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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蓝湖丽都工程

建设单位:

重庆遵大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冶建工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总监理工程师:

张鹏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为了有利于对本工程的监督管理,实现规划制定的各项预控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工程顺利进行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和特点特编制本细则。

1.工程概况

(参考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

2.编制依据

2.1本工程监理合同书;

2.2本工程监理规划;

2.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守则》(试行);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

2.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2.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2.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2.1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架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2.13《钢管扣件水平模板的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G/TJ08-016-2004

2.1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15《钻孔灌注桩施工规程》DBJ08-202-92;

2.1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

2.1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

2.18重庆市、大足县的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注:

2.6-2.17内容应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加以取舍和增补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目标值

4.1事故负伤率控制在0.6‰~1.5‰;

4.2杜绝重伤、死亡、火灾、交通管线、设备等重大事故;

4.3没有业主和社会相关方的投诉;

4.4粉尘、污水的排放和噪声值达到城市管理标准;

4.5创建安全生产标化工地,争创文明工地。

5.安全监理的职责和主要工作

5.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和安全抵押合同并监督实施;

5.2编写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5.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其实施;

5.4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

5.5参与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编制对应的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其组织施工;

5.6审查:

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5.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5.8复核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5.9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

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5.10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督检查;

5.1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安全监理人员每月二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专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5.12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对上周现场安全工作进行讲评,对本周安全生产的要点提出预控意见;

5.13参加创建文明工地的活动,编制本项目监理创建文明工地规划并定期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督促、检查;

5.14填写安全监理日记,编写安全监理月报,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和安全监理台帐管理;

5.15参与工程预算和对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实施监督等其他与工程安全有关的工作。

6.安全施工监控要点

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较多,其监理要点因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艺特点及投入的机械设备不同而各有差别。

现将工地安全监控的要点叙述如下:

6.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6.1.1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6.1.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6.1.1.2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

6.1.1.3防护栏杆、防护栅门应符合规范规定,整齐牢固,与现场规范化管理相适应。

6.1.2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6.1.2.1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对孔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cm,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cm的)都要进行防护。

6.1.2.2各类洞口的防护具体做法,应针对洞口大小及作业条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分别进行设计规定,并在一个单位或在一个施工现场中形成定型化,不允许由作业人员随意用材料盖上的临时做法,防止由于不严密、不牢固而存在事故隐患。

6.1.2.3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砌死或用定型盖板盖严,较大的洞口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面满铺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或按作业条件设计更合理的防护措施。

6.1.3临边防护

6.1.3.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都要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

6.1.3.2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

A.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B.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C.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6.2脚手架普通落地脚手架、多立杆式满堂脚手架

6.2.1立杆基础

6.2.1.1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规范规定。

6.2.1.2基坑底板钢筋砼必须达到规定强度,再仰铺12~16号槽钢,其上方可搭设立杆。

6.2.1.3当立杆不埋设是时,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

设置扫地杆的做法与大横杆及小横杆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移及沉陷。

从试验中看,不设置扫地杆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也有下降。

6.2.2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6.2.2.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

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6.2.2.2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均匀设置,不能加大间距,否则降低立杆承载能力;大横杆布距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脚手架承载能力。

当步距由1.2m增加到1.8m时,临界荷载下降27%。

6.2.2.4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6.2.2.5横向剪刀撑:

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使之成为“之”字型或“十”字型。

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设。

6.2.3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6.2.3.1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平台,竹笆脚手板应按主筋垂直于大横杆方向敷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角应用Ф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大横杆上。

6.2.3.2脚手架的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

密目网必须符合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管上。

6.2.3.3遇作业层时,还要在脚手架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脚手板上物料滚落。

6.2.4杆件搭接

钢管脚手架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对接方法。

立杆若采用搭接,当受力时,因扣件的销轴受剪,降低承载能力,试验表明:

对接扣件的承载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横杆采用对接可使小横杆在同一水平面上,利于脚手架搭设;剪刀撑由于受拉(压),所以接长时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50cm,接头处设置扣件不少于两个。

考虑脚手架的各杆件接头处传力性能差,所以接头应交错排列不得设置在一个平面内。

6.2.5通道

6.2.5.1各类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在专门设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准攀爬脚手架,通道可附着在脚手架设置,也可靠近建筑物独立设置。

6.2.5.2通道(斜道)构造要求:

A.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m,坡度宜用1:

3;运料斜道宽度不小于1.5m,坡度1:

6;

B.拐弯处应设平台,通道及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C.脚手板横铺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增设纵向斜杆,脚手架顺铺时,接头采用搭接,下面板压住上面板;

D.通道应设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cm。

6.3基坑支护安全

6.3.1临边防护

6.3.1.1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6.3.1.2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6.3.2坑壁支护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

6.3.2.1原状土放坡

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

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

6.3.2.2排桩(护坡桩)

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

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桩墙挡土结构。

6.3.2.3坑内支撑

A.坑内支撑

为提高桩的稳定性,也可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

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阔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设计支撑的结构形式和节点做法,必须注意支撑安装和拆除顺序。

尤其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达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

B.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就是在深层地下浇注一道钢筋混凝土墙,即可起挡土护壁又可起隔渗作用,还可以成为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也可以代替地下室墙的外模板。

6.3.3坑边荷载

6.3.3.1坑边堆置土方和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1m,弃土堆置高度不超过1..5m。

6.3.3.2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况经计算确定。

规范规定“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土方开挖如有超载和不可避免的边坡堆载,包括挖土机平台位置等,应在施工方案中进行设计计算确认。

6.3.3.3当周边有条件时,可采用坑外降水,以减少墙体后面的水压力。

6.3.4上下通道

6.3.4.1基坑必须设置专用通道,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基坑不准攀爬模板、脚手架以确保安全。

6.3.4.2人员专用通道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其攀登设施可视条件采用梯子或专门搭设,应符合高处作业规范中攀登作业的要求。

6.3.5土方开挖

6.3.5.1所有施工机械应按规定经过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确认合格,并有记录。

6.3.5.2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人员方可进行坑底清理、边坡找平等作业。

6.3.5.3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

6.3.5.4挖土机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操作上岗证。

6.3.5.5挖土机不能超标高挖土,以免造成土体结构破坏。

坑底最后留一步土方由人工完成,并且人工挖土应在打垫层之前进行,以减少亮槽时间(减少土侧压力)。

6.4模板体系检查

6.4.1支撑系统

6.4.1.1模板的设计内容应包括:

模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均应详细注明并绘制施工详图。

6.4.1.2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基础上的支撑点应牢固平整。

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必要的临时固定措施,以保证稳定性。

6.4.2立柱稳定

6.4.2.1立柱材料可用钢管、门型架、木杆,其材料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6.4.2.2立柱底部支承结构必须具有支承上层荷载的能力;由于模板立柱承受的施工荷载往往大于楼板的设计荷载,因此常需要保持两层或多层立柱(应计算确定)。

为合理传递荷载,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当支承载地基上时,应验算地基土的承载力。

6.4.2.3为保证立柱的整体稳定;应在安装立柱的同时,加设水平支撑荷和剪刀撑;立柱高度大于2m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红模板立柱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柱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柱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柱每增高1.5~2m时,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尚应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6.4.2.4立柱的间距应经计算确定,按照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当使用Ф48钢管时,间距不应大于1m;若采用多层支模,上下层立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6.4.3施工荷载

6.4.3.1现浇式整体模板上的施工荷载一般按2.5KN/m2计算,并以2.5KN的集中荷载进行验算,新浇混凝土按实际厚度计算重量。

6.4.3.2模板上堆料和施工设备应合理分散堆放,不应造成荷载的过多集中。

6.4.4支拆模板

6.4.4.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作业面,支拆3m以上高度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工作台,高度不足3m的可用移动式高凳,不准站在拉杆、支撑杆上操作,也不准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

6.4.4.2安装模板应符合方案的程序,安装过程应有保持模板临时的稳定措施(如单片柱模吊装时,应待模板稳定后摘钩;安装墙体模板时,从内、外角开始沿向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安装等)。

6.4.4.3拆除模板应按方案规定程序进行,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拆除大跨度梁支撑时,先从跨中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

6.4.4.4拆除模板作业比较危险,防止落物伤人,应设置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设专门监护人员。

6.4.4.5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定型钢模板拆除不得大面积撬落。

模板、支撑要随拆随运,严禁随意抛掷,拆除后分类码放。

不得留有未拆净的悬空模板,要及时清除防止伤人。

6.4.5作业环境

6.4.5.1安装、拆除模板以及浇注混凝土作业人员的作业区域内,应按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设置临边防护和孔洞封严措施。

6.4.5.2交叉作业避免在同一垂直作业面进行,否则应按规定设置隔离防护措施。

6.5施工用电检查

6.5.1外电防护

6.5.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在架空线路的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构件及材料等。

6.5.1.2当在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规范》规定了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水平距离)

6.5.1.3当由于条件所限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应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栏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6.5.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为了防止意外带电体上的触电事故,根据不同情况应采取保护措施。

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是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带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基本技术措施。

6.5.2.1工作接地

将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叫工作接地,阻值应小于4Ω。

有了这种接地可以稳定系统的电压,防止高压侧电源直接窜入低压侧,造成低压系统的电气设备被摧毁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发生。

6.5.2.2保护接地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连接叫保护接地,阻值应小于4Ω。

有了这种接地可以保护人体接触设备漏电时的1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6.5.2.3保护接零

将电气设备外壳与电网的零线连接叫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是将设备的外壳故障改变未单相短路故障,保护接零与保护切断相配合,由于单相短路电流很大,所以能迅速切断保险或自动开关跳闸,使设备与电源脱离,达到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的目的。

6.5.2.4重复接地

所谓重复接地,就是在保护零线上再作的接地就叫重复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Ω。

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也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持续时间。

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三处(始端、中间、末端)。

在设备比较集中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材料提升机等也要作重复接地。

6.5.2.5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

在采用了TN-S系统后,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将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

6.5.2.6采用TN系统还是采用TT系统,依现场的电源情况而定规范《规定》: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6.5.3配电箱、开关箱

施工现场的配电箱是电源与用电设备之间的中枢环节,而开关箱是配电系统的末端,是用电设备的直接控制装置,它们的设置和运用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6.5.3.1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A.配电箱应作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

这样配电层次清楚,即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

同时要求,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应分别设置,自成独立系统,不致因动力停电影响照明。

B.“两级保护”主要指采用漏电保护措施,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6.5.3.2漏电保护器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5.3.3配电箱和开关箱

A.分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不但对线路和用电设备有监视作用,同时还可以对开关箱起补充保护作用。

B.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C.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D.开关箱是分级配电的末级,使用频繁、危险性大,应提供间接接触防护和直接接触防护,主要用来对有致命危险的人身触电防护。

6.5.3.4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置合置在一个开关箱内,避免发生误操作等事故。

6.5.3.4.1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

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6.5.3.4.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应装设端正、牢固。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移动式分配电箱的下底距地面大于0.6m,小于1.5m;

6.5.3.4.3不允许使用木质电箱和金属外壳木质底板。

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

箱内的连接线宜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外露部分。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直接接触。

6.5.4现场照明

6.5.4.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6.5.4.2照明装置在一般情况下其电源电压为220v,但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

A.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应采用36v;

B.使用行灯其电源的电压不超过36v;

C.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D.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E.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用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6.5.5配电线路

6.5.5.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严禁使用裸线,绝缘必须良好,不允许有老化、破损现象,接头和包扎都必须符合规定。

6.5.5.2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电缆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面0.2m处,必须加设护套管。

电缆不允许长期浸泡在水中和穿越道路不采取防护措施的现象。

A.直埋电缆必须使用铠装电缆,埋地深度不小于0.6,并在电缆上下铺5cm厚细砂,最上部覆盖硬质保护层。

B.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扎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6.5.5.3应该采用五芯电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为TN-S,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专用的保护零线任何时候不允许有断线情况发生,否则将失去保护。

6.6起重吊装安全

6.6.1起重吊装包括结构吊装和设备吊装,其作业属高处危险作业,作业条件多变,施工技术也比较复杂,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其内容包括:

现场环境、工程概况、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6.6.2起重机

起重机械按施工方案要求选型,运到现场重新组装后,应进行试运转试验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有记录签字。

6.6.2.1起重机经检测后方可以使用,但须持有市级有关部门定期核发的准用证(安全合格证)。

6.6.2.2经检查确认安全装置包括超高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臂杆幅度指示器及吊钩保险装置均符合要求,当该机说明书中尚有其他安全装置时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

6.6.2.3起重扒杆的选用应符合作业工艺要求,扒杆的规格尺寸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其设计计算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并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扒杆选用的材料、截面以及组装形式,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组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验确认符合要求。

6.6.2.4扒杆与钢丝绳、滑轮、卷扬机等组合后,应先经试吊确认;可按1.2倍额定荷载,吊离地面200~500mm,使各缆风绳就位,起升钢绳逐渐绷紧,确认各部门滑车及钢丝绳受力良好,轻轻晃动吊物,检查扒杆、地锚及缆风绳情况,确认符合设计要求。

6.6.3钢丝绳与地锚

6.6.3.1钢丝绳丝数在一个节距中超过10%,钢丝绳锈蚀或表面磨损达40%以及有死弯、结构变形、绳芯挤出等情况时,应报废停止使用。

6.6.3.2扒杆滑轮及地面导向滑轮的选用,应与钢丝绳的直径相适应,其直径比值不应小于15,各组滑轮必须用钢丝绳牢靠固定,滑轮出现翼缘破损等缺陷时应及时更换。

6.6.3.3缆风绳应使用钢丝绳;其安全系数K=3.5,规格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缆风绳应与地锚牢固连接。

6.6.3.4地锚的埋设应经计算确定,地锚的位置及埋深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和扒杆作业时的实际角度。

6.6.4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并在方案中进行规定。

吊点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

重物应垂直起吊,禁止斜吊。

6.6.4.1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的合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之上。

必须正确计算每根吊索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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