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真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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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历年真题
2009年
一、名解:
(10*6)
1.金石学:
金石学可金代考古学的根本区别是金石学缺乏近代考古学所具备的以考古地层学和类型学(器物形制学)为基础的一套科学的发掘和研究方法。
金石学是中国考古学的前身。
它是以古代青铜器和石刻碑碣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偏重于著录和考证文字资料,以达到证经补史的目的。
金石学形成于北宋时期,曾巩的《金石录》最早提出“金石”一词。
中国学者将金石学从萌芽到衰落分为四个时期,即春秋末叶到隋唐五代的金石学萌芽期,宋代的金石学肇创演进期,清代的金石学兴盛期,清末到1950年前的近代考古学期。
2.峙峪遗址:
1963年,考古工作者在大同盆地西南角朔州的峙峪村发现了旧石器晚期文化遗址。
据C14同位素年代测定,峙峪遗址的绝对年代距今约2.8万年。
峙峪遗址的出土文物非常丰富,石制品约15万件,还出现了比较进步的间接打制产品,如扇形石核和小石叶。
有一件石墨做成的穿孔装饰品,光滑的一面和边缘都经过磨制,摩擦痕迹很清楚,它表明远在2.8万年前,钻孔和磨制技术已在中国出现。
同时,这些石器标志着典型细石器雏形和复合工具的诞生。
通过对峙峪遗址出土动物化石研究表明,发现在面积不大的发掘范围内有众多的马类猎获品,实为旧石器遗址之罕见,因此峙峪人又被誉为“猎马人”。
峙峪人以弓箭和棍棒捕获这些草原动物,从事以狩猎为主的生产活动,创造了中国旧石器时代最为出色的的猎马人文化。
峙峪遗址位于朔州城西北15公里的黑驼山脚下,是一处旧石器时代的人类遗址,中国科学院1963年发现。
现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这里除发现大批细小石器和大量动物化石外,还发掘出数百件有刻划痕迹的兽片和一件人类初期的武器——石旋.
3.大汶口文化:
大汶口文化(公元前4300年-前2500年)是新石器时代后期父系氏族社会的典型文化形态。
以泰山地区为中心,东起黄海之滨,西到鲁西平原东部,北至渤海南岸,南及今江苏淮北一带,安徽和河南省也有少部分这类遗存的发现。
因首先发现于大汶口,人们遂把以大汶口遗址为代表的文化遗存,命名为“大汶口文化”。
大汶口文化的发现,使黄河下游原始文化的历史,由4000多年前的龙山文化向前推进了2000多年。
在大汶口文化的后期墓葬中,出现了夫妻合葬和夫妻带小孩的合葬,它标志着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社会的结束,开始或已经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
大汶口文化的年代大约在公元前4040—前2240年,延续时间约2000年左右。
根据地层叠压关系和遗物特征,可以区分为早、中、晚3期。
有泥质、加砂陶,早期以红陶为主,晚期灰、黑比例上升,并出现白陶、蛋壳陶。
手制为主,晚期发展为轮制陶器,烧成温度900—1000℃。
器型有鼎、鬶、盉、豆、尊、单耳杯、觚形杯、高领罐、背水壶等。
许多陶器表面膜光,纹饰有划纹、弦纹、篮纹、圆圈纹、三角印纹、镂孔等。
彩陶较少但富有特色,彩色有红、黑、白三种,纹样有圈点、几何、花叶等。
4.侯马盟书:
侯马盟书,春秋晚期晋定公十五年到二十三年(公元前497~前489)晋国世卿赵鞅同卿大夫间举行盟誓的约信文书。
1965年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在发掘山西侯马晋城遗址时发现,同年11月至次年5月发掘。
盟书又称“载书”。
《周礼·司盟》“掌盟载之法”注:
“载,盟誓也,盟者书其辞于策,杀牲取血,坎其牲,加书于上而埋之,谓之载书。
”当时的诸侯和卿大夫为了巩固内部团结,打击敌对势力,经常举行这种盟誓活动。
盟书一式二份,一份藏在盟府,一份埋于地下或沉在河里,以取信于神鬼。
侯马盟书是用毛笔将盟辞书写在玉石片上,字迹一般为朱红色,少数为黑色。
字体近于春秋晚期的铜器铭文。
它的发现对研究中国古代盟誓制度、古文字以及晋国历史有重大意义。
盟誓遗址的发掘“盟誓遗址”在侯马晋城遗址的东南部,面积约3800平方米,分“埋书区”和“埋牲区”两部分,埋书区集中在西北部。
在盟誓遗址内共发现坎(埋牲的土坑)400余个,坎的底部一般都瘗埋有牺牲,大坎埋牛、马、羊,小坎埋羊或盟书。
绝大部分坎的北壁底部还有一个小龛,其中放一件古时称为“币”的祭玉,个别坑埋有数件。
埋盟书的坎没有龛和玉币。
这些玉币和牺牲都是在盟誓时向神或祖先奉献的祭品。
用作祭祀的玉币有璧、璜、瑗、玦、珑、璋、圭和残碎玉料块,都是用透闪岩等石料制成,雕琢纤细,颇为精美。
书写盟书的玉石片,绝大多数呈圭形,最大的长32厘米,宽近4厘米,小的长18厘米,宽不到2厘米。
年代推断和研究现状关于侯马盟书的内容和年代,目前有4种不同的意见:
①认为盟书的主盟人赵孟应是晋国世卿赵鞅,即赵简子,其政敌是赵尼,即赵稷。
根据宗盟类“序篇”中的干支,推断盟誓入埋的时间为晋定公十六年(前496),盟书的盟誓时间为晋定公十五年至二十三年(前497~前489)。
盟誓地点在晋国晚期都城新田。
②认为盟主是赵敬侯章,政敌是盟书中的赵北,即武公子朝(赵朔),武公子朝曾于赵敬侯元年(前386)作乱,盟书所反映的即为赵敬侯章与武公子朝争位事。
③认为这批盟书是前5世纪后半期晋国的载书,出土地点即是晋国晚期都城新田。
④认为主盟人是赵嘉即赵桓子嘉,政敌赵化即赵献侯浣。
赵桓子元年(前424),桓子与献侯间曾有争位斗争,这批载书即为赵桓子逐赵献子自立后的遗物。
共5000余件,用毛笔书写在圭形的玉石片上。
字一般为朱红色,也有黑色的,字体接近春秋晚期的铜器铭文。
内容分作5类:
①宗盟类。
要求与盟人效忠盟主,一致讨伐敌对势力,是主盟人团结宗族内部的盟誓;②委质类。
与盟人表示同逃亡的旧主断绝关系,并制止其重返晋国;③纳室类。
与盟人表示盟誓后不再扩充奴隶、土地和财产;④诅咒类。
对某些罪行加以诅咒;⑤卜筮类。
为盟誓卜牲时龟卜及筮占文辞的记载,不属于正式盟书。
侯马盟书对研究中国古代盟誓制度、古文字及晋国历史有重要意义。
盟书的发现,对研究中国古代盟誓制度和文字,研究晋国历史,以及中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情况有重大意义。
5.匣钵:
窑具之一。
在烧制陶瓷器过程中,为防止气体及有害物质对坯体、釉面的破坏及污损,将陶瓷器和坯体放置在耐火材料制成的容器中焙烧,这种容器即称匣钵,亦称匣子。
使用匣钵烧制陶瓷器,不仅可提高装烧量、制品不致粘结、提高成品率,而且匣钵还具有一定的导热性和热稳定性,可保证陶瓷质量。
匣钵的形状,依器物形状而异。
我国龙山文化时期烧制的蛋壳黑陶,已经使用专门的匣钵。
在山东省诸城市杨家子遗址曾采集过两件烧制龙山文化蛋壳陶的匣钵,这是目前所知最早的匣钵。
后世发现的匣钵,以盛装瓷器为主,隋代湘窑已有发现。
匣钵,是用耐火泥料制成的各种规格的圆钵,经高温焙烧而成。
匣钵为装烧瓷器的重要窑具之一。
各种瓷坯,均须先装入匣钵,然后才装进窑炉焙烧。
6.嘎仙洞:
嘎仙洞位于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北约10公里、大兴安岭北段顶峰东端,甘河北岸噶珊山半山腰花岗岩峭壁上。
其地峰峦层叠,树木参天,松桦蔽日。
洞在峭壁之上,高出平地约5米,洞口西南向,南北长90多米,东西宽27米许,高20余米,相传为仙人洞府。
洞内西壁距洞口15米处,有北魏太平真君四年(443年)摩崖铭刻。
据《魏书》载,乌洛侯国世祖真君四年来朝,“称其国西北有国家先帝旧墟,石室南北九十步,东西四十步,高七十尺”。
北魏大武帝拓跋杰派中书侍郎李敞去祭祀,并“刊祝文于室之壁而还”。
现存铭刻的文字共201字,与史籍记载的祝文基本相符,证实为北魏王朝承认的拓跋鲜卑发祥地。
洞内堆积有较丰富的文化层,对于研究拓跋鲜卑的早期历史,具有重要科学价值。
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嘎仙洞为天然大型山洞,离地面25米。
洞口向西南,略呈三角形。
洞内南北长90余米,东西宽约28米,穹顶最高处20余米,略分为前、中、后3室,面积约2000平方米。
洞内幽暗深邃,石壁平整。
1980年7月,考古工作者在洞内发现了北魏太武帝拓拔焘于公元443年(太平真君四年)派遣中书侍郎李敞祭祖时所刻的祝文。
祝文刻在距洞口很近的西侧石壁上,共19行201字。
字体古拙,介于隶楷之间。
这一重大发现,证明了嘎仙洞就是《魏书》中提到的拓跋鲜卑的祖庙石室。
二、简答:
(30*5)
1.如何判断遗物的绝对年代;
判断考古遗存年代的方法
考古学的年代,可分为“相对年代”和“绝对年代”。
前者是指各种遗迹和遗物在时间
上的先后关系,后者是指它们的作成距今已有多少年,断定相对年代,通常是依靠地层学和
类型学的研究,这是考古学范围内的两种主要的断代法。
此外,也可以利用某些自然科学
的手段来断定相对年代。
地层学断代的要旨,是先确认各文化层次序的先后以断定它们的相对年代,然后再以各
层所含的遗物断定各层的绝对年代。
这里,有两条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①各层(或各墓)
所含年代最晚的一件遗物,是代表该层(或该墓)可能的最早年代;②各层(或各墓)的
年代,可以以该层所压和被压的上下两层的年代分别作为它的上限和下限。
类型学断代的要旨,是将遗物或遗迹按型式排比,把用途、制法相同的遗物(或遗迹)归
成一类,并确定它们的标准型式(或称标型),然后按照型式的差异程度的递增或递减,排出一个“系列”,这个“系列”可能便代表该类遗物(或遗迹)在时间上的演变过程,从而体现了它们之间的相对年代其在断代上的效果就会更好。
断定绝对年代的方法,在历史考古学的领域内,主要是依靠文献记载和年历学的研究。
对于没有文字记载的史前考古学的绝对年代的断定,就不能不在很大程度上借助于自然科学的方法。
就测定考古资料的绝对年代而言,有放射性碳素断代、热释光断代、古地磁断代、钾-氩法断代、树木年轮断代、裂变径迹法断代、氨基酸外消旋法断代、黑曜岩水合法断代、铀系法断代等方法,有的也适用于历史考古学的断代。
用各种自然科学手段测定年代的方法,为第四纪以来人类进化史的研究提供了年代依据,特别是为建立以旧石器时代晚期和新石器时代为主的史前考古学的年代体系奠定了基础。
2.我国史前时期房址的种类;
a)按照大小面积分类:
分为大中小三类,反映了性质和用途的不同。
小型:
大多数面积在15—20平米,一般可供2—4人居住,一般有一个火塘,有成套的日用陶器、生产工具等。
应代表一个消费单位,可能是家庭,另有一些小型房屋当做仓库使用。
中型:
面积在40—50平米为多,有火塘和日用生活器皿,一般可住10人左右。
周围常分布有若干小型房屋,共同组成一个单元,可能居住一个家族。
可能是家族的家长、老年人、未婚青少年的住所,也是家族议事或举行仪式之地。
大型:
面积在80—150平米为多,常位于一组房屋或聚落中心。
一般也有灶坑和土床,但土床面积很小,只能住1-3人,显然是氏族或聚落首领居住、聚落举行公共聚会或宗教仪式的场所。
b)依房屋的平面形状分类:
可分圆形、方形两大类。
这类房屋在不同地域文化中的分布有所不同,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文化的居住特色和文化传统。
圆形类:
包括圆形、椭圆形、近圆形等几种形式。
从面积来看,绝大部分为小型房屋,有少量的中型的,但没有或极少见大型的。
多见于黄河中游一带。
前仰韶时期的老官台文化、磁山文化和裴李岗文化的房屋,大都是圆形或近圆形的,面积一般较小,多在10平米以下;有的有短小的门道或台阶,火塘多无固定形式,一般不在房屋中央,有的仅在一隅有红烧土硬面。
方形类:
包括平面呈方形、长方形、圆角方形的各类房屋。
方形房屋仍大部分为小型,少量为中型或大型,其中大型房屋全部为方形而不见圆形类的。
分布较广。
c)依房屋的建造方式分类:
(环境因素对居住建造形式的影响)
竖穴式:
即由地面垂直下挖成竖向土坑,利用坑壁作为房屋的一部分或全部四周墙壁。
坑口利用树干、树枝、茅草等物搭成屋顶盖;坑的平面有圆形和方形等。
新时期时代早期和仰韶文化早、中期多为竖穴式房屋。
依据竖穴的深浅,又可分为深穴式和浅穴式两种形式。
深穴式深度一般大于成年人身高,多在1.5米以上。
平面多为圆形,形状有筒形竖穴、袋形竖穴等;多为小型房屋,在居住面中部或靠侧某处有灶;出入一般靠独木梯或修斜坡、阶梯等。
具有冬暖夏凉的优点,但通风性、防潮性较差,不适宜多雨的气候,且有居住面积小、出入不方便等缺点,故这类房屋较小,且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被淘汰。
浅穴式(也称半地穴式),深度小于1.5米,大多数小于1米。
平面有圆形和方形等;有的穴口四周筑有矮墙,以增加房屋空间的高度。
一般在房屋的一面开有斜坡门道,并筑有防止雨水流入的门槛;有的门道两侧与柱洞,当有门棚建筑。
多为小型房,也有中型和大型者。
灶或火塘一般位于房屋居住面中部或中轴线靠近门口处,有坑状或台状两种。
居住面多用混合土(黄土和料礓石粉等)经压实、火烤或敷设白灰面,光滑而坚硬,有利于防潮。
浅穴式房屋分布最广,延续时间也很长。
广泛见于东北地区、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早期至晚期的诸文化中。
在长江流域和华南地区的高地和丘陵地区,也有分布。
横穴式:
即窑洞式房屋,可能是人们仿照天然岩洞建造的一种居住形式。
一般是利用断崖或先在斜坡上开挖一垂直断面,然后横向挖掘成与断崖成垂直角且与地面平行的洞穴。
据考古发现,横穴式房屋最初发生在仰韶时期的陇东高原,主要分布于黄土高原地区新石器时代猪文化中,在以后的历史时期,一直是黄土高原地区居民的主要居住形式和特色。
地面式:
即从地面上筑基、立柱、起墙、盖顶的一种土木结合的建筑形式。
面积有大、中、小型,平面形状有方形和圆形等形式。
小型者多从地面直接立柱、筑墙、盖顶;中、大型者有先在地面筑房基或挖墙基槽,然后立柱、填土、盖顶。
在黄河流域,墙壁的筑法有木骨泥墙、夯土墙、土坯墙等。
木骨泥墙出现较早,主要流行于仰韶时期。
墙壁的筑法是先挖墙基槽,然后立柱、填土、夯实,再用草泥垛填于木柱间,抹平墙面而成木骨泥墙。
在江汉平原的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中,墙壁和地面多经火烧烤,形成所谓的“红烧土”墙,是史前房屋建筑的一大特色。
夯土墙和土坯墙出现于龙山时代后期。
台基式:
出现于龙山时代晚期,在山东日照东海峪遗址,发现有在夯土台基上营造的地面式房屋建筑。
此类建筑在排水、防潮等方面较之一般地面建筑有明显的改善,它的出现是这一时期建筑技术的重大进步。
这种源于史前时期的土木结构地面式建筑形式,被以后的历史时期所继承和发展,成为中国古代主要的建筑形式之一。
干栏式:
是指在木柱底架上建筑的、高出地面的房屋。
始自新石器时代,一直流行至近现代,广泛分布在长江流域及华南广大地区。
适应多雨潮湿的气候。
做法是先在泥地上打桩,然后在桩上架梁,再在梁上铺木板并立柱、设板壁和门窗,最后架屋顶。
此为华南地区极富地域特色的一种建筑形式。
d)依房屋的结构分类:
可分为单间房、套间房、长排房、组合房四大类。
单间房:
指由一间居室构成的房子,有些房子虽然屋前或两侧有廊檐,但因其是房屋的附属建筑而不能单独使用,故把这类房屋也归属于单间房类。
黄河流域前仰韶时期和仰韶文化早、中期的房屋,不论大、中、小型,多为单间房,平面有圆形、方形或长方形。
建筑形式有竖穴式、地面式等。
套间房:
是由两间相通并连接而成的房子组合而成。
套间房的出现应与住宅内部不同使用功能的空间分工有关,或与房前门棚的设置于演变有关。
套间房的外室一般为贮物、遮风之用,后室应为家庭生活之所,一般应为一个生活单元(如对偶家庭)所有。
套间房大约出现于仰韶时代中、晚期,可分为两种型式:
A型:
是两间房横向左右相连并相通的套间式,即由内外两间组成,它不仅使内室的私密性空间得以实现,而且扩展出另外一不同功能的空间来,为以后居住空间功能的多元化奠定了基础。
B型:
由两间房屋纵向前后相连并相通的房屋组成。
一般前室较小而后室较大。
长排房:
是由若干居住单元(单间或套间房)横向相接但不相通组合而成的长屋,一般多为地面式的,也有浅穴式的。
有时一个聚落内有几排这样由若干居住单元组合而成的长屋,可能是一个由若干小家庭组成的大家庭或大家族的居所。
组合房:
指由多间形制、功能不同的房子组合在一起的房屋。
这类房屋出现于仰韶文化晚期,目前发现较少,主要是一些有特殊功能和性质的大型房屋,如何能是部落或部落联盟集会议事、举行宗教活动的公共建筑。
3.西北地区几支青铜文化的分布;
指甘肃、青海地区,地区性特点。
目前经考古调查和发掘可以确定为商周时期的青铜文化有以下四种:
辛店文化:
发现于甘肃临洮县辛店村,主要分布在黄河上游及其支流湟水、洮河与大夏河流域。
现已发现辛店文化遗址百余处,经过正式发掘的有临夏张家嘴遗址和姬家川遗址两处。
辛店文化的陶器中,彩陶的数量比较多。
陶器种类有双耳罐、四耳罐、鬲、盆、杯、鼎、豆、盘等。
彩陶纹样主要有S形纹、三角折线纹及动物形象地鹿纹、狗纹等。
辛店文化的铸陶业有较大的发展,已知铜器的种类有锥、矛、匕、凿、铜扣和铜泡等。
还发现青铜容器残片和冶铜的炉壁残块。
居址发现有半地穴式长方形房子。
从墓葬及随葬品看,但是已进入阶级社会。
寺洼文化:
首先在甘肃临洮寺洼山发现,主要分布在兰州以东的甘肃省境内。
有人将寺洼文化晚期遗存称为“安国类型”或“安国式陶器”寺洼文化陶器最突出的特征,就是以所谓“马鞍式”口型的双耳罐为典型代表,还没有发现带彩的陶器。
陶器器型有小口或大口两耳高体或矮体的罐、壶、三足鬲、四足鬲、鼎、器盖等。
青铜制品有戈、矛、镞、刀和铃、镯、铜泡等。
墓葬发现较多,特点是土坑葬与火葬同时并存。
土坑墓型若覆斗,有棺或棺椁。
在一些墓内还发现人殉和陪葬的车马。
有人认为,寺洼文化和氐羌族有一定的联系。
卡约文化,首先发现于青海省湟中县卡约村,主要分布在甘肃、青海境内的黄河上游沿岸及其支流湟水流域。
卡约的陶器中,存在寺洼式的“马鞍式”口型双耳素面罐,也存在属于辛店文化的所谓“唐汪式”陶器,可见其文化内涵式复杂的。
沙井文化首先在甘肃民勤沙井发现,它的分布范围仅限于河西走廊的民勤、天祝和永昌等地。
沙井文化典型陶器有单耳桶状杯、单耳圜底罐、双耳平底罐与双耳圜底罐等。
在永昌双湾尚家沟发现沙井文化城址一处,该城平面呈三角形,故俗名为“三角城”。
墓葬以长方形土坑墓为主,随葬品有陶器、石器、骨器与铜器等。
铜器器型有刀、三棱镞、扣、铃等。
4.汉代简牍的种类;
简牍作为汉代的主要书写工具,不仅发现数量巨大,而且内容丰富,使用一直延续到魏晋时期。
一般用竹、木制成,流行时间大约从东周至魏晋时期(约前5世纪-3世纪)纸张普遍使用之后,简牍才逐渐被废除。
目前发现最早的简是湖北随州战国早期曾侯乙墓出土的竹简,时代最晚的是新疆罗布泊楼兰遗址、民丰尼雅遗址和吐鲁番晋墓出土的晋简。
简牍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官方的各种文书档案、私人信件、各种书籍的抄件、历谱以及专为随葬用的遣册等。
简在书写以前,必须经过修治。
木简一般要将写字的部分打磨光滑;竹简则需要经过火烤,将其烘干,使之易于书写,并起到防腐防虫的作用,这一过程成为“杀青”。
根据已发现的简牍形制,可以分为五种。
简:
或称札,用竹或木制成,是简牍的基本形式。
一般长约23厘米,相当于汉尺的一尺。
也有一些简因不同的需要而长度有所变化。
一般每简抄写一行字,宽度约在0.5-1厘米左右。
另外还有一种简,宽约2厘米左右,每简抄写两行字,这种简称为“两行”,和普通简一样,也可编联成册。
牍:
是一种比“两行”还要宽的简。
有的可宽约6厘米,实际上已成版状,其长度与普通简相同,多为木质。
牍多用来写信、契约,或抄录医方、历谱,敦煌、居延出土的“过所”(通行证)也多用木牍抄写。
墓中发现的木牍多是记随葬品的“賵方”即“遣册”。
觚:
是一种多棱形的木棍,有的则直接用树枝刮削而成。
断面一般多呈三角形或方形,可分3面或四面书写,也有多至7面的。
长度都在30里、厘米以上,有的长达82厘米。
在居延、敦煌发现的觚多用于抄写檄书、小学字书,或作临时记事起草之用,有时也用于练习写字。
检:
是传递文书信札和财物时所用的封简。
大体可分为两种:
一是用“两行”式的宽简题署收信者的名称和传递方式,如“肩水候以邮行”。
另一种是传递机密书信和财物时所用的加封泥盖印章的封简。
机密书信用上下两片木牍做成,下牍称函,用以书信,上牍称简,封盖函牍,检上有捆绳的刻沟和置封泥的方孔,以便封绳盖印。
传送财物时施于囊袋上的封检,只有一片木牍,中间下凹,以便封绳盖印。
楬:
是一种短而宽的木牌。
有的首端两侧各刻一凹口,皆作系绳之用。
多系于簿册或器物之上,题写名称,犹如标签,所以也被称为“签”。
已发现的汉简可以根据出土情况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在汉代西北边塞地区遗址里发现的,可简称为边塞汉简。
一类是在汉墓里发现的,可简称为墓葬汉简。
边塞汉简还可分为三种:
①敦煌汉简。
斯坦因于1907年在敦煌附近发现汉简后,1914年又在甘肃的敦煌、安西、酒泉、鼎新(毛目)等地的汉代边塞遗址里,发现了170枚左右汉简。
1944年夏鼐等对敦煌小方盘城以东的汉代边塞遗址进行考察,掘获汉简43枚。
1979年,考古工作者在敦煌小方盘城以西的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里发现汉简1200余枚。
这是敦煌汉简数量最多的一次发现。
此外,在1977年和1981年,考古工作者还分别在酒泉西北的玉门辖地花海农场和敦煌酥油土两地汉代烽燧遗址里采集了一些汉简。
斯坦因1914年发现汉简的地点横跨汉代敦煌、酒泉两郡,70年代发现汉简的玉门花海也应属酒泉郡,但是习惯上把这些汉简统称为敦煌简。
②居延汉简。
1930~1931年,中国、瑞典学者合组的西北科学考察团在甘肃、内蒙古境内的额济纳河两岸和内蒙古额济纳旗黑城东南的汉代边塞遗址里,发现1万枚左右汉简。
这次发现汉简的地点,在北部的属汉代张掖郡居延都尉辖区,在南部的属张掖郡肩水都尉辖区,但习惯上把这两个地区出土的汉简统称为居延简。
1930年,考察团还在甘肃鼎新以西的北大河沿岸,斯坦因在1914年调查过的一段边塞遗址里,发现了少量汉简。
这段边塞应属酒泉郡。
因此,在所谓居延简里实际上还包括了极少量的酒泉简。
1973~1974年,甘肃居延考古队在破城子(居延都尉所属甲渠候官治所遗址)和肩水金关遗址等地进行试掘,获汉简近2万枚。
1976年,甘肃省博物馆文物队等单位组织调查组,沿额济纳河下游,在居延地区进行了广泛调查,获汉简164枚。
估计居延简今后还会大量出土。
③罗布泊汉简。
1930~1934年,黄文弼在新疆罗布泊北岸的汉代防戍遗址里,掘获西汉宣、元、成诸帝时木简71枚。
这批简的出土地点接近所谓楼兰遗址,也有人称之为楼兰汉简。
边塞汉简通常发现于边塞地区的官署(如都尉、候官治所等)和烽燧的遗址里,为屯戍吏卒所遗留。
已发现的边塞汉简绝大多数是木简。
简的年代起自西汉中期(武帝后期),讫于东汉后期,中间包括王莽新朝和更始时期。
已发表的汉简上的明确纪年,最早的是武帝天汉二年(前99)和三年。
最晚的是顺帝永和二年(137)。
边塞汉简所反映的并不仅仅是边塞地区的情况。
在很多方面,西北边塞和全国其他地方的情况是一致的。
而且边塞汉简的有些内容,如某些诏书和中央机关发的公文,本来就是面向全国的。
因此无论是研究汉代的西北边塞地区,还是全面地研究汉代史,汉简都是十分重要的史料。
通过六七十年来对汉简的研究,在汉代的边防设施(包括烽燧制度)、屯田制度、兵制、官制、行政制度(包括文书制度)以及汉代社会的经济、文化和阶级关系等方面,都获得了很多新的知识。
墓葬汉简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陆续发现,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几批:
1959年7月,甘肃省武威磨嘴子6号汉墓出土竹木简500枚左右,主要部分是《仪礼》的9篇抄本,约抄写于西汉末至王莽时期。
1972年,湖南省长沙马王堆1号汉墓(下葬年代约当文帝晚年)出土竹简312枚,是记载随葬物的“遣册”。
1972年4月,山东省临沂银雀山1号汉墓(约当武帝初期)出土竹简6000枚左右,但大部分已残碎,包含《孙子》、《齐孙子》(即《孙膑兵法》)、《晏子》、《太公》、《尉缭子》等古书的部分抄本,以及很多其他古书(绝大部分是佚书)。
同时发掘的2号汉墓出武帝元光元年历谱一份。
1972年,甘肃省武威旱滩坡汉墓(约当东汉前期)出土医方简牍一批。
1973年,河北省定县40号汉墓(为西汉晚期的中山王墓)出土一批已经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