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方案.docx
《福建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福建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方案
福建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方案
————————————————————————————————作者:
————————————————————————————————日期:
福建省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方案
(试行)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我省托幼机构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根据卫生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特制定本方案。
二、监测内容
1.空气:
抽查教室、寝室及活动室。
在动态或静态情况下监测空气中细菌总数和溶血性链球菌。
2.物体表面:
抽查提供给幼儿使用或把玩的物品,如课桌、餐桌、玩具、毛巾等,对物体表面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进行检测。
3.工作人员手:
抽查为幼儿提供教学、以及餐、饮服务的工作人员双手。
对手上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进行检测。
4.餐(饮)具:
抽查消毒处理后拟提供给幼儿使用的餐(饮)具。
以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志贺氏菌)为监测内容。
5.游泳池、嬉水池:
供入托儿童游泳、嬉戏的水。
对水中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进行监测。
三、监测方法
1.空气:
动态情况下依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采用撞击式采样器进行采样;静态情况下依照GB15982中平板沉降法进行采样。
空气中细菌总数和溶血性链球菌检测依照GB15982附录A进行。
2.物体表面:
按GB/T18204或GB15982进行采样与检测。
3.工作人员手:
按GB15982进行采样与检测。
4.餐(饮)具:
按GB14934进行采样与检测,抽查消毒处理后拟提供给幼儿使用的餐(饮)具。
以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志贺氏菌)为监测内容。
5.游泳池、嬉水池:
细菌菌落总数按GB18204.9~10执行;大肠菌群(纸片法)采样与检验按GB14934执行;游离性余氯按GB/T5750.11执行。
四、监测数量及时间
1.本年度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CDC)至少监测2家省级托幼机构;设区市CDC至少监测2家市级托幼机构;县(市、区)CDC至少监测1家县(市、区)级托幼机构。
各项目监测采样量见下表。
样本量
项目
幼儿数
≤100人
幼儿数100~199人
幼儿数200~299人
幼儿数
≥300人
空气
2~4间
3~5间
5~8间
5~10间
物体表面
2~4份
4~10份
10~12份
10~15份
工作人员手
2~4人
4~8人
8~12人
10~15人
餐(饮)具
5~8份
5~10份
10~12份
10~20份
游泳池水
1份
1份
1份
1份
2.监测时间为托幼机构开学期间,每学期开展1次监测。
五、监测网络组成与职责
监测网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级托幼机构组成,其职责分别是: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省卫生厅管理全省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监测工作,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2.省CDC:
制定托幼机构消毒监测方案;负责汇总全省监测资料、分析本省托幼机构消毒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对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对省级托幼机构开展消毒质量监测工作。
3.设区市CDC:
制定本市托幼机构消毒监测实施方案,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和实施本地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指导辖区内县(市、区)CDC开展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指导辖区内托幼机构开展消毒工作。
4.县(市、区)CDC:
根据上级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本地监测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上报工作;指导辖区内托幼机构开展消毒工作。
5.各级托幼机构:
按照消毒规范做好消毒并积极配合CDC做好消毒质量监测抽查工作。
六、监测质量控制
1.省CDC对全省托幼机构消毒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配合省卫生厅组织全省范围内的督导,年底抽查3个设区市CDC对其开展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设区市CDC对所辖县(市、区)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每年抽查≥2个县(市、区)CDC对其开展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七、监测数据收集、分析与反馈
1.各县(市、区)CDC应及时汇总(附表)、统计、分析本地资料,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被监测单位;于6月25日和12月5日前将本学期监测材料与监测工作总结,上报给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设区市CDC。
2.设区市CDC应及时汇总(附表)、统计、分析、本市监测资料;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被监测单位;于6月30日和12月10日前将本学期监测材料和各县(市、区)CDC上报材料按附表汇总后,与监测工作总结,上报给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CDC。
年底对县(市、区)CDC开展监测工作考核情况于12月20日前上报给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CDC,同时反馈给各被考核CDC。
3.省CDC定期收集我省各地监测与考核资料,并进行汇总(附表)、统计、分析,于7月底、12月底分2次将全省监测总结及年终对设区市CDC开展监测工作考核情况形成报告上报省卫生厅;并同时反馈给各被考核设区市CDC与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
4.对托幼机构消毒质量存在重大隐患的由省卫生厅向省教育厅通报。
附表
省、市、县(市、区)CDC对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结果汇总
第页,共页
托幼机构
名称
监测项目
结果
空气(动态)
空气(静态)
物体表面
工作人员手
餐(饮)具
游泳池(嬉水池)
采样数
合格数
采样数
合格数
采样数
合格数
采样数
合格数
合计
采样数
合格数
各项目合格
评价标准
1.空气:
细菌总数(动态)≤2000cfu/m3,(静态)≤500cfu/m3;溶血性链球菌:
不得检出。
2.物体表面:
细菌总数≤10cfu/cm2,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
3.工作人员手:
细菌总数≤300cfu/只手,大肠菌群不得检出,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
4.餐(饮)具:
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志贺氏菌)。
5.游泳池、嬉水池:
细菌总数≤1000cfu/ml,大肠菌群≤18个/L,游离性余氯0.3~0.5mg/L。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