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管理系统及配合要求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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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管理系统及配合要求措施

施工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措施

第一节总承包管理措施

1、施工质量管理

审查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人员资格,要求分包单位及时提交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并加以审核,参与分包工程的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向分包单位进行质量交底,检查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参与分包工程验收。

对各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管控。

1.1人员管理

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3天内,向总包单位上报附有相关人员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名录表,总包单位核查分包单位实际进场到岗的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所载明的一致,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岗位证书是否齐全、有效,如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整改后再上报,如还是不符合要求的,则按合同约定或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核查劳务作业人员的工作业绩、技术经历。

分包单位人员资格审查流程图

施工现场总承包管理机构网络图

1.2方案管理

施工作业,方案先行。

各专业分包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能用于实际施工的专项方案,按要求办理好公司级审批手续后报总包单位审批,符合要求后由总包单位上报监理公司审查。

其中,建筑幕墙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吊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按要求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施工方案内容必须能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明确工程的总体施工部署和策划,特别是针对工程的特点、难点及关键工序应提出切实有效的施工方法和解决措施。

1.3样板管理

包括原材料样品留设、工程样板制作两方面。

开工前编制样板计划,报总包单位审核再报监理单位审批。

现场留设置样品间,由分包、总包、监理共同取样、封样、留存,以便今后检查比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先制作样板工程,完成后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邀请设计、监理、建设方共同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

分包工程专项方案审批流程图

1.4交底管理

施工交底工作由总包项目总工负责落实,应分级分层进行。

交底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概况、施工管理目标、工程合同要求、质量验收标准、成品保护措施、施工中的关键技术要点及应注意的事项等。

交底采用书面形式,每次交底形成记录,由资料员整理存档。

施工交底流程如下图所示:

1.5材料管理

材料进场后,分包单位材料员、质量员会同总包单位材料员、质量员进行表观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后填写材料验收申报表,请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并见证取样,送到有资质的材料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工程建设中。

由总包单位统一设置材料样品间,分包、总包、监理三方共同现场取样封存,以便对材料质量进行比对跟踪。

1.6过程管理

定期小结、不断改进。

总包单位牵头组织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质量检查,每周小结汇总,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剖析、评估,共同协商、讨论解决方案,保证施工过程质量不留下任何隐患。

2、工程进度管理

向分包单位进行有关施工进度要求的交底,将分包工程的进度纳入总包工程进度中,并对其进行节点工期考核;协调各分包单位之间、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之间的工作安排、相互调协,包括大型设备使用、前后工序衔接等,将施工进度牢牢控制在计划内。

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影响进度的各类因素,如工作面交叉、材料供应不足、垂直运输机械碰头等。

施工进度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进行动态管理,当实际进度明显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

施工进度动态调整

3、安全生产管理

总包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全面控制与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审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安全施工措施等,负责对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分包单位严格遵守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做好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将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始终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网络图

3.1对所负责全部安全施工进行全部的管理。

由于施工单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施工单位承担,并按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2分包单位应严格做好所负责工程的安全施工工作,并自觉接受总承包单位的检查,并按照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3.3安全设施:

在施工临时道路入口处设置安全警示牌,限速等标语,保证场内交通畅通,安全;在靠施工场地的主要施工地段要设置安全警告栏杆或者标志。

3.4在“四口”,“五临边”位置按招标文件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设置安全设施、安全围网、围板和警示标志等。

各分包单位如施工需要须提前拆除时,必须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3.5分包工程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必须立即通知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监理单位、业主及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3.6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供其施工及构件堆放所需要场地面积,部位等要求,以便于总承包单位合理安排施工场地。

对于临建设施,总承包单位应统一规划,统一布置,对现场场容场貌进行管理,不得私自乱搭临建。

3.7施工临时道路:

总承包单位协调各分包单位的施工顺序,设备,材料进场时间。

车辆流量控制,以确保现场施工道路畅通。

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临时道路的修筑和使用期间的维修和保养。

3.8垃圾清理:

各分包单位应做好各自的弃废物与垃圾的整理工作。

弃废物与垃圾由各分包单位按总承包单位的要求集中到指定地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外运。

3.9现场广告,标语,条幅的管理:

为保持良好的现场施工秩序和中体形象,现场广告标语和条幅的内容、设置、张贴和悬挂必须服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协调。

统一策划制度:

总承包单位应统一策划管理所负责现场设置的各类非商业宣传性标语,条幅,如现场导向牌,各类标语等。

要求统一字体,形式,规格和位置。

3.10人员管理:

各施工单位必须对进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

各施工单位对本单位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及时上报总承包单位,进行汇总并统一管理。

流动人口持有“三证”;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流动的,及时更改登记记录,并将更改记录及时上报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报知监理单位和业主。

各施工单位对进场所属施工人员办理劳动保险,将有关资料报总承包单位,并向进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省、市现行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食宿、生活和施工环境及条件。

各施工单位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全天候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未经本单位、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批准擅自进入本项目现场。

4、文明环保管理

4.1总包单位负责对工程现场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系与保障制度,对各分包单位进行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技术交底,负责对其分包工程的文明与环保管理工作。

根据总包方的管理目标,对各分包方进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予以整改,确保总包单位的文明与环保目标实现。

4.2施工现场场容场貌规范化建立在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合理化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

施工单位根据本项目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施工平面图管理和现场物料,器具管理,施工单位为项目经理部提供场容管理,策划和支持。

4.3项目经理部结合施工条件,根据业主批准使用的施工场地范围,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施工总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实施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把这些文件报监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审定后报业主备案。

4.4施工平面布置图应按指定的施工场地范围和布置的内容,分别进行布置和管理。

施工平面图宜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需要,分别设计成阶段性施工平面图,并在阶段性进度目标开始实施前,报监理单位审定,并报业主备案后实施。

4.5项目经理部严格按已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图或相关的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布置施工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封式安全网和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供水、排水、排污、供电、供气管道或线路、施工材料制品堆放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堆放、变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

4.6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现场的场容文明形象管理规划,严格执行,并纳入项目经理部现场管理范畴。

接受监督,管理和协调。

4.7出口处设立洗车场和沉淀池,驶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

施工物料,器具除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位置就位布置外,尚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规范布置方式与要求,并执行码放整齐,限高限宽,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管理标准。

4.8在临时施工设施地周边按下列要求设置临时维护设施:

施工现场的建设材料和设备不堆放在围墙外,如确需在围墙外堆放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设置临时围栏,一旦条件许可,材料和设备要转入临时施工用地内。

材料堆放要整齐,并设置临时围栏,块料要起堆叠放,堆放高度不得高于1.6m。

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厕所,临时水电设施用房,仓库)整齐、美观、无二次污染。

四周设排水或明沟,以利排水。

临时设施周边的边角区域全部做绿化或硬地化处理,不得有泥土地面外露。

4.9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

场地内无大面积泥浆、污水。

泥浆、废水进行硬底硬壁沉淀池沉淀处理及其他必要处理,未经处理禁止排入下水道或河流。

废浆和淤泥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外运,按有关要求处理。

4.10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在醒目处张贴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淤泥排放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悬挂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组织机构框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按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放置与实施工程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1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一个月内(市政道路工程在通车后半个月内)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地及四周环境及时清理干净。

5、工程资料管理

1、资料上报程序

专业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业主

2、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资料的管理

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对总承包单位承包范围内及由总承包单位进行管理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资料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业主的具体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汇总和管理。

分包单位对其施工的分包工程负有具体收集、整理、编制、汇总档案资料的义务,并保证所提供的档案资料是齐全和有效的。

分包单位在完成分包工程竣工验收25天,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汇总,并上报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对该部分资料的完备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要求分包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再上报总承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不得拒绝本项工作并不得向业主提出费用要求。

6、工程验收与移交

6.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属隐蔽验收的,由总承包单位在隐蔽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且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在6小时内或监理单位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报监理单位重新验收。

属中间验收的,由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隐蔽及中间验收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足够的配合。

6.2工程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施工单位组织试车:

属总承包施工项目范围内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属总承包管理项目范围的,由分包单位组织,总承包单位协调配合。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由总承包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和业主参加试车,总承包单位在试车前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和参加试车的有关单位。

工程试车费用,属总承包施工项目范围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试车费用;属总承包管理项目范围的,由分包单位负责试车费用。

6.3竣工验收要求及计划

(1)各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所负责施工工程竣工图的编制管理工作。

总承包单位有责任根据竣工图验收要求对分包单位所绘制的竣工图进行符合性审查。

(2)总承包管理项目属于专业工程需单独验收的,经总承包单位预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预验,合格后由该分包单位与专业工程验收部门、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协商验收时间,各单位参与验收。

(3)总承包管理项目不需要办理单独验收的经总承包单位预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预验,合格后由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协商验收。

(4)总承包单位对各分包工程的预验收,验收给予积极的配合。

(5)总承包单位在所有总承包施工项目及总承包管理项目(预)验收完成后,认为满足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时,方可向监理单位提出单位工程预验收通知。

(6)办理工程预验收及验收前,各施工单位将准备验收工程的场地清理干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总承包单位和业主签工程交接验收证明文件,并再次对场地进行检查,确保场地已清理干净,并将工程移交交给业主管理。

7、工程保修管理

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对各分包工程的保修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总承包管理项目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分包单位在保修期内做好保修工作。

分包单位无及时做好保修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7.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作为总承包工程,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承担本项目总的施工质量保修责任,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间的保修事项则根据双方签订的总分包协议规定条款办理。

施工质量保修范围以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具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屋面、外墙、卫生间)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供热和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项目。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2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主体结构保修期按合理使用年限,其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

第二节总承包配合措施

1、临时设施

为所有分包单位提供施工所必要的现场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材料仓库、工人宿舍、食堂就餐等;

2、施工用水用电

每一层提供足够的生产、照明及电力配电箱和所需电力负荷;每两层提供足够的工程用水接口;对所有使用承包人提供工程用水用电接驳点。

3、定位放线

a.提供整个工程的施工放线及测量;

b.提供整个工程的基准定位点及轴线,对提供的基准定位点及轴线的准确性负责,并复核分包单位的控制网线。

4、脚手架

a.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提供总承包现有已搭设的脚手架使用,并及时进行检查、维护,以保证脚手架的安全;

b.根据总承包及专业分包工程需要,及时调整现有脚手架高度,以满足施工要求。

5、垂直运输

向各专业分包人提供现场现有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但各分包单位需提前提交使用计划,以便总包方统筹安排,以但最大程度地发挥机械效能。

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等须满足分包单位施工,在保证本项目完工、完成全部大型材料、设备的吊装和运输工作,不再影响后续工程施工的条件下,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拆除。

6、预埋件及预留孔洞

总包单位根据土建施工图标示及分包单位提供的图纸及设计要求,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留孔洞、做槽口、凹槽、预埋等。

7、仓储保管

总包单位负责在材料仓储及周转场地搭建临时仓库,并满足分包工程的需要和施工进度要求。

负责做好对甲供材料的接收、保管工作及二次搬运。

8、垃圾清运

a.安排分包商垃圾、废料堆放地点并负责清理由分包商堆放至指定地点的垃圾。

b.收集、清运总承包工程及工作场地施工垃圾至垃圾收集站,并将整个工程垃圾由垃圾收集站清离施工现场至政府指定或认可的消纳场。

9、成品保护

负责做好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以及各分包方正式验收合格且已移交给总承包单位或发包人的已竣工或部分竣工的专业分包工程提供成品保护。

10、资料管理

督促各分包工程资料的整理,并负责最后的汇总;将分包工程的资料纳入总包管理,包含工程资料审核、盖章、竣工资料整理指导及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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