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服务队章程副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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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队章程副本

XXXXXXX医疗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XXXXXXX医疗志愿者服务队。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志愿从事医院公益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的医院职工组成的公益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

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新风正气,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第四条本团体的宗旨是:

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实现自我。

本团体活动立足于把志愿服务工作与医院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医患关系和谐,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不断探索项目拓展、体系建设、机制创新、文化培养的新途径,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

第五条本团体接受院党支部的领导及监督。

 

第二章服务对象和容

第六条 本团体的服务对象面向需要医疗服务帮助的各类群体,特别是针对特殊困难群体。

第七条 本团体的服务容主要是由医院党支部统一组织的集中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或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等。

(一)培养医院职工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医院的健康成长;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医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提供公益性服务,为医院文化、社区服务、健康义诊、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三)为有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患者提供无偿服务,并展开与其他志愿者等团体的交流合作工作。

(四)承担临时性、突击性的志愿服务任务(如卫生应急、抢险救灾等)。

(五)定期向医院党支部通报志愿者的活动情况;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志愿者条件

第八条本团体实行加入和退出自愿的原则。

第九条申请加入的会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及管理的医院职工。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并自愿接受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自愿为需要服务、帮助的人和事,提供力所能及的无偿服务。

(四)自愿在一定时间完成一定时间量或次数的无偿服务。

第十条加入本团体的程序。

(一)自愿加入者在医院办公室登记信息(如:

、年龄、科室、专业特长、)。

(二)填写会员登记表(附照片)。

(三)参加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面试。

(四)办公室将通过面试的进行统计,并正式登记。

第四章 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组织活动并独立开展工作的权利。

(二)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对本团体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在履行服务中可以提出困难和问题,请求给予帮助解决。

(五)获得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必需的物质、安全保障。

(六)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七)法律、法规以及志愿者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有向本团体推荐成员的权利。

第十二条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团体的统一管理,遵守本团体章程及管理,拥护并执行本团体决议。

(二)宣传志愿服务队宗旨,维护志愿服务队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积极参加组织开展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

(四)维护团体合法权益、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五)向团体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志愿者誓词:

我自愿加入XXXXXXX医疗志愿者服务队,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

我承诺:

遵守医疗志愿者服务队章程,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志愿活动,践行志愿者精神,吃苦在前,甘于奉献,为人民健康、医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章志愿者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四条志愿者须服从团体的统一管理,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志愿者,经志愿服务队委员会批准后予以清退。

(一)不服从组织管理,拒不履行志愿者义务。

(二)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其他违反志本团体章程,做出有损志愿服务队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本团体章程或有损团体声誉的行为。

第六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医疗志愿者服务队最高机构为常务会,常务会下设秘书处。

(一)常务会由不少于5名委员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名,其中分管院长为主任委员,医院办公室主任为副主任委员,其他委员由主任委员视需要遴选聘任;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由主任委员推荐。

(二)每届委员及秘书长任职期两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

(三)主任委员视议案的容及性质指定各有关部门派员列席。

(四)常务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便工作时,由主任委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五)秘书处负责处理主任委员所交付常务会各项工作的执行、协调与反馈。

第十七条常务会的职责。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议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三)领导医疗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

(四)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秘书处的职责。

负责医疗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和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常务会主任及秘书长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号召力,在医院有一定影响力。

(三)身体素质好,能正常工作。

(四)接受医院党支部的领导管理。

(五)对工作态度,严谨认真,责任心强。

(六)在活动中能以身作责,起带头作用。

(七)有创新思想,团结意识。

(八)无违纪现象。

第二十条常务会主任的职责。

(一)指导常务会日常工作和具体活动。

(二)决定志愿者的吸收和除名。

(三)制定、修改章程。

(四)调整机构设置、人员分配。

第二十一条秘书长的职责。

(一)负责招募志愿者工作。

(二)根据章程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三)策划组织活动,记录每次的活动,总结工作及其它日常事务。

(四)宣传和推广志愿者活动,志愿者活动前后期的宣传工作。

(五)起草有关文件、报告等。

(六)领取和保管活动所需物品。

第七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务会议和全体大会,会议由常务会主任主持,每次会议前十日通知参会人员,临时会议需于三天前通知。

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常务会会议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二)主任委员或二分之一以上常务会委员认为必要时,可以安排召开临时常务会会议或全体大会。

(三)常务会和全体大会由常务会主任担任会议主席,主席请假时,由常务会副主任担任会议主席。

(四)委员请假时,需经主任委员同意后指定代理人参与会议。

(五)参会的成员一人一票,代理人有投票权,列席人员无投票权。

(六)常务会或全体大会作出决议,必须有半数成员在场,以多数决定通过。

如投票结果为赞成票与反对票均等,则由常务会主任决定。

(七)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实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容,学习会议精神。

(八)会议遵循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表决时必须有4/5的成员到场,且有2/3以上赞成则通过该决议。

(九)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有关会议容必须。

(十)会议由秘书处记录,做好存档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十一)常务会定期会议,主要容为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力求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全体会议上宣布。

(十二)成员在活动中发现问题后,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常务会主任或秘书处。

第二十三条活动制度

(一)全体成员,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实现自我”的活动宗旨。

(二)全体成员应统一调遣,自觉服从指示,确保团体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三)全体成员应遵照常务会的领导、安排,协调好各成员之间的关系,为医院的建设积极努力工作。

(四)秘书处组织活动前应写出详细的策划、人员安排,交由常务会审批。

(五)活动的准备工作。

1、对于每一件具有可实施性的工作,须由常务会集体商议。

讨论通过后,方可上报院党支部批准,然后制定详细的策划。

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向全体成员公布实施。

2、对于全体成员参与的活动,由秘书处拟定出详细的计划方案,经常委会研究划分好职责进行合理的分派。

3、申请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经费进行合理的利用。

所有物品由秘书处负责。

4、秘书处应充分做好活动前后期宣传工作,宣传资料由秘书处收集整理,交于常务会审核修正后,方可对外宣传,可以宣传栏、、报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六)活动的实施阶段。

1、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常务会成员应尽心尽力,各司其职,带动全体成员,认真、高效的开展工作。

2、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不得私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者,须向秘书处申请后方可离开。

3、在活动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向秘书处报告,以求妥善处理,不允许私自行动。

4、在活动中严禁顶替个人名额,参加团体所组织的各种活动,违反者将严肃处理,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5、活动中在工作思路已明确的前提下,不得顶撞负责人,须按照要求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并帮助其他队员共同协作完成任务。

(七)活动完工阶段。

1、按照要求,根据分配完成自己的任务后,不得自行走动。

2、活动人员集合后,秘书处负责清点人数,并做好最终的情况统计。

3、秘书处负责收齐活动中所领取的队旗、臂章等物品,并负责保管。

4、活动结束后,秘书处负责书写工作总结及新闻稿,并及时将材料递交常务会,经常务会主任审核后上报院办。

5、活动结束后召开常务会会议总结本次工作中的得失。

(八)活动中的应急措施。

1、成员之间应相互团结,相互友爱,相互理解,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建议,避免部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和摩擦。

2、严禁在活动中与外界发生冲突,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秘书处联系,以免冲突扩大。

3、在特殊情况下,应以团体的利益为重,并以注意维护全体队员的安全为首要条件。

第二十四条考勤制度

(一)成员在参加统一组织的活动和会议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如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秘书处,并及时补写请假条。

(二)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经常务会主任签名方可生效,并交秘书处备案。

(三)如没有请假条,而常务会或秘书处不知其详细去向者,按缺勤处理。

(四)活动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如有需要须向秘书处请示,请示获得允许后方可离开,归队后应及时销假。

(五)在会议或活动正式开始后,不再签到,后到者视为迟到,活动或会议开始二十分钟后到场者视为缺勤。

(六)凡在活动中私自离队者,给予全体大会警告处分。

(七)活动和会议的考勤由秘书处负责记录存档,作为今后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

第二十五条奖励

一、在例会和活动中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者,优先考虑推荐医院评优选先资格。

二、额外完成除团体活动以外的成员,优先考虑推荐医院评优选先资格。

三、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成员,与活动结束后秘书处申请上报院党支部批准后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

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XXXXXXX医疗志愿者服务队。

本章程由院党支部审核、通过并生效。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

XXXXXXX医疗志愿者服务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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