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瑞和佳源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案030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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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瑞和佳源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案0303

 

星河瑞和佳源项目

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案

 

编制人:

审批人: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二日

目录

 

第一章概述3

1、工程概况3

2、编制依据3

3、检测频率3

第二章检测技术大纲4

一、土钉抗拔试验4

1、一般规定4

2、试验结果评定4

二、锚索抗拔试验4

1、一般规定4

2、试验结果评定5

第三章保障工期的主要措施6

1、检测工作工期计划6

2、检测工作承诺6

第四章检测质量的主要措施7

1、检测遵循的原则7

2、试验检测质量保证体系7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4

 

第一章概述

1、工程概况

星河瑞和佳源项目场地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龙塘社区,腾龙路以东,民塘路以西,佳民路以南,拟建建筑物为商业(1~3层)及12栋塔楼(32层),地下室2层,该基坑支护周长约1622m,面积63078m2,坑深在8.3m~12.2m。

根据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2013年8月出具的基坑支护相关设计文件及其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基坑支护安全等级:

基坑SAB段为一级,JKLMNOPQZ、UTRS段三级,其余为二级。

基坑支护结构合理使用年限:

1年。

支护形式为MNOPQZ、UTRS段采用1:

1.0分级放坡,LM段采用1:

0.4放坡,其余均采用微型桩复合土钉墙结构支护。

根据《深圳市基坑支护技术规范》(SJG05-2011)和本工程相关设计文件,本工程支护项目检测内容包括土钉和锚索抗拔试验。

2、编制依据

2.1、深圳市标准《深圳市基坑支护技术规范》(SJG05-2011);

2.2、本工程相关设计图纸文件。

3、检测频率

根据设计文件土钉和锚索检测方法及检测频率如下:

3.1、预应力锚索抗拔力检验,数量为预应力锚索总数的5%,且不少于3根。

3.2、土钉抗拔力检验,数量为土钉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

4、检测数量

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信息,估算土钉与锚索施工总量及检测工作量见表1-1。

序号

土钉或锚索类型(长度)

估算施工总量(根)

估算检测量(根)

备注

1

预应力锚索(18m)

1058

53

/

2

预应力锚索(24m)

81

5

/

3

钢筋土钉(12m)

1056

11

/

4

钢筋土钉(10m)

55

3

/

5

钢筋土钉(9m)

173

3

/

6

钢筋土钉(8m)

5440

55

/

7

钢筋土钉(2m)

3580

36

此类土钉是否检测可参考设计方意见来定。

说明:

因设计单位未提出进行土钉(锚索)基本试验,因此检测方案内未列入相关内容,若有需要可进行补充。

第二章检测技术大纲

一、土钉抗拔试验

1、一般规定

1.1土钉注浆体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或达到10MPa时方可进行土钉抗拔试验。

1.2验收试验的土钉应与面层混凝土完全脱开。

1.3验收试验最大荷载取土钉承受的轴向拉力设计值的1.1倍。

1.4土钉抗拔力试验采用逐级加荷的方法,加荷等级、测读位移和观测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

1.4.1初始荷载分别取土钉Tuk或Tjd的0.1倍;

1.4.2验收试验加荷等级和位移观测时间按表2-1进行;

土钉验收试验加荷等级和位移观测时间表2-1

加荷等级

0.1Tjd

0.3Tjd

0.5Tjd

0.7Tjd

0.9Tjd

1.0Tjd

1.1Tjd

0.1Tjd

观测时间(min)

3

3

5

5

5

10

10

3

注:

Tjd—土钉杆体轴向拉力设计值。

1.4.3在各级荷载观测时间内,测读土钉位移不少于3次。

1.4.4达到要求试验荷载后,观测10min,卸荷到0.1Tjd(Tjd)并测读土钉头位移。

2、试验结果评定

土钉验收合格标准:

土钉抗拔力平均值应大于土钉抗拔力设计值,土钉抗拔力最小值应大于土钉抗拔力设计值的0.9倍。

二、锚索抗拔试验

1、一般规定

1.1锚索锚固体达到设计强度80%以后方可进行验收试验。

1.2最大验收试验荷载为锚杆轴向拉力标准值的1.2倍。

1.3验收试验按下列规定进行:

1.3.1初始荷载取锚杆轴向拉力标准值的0.1倍;

1.3.2锚索试验采用逐级加荷,加荷等级和位移观测时间详见表2-2。

锚杆验收试验的加荷等级和观测时间表2-2

加荷等级

0.1Nk

0.25Nk

0.50Nk

0.75Nk

1.0Nk

1.2Nk

观测时间(min)

5~10

5~10

5~10

10

10

10

1)在每级加荷等级观测时间内,测读位移不应少于3次,如在1~10min的观察时间内锚头位移增量超过1mm,该级荷载应再维持50min,并在15、20、25、30、45、60min时记录锚头位移增量。

2)加至最大试验荷载,观测10min待位移稳定后卸荷至0.1Nk;绘制荷载-位移(P-s)曲线。

2、试验结果评定

2.1锚杆试验所得的总弹性位移应超过自由长度理论弹性伸长量的80%,且应小于自由长度与1/2锚固段长度之和的理论弹性伸长量。

2.2在最大检验荷载作用下,锚头位移趋于稳定。

第三章保障工期的主要措施

根据委托方提供相关设计图纸,并按基坑支护工程分批验收原则制定检测数量。

1、检测工作工期计划

在注浆体强度达到要求,现场具备检测条件时,土钉验收:

1台设备1天可检测4~8根;锚索验收试验:

1台设备1天可检测3~6根;根据每次进场检测工作量,安排相应检测设备。

一般现场检测完成后7天内可提交正式检测报告。

2、检测工作承诺

我公司承诺各项检测工作紧密配合;每批土钉(锚索)达到检测时间及时进行检测。

完成部分检测工作至提交正式检测报告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出具检测结果速报。

我公司承诺在日常检测工作中服从监理单位的调度要求,充分满足质量、环境、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为本项目工程检测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章检测质量的主要措施

1、检测遵循的原则

1.1、我公司将根据施工监理或业主代表的通知进行取样和试验。

1.2、我公司将以经施工监理和业主代表预先同意的恰当的格式,直接向施工监理和业主代表提交全部试验成果和任何必要的报告(电子文档)。

任何表格必须经施工监理和业主代表批准后方可实施。

1.3、我公司将准备并保存一个简明的、全面的记录,来记录采集的样品、进行的试验,完成的试验成果及报告。

这类记录将逐日更新并为施工监理和业主代表随时检查提供方便。

1.4、我公司在试验、检测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材料时,将及时向施工监理和业主代表提交试验、检测报告并说明情况。

1.5、我公司将根据业主代表的指示,在进行不同合同标段的试验工作时,分别接受相应标段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1.6、我公司将遵循本技术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测,经施工监理和业主代表同意后方可执行其他规范和标准。

2、试验检测质量保证体系

为了使检测工作真实、有效的进行,特建立如下质量保证体系:

2.1、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2.1.1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保障项目部高效开展工作。

2.1.2加强自检工作,建立自身质量保证体系。

2.1.3自觉接受业主、监理、设计等有关单位对检测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

2.2、建立完善的十二大检测工作制度

建立了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后,还需要一系列的具体的工作度,以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2.2.1测试检测质量保证制度

①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和有关测试标准、规范进行各项测试工作。

②据有关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和检定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状态良好和准确可靠,实行仪器设备专人负责制,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

③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测试检验的有关标准、规定和方法。

④在测试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时,对受影响测试检测结果的均应作废重测。

⑤试验检测人员违反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检测时,质量监督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停止操作,重新测定。

若重新测试仍然不能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时,令其停止工作,加强技术规定及操作规程的学习。

⑥试验检测人员要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做到正确、清楚、不得涂改,并签字负责。

⑦检测人员要实事求是,必须根据检测数据和有关标准编写试验报告,不受外界压力的干扰和影响。

2.2.2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查制度

①检测报告应正确、完整、清楚,每份检测报告必须有检测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名,报告必须编号,以备存查。

②检测报告必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其有效位数和误差表达方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③检测报告审核由技术负责人完成,检测报告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⑴引用数据是否与原始记录相符合;

⑵检验方法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及工程的实际情况;

⑶计算方法和数据处理是否正确;

⑷结论是否准确。

④检测报告最后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并对报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2.3资料的保管制度

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由资料管理人员验收保管,填表登记,并详细记录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的名称、检测内容等。

电子文档类资料应用光盘刻录备份。

所有资料均要分类存放,做好标记,方便调用查阅。

资料保存环境应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资料不霉变、损坏。

各种技术资料、标准、规程、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副本均由专人负责。

所有原始记录、检测报告、质量处理记录及各种相关文件应分类存放,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3~4年。

检测的原始数据对外保密。

2.2.4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

在检测工作过程中发生资料丢失、损坏或因保管不良而变质或引用;不同资料混淆而引起无法分辨或造成监测结论错误;不按有关规范、标准操作,造成数据差错,监测结论错误的,均按质量事故处理。

当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在“事故登记本”上如实记录。

如发生的事故无法补救时,应及时进行复测,但要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等。

在检测过程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受某种意外干扰,按质量事故处理。

当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试验,排除故障或意外干扰。

属仪器设备故障的,应及时启用备用仪器设备,故障仪器设备经检验员调修未能排除故障时,则应由设备保管员负责组织维修。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相关监测数据应检验其可靠性,必要时应返工重测。

发生意外情况需立即停止试验时,其试验数据的取舍应以保证试验结论的准确性、科学性为前提。

所有检测工作人员如发现检测过程和监测报告中出现异常数据,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查找原因,对由于读数错误、记录错误及计算差错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差错,应及时更正,对由于检测仪器设备失灵而造成的差错,则应作废,待设备调试正常后再重新检测。

试验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亡或仪器设备损坏的,按安全事故处理。

当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解决。

对事故的责任人按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发生技术、安全事故不报告而有意隐瞒者,要作加倍惩罚。

2.2.5质量申诉处理制度

在检测报告发出三个月内,相关方若对检测结果有疑问,可提出书面申诉。

在接到质量申诉后,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测组长检查原始记录,仪器设备,检测方法,数据处理及结论判定等,如确认无误,则书面通知质询单位。

若经检查,确因原始记录,数据处理,结果判断出现差错,则应更正检测报告,并办理登记手续,对造成错误的直接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如未发现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差错,原则上不受理申诉。

2.2.6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设备台帐、主要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本及维修检定档案,并负责保管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检定证书复印件。

设备负责人负责管理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溯源,主要仪器设备应按检定周期及时校验,仪器设备修理后,若对测试数据有影响,则需重新检定后方可使用。

所有仪器设备都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专人使用保管。

注意防潮防尘,严防损坏失灵,影响使用。

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由保管人负责,使用人应在使用记录本上登记使用情况,并协助保管人进行日常清洁保养,当设备出现不正常状态时,应立即报项目负责人,并做好记录。

2.2.7安全工作制度

全体项目部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新到工作人员、见习人员和外来培训人员须接受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

经常检查仪器设备情况,严禁各类仪器设备带病运转和使用。

检测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认真做好内业工作下班后的检查工作,即查火种、查电源、查设备、查卫生等。

对发生技术安全事故的当事人,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即: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接受处理教育不放过,不检查预防措施不放过。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2.8内业工作办公室管理制度

室内应经常保持整洁明亮。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电脑操作。

非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数据录入、修改、填发试验报告等相关业务。

除项目相关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电脑室。

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如实录入数据,严禁弄虚作假。

室内资料应妥善保管,并遵守资料保密制度。

2.2.9仪器设备检定校(检)验制度

所有在用检测仪器设备,均按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要求规定的检定周期送检,对检测仪器设备检定周期没有规定的在用检测仪器设备,均实行自校(检)验。

超过检定校(检)验周期或检定、校(检)验不合格的检测仪器设备,不准使用,并及时贴上停用标志。

对在用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全部实行标志管理,分别贴上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认证办公室统一制订的标志,即:

⑴合格证(绿色)

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仪器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仪器设备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

⑵准用证(黄色)

多功能设备,某些功能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经校准合格者;

测试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验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⑶停用证(红色)

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

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被检定校(检)验仪器设备在检定校(检)验前,由计量管理员通知仪器设备管理员安排有关人员搞好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

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检定证书、校(检)验记录等资料交院试验室保,复印件由本项目部专人保管。

2.2.10检测前后对仪器设备及检测结果进行检查的制度

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查调试,确定其性能是否正常,禁止使用不合格及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

检查用于检测工作的原始记录表格是否齐全。

检查检测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记录。

如检测环境不符合规范或仪器设备的要求,应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才能进行检测。

结束后应对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状态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以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每天检测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检查原始记录,确认原始记录正确无误后,才可正式结束当天的外业工作,否则应重复进行当天的外业检测工作。

2.2.11仪器设备保养制度

仪器设备由保管人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保管人要主动了解仪器设备性能,掌握日常维护保养要点。

仪器设备保管人要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因管理、保养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性能降低或损坏,要追究保管人责任。

2.2.12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

项目部各类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以提高其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积极鼓励我院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研讨会及技术交流会。

积极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科研院所组织的新标准、新规范学习推广会。

每月根据工作情况至少安排2~3天组织本项目部人员进行各类培训,内容包括:

计量法规、计量知识、各类技术标准及规范、数理统计、误差分析、计算机操作、各专业检测技术、质量观念教育等。

每季对各类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内容包括:

工作业绩、业务水平、遵纪守法、有无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等。

2.3、建立科学、严谨、高效的检测工作程序

建立科学、严谨的检测工作程序是使监测工作有条不紊开展的有力保证。

我方还及时听取业主、工程师及施工单位的意见,克服各种困难,随时进行检测工作并提交监测意见,以指导施工。

2.4、建立严格的廉政措施

由于本工程试验数据的重要性,为保证检测人员的工作“科学、公正、诚信、守法”进行,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我院制定了严格的廉政措施。

2.4.1建立合理的工作程序,加强质量监督工程师对检测工作的现场核实抽查。

2.4.2建立检测机构廉洁自律制度,并严格执行。

加强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

在项目部定期进行有关法规、条例、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将我院制订的《工作守则》、《行为规范》经常宣贯,以便警示检测人员并随时对照检查,并公开接受外界监督;

领导出面征求意见并严格考察:

我院领导经常听取业主和其他方对检测人员的意见,多渠道对检测人员的操行进行考察,对检测人员出现的不良苗头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严肃处理;

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处理:

对个别检测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公开处罚,并报业主同意调离其工作岗位;

检测人员“十不准”

不准收受施工单位的任何馈赠或向施工单位索要经济赞助;

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的吃饭或娱乐性招待,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时有业主参加的活动除外;

不准到施工单位报销发票、收据;

不准介绍施工队伍到所检测的工地施工;

不准在施工单位兼职或领取任何报酬;

不准介绍人员到所检测的施工单位工作;

不准介绍、推荐任何建筑材料、设备给施工单位;

不准做任何有损害业主利益和声誉的事情;

不准玩忽职守或借故拖延、推诿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事项;

不准参加“黄、赌、毒”活动。

4.3我公司设立免费投诉电话:

4008863066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1、按安全检测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检测安全;检测现场应按应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必要的照明、看守、围护等,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

3.2、对检测工作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负责,并应立即书面报告市建设主管单位、建设及监理单位;

3.3、有责任按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检测,应按监理单位或安监站有关人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到位;

3.4、所有现场检测人员必须佩带相片工牌;试验中严禁反力钢梁超载使用;自动采集仪应在外接电源接驳无误时方可开机使用,以确保人员和仪器设备的安全;

3.5、当检测工地有施工进行时,应采取安全措施,保证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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