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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一标段

DIK5+~DK238+

 

营业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试行)

 

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一标项目部

二○○八年十月

 

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一标段

DIK5+~DK238+

营业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年月日

营业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为增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和施工安全监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京师办【2008】435号)的规定,结合一标段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营业线施工必需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监理项目部及各监理组监理人员严格执行并监督施工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条例》等有关规定,强化监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营业线施工必需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增强施工计划管理,增强施工组织,增强人员培训,增强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2工程概况及特点

工程概况

2.1.1一标段全长223.94Km,跨越营业线工点15处,临近营业线的区段约40千米。

跨越营业线工点散布于北京特大桥、天津特大桥、青沧特大桥和沧德特大桥,临近营业线的区段主要散布于DKxx+xx~DKxx+xx约40Km的范围。

其中由监理一组负责的有8个工点,由17局1工区、2工区施工;监理二组负责的有临近营业线30千米,由17局4、五、六、7工区施工;监理三组负责的有1个工点,由17局8工区施工;监理四组负责的有2各工点,别离由19局10工区、11工区施工;监理五组负责的1个工点,由17局12工区施工;监理六组负责的有1个工点,由18局14工区施工;监理七组负责的有2个工点,由18局17工区施工。

2.1.2跨越营业线工程及临近营业线工程概况

京沪高速铁路一标段段主要跨铁路立交一览表

序号

中心里程

道路名称

交角(右角)

类别

工点编号

采用孔跨

备注

1

DIK8+

丰双线

铁路

1

32m简支梁

 

2

DIK8+

大李联络线

铁路

2

(48+80+48)m连续梁

 

3

DIK15+

西黄左线

铁路

3

++++++m空间刚构

 

4

 

京山Ⅰ线

I级电化铁路

 

5

 

京山Ⅱ线

I级电化铁路

 

6

 

京山Ⅲ线

I级电化铁路

 

7

DIK15+

京山Ⅳ线

I级电化铁路

 

8

DIK16+

西黄右线

铁路

4

++++++m空间刚构

 

9

DK18+

跨黄良支线

143°36'

铁路

5

(40+56+40)m连续梁

轨面标高

10

DIK20+

黄村货场走行线

32°19′

铁路

6

(40+56+40)m连续梁

 

11

DIK23+

京九上行

铁路

7

(60+100+60)m连续梁

 

12

DIK24+

京九下行

铁路

8

32m简支梁

 

13

DK93+

津霸联络线

91°40′

铁路

9

32m简支梁

轨面标高

14

DK120+909

油库专用线

105°31′

铁路

10

32m简支梁

地方铁路

15

DK120+918

电厂走行线

91°21′

铁路

 

16

DK120+923

津浦右K13+轨面:

91°35′

I级电化铁路

 

17

DK120+928

津浦左K13+轨面:

91°28′

I级电化铁路

 

18

DK134+097

周芦铁路

铁路

11

32m简支梁

地方铁路

19

DK169+232

军用机场专用线

铁路

12

32m简支梁

北京局代管

20

DK193+548

津浦左线

132°45′

I级电化铁路

13

(37+53+53+37)m连续梁

 

21

DK193+597

津浦右线

I级电化铁路

 

22

DK211+462

朔黄复线

铁路

14

(32+48+32)m连续梁

地方铁路

23

DK211+475

朔黄线

铁路

24

DK238+336

津浦右线

I级电化铁路

15

(40+56+40)m连续梁

 

25

DK238+344

津浦左线

I级电化铁路

 

跨越营业线工程特点

2.2.1DIK8+丰双线1-32米简支梁,交角(右角)º。

2.2.2DIK8+大李联络线(48+80+48)m持续梁。

2.2.3DIK15+西黄左线、京山Ⅰ线、京山Ⅱ线、京山Ⅲ线;京山Ⅳ线为DIK15+,交角均为º;I级电化铁路。

为++++++m空间刚构。

2.2.4DIK16+西黄右线,交角º为++++++m空间刚构。

2.2.5DK18+跨黄良支线,交角143°36',(40+56+40)m持续梁,轨面标高40.62m。

2.2.6DIK20+黄村货场走行线,交角32°19′,(40+56+40)m持续梁。

2.2.7DIK23+京九上行,交角º,(60+100+60)m持续梁。

2.2.8DIK24+京九下行,交角º8,32m简支梁。

2.2.9DK93+津霸联络线,交角91°40′,32m简支梁

2.2.10DK120+909油库专用线,交角105°31′地方铁路;DK120+918电厂走行线,交角91°21′地方铁路;DK120+923津浦右K13+,交角91°35′,轨面:

4.70m;I级电化铁路。

DK120+928津浦左K13+,轨面:

4.70m,交角91°28′,I级电化铁路,32m简支梁。

2.2.11DK134+097周芦铁路,交角º,地方铁路,32m简支梁。

2.2.12DK169+232军用机场专用线,交角º,32m简支梁北京局代管。

2.2.13DK193+548津浦左线,交角132°45′,I级电化铁路。

DK193+597津浦右线,交角º,I级电化铁路,(37+53+53+37)m持续梁。

2.2.14DK211+462朔黄复线,交角º,DK211+475朔黄线,交角º,(32+48+32)m持续梁,地方铁路。

2.2.15DK238+336津浦右线,DK238+344津浦左线,交角º,I级电化铁路,(40+56+40)m持续梁。

2.2.16临近营业线工程特点

3编制依据

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

北京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京师办【2008】435号)。

客运专线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相关工程及区段的设计文件。

京沪公司有关办法、细则等。

4营业线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监理控制的大体内容

4.1.1工程动工前,催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进行全员安全教育,教育应具有针对性。

检查培训计划、教材、记录、签单表、考试卷和北京局的培训合格证书等。

4.1.2要求施工单位必需制定临近或跨越既有线专项施工方案,重点审查施工方案和安全方案,危险品级高的施工还应制定应急预案,检查风险控制办法是不是到位,依照规定报北京铁路局或朔黄铁路公司审查。

4.1.3施工单位必需与既有线运营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取得施工许可。

4.1.4检查施工单位的“申请施工要点计划”,申请计划应包括施工范围、作业地址、作业内容、起止时间、影响行车范围、施工安全质量保障办法、施工安全协议书等。

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纠正。

4.1.5施工现场必需做到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施工、技术、负责人、防护人员必需佩带明显标识。

4.1.6风雨天气,靠近既有线高空作业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避免大型施工机械溜滑、侧翻到行车线限界内的靠得住办法。

4.1.7靠近既有线的施工便道和施工厂地,应要求设置出入口拦门,派专人看管。

未经许可的车辆和大型机械不得进入,不施工时关门加锁。

4.1.8在距既有线路200m范围内的临时施工厂地,严禁寄存燃料及其他易燃易爆品。

4.1.9毗邻既有线利用大型机械作业时,应保证机械性能良好,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既有线双侧15m范围内应在限界外设置防护绳,在10m范围内施工时严禁机械车辆掉头,确需掉头时应设置安全的掉头区,有列车通过时应停止作业。

4.1.10尽可能远离线路堆放材料,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时,必需符合既有线施工的相关规定。

4.1.11检查设置的安全防护,防护器材和设置的距离、范围必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监理工作的程序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方案

检查与铁路运营单位签订施工许可、安全协议

施工单位组织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施工

施工方负责人签认、落实整改,完善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机械设备进场、技术及安全交底、作业人员培训,防护、监护措施。

监理现场验收、签署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发现问题

 

路基施工

4.3.1施工需开挖路肩边坡时,应采取挡砟墙、挡板等防护办法,避免既有线道床溜塌。

4.3.2特殊地基处置,必需严格依照设计文件施工,一次处置到位,避免反复。

4.3.3并行地段软基处置不宜采用强夯法,避免震动影响路基稳定或造成线路几何状态转变。

4.3.4地表排水系统畅通,并与原有排水系统衔接良好。

4.3.5施工质量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桥梁施工

4.4.1基础施工

4.4.1.1临近既有线路开挖深基坑,应制定靠得住的开挖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深基坑开挖宜避开雨季。

4.4.1.2临近既有线开挖桥涵基坑时,稳定边坡率按1:

:

自基坑底向上推算,肯定开挖对既有线安全影响程度。

4.4.1.3当推算的基坑顶边未伸入到道床坡脚外0.4m之内时,可放坡开挖,视地质条件调整坡率。

4.4.1.4当推算的基坑顶边伸入到道床坡脚外0.4m之内时但未伸入道床时,应支撑开挖。

选择支撑形式应考虑列车动载、震动影响,保证路基稳定。

4.4.1.5当推算的基坑顶边伸入到道床内时,支撑开挖难以保证路基稳按时,必需实施线路架空办法。

4.4.1.6钻孔桩基础施工应考虑列车的震动影响,钻孔时应适当加大护壁泥浆比重。

钻孔用泥浆池宜远离路基坡脚。

利用吊车移动钻机、安装钢筋笼、安装导管时,吊车站位或吊臂不得侵限,列车通过时应停止作业。

4.4.1.7基坑周围如有铁路行车设施,应标示清楚。

施工机械有可能抵达其周围的设施,应加设防护桩保护。

4.4.1.8桥涵基础施工质量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墩台施工

4.5.1当距既有线路边缘较近时,脚手架、支架应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搭设,沿铁路一侧脚手架、支架应符合安全规定。

搭设的脚手架、支架不得侵限、超重。

4.5.2脚手架、支架靠既有铁路一侧,必需设置围护,严禁向线路一侧抽拔、穿插钢管、钢筋。

禁止从高空向既有线一侧抛掷物件。

4.5.3墩台模板采用整体吊装(拆除)时,吊车不得站在墩台与既有线之间。

起吊安装(拆除)模板应栓系防溜绳。

4.5.4处于电力牵引地段,距带电体较近的脚手架、支架必需采取静电屏蔽、接地办法,避免造成人身触电伤害。

混凝土养护时,养护人员不得手持软管浇水养生。

4.5.5桥墩台洒水养护要避免水流冲洗路基。

4.5.6桥墩台施工质量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梁部施工

4.6.1检查并现场核实专项施工方案批复、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人员培训、机械设备评估、申报施工要点计划、办理封锁施工手续、既有设施防护办法等,必需完全落实并完成。

4.6.2挂蓝、支架等关键承力和持力结构设计应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检算,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4.6.3在电力牵引铁路上方搭设的支架现浇施工、挂蓝悬臂现浇施工、结构转体施工,应设置静电屏蔽、接地防护办法。

混凝土养生用水不得泄流。

4.6.4施工期间,必需在线路上方双侧设置围挡和安全网。

4.6.5跨线桥桥面未完工前,应封锁或派人看管,非施工闲杂人员不得上桥。

4.6.6梁部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其它规定。

4.7.1各特殊结构工程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查,监理工程师、监理组长的审查意见填写在依照京沪高速铁路用表格式编制的审核意见表上,待业主组织会审后,在统一用表上签署意见。

4.7.2各监理组应按照管段内的工点散布,合理分工、明确职位、卡控责任到人,成立台账,跟踪检查。

4.7.3该监理细则,必需与有关的专项工程施工监理细则结合起来一并执行。

4.7.4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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