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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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管理细则

附件

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

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根据《关于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3]86号)和《关于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的实施办法》(杭政办[2006]25号)精神,现就我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条件

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以下简称“创新载体”)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创新载体是已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创新载体的我市联合共建单位和省外引进共建单位已签订三年以上的长期合作协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院士或全国同专业、同行业具有较大影响的领衔专家在杭所创办的研发机构可视作为创新载体来认定。

(二)创新载体的省外引进共建单位应是具有国内科研优势的中科院研究机构、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等。

(三)创新载体的我市联合共建单位应是本市企事业单位,其中联合共建单位为企业的,其年销售收入应在10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费应占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数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5%以上。

联合共建企业原则上应是高新技术企业。

(四)创新载体应拥有必要的研究开发设施,具备开展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科技服务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办公场所,载体应有引进合作的研发项目和服务功能,并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发展规划、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利益分配机制和经济运营模式。

(五)创新载体科技人员应达到10人以上,引进科技人员数应达到载体科技人员总数的30%以上,引进的科技人员在创新载体的工作时间比例人均应达到50%以上,引进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应达到2人。

(六)创新载体总投入3年内应达到200万元以上,实际已投入资金应达到5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根据《关于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的实施办法》(杭政办[2006]25号)文件的规定,每年对已认定的创新载体开展考核评价,各项考核评价指标如下:

(一)创新载体引进资源情况:

1、引进有形资产情况(包括资金、仪器设备等);

2、引进无形资产情况(包括科技成果等);

3、引进科技人员情况;

4、引进科技服务功能情况。

(二)创新载体运行成效情况:

1、从业科技人员情况(包括大院名校引进、本地单位派出和社会招聘人员);

2、各项收入、开支和投入情况(包括3年内计划总投入);

3、工作条件情况(包括用房面积、仪器设备、中试装置等);

4、成果和效益情况(包括各类项目实施取得经济与社会效益和获得知识产权、奖励荣誉与推广应用成效等);

(三)创新载体建设发展情况:

1、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

2、建设内容和进度安排;

3、利益分配机制和经济运营模式;

4、当地政府和部门经费支持和政策扶持情况。

三、认定与管理

市科技局负责杭州市引进共建科技创新载体的认定与评价管理工作。

(一)申请认定的创新载体按要求申报《杭州市引进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经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或所属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组织市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认定评审,认定评审结果经社会公示后,市科技局发文批准认定并授牌。

(二)已认定的创新载体每年进行考核评价,创新载体按要求申报《杭州市引进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考核评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经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或所属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送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考核评价结果经社会公示后发文公告。

连续两年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撤销其“杭州市引进共建科技创新载体”称号。

(三)申报的创新载体认定申请材料和考核评价材料内容和数据应真实可靠。

提供虚假材料的载体如经证实后,认定申请材料虚假的两年内不受理其认定申请;考核评价材料虚假的撤消其认定资格,两年内不受理其重新认定申请。

四、扶持政策

(一)认定的创新载体,依照市政府的《关于鼓励企业建立和引进研发机构的实施办法》(杭政办[2006]25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并享受有关扶持政策,资助标准为创新载体注册资金或实际投入的30%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项目资助。

(二)认定的创新载体,同等条件下在科技计划立项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三)对考核评价优秀的创新载体,按(杭政办[2006]25号)的有关规定对被评定为优秀的创新载体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四)创新载体资助经费,市本级企业的由市本级财政承担;各区、县(市)企业的资助经费按《杭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政办[2007]40号)文件规定的配套比例执行。

五、其他

(一)本细则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注:

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认定申请表、认定申请附表和考核评价表请在杭州市科技网()上下载。

 

附表1

2008年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

认定申请表

 

  创新载体名称: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传真:

 

填表日期年月日

杭州市科技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杭州市引进共建科技创新载体(以下简称‘创新载体’)”的认定申请,填报内容和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本表各栏不够填写可增附页。

二、报送材料包括本认定申请表和附件两个部分,用A4纸规格分别装订成册,并报电子文挡。

认定申请表一式6份,其内容需打印;并附所需有关材料及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附件应包括:

1、创新载体财务报表(上年度和上月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证书)、股东及注册资金构成等的有关材料及证明,各有关单位签订的引进共建创新载体协议书(科技合作协议);

2、创新载体本市共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上年度财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证书等的有关材料及证明;

3、创新载体引进科技人员的学位、职称及专业技术背景等的有关材料及证明;认定申请表中引进人员情况“专业技术背景”栏填写院士、著名行业领衔专家创办以及获得国家和省部级荣誉称号等情况;

4、创新载体实施引进合作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有关材料及证明;获得得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药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和奖励证书等的有关材料及证明;

5、创新载体引进及建立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和功能(技术测试、专业分析、行业检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硕士培养点、大学生实训基地等)的有关材料及证明;

6、创新载体填报人员、设备、收入和开支等基本情况报表(附件3)。

创新载体名称

地址/邮编

A:

本市共建单位

B:

省外引进单位

注册资金(万元)

注册时间

法人代表

职务/职称

股份构成比例(A︰B︰其它)

(%)

一、创新载体引进资源情况

引进总资产

(万元)

其中:

引进仪器设备折价

(万元)

其中:

引进资金

(万元)

其中:

引进科技成果折价

(万元)

引进科技人员数

(人)

占科技人员总数比例

(%)

其中引进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数

(人)

引进科技人员人均在

创新载体工作时间比例

(%)

引进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

姓名

原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业技术背景

载体工作时间比例

(%)

(%)

(%)

引进其他科技人员

姓名

原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业及工作

载体工作时间比例

(%)

(%)

(%)

引进及建立科技服务机构和功能情况(□技术测试、□专业分析、□行业检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硕士培养点、□大学生实训基地等):

 

二、创新载体运行成效情况

 

从业人员总数

其中科技人员数

其中博士和高级职称

科技人员数

用房面积

(人)

(人)

(人)

(M2)

当年各项收入总计

当年各项开支总计

3年内计划总投入

当年实际已投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累计实际已投入

仪器设备已投入

中试装置已投入

其他已投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知识产权

情况

项目经费

投入(万元)

项目技工贸

收入(万元)

已完成研发项目

在研发项目

中试和产业化项目

合计

项目数:

已完成研发、在研发、中试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取得经济与社会效益和获得知识产权、奖励荣誉与推广应用成效等):

 

三、创新载体建设发展情况

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

 

建设内容和进度安排:

 

利益分配机制和经济运营模式:

 

当地政府和部门经费支持和政策扶持情况(包括科技部门和主管部门):

 

四、创新载体本市共建单位情况

企业上年

销售收入

企业上年

职工总数

企业上年研究开发费

占销售收入比例

企业上年科技人员数占职工总数比例

(万元)

(人)

(%)

(%)

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技术)中心建设、产学研合作开展和产业发展等情况:

 

五、推荐和评审意见

区、县(市)科技局(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区、县(市)财政局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科技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表2

2008年杭州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

考核评价表

 

 创新载体名称: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传真:

 申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杭州市科技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杭州市引进共建科技创新载体(以下简称‘载体’)”的考核评价,填报内容和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本表各栏不够填写可增附页。

二、报送材料包括本考核评价表和附件两个部分,用A4纸规格分别装订成册,并报电子文挡。

考核评价表一式6份,其内容需打印;并附所需有关材料及证明复印件一式2份,附件应包括:

1、创新载体财务报表(上年度和上月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证书)、股东及注册资金构成等的有关材料及证明,各有关单位签订的引进共建创新载体协议书(科技合作协议);

2、创新载体本市共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上年度财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证书等的有关材料及证明;

3、创新载体引进科技人员的学位、职称及专业技术背景等的有关材料及证明;考核评价表中引进人员情况“专业技术背景”栏填写院士、著名行业专家领衔创办以及获得国家和省部级荣誉称号等情况;

4、创新载体实施引进合作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取得经济、社会效益的有关材料及证明;获得得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药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和奖励证书等的有关材料及证明;

5、创新载体引进及建立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和功能(技术测试、专业分析、行业检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硕士培养点、大学生实训基地等)的有关材料及证明;

6、创新载体填报人员、设备、收入和开支等基本情况报表(附件3)。

创新载体名称

地址/邮编

A:

本市共建单位

B:

省外引进单位

注册资金(万元)

注册时间

法人代表

职务/职称

股份构成比例(A︰B︰其它)

(%)

一、创新载体引进资源情况

引进总资产

(万元)

其中:

引进仪器设备折价

(万元)

其中:

引进资金

(万元)

其中:

引进科技成果折价

(万元)

引进科技人员数

(人)

占科技人员总数比例

(%)

其中引进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数

(人)

引进科技人员人均在

创新载体工作时间比例

(%)

引进博士或高级职称人员

姓名

原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业技术背景

载体工作时间比例

(%)

(%)

(%)

引进其他科技人员

姓名

原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业及工作

载体工作时间比例

(%)

(%)

(%)

引进及建立科技服务机构和功能情况(□技术测试、□专业分析、□行业检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硕士培养点、□大学生实训基地等):

 

二、创新载体运行成效情况

 

从业人员总数

其中科技人员数

其中博士和高级职称

科技人员数

用房面积

(人)

(人)

(人)

(M2)

当年各项收入总计

当年各项开支总计

3年内计划总投入

当年实际已投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累计实际已投入

仪器设备已投入

中试装置已投入

其他已投入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知识产权

情况

项目经费

投入(万元)

项目技工贸

收入(万元)

已完成研发项目

在研发项目

中试和产业化项目

合计

项目数:

已完成研发、在研发、中试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取得经济与社会效益和获得知识产权、奖励荣誉与推广应用成效等):

 

三、创新载体建设发展情况

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

 

建设内容和进度安排:

 

利益分配机制和经济运营模式:

 

当地政府和部门经费支持和政策扶持情况(包括科技部门和主管部门):

 

四、创新载体本市共建单位情况

企业上年

销售收入

企业上年

职工总数

企业上年研究开发费

占销售收入比例

企业上年科技人员数占职工总数比例

(万元)

(人)

(%)

(%)

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技术)中心建设、产学研合作开展和产业发展等情况:

 

五、推荐和评审意见

区、县(市)科技局(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市科技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科技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表3

杭州市引进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工作人员报表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原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业技术领域

现从事工作

杭州市引进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实验仪器、中试装置等设备报表

序号

实验仪器、中试装置等设备名称

型号

价值(万元)

能否对外服务

杭州市引进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各项收入报表

(起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序号

收入内容

金额(万元)

备注

1

承担政府计划项目等经费(纵向项目收入)

2

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经费(横向项目收入)

3

新产品研制、中试产品销售收入

4

技术服务费收入

5

技术培训费收入

6

信息服务、科技咨询费收入

7

技术投资、转让、推广等技术贸易收入

8

其他收入

合计

杭州市引进共建创新载体各项支出报表

(起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序号

支出内容

金额(万元)

备注

1

基本建设费用

2

场地设施租赁费用

3

人员费用(包括专家费)

4

仪器设备费用(包括运行费)

5

原材料、能源动力费用

6

设计试验、科技协作费用

7

技术引进费用

8

科研业务费用

办公管理费用

资金财务费用

各项税金及附加

其他费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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