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党组工作制度x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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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住建局党组、总支、支部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农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长岭县住建局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建目标管理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为指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特点,积极改进党组织建设的领导方法和管理方式,进一步推进住建局党建设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是:

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建与中心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等。

每年,局党组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指示精神以及县直机关工委下达的党建目标任务要求,对全年党建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量化指标,与各基层党支部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党组书记、总支、支部书记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各总支、支部的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委会成员,对总支、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要有明确分工,在支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并做到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四、局党组负责对各党(总)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每年对党(总)支部进行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检查,主要检查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和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五、根据合理定标、量化考核、百分评比的原则,局党组统一制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并以优秀、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来反映党(总)支部工作的实绩和效果。

六、平时各党(总)支部要做好各项活动的开展及目标执行情况的记载登记,做好台账资料搜集整理,为考核提供详实的依据。

七、年中,党(总)支部要按照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对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

局党组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年终,党(总)支部要按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对全年党建工作自查打分。

局党组进行全面综合考核,确定考评等次。

八、局党组依据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和考核结果对各支部进行奖惩。

对于优秀党支部,按照局党组规定给予通报表彰并上报县直机关工委。

达标党支部方可参与优秀基层党组织的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比例可适当提高。

对考评不达标的党支部,要限期整改;

对连续两年工作不达标的党支部,要给予通报,问题严重的,对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对党员的年终考核,要与“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紧密配合,奖优罚劣。

五、党组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度

为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努力提高党组管党质量和水平,推动促进党组管党正常化、规范化,确保党组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地完成,特制定党组定期制度。

一、党组必须定期召开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二、会议主要内容:

1、认真分析党建工作形势,研究落实全年的党建工作规划及工作措施;

2、及时总结党建工作方面的创新成果和工作经验,分析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部署党建工作任务;

3、对住建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三、局办公室负责将会议议题提前一天通知各党组成员。

党组成员必须充分做好准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四、会议必须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思广益。

五、会议必须做好记录,形成的决议,必须有落实有检查。

六、党建联系点制度

为保证党员领导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特制定党建联系点制度。

一、党组要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每名党组成员都要确定

1个以上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原则上可根据领导干部分工和分管工作特点确定联系点。

二、党组成员挂钩联系点的工作要求主要是:

进行调查研究,指导住建系统党(总)支部以服务“三农”为中心抓好党建工作,总结党建工作的新经验,根据上级布置的任务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党组成员要定期到点工作。

每年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一般不少于4次。

建立联系薄登记制度,记录好每次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

四、党组成员要认真解决对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党组反映,不得包庇隐瞒。

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联系点情况汇报会,交流工作,总结经验。

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要确定一个调研课题,撰写1-2篇有分析、有见解的党建工作调研文章。

五、党组成员要及时掌握联系点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要与联系点干部、群众搞好关系,接受他们监督,虚心听取他们对本人和党组工作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

六、联系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对考核较差者,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七、党(总)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总)支部书记政治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促进支部之间的相互协调和沟通交流,有计划地布置和落实党组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提高新形势下党(总)支部工作水平,特建立党(总)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一、时间安排

根据党组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

二、参加对象

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

各总支、支部书记;

局办公室;

根据需要与会对象可扩大到相关的支部委员参加。

(总)支部书记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参加时,由(总)支部组织委员出席。

三、主要内容

结合党组的主要工作安排,本着强化为中心工作服务意识,强化(总)支部参政意识,强化工作全局意识,强化工作质量与效率意识,确定例会内容如下:

1、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党组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2、部署贯彻落实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党建工作计划安排。

3、听取下属党(总)支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以及就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听取意见和建议。

4、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加强党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探索、新经验、新问题及新对策。

5、介绍局行政工作安排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求。

6、交流各党(总)支部书记思想及工作经验,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并提出相应对策。

7、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和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个人的人选提名。

四、组织领导

1、党(总)支部书记例会具体时间、内容、地点由局办公室确定,并负责召集。

每次例会由党组书记、副书记或分管党务的副局长主持。

2、局办公室负责将例会议题提前一天通知参加例会的党(总)支部书记。

各党(总)支部书记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会议。

党(总)支部书记例会要形成会议记录。

3、各党(总)支部书记要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并根据要求向支部成员或全体党员传达会议精神。

4、党(总)支部书记参加工作例会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党(总)支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党群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统一协调党群组织的工作,为农业事业发展凝聚发展合力,特建立“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党群共建”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1、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

2、传达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党群共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

3、定期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党群共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讨论分析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5、协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推进党群共建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会议由分管党务的副局长主持。

会议由局办公室提前一天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有关准备,以保证会议效果。

2、建立检查督促制度。

局党组每年开展一次“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党群共建”工作检查,总结经验,推进工作。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群团组织贯彻落实党群共建工作规划的情况;

群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群团组织发挥作用情况。

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双重组织生活指党员领导干部既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又参加党建联系点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

(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一个党支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

1、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

2、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

3、必须严格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党员领导干部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支部要予以提醒,两次无故不参加的要予以告诫;

连续三个月不参加的,支部要召开专门会议进

行批评教育;

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无论担任何种领导职务,都要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年度述职。

十、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一)建立党内表彰奖励制度。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每年“七一”期间,开展“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对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二)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

局党组和各党(总)支部要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分类建立台帐,组织党员开展结对联系、扶贫帮困、生活救助等活动,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

(三)建立党内探访制度。

对于党员患病住院、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所在党组织要及时指派专人到党员家中进行探访。

(四)建立重大节日慰问制度。

每年“七一”期间,局党组与各党(总)支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活动;

每年春节前,对所有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

(五)建立党员亡故关怀制度。

党员亡故时,在尊重党员遗愿和亲属意愿的前提下,局党组和所在党支部要派人参加吊唁,并对其家属进行慰问。

(六)建立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局党组书记要与班子成员每年谈一次心,党组成员要每年与党建联系点支委成员谈一次心,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

的每一名党员谈一次心。

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谈”

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过错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

十一、创先争优制度

创先争优就是围绕先进性具体标准目标要求,引入竞争机制,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评选标准

1、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生活严密,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工作规范,富有成效;

(2)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扎实。

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3)根据党员构成的不同特点,设计不同的争创载体,普遍建立“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点”、“党员责任区”等,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4)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和考察工作。

坚持党员标准,及时吸收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入党,保证新党员质量;

(5)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及业务知识,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坚持“两个务必”的优良作风,自觉树立正确的荣辱观;

(3)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奉公守法,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

(4)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与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圆满完成岗位责任目标和党组织分配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在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3)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好评;

(4)善于学习思考,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式方法,各项工作有创意、有成效。

4、优秀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条件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把党的建设列入党组

(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机关建设全局,通盘考虑,统筹安排。

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党组织工作汇报,讨论党的工作,研究重要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督促落实;

(2)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机关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所有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机关党组织的监督;

(3)安排不是局党组成员的机关党组织专职委员列席局党组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有关重要会议。

每年至少在本单位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会上通报一次主要工作情况;

(4)抓好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配党性强,作风正,有敬业奉献精神,热心党务工作的人员做党务工作。

坚持机关党组织书记由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或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重视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全面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5)保证党组织的活动经费,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方法步骤

1、制定计划。

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要求,确定活动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评比条件和奖励办法,提出活动的组织领导措施。

2、组织实施。

围绕创先争优标准和要求,深入动员,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

3、评比表彰。

采取自下而上、民主评选、集中审议的方法每年进行一次。

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论,把评选表彰过程作为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教育、弘扬党内正气、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

“优秀党员”的评选与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评选与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相结合,表彰工作一般与庆“七一”活动相结合。

三、具体要求

1、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实际开展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搞得扎实有效,不流于形式。

2、把握标准,激励先进。

评选表彰要坚持标准,严格考核,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证质量。

要实行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增强先进典型的荣誉感和影响力,使党的先进性体现在各个方面。

3、健全制度,坚持经常。

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及时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新要求,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使这一活动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十二、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四、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正确行使党员权力,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素质。

五、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年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二次。

六、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不断扩大党员队伍,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十三、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二、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决定。

三、检查支部各项工作执行情况,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工作。

四、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组织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常抓不懈。

十四、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收集整理党员模范事迹。

三、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培养、教育、办理党员发展、转正等手续。

四、接转党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五、负责机关党支部档案建立工作。

六、负责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

十五、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中心、任务及上级党委的指示、本支部的决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三、围绕本单位的工作中心,开展多种形式宣传、鼓动工作,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做好党报党刊的订阅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十六、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了搞好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把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订制度如

下:

一、党的支部(总支)工作,要认真按照党章中有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党的支部要认真贯彻中央以及上级党委的会议精神、决议(定),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三、党的支部工作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

四、要加强对本支部党员的组织、教育管理,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等规定,积极开展党的活动。

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党的支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六、要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维护班子团结。

十七、党员生活会制度

为了保证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开好组织生活会,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党支部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生活会,要提前一天将时间,主题

通知党员,使同志们有所准备。

二、党员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

除因公出差,因病休息或参加重要会议外,一般不得缺席,凡个人有要事不能参加者,必须向会议组织者请假,经批准后方可。

凡缺席者,事后要向党支部书记汇报。

三、党员生活会要严肃认真,保证质量,要发扬民主,注意政治思想性,从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工作的愿望出发,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双重生活会,特别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召开的党员生活会,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尽职尽责,填好登记卡片。

五、党支部对党员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参加的人员,每个党员的发言等情况要做好记录,党总支每季度检查一次,作为支部活动评比的重要依据。

十八、“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要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市农业局党组及所辖各党支部要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和支部(总支、党组)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召开的次数。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总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出席对象:

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都应参加党员大会,入党积极分子可以列席。

党员大会一般要有党员总数的半数以上参加方为有效。

其中,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选举党组(总支、支部)委员

会和出席上级党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消党组(总支、支部)委员等票决制会议,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正式党员到会。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听取并审查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听取本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

(5)选举党组(总支、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消党组(总支、支部)委员;

(6)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组(总支、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4、党员大会的主要程序:

党员大会一般由党组(总支、支部)书记主持,特殊情况下党组(总支、支部)书记不能到会,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1名党组(总支、支部)副书记主持。

主持者要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

会议要按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

每个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在党组(总支、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召开的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内容、选举程序、选举的实施,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执行。

5、党员大会要落实专人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人数,大会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的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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