保障方式上,除了要求提供必要的担保外,一般要求以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作抵押。

在贷款方法上,一般采用逐笔申请、逐笔审核。

固定资产贷款收益高,但风险也较大。

细分品种

根据项目运作方式和还款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项目贷款和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根据用途不同,可以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和其他固定资产贷款。

适用客户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借款人有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扩大再生产以及项目建设的需要等。

授信额度

产品定义

授信额度(CREDITLINE)是指中行为客户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总量管理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只要各项授信产品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中行公司业务部门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即企业可便捷地循环使用银行的短期授信资金,从而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

按授信形式的不同,授信额度可分为贷款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开立信用证额度、出口押汇额度、开立保函额度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外汇资金业务保证金额度、人民币公司债券承销、交易、投资额度、法人账户透支、保证金额度等分项额度。

授信额度原则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授信业务,个别产品如非融资类保函额度项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海事保函以及融资类保函等特殊产品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

在币种方面,授信额度可以包含人民币和外币业务。

产品功能与特色

1、方便客户短期财务安排、额度灵活使用及品种调剂.

2、满足客户基本融资需求

3、简化客户授信审批手续

授信额度细分品种

授信额度按实际授信产品的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开立国际(国内)结算产品额度、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外汇资金业务保证金额度、人民币公司债券承销、交易、投资额度、法人账户透支、保证金额度等分项额度。

除特殊产品的额度外,分项额度项下产品期限均不得超过一年;分项额度总和不得超过授信额度的总额。

外汇贷款

产品定义

外汇贷款(ForeignCurrencyLoan):

中国银行的外汇贷款是银行主要以自主筹措的外汇资金向企业发放的贷款。

外汇贷款币种包括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港币、瑞士法郎等各种可自由兑换货币,亦可根据客户需求在市场上为客户筹措特定币种货币。

产品功能与特色

外汇贷款可满足企业的外汇资金需求,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投资方面。

外汇贷款仅是从币种方面对我行自营对公贷款进行的种类划分,亦可依据用途、组织形式、行业、期限等不同分类方式归入其它各类贷款。

根据客户的需要,贷款利率一般采用浮动利率,浮动周期通常可选择1个月、3个月、6个月或1年,也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将外汇贷款的浮动利率掉期为固定利率。

与外国政府贷款和国外银行的买方信贷相比,我行提供的外汇贷款用途更广泛,可以帮助客户从国外采购设备和材料。

适用客户

外汇贷款只对企业发放,凡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在中国银行开立账户,具有真实外汇资金需求和偿还贷款能力的均可以申请外汇贷款。

项目融资

产品定义

项目融资(ProjectFinance)即项目的发起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贷款,并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全部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

该融资方式一般应用于能源开发、管道建设、发电设施、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铁路、机场、船舶、城市供水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大型基础建设项目,以及其他投资规模大、具有长期稳定预期收入的建设项目。

产品类别

项目融资属于资产类业务。

项目融资可以按追索权划分,细分成两个品种:

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和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本身的经营效益。

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

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发起人追索。

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指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

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

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项目融资。

其中,BOT模式的项目融资是目前常用的一种项目融资。

BOT是Build(建设)、Operate(经营)Transfer(转让)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代表着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

这种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Agreement)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产品功能

在通常情况下,项目融资的主要还款保障是项目公司的全部资产和权益。

整体而言,项目融资对投资方的资产具有一定的隔离作用,可避免因项目失败对公司原有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的影响。

产品卖点

对项目发起人来说,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有以下优点:

1、实现融资的无追索或有限追索

对于项目发起人来说,一般除了向项目公司注入一定股本外,并不以自身的资产来保证贷款的清偿,使项目发起人有更大的空间去从事其他项目。

2、实现较高的债务比例

只要项目的经济强度为银行所接受,项目融资可以允许项目发起人投入较少的股本,而进行高比例的负债。

实现风险隔离和分散风险的目的。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其本身的资产负债状况不足以承担一个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负债和风险,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可以将项目债务和项目失败的风险与项目发起人隔离开。

同时在设计项目融资时,允许项目发起人在包括银行在内的所有参与者之间分配风险,使各方更加关注项目的成功。

3、享受税务优惠的好处

项目融资允许高水平的负债结构,由于贷款利息的“抵税”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资本成本的降低。

出口买方信贷

产品定义

出口买方信贷(BuyerCredit)是出口国为了支持本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对外工程承包等资本性货物和服务的出口,由出口国银行在本国政府的支持下给予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的中长期的融资便利。

产品特点

该产品必须有出口国政府的支持,这是出口信贷的核心特点和本质要求。

出口国政府为支持本国资本性货物的出口,加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本国金融机构为出口产品提供信贷,所以出口信贷又被称为“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OfficiallySupportedExportCredit)。

作为政策执行者,由各国出口信贷机构(ExportCreditAgencies,简称ECAs),为出口信贷提供保险、担保或直接优惠贷款。

出口信贷所支持的出口产品一般是资本性货物和服务,金额大(一般起点为100万美元以上)、期限长(中长期,5-10年)。

出口买方信贷的资产质量较高、融资成本较低。

由于ECAs的经营目标是实现国家政策,不以盈利为主要目利,其保险费率(或担保费率)和贷款利率往往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商业银行在ECAs的担保或保险支持下,出口信贷资产的风险较低、收益较高,国际化大银行纷纷将出口信贷作为优质资产,争夺出口买方信贷的市场份额。

产品卖点

1、对出口商而言,由于出口买方信贷是对进口方(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的融资,出口商无需融资负债,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同时也有利于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加快资金周转。

2、对进口商而言,一方面扩大了进口商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由于出口国ECAs的主要经营目标是实现国家政策,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保险费率(或担保费率)和贷款利率往往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而致使ECA项下(保险、担保或直接融资)的出口买方信贷融资成本较一般商业贷款的融资成本低。

适用客户

出口商为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对外工程承包等资本性货物和服务的出口商。

借款人为我行接受的进口商、进口方银行(转贷行)或进口国法定主权级借款部门(财政部、中央银行等)。

中行优势

1988年,我行叙做了国内第一笔出口买方信贷,在1994年进出口银行成立以前,我行是唯一一家经国家批准开办此业务的银行,先后为亚、非、拉、东欧等15个发展中国家的28个项目提供过出口买方信贷。

出口买方信贷业务一直是我行的特色优势产品,在有力地支持客户“走出去”的同时,也为我行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声誉。

自2009年国家推出“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安排以来,我行市场份额一直在商业银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出口卖方信贷

产品定义

出口卖方信贷(SupplierCredit)是出口国为了支持本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对外工程承包等资本性货物和服务的出口,由出口国银行给予出口商的中长期融资便利。

产品特点

该产品必须有出口国政府的支持,这是出口信贷的核心特点和本质要求。

出口国政府为支持本国资本性货物的出口,加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采取优惠政策鼓励本国金融机构为出口产品提供信贷,所以出口信贷又被称为“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OfficiallySupportedExportCredit)。

作为政策执行者,由各国出口信贷机构(ExportCreditAgencies,简称ECAs),为出口信贷提供保险、担保或直接优惠贷款。

出口信贷所支持的出口产品一般是资本性货物和服务,金额大(一般起点为100万美元以上)、期限长(中长期,5-10年)。

适用客户

出口商为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对外工程承包等资本性货物和服务的出口商。

产品卖点

对出口商而言,一方面扩大了融资渠道,另一方面由于出口国ECAs的主要经营目标是实现国家政策,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保险费率(或担保费率)和贷款利率往往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从而致使ECA项下(保险、担保或直接融资)的出口信贷融资成本较一般商业贷款的融资成本低。

较出口买方信贷而言,贷款人与出口商都在同一国度,操作起来比较方便。

法人账户透支

产品定义

法人账户透支(CorporationOverdraft)是指我行根据企事业法人类客户(含财务公司,或称借款人)的申请,为客户核定结算账户透支额度及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内允许客户在其结算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款项时,在透支额度内向银行透支以取得资金满足正常结算需要的一种临时性信贷便利。

属于我行资产类业务。

产品功能与特色

法人账户透支对借款人的好处

1、实现对资金的合理运作

2、满足客户现金管理、降低交易成本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

3、借款手续简便,审批周期短

4、在核定透支额度内向银行透支以取得资金以满足正常结算需要时,申请手续简便,获取资金即时、快捷。

5、拓宽了借款人的金融服务渠道

6、能够为借款人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对业务发展、资金筹措大有好处。

产品的细分品种

人民币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按照账户种类主要包括基本账户透支业务、一般账户透支业务和专用账户透支业务。

专用账户透支业务仅限于客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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