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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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体检合格,经过市专业机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获得起重机司机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考核获得操作证不得单独操作。
2、起重机司机应积极主动配合地面完成生产任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维护保养设备,做到马达一响,集中思想;车轮一动,想到地面人员,严格执行起重设备“十不吊”的规定。
3起重机司机应该做到一想、二查、三明确、四不开、五要的驾驶原则:
一想:
看到和听到使用行车的信号应想到安全。
二查:
交接班应对行车设备详细检查,出钢、吊运贵重物品或接近额定负载等重要作业应事先重点检查。
三明确:
明确起吊物件的重量,明确地面工艺流程,明确地面人员动态。
四不开:
不开英雄车、不开违章车、不开带病车、不开赌气车。
五要:
要确立全心全意为地面生产服务的思想;要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地为地面人员服务;要头脑冷静、动作迅速、保质保量地处理设备故障;要讲风格、讲职业道德;要实事求是地汇报产生事故经过和结果,敢于承担责任。
4、起重机司机上起重机之前必须按规定正确、合理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皮鞋、拖鞋、拖着工作鞋上行车;严禁并杜绝酒后开车。
操作时禁止吸烟或干别的其他事情。
5、起重机司机开车前必须检查行车机械设备、电气开关及各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完好和灵敏可靠。
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6、起重机司机开车时应关闭驾驶室门,注意通道中有无行人或障碍物,并按铃警告。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步增减速度。
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7、起重机运动时严禁上下车,若要上下车应按铃通知当班司机,待起重机停妥后方可上下车(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拉脱安全门上的联动锁定开关)。
上下车时必须从小铁门处行走,严禁跨越栏杆和跳车。
进出司机室时,只允许走指定的梯子和梯子平台。
禁止从一台起重机爬到另一台起重机上去,严禁未驶至梯子平台而取道别处上下。
8、起重机司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需要离开起重机时应切断总电源,并将小车运行到规定的位置,吊钩上升至规定高度;如遇电源中断,必须将所有电路开关关闭,操纵杆、盘移、转到零位。
9、学徒工上起重机要委托认真负责、技术熟练的师傅进行传帮带,按规定期限(至少六个月),经过市专业机构的理论和实践操作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非合格起重机司机严禁操作行车。
学徒工不允许操作吊运大件、重要件及赤热熔化金属。
10、起重机司机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两眼注视吊钩和吊物,与地面工作人员紧密配合,听从地面人员指挥并接受预先规定之手势或信号。
停车信号无论何人发出,均应停车。
11、起重机司机开车时应合理扳动控制手柄,除两手外,不允许用身体的其他部位操作控制器;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
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不准用限位代替停车、不准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2、起重机司机起吊大或笨重工作物和金属溶液时,应先吊至一定高度后进行观察,以检验起升机构制动器的可靠性。
确认无误后再起吊运行;运行中工件不宜过高。
只有一套制动器的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不准吊运钢水。
13、起吊任何工作物,一定要保持工作物件的平稳。
不准以人体借重,也不准在起吊物件上放置其它物件。
吊钩不准吊挂人员。
起重机运行的路轨上,严禁放置零星杂物和油类等东西,严禁在起重机上向地面扔物。
14、工作停歇时,严禁将起吊物品悬在空中停留。
吊运过程中,严禁起吊物品在人员和重要设备上越过。
地面有人应先按铃警示或绕道行使,必要时应停车,等地面人员让开后再开车,不得一边响铃一边从人员上方越过。
15、起重机司机交接班必须在行车上实行对口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并检查行车设备,严禁拆除或关掉电器保护装置。
16、在多人指挥,信号不明、手势不清、扎缚不牢不正、超负荷及斜吊、拉吊等易发生事故的情况,应拒绝起吊。
17、没有专用工具,不准吊运气瓶及其他受压容器。
18、吊钩带负荷时,绝不准调整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制动器。
露天行车,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禁止松开或拆卸大、小车运行机构的制动器。
如果运行机构制动器系脚刹制动装置,则停开时必须用绳链将桥架锁住。
19、起重机不带负荷移动时,吊钩必须提起,吊钩口不准挂长钢丝绳、链条等吊具拖行。
双钩行车工作时,不工作的钩子必须开到接近极限位置的高度,钩子上不允许挂着钢丝绳等吊具;不允许两只吊钩同时吊两个物件。
20、双钩行车主、副钩换用时,在两个吊钩达到相同高度之后,必须按需要顺序一个个地单独开动。
21、被吊物件为行车额定起重量的50%以上或吊运钢水等金属溶液时,运动机构按工作需要一个、一个地单独开动,不允许三个机构同时开动。
钢水浇注时,不准满包钢水在中注管上面作下降操作,以免制动器失灵而造成事故。
22、用一根钢丝绳吊较长物体时,如果钢丝绳的夹角大于60°,为防止吊运过程中钢丝绳串动使重物脱落,钢丝绳的中部应在吊钩上绕一圈;如夹角大于90°,则不准用一根钢丝绳吊运。
23、当用两根钢丝绳吊长物时,钢丝绳的夹角小于90°,则每根绳都应在物体上绕一圈;如夹角大于90°,则不能吊运。
24、行车在运行中严禁进行检修或做清洁工作。
如需观察机械隐患,必须在和当班驾驶员联系后,紧握栏杆、站稳、站妥当后才能进行。
25、起重机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零位。
起吊物件未放下或吊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26、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效时,必须沉着冷静并根据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环境许可时,可以按正常操作把起吊物件落下去,如果不允许直接落下,则应反复起落,并开动大小车选择安全地点,把起吊物件落下。
不能任起吊物件自由下落。
27、用两台起重机抬物,使用同型号起重机,应使其承载均匀。
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工作时两起重机相应机构的动作应同步,不允许同时开动两个机构,抬杆应保持水平,并指定专人指挥。
不允许用两台起重机翻物。
28、电磁行车在工作时,行车下面不准有人。
不允许人站在电磁吸铁盘上作登高工具或登高作业。
29、在起重机进行检修时,当班司机不得离开行车。
检修完毕,做好校验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向下一班司机交代清楚。
30、起重机运行中小车上不准站人。
31、清除灰、油污,吹扫时要注视上下走道,防止金属管接触电器部分,并选择好停车位置,避让地面操作点。
32、门式行车运行时,车架上不准乘人;有夹轨器的露天行车,开车前应先松开夹轨器,工作结束后夹紧夹轨器。
33、行车工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起吊物件上面有人不吊;
4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制动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5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6工件或起吊物件捆绑不牢不吊;
7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8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9工件埋在地上、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钩挂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34、行车操作人员应做到“三好”、“四会”:
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35、起重机必须实行专人专车驾驶,特殊情况需串车操作时,必须经单位领导许可。
起重机司机遇有身体不适时,应向主管工段长报告说明。
36、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起重机维护保养规程
1、起重机司机应熟悉知道起重机的主要结构、性能及各部分装置的用途,并能掌握维护保养知识和电器的一般常识,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一般故障。
善于发现设备重大隐患。
2、起重机司机应该严格执行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做好起重设备的运行记录及日常点检记录。
3、检查内容:
(主要按行车工日常点检项目内容检查)
1吊钩、滑轮片是否完好、转动是否灵活,平衡滑轮是否卡死。
2钢丝绳是否有断丝、磨损、损坏等现象,尤其要注意钢丝绳在平衡滑轮处的磨损情况。
3各部分螺丝是否紧固有效,各部位润滑确保良好。
4行车设备及驾驶室是否保持清洁整齐;各传动部位罩壳是否完善齐备;制动装置是否可靠,制动闸瓦磨损不小于原厚度的50%。
5空车试运行,听各部位声音是否有异常。
各控制器、配电器、导电拖扳的接触是否良好,工作是否正常,警铃是否响亮正常。
6主、副钩等限位是否灵活可靠,各限位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4、电动机不得在电压低于额定电压值的85%电源下工作。
当电压波动超过允许值时,应停止工作,防止损坏电机。
5、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调整制动器、加油、清扫、擦试及检修等工作。
为观察设备隐患,必须事先与当班起重机司机联系好后方可进行。
6、钢丝绳必须定期经常加油,并不得用酸性和强烈腐蚀性润滑剂。
一定要保证钢丝绳润滑情况良好。
7、检查周期:
操作工必须做到每班检查,钳、电维修保管人员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点巡检(Ⅰ类行车每周不得少于两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发现问题,应立即反馈起重机设备管理人员。
8、专业检查项目:
⑴制屏、保护箱、控制器、电阻及接地装置是否可靠完好;各联接螺钉是否紧固。
⑵电动机电刷接触是否良好。
⑶各制动器联接可靠,制动轮和制动闸瓦磨损在标准之内。
⑷小车轮踏面和轮缘的磨损情况,大小车轮与轨道接触时有无啃轨。
⑸卷筒组、固定滑轮组、滑轮轴及动滑轮组是否可靠完好。
⑹所有金属构件的联接无松动、无脱焊。
⑺各减速器、联轴器齿轮的磨损情况是否异常,油位和润滑脂是否充足。
⑻导电拖扳、小车拖线、防护罩、缓冲器等是否完好。
⑼吊钩、龙门钩的危险断面磨损情况,其余部位有否疲劳裂纹及变形等现象。
⑽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电阻是否在正常范围内,运行时有无异响,温升是否正常;停机时检查其滑环、电刷、导线接头有无明显的裂纹、磨损、松动和附着碳粉等。
⑾检查电源开关外壳有无破损,合闸时接触部位压力是否适当,熔断器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接触器主触头和辅助触头有无烧毛,接触时触头间的压力是否足够,触头脱开是否彻底;接触器动静铁芯吸合面有无附着物(油污),吸合时有无异响,灭弧罩是否完好;以及配电柜内各继电器工作是否正常,各接线柱、接线螺丝是否紧固等。
⑿驾驶室里应检查各主令控制器各动作方向是否正确,电阻各触头接触是否完好,零位保护是否完好,紧急开关遇紧急情况是否确能有效切断电源。
9、故障处理及主要零部件更换报废标准:
1)制动轮表面磨出深沟,面积达60%,深3mm;变形:
径向跳动达2mm;端面跳动达3mm;内孔磨成椭圆,磨损超25%以上;制动轮有裂纹等。
2)车轮:
轮缘磨损超原厚度50%,并产生变形,向外翻边达3mm以上;踏面局部磨损面积达100cm2以上,磨损深度大于2mm;磨损以长条形层皮剥落,磨损量超30%;直径磨损(主动轮1/500,被动轮5/1000);轮缘和轮辐有裂纹。
3)吊钩吊具:
危险断面磨损超10%,吊熔化金属的超5%;吊钩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结疤、龟裂和细裂纹;螺纹部位有损伤达到50%;受力面有永久变形;龙门钩的垫片磨损达到厚度的50%,板钩的固定铆钉有松动,龙门钩的梁有变形、开裂、破口时应及时修复。
4)齿轮:
起重机的起升机构齿轮的轮齿磨损量达到厚度的15%,吊钢水的达10%;其他机构齿轮磨损量达到厚度的25%;齿根处有一条以上疲劳裂纹;齿面疲劳损坏面积超工作面的30%,剥落的坑沟深度超过齿厚的10%,轮齿折断超齿长30%。
5)卷筒与滑轮:
一般卷筒壁厚磨损减少,吊钢水的磨损15%;槽面磨损量超过钢丝绳槽直径25%;卷筒柱面与轮毂有裂纹时;滑轮的壁厚度减少10%;滑轮的径向槽面磨损超过钢丝绳直径25%;轮缘及轮毂上有裂纹及轮缘损坏。
6)钢丝绳的钢丝磨损超直径40%,吊钢水的超20%;有整股折断或烧坏;受过外力产生扭曲、打结等局部变形的;钢丝绳报废数如下表:
钢丝绳表面磨损量或腐蚀量%
10
15
20
25
30-40
大于40
折减系数%
85
75
70
60
50
0
钢
断丝
丝绳
数
安全系数
钢丝绳结构
绳6W(19)
绳6×(19)
绳6×(37)
一个节距中的断丝数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小于6
12
6
22
11
6-7
14
7
26
13
大于7
16
8
30
15
注:
①表中断丝数为细钢丝,每根粗钢丝相当于1.7根细钢丝;
②表中为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一个节距指每股钢丝绳缠绕一周的轴向距离;
③钢丝绳有腐蚀或磨损时,报废断丝数应将表中断丝数乘以折减系数;
④吊钢水的断丝达表中之半。
起重机检修规程
一、修理周期:
1、周期1~3个月
2、时间4~8小时
二、修理内容:
1、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钢丝绳。
为了安全生产,浇铸行车、炉前行车钢丝绳每半年左右更换一次,确保润滑良好。
2、更换磨损严重的销轴、螺丝。
3、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闸瓦(原厚度的50%)。
4、更换损坏的吊钩、护罩、滑轮;吊钩每年探伤一次。
5、调整部分安装、使用中造成的偏差,消除隐患。
6、更换失效的安全装置。
7、修复或更换电机碳刷、控制器、接触器烧伤触头。
8、限位调整。
9、更换电机。
10、检查齿轮接手磨损情况;更换达到报废标准零件。
浇铸行车起升机构、联轴器,每3个月拆检一次。
确保润滑良好。
11、卷筒情况检查。
12、减速机(大、小车)清洗换油或更换主被动齿轮。
13、各润滑点加油;确保润滑良好。
14、处理平时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
15、更换制动装置。
三、标准:
1、制动器:
1、1销轴磨损超过原直径5%或椭圆度超过0.5mm应更换。
1、2起升机构采用双制动器时,应保证每个制动器安全系数为1.25倍。
1、3调整闸瓦与制动轮两侧间隙相等。
1、4松开抱闸时,闸瓦带制动轮的倾斜度和不平衡度不应超过制动器宽度的1/1000。
1、5制动轮中心与闸瓦中心相对误差不允许大于3mm。
2、制动轮:
2、1外粗糙度不应低于3.2。
2、2表面磨出深沟面积达60%、深3mm。
2、3制动轮表面温度不超过200℃。
2、4装配好制动轮,端面跳动量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3、钢丝绳:
3、1钢丝绳表面磨损量达到40%,浇铸、炉前行车20%,虽未断也应报废。
3、2表面磨损且有断丝的应降低要求使用。
3、3钢丝绳整股断裂应报废。
3、4钢丝绳在卷筒上所有压板应紧固;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最少留2~3圈。
3、5换上的新钢丝绳必须确认钢丝绳的规格及机械性能并符合原设计要求。
4、减速机;
4、1减速机油面应始终保持在轴针二刻线之间。
4、2地脚螺丝和接合面不可有任何松动。
4、3不得有明显漏油现象。
4、4当箱盖拧紧后,减速箱的结合面间隙不大于0.03mm。
4、5起重机的起升机构齿轮的轮齿磨损量达到厚度的15%,吊钢水的达10%;其他机构齿轮磨损量达到厚度的25%。
5、滑轮:
5、1滑轮槽轮壁厚度磨损量达到10%,应报废。
5、2滑轮槽底磨损量超过钢丝绳直径25%应报废。
5、3有裂纹或轮缘部分损坏应报废。
5、4滑轮轴孔与轴承外圈如有相对转动应报废。
5、5滑轮应灵活转动,不得有卡阻现象。
6、齿接手:
6、1齿轮联轴器3个月加油一次。
6、2运行机构齿轮接手磨损量达到20%,起升机构达10%。
7、吊钩:
7、1吊钩实际开口度大于名义开口度15%报废。
7、2吊钩危险截面磨损量达到高度10%,放钢行车达5%应报废。
7、3吊钩发现有永久性变形应报废更换。
7、4每年探伤一次,发现裂纹严重报废。
浇铸行车及浇铸作业区域的安全规定
1、行车工必须精神饱满并提早在行车上做好浇铸前的准备工作。
应保证行车确是处在正常情况下才开始操作。
同时副钩上不准悬挂链条、钢丝绳等吊具和其他物品。
2、起吊满钢水包时必须进行试吊。
先起吊钢包离地面150~200mm时刹住,作静态制动试验,观察制动器情况,确认无异常再起升至离地500mm,然后开全档位下降并作动态制动。
静动试车可靠,方可投入使用。
3、起吊满钢水包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
除要求紧急停车外,任何人不准乱指挥。
4、行车工起吊满钢水包时,如发现下面没有专人负责指挥或信号手势不明时,不准乱动行车,严禁“自动化操作”。
5、满包钢水包吊运时,禁止大车全速运行。
停车时应提前拉0位,且只可一个、一个机构开动,不允许三个机构同时开动。
严禁打倒车。
6、满包钢水包的高度在过高情况下进入精炼炉时,应对准真空罐的中心进行下降动作至适当高度后,再移向外面调换氩气管。
浇铸钢锭时,钢包应降到适当高度后,再移回浇注中注管的上方。
7、满包钢水包放进精炼炉时,对准中心后,可作全档位下降动作。
浇铸钢锭时,钢包严禁在中注管上空作全档位下降动作,必要时只能快速一、二档的点动下降动作,直到适当高度为止。
8、浇铸开始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行车工不准离开岗位或做其他活动,应密切注意下面情况,做好随时按地面指挥人员的要求进行操作。
9、每块平板浇铸完毕,钢包必须升到适当高度后,再开动大小车,以防钢包碰撞已浇铸好钢锭的中注管。
10、浇铸完毕倒渣前,副钩降到钢包上方,应由地面人员拉出钢包边沿再进行下降动作,防止副钩碰撞钢包的边沿造成钢丝绳出槽而影响倒渣。
11、行车工操作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双手离开操作手柄。
12、连铸机钢包测温处下方,应预留一块空地作为事故应急用地。
13、所有钢包放置场地必须平整,无障碍物;所有浇铸系统的氩气瓶、氧气瓶等必须远离钢包所经过的路线及远离热区5米以上。
14、主钩的快档联轴器每3个月拆检一次,视磨损情况按标准进行更换或添加润滑脂。
15、主钩钢丝绳每半年更换一次,期间视磨损情况按标准进行更换。
使用期间必须保证钢丝绳润滑良好。
16、主钩传动减速箱体每半年开盖一次,检查齿轮磨损情况,按标准进行更换和添加润滑油。
17、分管的钳工、电工每部行车每周检查不得少于2次,两次检查时间间隔不得少于2天,行车工每班按行车点检的内容进行点检,并作好检查记录。
18、307#行车严禁吊运过载钢水包。
如100t行车故障,为了协调生产,必须用307#行车吊运时,则由值班长全权负责调度,但吊重量必须控制在85t以下,以确保安全。
19、所有浇铸作业的行车,在满载荷的情况下,相邻两台行车必须间隔10米以上,严禁贴身运行,以免影响房屋结构的承载能力而造成事故。
20、相关操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以上各条。
违章者按炼钢厂具体考核规定考核。
行车吊钩组管理规定
1、行车操作工每班接班后必须将小车开至驾驶室旁位置,观察吊钩过膛销等防松装置是否齐全,并确认吊钩颈部色标在原定位置上。
同时观察吊钩组滑轮片是否缺损,钢丝绳是否出槽等。
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并作好记录。
2、行车所在工段长、大班长必须做到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对吊钩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缺陷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
检查内容及要求:
1罩壳完整,不严重变形;螺丝齐全不松动;
2滑轮转动灵活无卡阻、无缺损;
3主轴螺母不松动,防松装置可靠齐全;
4吊钩能灵活转动,过膛销或防松盖板齐全可靠不松动;吊钩磨损及变形应符合检修规程之规定;
5横梁上的止档板(卡板)及螺丝齐全可靠;
6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落、锐角、毛刺、裂纹等;
7板钩心轴磨损情况(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应报废心轴),锁口板是否紧固可靠。
3、专修钳工为专业点检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对吊钩组进行全面检查(对于Ⅰ类行车每周不少于2次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如上。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设备科,并作好记录。
4、设备科行车机械负责人为专业点检人员,不定期对吊钩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布置落实解决;不定期抽查下级的检查质量和记录,并提出考核建议,作好台帐登记。
5、机修工更换、探伤吊钩时,必须整套更换,并应保证吊钩螺母防松装置齐全、完好无损。
拆下吊钩后螺母应旋在吊钩上交仓库以备探伤,并向设备科汇报所用新钩的编号。
6、探伤好的吊钩由仓库保管,并将螺母、过膛销等防松装置配好,以作备用。
探伤报告交设备科存档。
7、设备科专管人员应建立相应台帐,及时准确记录,确保定期探伤不脱节,流转的和在用的吊钩必须帐物相符、编号相符。
8、吊钩报废标准根据检修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之规定,吊钩规定每年探伤一次,吊钩上的缺陷不得焊补。
有关路轨夹持器的使用规定
为确保检修行车时的安全,对路轨夹持器的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1、凡行车检修必须安装路轨夹持器时,由设备科通知所在工段有关人员;
2、路轨夹持器由检修副工段长或组长带一名行车工进行夹持;
3、路轨持器的夹持时间、位置由设备科、生产科或值班长及所在工段长或组长协调后确定;
4、路轨夹持器安装好后,安装夹持器的人员应立即通知同一跨其他起重机司机,严禁碰撞;
5、路轨夹持器未拆除之前,同一跨行车操作工在小调班及交接班时应口头告之并在交接班记录薄上交接清楚;
6、检修完毕起重机司机应试车验收,在投运之前由该起重机司机会同检修人员拆除夹持器,并通知同一跨其他起重机司机,已拆除夹持器;
7、以上规定希有关工段严格执行,凡未按上述规定而产生人身、设备事故者,按分厂考核通则加倍考核。
8、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在分厂。
磨电导线、滑触线使用注意事项
1、起重机司机室位于大车滑线端时,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道与滑线间应设置防护板;
2、对磨电导线的瓷瓶、大车拖令板、E字架等部件,必须经常检查,发现瓷瓶碎、E字架变形、大车拖令板磨损超30%时必须更换整修。
3、禁止带电检修。
在检修滑线或磨电导线时,必须将电源开关断开,挂好工作牌,同时将滑线和磨电导线短接和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