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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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8日,交通运输部安全质量监督司文璋,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解读,2013年我部提出开展平安交通建设以来,各地全面组织实施平安交通建设,取得了明显实效,促进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背景,然而,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仍然多发、频发,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均衡,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存在法规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基础不坚实、人员素质不适应等诸多问题。
背景,有必要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有关制度,量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科学评价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和不足,促进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有效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背景,翻沉事件导致442人死亡,45人被追究行政责任,其中,9名企业人员,37名公务人员。
典型案例,6.1东方之星“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事故导致165人死亡,8人失踪,公安机关对24名相关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瑞海公司13人,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11人)。
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交通运输部门9人,海关系统5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5人,安全监管部门4人,规划部门2人)。
典型案例,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1.2016年2-6月,依托部科学研究院,开展相关工作研究,先后召开4次专家论证会,并赴北京、江苏、山西和湖南4个省(市)现场调研,充分听取和吸纳各部门、各单位意见,起草了初稿。
2.2016年11月,向部内有关司局、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3.12月20日,何建中副部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导则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4.2017年8月4日,经部领导审定后正式印发。
起草过程,导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依据,明确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制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考核评价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部安委会)负责组织,部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安委办)负责实施。
第三条组织和实施单位,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原则,考核评价指标包括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平安交通建设评价指标和部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
第五条分类,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安全责任、法规制度、体制机制、预防控制、支撑保障、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等。
第六条内容,考核评价实行千分制,按指标逐项评分。
第七条评分方式,得分90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800分以上900分以下为良好;得分600分以上800分以下为合格;得分60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八条考核评价结果,发生负有责任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扣400分;每发生一起负有责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扣100分,最高扣400分。
第九条否决项,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属单位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自评报告和自评情况。
部安委办组织核查。
第十条自评,考核评价结果经部安委会审定后,由部安委办向被考核评价单位反馈。
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价结果不合格的,视情况通报省级人民政府。
部属单位考核结果通报部人事教育司。
第十一条结果通报,对在考核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降低考核等次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责任追究,依据本办法,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平安交通建设评价指标和交通运输部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由部安委办另行制定发布,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考核评价指标,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属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考核评价办法。
本办法由部安委办负责解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十五条相关要求,定性指标:
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8个,共计400分;定量指标:
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8个,共计600;,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平安交通建设评价指标,一、安全责任(100分),定性指标,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奖惩责任,二、法规制度(70分),定性指标,制度建立,制度评估,三、体制机制(50分),定性指标,机构建设,能力建设,社会监督,四、预防控制(110分),定性指标,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监管执法,信用体系,应急准备,五、支撑保障(70分),定性指标,经费保障,科技创新,联动机制,教育宣传,六、否决项(400分),定性指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300分),定量指标,重大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起数,重大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人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起数,国务院或我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并实行挂牌督办,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二、基础设施装备(180分),定量指标,国省道技术状况为四、五类且未安排改造计划的桥梁占国省道桥梁总数的比例,国省道技术状况为四、五类且未安排改造计划的隧道占国省道隧道总数的比例,港口危险品码头、罐区、库(堆)场视频监控覆盖率,国省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预算指标完成率,二、基础设施装备(180分),定量指标,渡口渡船标准化率,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入网率、在线率,国省级高速公路重点路段运行监测覆盖率,中高级客车占客运班车总数的比例,三、支撑条件(120分),定量指标,客运、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存储和作业、建设施工领域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数占以上领域企业总数的比例,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企业数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比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登记率,三、支撑条件(120分),定量指标,安全生产信用等级B级以上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比例,列入省部级黑名单的企业数量,重大隐患整改率,定性指标:
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0个,共计1000分;,交通运输部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一、安全责任(150分),定性指标,部门监管责任,奖惩责任,二、法规制度(130分),定性指标,制度建立,制度评估,三、体制机制(100分),定性指标,机构建设,能力建设,社会监督,四、预防控制(220分),定性指标,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监管执法,信用体系,应急准备,五、支撑保障(100分),定性指标,经费保障,科技创新,联动机制,教育宣传,六、事故和重大隐患情况(300分),定性指标,重大以下事故,重大事故,重大隐患,七、否决项(400分),定性指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