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吨项目临时用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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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吨项目临时用电
益海嘉里(德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1500/天
小麦加工项目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专项)
德州瑞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月
本监理细则是项目监理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要求编制,是项目监理组监理人员开展专业监理工作的指导文件。
1、编制依据
1.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1.2与专业工程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1.3施工组织设计。
2、编制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员:
3、审批人: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德州瑞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
第二章、监理依据
第三章、专业工程特点
第四章、监理工作流程
第五章、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第六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第七章、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益海嘉里(德州)粮油有限公司工厂1500吨/天小麦加工项目
2、工程概述:
本工程坐落于德州市湖滨北大道1588号,
本项目共包括:
①、制粉车间:
建筑面积19585.87m²,基底面积2873.83m².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8层,建筑高度41.30m。
建筑等级为二级。
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火灾危险性为乙类,耐火等级为一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1级,两道防水设防。
本工程采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AB型。
②、面粉打包车间:
建筑面积12959.37m²,基底面积:
5101.56m²。
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5层,建筑高度23.90m.建筑等级为二级。
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火灾危险性为乙类,耐火等级为一级。
屋面防水等级为1级,两道防水设防。
本工程采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AB型。
③、筒仓共计3个,本单体为构筑物,使用年限50年,安全等级为乙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等级二级。
使用年限50年.圆筒仓设计装3300吨,星仓设计装800吨。
仓下层壁厚220mm,仓壁厚220mm。
外径为12.5m,仓顶总高度49.75m,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筒仓一:
,占地面积1363.77m²,计容面积9546.39m²。
筒仓二、三:
占地面积1699.62m²,计容面积11803.92m²。
本工程采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AB型
④、原料仓库:
建筑面积7024.65m²,基底面积:
7024.65m²。
建筑层数1层,规划高度8.970m.建筑高度(消防)7.790m。
建筑结构形式刚框架结构。
建筑工程等级为二级,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⑤、工作塔、卸粮棚、液压站、配电房:
工程等级为二级,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一道防水设防。
3、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益海嘉里(德州)粮油有限公
施工单位: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山东省鲁北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德州瑞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山东省鲁北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
第二章、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3、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工作的通知(建设部建标(2000)第248号)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工程监理合同
6、安全监理方案、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7、《建设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10、《建筑工程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
第三章、专业工程特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性强、现场情况复杂多变。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和负荷经常根据不同时期工程进度和机械设备用电量的变化而改移线路和撤消线路。
现场施工作业工序繁多、不同工种轮番作业,工人流动性大;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用的设备、机具各有不同,用完就撤;甚至随着施工的进展,供电设施需要经常拆装移位。
临时用电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和施工场地的不同布局,有不同的布线方式。
2、临时用电负荷量大,
3、临时用电专业性强,对管理人员素质要求高。
触电事故时有发生,因此临时用电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需要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
第四章、监理工作流程
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流程见下图:
第五章、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一)监理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单位以安全方式安全用电,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追求最大限度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
2、对施工现场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检查。
(1)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3)电工人员不得带电作业,当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非电工人员严禁进行电工及电工维修作业;电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电工器具,严禁徒手或使用可导电物进行挂接、虚接等违章作业;
(4)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进行运转前检查,严禁带“病”作业;
3、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
(1)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一致。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5、定期检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及参数测定记录表;
6、在巡视检查施工现场中,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处理,并履行复查;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的检查要点:
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室内设置防火砂箱和专用消防器材。
8、施工现场对外电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的检查要点: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
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等其他杂物,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当达不到规定时,必须采用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标志牌,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手技术人员各专职安全人员防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有关规定,且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3)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等存放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的检查要点: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地保护系统。
(3)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严禁断线。
(4)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5)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压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10、施工现场配电箱及电气元件设置的检查要点:
(1)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是否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2)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3)开关箱是否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有无一箱多用现象。
(4)开关箱有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现象。
(5)配电箱内是否按级别分别装设了总隔离开关(可见明显断开点的)。
(6)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7)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是否能防雨、防尘。
配电箱、开关箱内闸具有无损坏。
(8)漏电保护器是否安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先闸后保),有无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现象。
(9)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额容量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0)对配电箱、开关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时,必须分断前一级电源并先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1、施工现场临时用配电线路的检查要点:
(1)是否采用五芯电缆,严禁四芯电缆外敷一根导线或采用四芯铠装电缆的铠作为保护接零使用。
(2)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是否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3)是否存在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现象,过道电缆有无过道防护。
(4)是否有架空电缆,其设置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5)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
淡蓝色芯线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用作PE线,严禁混用。
(6)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地面明设。
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埋地敷设应设方位标志。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照明设备的检查要点:
(1)生活区照明线路必须单独设置漏电保护器。
(2)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在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井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照明线路是否穿管敷设。
(7)施工现场照明系统宜使三相平衡,其中每一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得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的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监理安全技术档案,内容是否真实、齐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是否具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②是否具备技术交底资料;
③是否具备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④是否具备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录;⑤是否具备接地电阻、绝缘测试记录表;⑥是否具备定期检(复)查表;⑦是否具备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2)是否具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相关检查、记录附表,填写是否规范、真实,有效。
第六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专职电工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及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7)现场监督与检查:
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对各工序临时用电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规范和规程操作;
2)定期组织临时用电安全大检查,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二)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1)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1)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可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并由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a)施工中临时用电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b)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临时用电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e)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f)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2)对监理单位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或不按监理要求停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一)施工前准备工作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图,负荷计算、安全保证体系、技术方案及保证措施等,另须查验专业电工上岗证。
检查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是否按所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布置、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已正常开展工作,操作电工是否为所申报的电工,其操作是否遵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操作规程,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交底涉及施工用电安全部分。
(二)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采用巡视检查及专项检查的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监督管理:
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电杆是否出现歪斜现象,导线、电缆是否有破损现象,配电箱是否上锁并专人看管,漏电开关是否灵敏等用电隐患问题。
(三)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临时用电方案。
(四)处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的隐患及事故。
(五)编(填)写及收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的管理资料。
(六)整理涉及施工用电安全方面的管理资料,并存档。
1、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C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审查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审查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情况;
(3)审查安全防护及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4)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验收情况:
1)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总包、分包、出租、安装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3)施工起重机械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7)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符合要求的,同意继续施工或同意复工;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安全监理的监理措施
(1)组织措施:
从目标控制的组织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如落实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人员的任务、职能分工、权利和责任、制定目标控制的工作流程。
(2)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不仅对解决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是不可缺少的,而且对纠正目标偏差亦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任何一个技术方案都有基本确定的经济效果,不同的技术方案有不同的经济效果。
一是要能提出不同的技术方案,
二是要对不同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从而选出最优的技术方案。
(3)经济措施:
是指通过制定安全协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与经济挂钩,并对实现者及时兑现,有利于实现施工安全控制目标。
(4)合同措施:
由于施工安全控制要以合同为依据,因此合同措施尤为重要。
监理工程师应确定对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有利的组织管理模式和合同结构,分析不同合同之间的因果联系和影响,对每一个合同作总体和具体分析。
合同措施对安全目标控制就具有全局性的影响。
监理施工中检查:
(一)、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主要采用审查、巡视检查及旁站的方式进行控制。
1、需审查的项目: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审查项目管理人员及司机、信号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情况。
(3)、审查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4)、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起重吊装工程的特点,通过对起重吊装工程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编制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
(5)、审查施工单位起重设备验收情况:
凡进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地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履带吊、门式起重机)在使用前必须由总包单位自检合格报监理复检合格,报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则专项吊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七章、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1、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1)“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5)“方案”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若有不符或相悖,必须立即修正至符合为止。
3、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按“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则进行监挖。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跟综,发现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应及时向当地质安监督总站报告。
5、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并对落实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签证,对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违规行为进行督促纠正。
6、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旁站监理记录上。
每月汇总到监理月报中,必要时出安全技术措施在某些方面的检查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