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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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深圳市*************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
一、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编制内容必须制定安全监理目标,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2、监理规划、监理大纲必须有针对性地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理内容、方案及措施,并严格执行;
3、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资质,并对其项目经理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审查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情况,从业人员进场三级教育记录;
5、对施工组织设计除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外,尚应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对临时施工用电,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基坑支护,脚手架,施工机具等,提出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做出审批意见,对其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并跟踪落实;
6、对夜间施工,在特殊环境及条件下施工及对台风暴雨等,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明确措施及防护手段;
7、按公司规定各工地每月不少于两次安全文明检查,做到有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及整改恢复意见,并作好资料闭合,并且对检查情况予评定分数;
8、旁站监理制度应有对模板工程、基坑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重点部位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并有实测数据,做好旁站记录;
9、加强安全防护用品、“三宝四口”用品的质量监督;
10、文明施工中加强对场地建材堆放,封闭管理,卫生监督,道路场地硬化,排水设施,消防设施及实施有效保护实施监理;
1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对意外事故处理紧急预警及防范措施,有伤亡事故报告程序,事故报告中应明确事故原因,事故责任部门人员及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二)安全监理会议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定期召开安全监理会议,也可与工程例会合并每周召开,并可根据需要随时安排召开。
2、安全监理会议参加单位及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安排的相关监理人员。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3)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
3、安全监理会议主要内容
(1)检查上周会议提出安全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的安排、实施计划。
(3)会议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4)会议对安全生产情况奖惩的决定。
(5)其它事项。
4、会议纪要由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整理,主要内容:
(1)会议地点、时间、会议主持人。
(2)与会人员姓名、单位职务。
(3)会议的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及其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
5、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送
(1)会议纪要的内容应准确如实、简明扼要。
(2)会议纪要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由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3)会议纪要印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6、会议纪要中的决议事项,有关各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落实。
(三)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监理部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3、全体监理人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
4、新进员工须进行包括安全教育的上岗培训。
5、安全教育培训方式可采取内部培训、外部培训、聘请专家授课、现场案例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
6、根据本制度,公司办公室每年制订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7、总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特点,经常及时提示和教育监理人员加强包括自身安全、意识形态等方面的自我保护,防范安全风险。
8、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由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2年,项目监理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保存至工程竣工交付。
(四)安全监理审查核验制度
1、安全监理审查核验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行。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3、核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4、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检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核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
(3)检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等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5)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核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a.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b.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c.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d.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3)审查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符合规范要求;
(4)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及排水、防火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按规定应审核的其它内容。
6、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其它活动
(1)审核施工单位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
(2)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费用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7、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
(1)程序性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有编制人、审核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已执行;不符合程序的予以退回。
(2)符合性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的计算书;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
(3)针对性审查
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4)对不符合程序、不符合规定、缺乏针对性的予以退回,修改补充后重新报审。
(5)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8、核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备案情况,并在相应的表式上签署意见。
9、审核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支付,并监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款专用。
(五)安全监理检查验收制度
1、安全监理的检查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情况。
(1)检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履职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检查施工单位的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执行情况;
(5)对施工单位安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6)不定期抽查现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及时制止违规施工行为。
4、对项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巡视
(1)每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每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每月组织施工现场有关各方进行一次联合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分析安全状态,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备案情况,并在相应的表式上签署意见。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立即下达停工令,并根据调查处理意见和整改方案安排专人监督施工单位整改和检查验收。
7、安全检查验收记录由项目监理部一并存档备案。
(六)安全督促检查制度
1、工程施工必须确保安全进行。
2、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建商注意安全检查防止出现意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5、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检查安全整改落实情况。
(七)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工作的检查。
2、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它监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理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
3、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查明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督促有关单位签署地下管线保护协议。
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5、督促平行分包单位及时划分安全责任与签订安全协议。
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项目、公司),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7、对每周和每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8、在工程例会上,对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9、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立即下达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10、督促整改的相关资料由项目监理部保存。
(八)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整理有关安全资料;
(2)安全监理资料按专业、分类收集整理,保持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安全监理文件严禁使用复写纸或用铅笔、圆珠笔书写和用修正液修正。
2、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1)安全监理规划: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安全监理报告:
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安全监理报告应有以下内容:
a.施工进度情况;
b.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及总包单位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备案情况;总包及专业分包单位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及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申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情况;
c.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专项安全措施费的情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制订、评审和实施情况;
d.施工现场上月安全与文明施工状况;
e.监理机构发出的有关施工安全隐患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的整改情况;安监机构发出的安全文明的整改情况或停工令的执行情况;
f.每项工程的第一次监理报告,须报告建设各方现场安全管理机械组成名单及其联系电话;建设、施工监理机械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有变动时,须报告变动情况;当有新进场的专业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时,须报告现场管理机械名单及联系电话;
g.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状况分析(必要时附照片);
h.安全生产问题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情况;
i.存在总是及下作的计划和措施;
j.安全监理月报属区站监督的,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k.安全监理月报属市站监督的,项目监理部必须每月5日前送达工程部,由公司统一报送。
(4)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安全监理工作总结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安全监理工作总结应有以下内容:
a.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概况;
b.安全监理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c.安全监理目标实现情况;
d.对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安全事故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结论;
e.安全监理工作效果及评价;
f.必要的影像资料等。
(5)做好安全生产专项会议和工程例会的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存档。
(6)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及时、完整,由安全监理人员或资料员负责管理,按来源和性质分类立卷,存档备查。
3、安全监理资料包括: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人员的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及审核资料;
(4)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审核资料;
(5)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资料;
(6)安全监理专题会议纪要;
(7)施工安全的监理通知及回复单、工程暂信令及复工审批资料;
(8)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问题的报告、处理意见等有关文件;
(9)安全监理工作用表采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4、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达成共识,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管理现场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措施。
5、在实施安全监理的过程中,树立严格的执业作风,以书面文字作为传递、反馈、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具可追溯性。
(九)监理组织管理制度
1、公司按照委托监理合同中工程的规模、范围及深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组织机构。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总经理任命。
专业监理工程及有关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公司领导协商确定。
3、项目监理班子组成后,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建设监理相关法规、政策、监理程序、制度等,达到明确目标、统一思想之目的。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和编写《监理规划》,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监理实施细则》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周组织内部会议,小结上周工作,讨论并解决监理存在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及要求。
6、项目监理人员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参加现场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
7、监理过程中一般技术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总监理工程汇报。
8、监理过程中遇有重大技术、经济问题或可能发生影响到监理合同执行的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公司领导请示汇报,公司及时组织研究处理。
9、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和签发工程项目各类监理月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方法报送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工程部。
(十)监理组织工作制度
1、贯彻执行“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基本原则。
2、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要树立“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思想,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的规定,公正处理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
3、监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公司的职业道德规范,绝不允许监理人员向承包单位“吃、拿、卡、要”。
以良好的监理形象和高水平的工作质量赢得建设单位的信任、支持和承包单位的协作配合。
4、总监理工程师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起对项目监理部的领导责任,团结同志,灵活工作方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和发挥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工作激情。
5、加强团队建设,力争把每个项目监理部都设计成朝气蓬勃、团结、能打硬仗的团队。
6、项目全体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既要完成好本职工作,又要注意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组合效果,全面完成所承担的监理工作。
7、建立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制度,每周召开一次,检查、研究、布置监理工作。
8、建立考勤制度,由专人负责进行考勤。
(十一)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1、项目监理部每月五日前向业主,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报送上月《监理月报》。
2、《监理月报》报送责任划分:
(1)常规《监理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2)属区站监督的项目:
质监、安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属总站监督的项目:
质监月报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安监月报由公司工程部报送。
(4)监理周报、快报等其它形式的报告由项目监理部直接报送。
3、《监理月报》是反映工程实际运行的重要资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并完成后加盖总监印章和公司公章。
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各类重大问题,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向业主、监督部门和公司报告。
5、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监理工作情况。
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不超时限地向公司领导报告。
7、对于监理的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在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并提出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供工程正式验收时参考。
8、《监理月报》等其它报告必须使用深圳市统一表式。
二、质量管理制度
(一)监理工程例会制度
1、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主要协调方式。
2、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与主持由合同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
3、监理例会定期组织召开,每周一次。
4、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安排的有关监理人员。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3)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
(4)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的其它有关单位及人员。
5、会议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会议间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2)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施工进度滞后的原因。
(3)确定下一阶段进度目标,研究、落实承包单位实现进度目标的措施。
(4)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进要求。
(5)工程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有关问题,明确主要改进措施。
(6)分包单位的管理及协调问题。
(7)工程变更的主要问题。
(8)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中的有关问题。
(9)违约、争议、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情况。
(10)其它有关事项。
6、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为开好例会做好准备工作。
(1)了解上次会议的决议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准备会议资料,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案。
(3)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其做好会议准备。
7、会议纪要的整理
(1)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
(2)会议纪要主要内容:
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与会人员单位、姓名、职务;会议的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及其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
(3)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送;会议纪要内容准确如实、简明扼要;会议纪要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与会人单位代表会签;会议纪要印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8、会议纪要中的决议事项,有关各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落实。
(二)现场专题会议制度
1、为解决合同实施中的专项问题,总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召开现场专题会议。
2、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合同各方与会议专题有关的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参加会议。
3、项目监理部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4、会议纪要由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三)监理内部会议制度
1、会议时间:
每周一次。
2、会议内容:
研究、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问题,传达上级文件及相关要求。
3、参加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全体监理人员参加。
(四)图纸会审交底制度
1、在开工前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施工条件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情况予以解决,以达到既能实现设计意图,又便于施工,更有利于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的目的。
2、项目监理部参加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会议。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前熟悉本专业施工图,提出审图意见,重要的个性意见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4、图纸会审主要内容:
(1)设计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标准、规范,经济合理。
(2)设计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
如需要采取特殊技术措施的,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
(3)有无特殊材料(包括新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4)建筑结构与设备安装之间有无重大矛盾。
(5)建筑节能、环保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政策。
(6)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图纸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连接点是否相符。
5、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执行深圳市统一整理。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执行深圳市统一表式。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经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盖章,参与会审人员签字后生效。
8、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确定的内容必须经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五)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相关专业部分。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主要内容:
(1)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和详细的质量、安全措施。
(2)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概况、建设地点特征、施工条件等情况。
(3)施工总体部署:
确定施工程序、施工起点流向、施工顺序等部署。
(4)主要工序施工方法;
(5)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劳动组织准备、施工现场准备、物资准备、场外准备等准备工作计划。
(6)施工总进度计划;
(7)资源需要量计划:
劳动力、主要材料、构件、半成品和施工机械等需要量计划。
(8)施工总平面图;
(9)主要管理措施:
质量、安全、节能、环保、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等管理措施。
(10)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设计。
4、施工单位按监理审核意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重新报审,直至达到监理要求。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涉及到投资费用等重大问题时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应及时送业主和承建商。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在开工前报审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批准。
(六)工程开工审核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审查开工条件。
2、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审批。
施工图纸经会审。
(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
(3)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满足施工要求。
(4)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
(5)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
(6)工程基线、标高等已经复核。
3、由建设单位发包的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应单独填写开工报告。
4、开工申请报告中的各项内容均应填写真实、齐全、准确。
5、开工报告必须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签名盖章后有效。
(七)材料设备检验制度
1、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场必须报审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和出厂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2、规范规定、市主管部门规定、合同规定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确定的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和必须见证的其它建材必须进行有见证送检。
3、有见证送检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送检。
(1)见证人负责取样、送检,施工方予以配合。
(2)见证人单独取样、送检。
4、取样送检见证人不得为未进入本工程施工现场建材的取样送检进行见证。
5、属于有见证取样送检者,承检单位在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单位上盖《有见证送检》印章。
6、盖有“有见证送检”或“有见证自检”印章的检验报告单位经监督单位按规定比例(最低不得少于单位工程同种建材所需试验总次数的5%,试验总次数在20次以下的不少于2次)进行常规监督抽检验证合格后,可作为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的有效质保资料。
7、盖有“普通送检”印章的检验报告单位不得列入施工企业为工程竣工验收所提交的质保资料中。
8、有见证取样送检的检验报告原则上由取样送检见证人领取,阅后转交施工单位。
(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可由施工单位领取,检验不合格的报告必须由见证人亲自领取)
9、建立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台帐。
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在见证人见证下退场,退场证明由供货、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10、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严禁使用在工程上。
(八)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监理工程师负责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