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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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基础科学部为了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教师明确在承担各项教学任务中的职责,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关于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基础科学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了基础科学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一.课堂教学
1.学期授课计划
①任课教师要根据培养方案、教学大纲、预定的教学目的及学分等,制定学期授课计划;
②学期授课计划要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之内,由教研室主任统一交给教学秘书。
学期授课计划要有教学计划学时、学期教学安排,每周教学内容、方式、目的、要求、时数、机动内容等。
2.备课
①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抓住重点、难点,科学合理的安排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写出比较详细的备课笔记;
②每次授课都应有完整的教案或讲课提纲,不得无教案和使用旧教案上课。
要注意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充分体现创新。
3.授课
①任课教师要准时到达课堂授课,不得提前和拖延上、下课时间;
②教师要合理利用课堂时间,恰当安排授课内容,在运用课堂练习或自学、讲座等教学方式时,教师必须积极进行指导,不得放任自流或离开课堂;
③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必须事前办理调、串课手续,不得私自停课、串课及擅自减学时。
4.教学研究
各教研室要组织好本教研室所承担每门课程的教研活动,讨论教学方法及课程的难点、重点等内容,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每次教研要有详细的教研纪录。
二.作业要求
1.为帮助学生消化、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每门课程均应根据其性质特点等安排布置相应作业。
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又要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布置的作业,教师要认真检查和批改。
3.作业批改规定如下:
(1)基础和专业课任课教师
①一周批改一次作业;
②按照大纲的要求,批改一定比例的作业量;
③每周每人至少辅导答疑一次,明确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
(2)参加选课教师
①一章批改一次作业;
②如有助课教师,作业批改量不低于教学总人数的1/2;否则作业批改量不低于教学总人数的1/3;
③每周每人至少辅导答疑一次,明确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
4.学生的平时作业,应作为学生修读课程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要在课程学习总成绩中占有一定比例。
5.基础科学部每学期都要对作业进行随机抽查,以了解教师批改作业情况,作为考核教师教学态度的内容之一。
三.辅导答疑
1.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辅助环节,每周至少要有两小时的辅导和答疑时间。
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可进行集体辅导;
2.教师辅导时要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的倾向性问题,以便改进课堂教学;
3.期末考试前要加大辅导答疑的力度,但不要搞压题。
四.成绩考核
1.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试方法应根据考试目标的要求来选择,可采用闭卷、开卷和口试等;
2.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的覆盖面要尽可能大,题量应与限定时间相适宜。
试题表述要简练、明了、准确。
要改变单纯凭经验命题的方法,逐步实现考试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3.考试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违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试卷评定要按学校试卷评定的规则严格进行;
5.考试成绩评定要公正、客观,一般情况下,成绩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
五.实验教学
1.实验课是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科学实验训练,培养学生观察分析现象,找出规律,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环节;
2.拟定实验课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应从大学生实验技能培养的总体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确定实验课应达到的具体要求;
3.任课教师要参加本门课的实验指导。
实验指导教师在学生实验前必须讲清实验内容、要求、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和药品的有效性,保证学生实验顺利进行;
4.指导教师应严格要求,加强检查。
实验进行时,教师必须在场认真辅导,了解实验情况;
5.实验结束后,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及抄袭的实验报告,一律退回,并令其重作,期末要按规定的比例填报实验成绩。
基础科学部
2018年9月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石油基地居民饲养宠物的行为,根据《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哈密石油基地宠物饲养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哈密石油基地、鄯善石油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宠物饲养管理。
第三条宠物限养的范围
(一)基地居民家庭饲养的观赏性犬、猫、信鸽和鸟;
(二)禁止居民和驻基地单位饲养家禽、家畜、烈性犬科及其它动物。
(三)禁止基地职工公寓内饲养任何类别的宠物。
第四条限养宠物的数量
按自管和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每一户居民限定饲养1条高度低于35厘米的观赏犬,或1只观赏猫,或经驻地信鸽协会批准的信鸽(限于40只以内),同时可再饲养4只以下观赏鸟。
第五条职责
(一)指挥部授权哈密物业管理公司对哈密基地宠物饲养进行日常管理;
(二)指挥部授权鄯善物业管理公司对鄯善基地宠物饲养进行日常管理;
(三)油田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免疫和检疫工作;
(四)保卫处负责集中整治和公共场所的监管工作;
(五)社区服务管理处负责监督、协调和考核工作;
(六)基地居民有义务对未按规定饲养宠物的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276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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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宠物饲养许可、登记管理规定
(一)凡基地居民饲养的宠物,必须建立饲养档案,对宠物的购买、领养、转让、出生、遗失、死亡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二)凡基地居民购买、领养犬、猫科类宠物,必须事先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同意后,必须到油田卫生防疫部门登记,并到哈密地区动物防疫监督站(地址:
八一路哈密第九小学斜对面,电话:
7118112)进行首检,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资质,再与物业管理站签订《基地宠物饲养协议》,办理《宠物饲养许可证》。
(三)凡基地居民饲养信鸽,必须事先持哈密地区信鸽协会许可证明和数量限定,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书面申请,经物业管理站核实后,与物业管理站签订《基地宠物饲养协议》,并办理《宠物饲养许可证》。
(四)宠物饲养,发生繁殖(出生)事实,事后5日内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报告,并备案,到成活期后,限定在15日内处置。
(五)宠物转让在5日前,宠物遗失、死亡在5日后,向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报告,经核实后,在5日内,更改饲养协议和饲养许可证。
(六)《基地宠物饲养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宠物饲养许可证》每年审验一次。
第七条犬科、猫科类宠物,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疫,犬科类宠物每年注射一次狂犬病疫苗,将检疫结果或证明(原件)交居住区的物业管理站保存。
第八条饲养者必须对所养宠物进行严格管理,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犬类宠物不准伤人、不得影响邻里或他人生活;
(二)犬类宠物不准散养,出户时必须配戴标识牌,并有成人束链携领;
(三)犬类宠物限在本居住区内活动;不准进入商业网点、办公区、文化娱乐场所、餐厅(食堂)和基地主干道等公共场所;
(四)犬类宠物出户发生便溺,饲养者须及时清除,不得污染环境;
(五)不准在基地内聚众进行宠物交易或展览;
(六)犬类宠物发生疾病时,饲养者须及时将其送畜兽部门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七)宠物饲养协议和饲养许可证不得租借、转让和涂改。
第九条餐厅(食堂)、网点、商场经营者,必须谢绝顾客携领宠物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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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未经批准饲养宠物者,以及饲养宠物不遵守有关规定者,除定期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外,经授权按以下条款处理:
(一)发现擅自饲养宠物的居民,即违反第三、第四条等有关规定者,限10日内处置,否则,由管理部门实行强制性处置,并处罚款:
犬科宠物每只200元,猫科宠物每只100元,信鸽每只10元,观赏鸟每只5元;
(二)发生犬咬伤人事件,受害人的医疗费等费用由饲养者全部承担;
(三)违反第八条之
(二)、(三)、(四)款者,每次处罚50--100元;
(四)违反第八条之(五)款者,立即取缔,当事人每人处罚50元;
(五)违反第八条之(六)款者,造成疫情在本区域内扩散,交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理;
(六)违反第八条之(七)款者,一次罚款50元;遗失者,在10日内进行补办,工本费10元;违反第六条之(六)款者,每次处罚50元;
(七)擅自饲养家禽、家畜者,即违反第三条之
(二)、(三)款者,在5日内自行处置,否则,每只罚款200元。
第十一条经营者、饲养者违反第九条者,每次罚款50元。
第十二条准许饲养的宠物,初次办证费50元,年度管理费用标准、押金等执行宠物饲养协议(附后)。
第十三条罚款和管理费用
(一)哈密基地宠物饲养管理费用和罚款,授权哈密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征收。
(二)鄯善基地宠物饲养管理费用和罚款,授权鄯善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征收。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社区服务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1、结合总经理室对宾馆经济活动的安排,计划期内客源、货源、内务价格等变化情况,并作出详细分析和充分估计,以审定、编制财务计划。
2、依据总经理审定的宾馆财务计划,按各部门的不同经营范围、计划期的多方面因素和历史资料,参考部门年初的上报计划,分摊宾馆计划指标,下达给各业务部门实施。
3、财务计划分为年度、季度计划:
(1)每年第三季度进行宾馆财务内审,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门向财务部提交用款计划,经综台平衡后,提出每二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报宾馆总经理室和财务部。
(2)宾馆财务部按标准的收支计划,合理安排比例,下达定额指标给各部门。
(3)各业务部门根据上报宾馆总经理审批后的季度计划指标,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按月分摊季度任务指标作为本部门季内各月指标检查尺度。
(4)宾馆对各业务部门的计划检查按季进行,全年清算。
4、财务计划内容:
(1)财务部应编制:
流动资金计划、营业计划、费用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利润计划、偿还债务计划及基建计划、利润分配计划等。
(2)各部门应编制:
①销售部及前台:
客源计划(包括外联部分)、费用计划、营业计划和利润计划等。
②客房部:
备品使用计划(含耗用品)、费用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③餐饮部:
营业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物品采购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④商场部:
销售计划(分批发与零售)、商品进货计划(分进口商品和出口产品)、利润计划、费用计划、外汇使用计划、流动资金计划、商场装修计划、设备维修及购置计划、印刷品付印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⑤西餐歌舞厅:
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商品采购计划、耗用品购进计划和设备养护计划等;
⑥采购部:
物料进货计划、工衣工鞋订做计划和加工订货计划等;
⑦旅游部:
客源计划、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⑧管家部:
费用计划、用品使用计划、花瓶盆载及用品、用具购置计划、清洁机具养护及更新计划、花店经营计划等;
⑨布草部:
费用计划、布草添置计划和备品耗用计划等;
⑩事务部:
职工餐厅收支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11.工程部:
燃料进货和耗用计划、水电耗用计划、设备维修计划、零配件及工具购置计划和费用开支计划等。
(3)总经理室、人事部、财务部、保安部和事务部要编制费用开支计划。
(4)各部所需编报的计划、送财务部汇总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