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物控制程序含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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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物控制程序含表格
环境污染物控制程序
(ISO14001:
2015)
1.目的
为有效控制和管理本公司环境污染物,并达到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环境保护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环境污染物(包括生活污水、废弃物、噪声、废气)的管理工作。
3.定义:
3.1环境污染物:
指本公司的生产、办公活动产生并排放的、对环境有一定污染的污染物(或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废弃物、噪声、废气等;
3.2危险废弃物:
指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辨识具有一定毒性、危险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化学反应性,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固态、半固态、液态和气态废弃物,其浓度或数量足以影响人体健康或污染环境的废弃物。
如:
有机溶液、化学品、废油,有挥发性气体等。
3.3可回收废弃物:
是指在施工、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有再生利用价值的废物。
如废桶、废铁、废纸、更换后的水电器材料等。
3.4不可回收废弃物:
是指在日常生产、施工、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固态的、半固态(泥状)及不属于危险废弃物:
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砖渣、落地灰、淤泥、废水等)。
4.责任部门
4.1人力资源部:
负责各岗位人员的培训,使相关人员对环境污染物的识别、危害及处理办法能有清楚的了解,增强环境保护和自我保护意识,并监督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
4.2采购中心(仓库):
负责公司废弃物统一管理,将各部门收集的废弃物分类、标识和防护,并联系有资格的环保公司处置。
4.3各部门:
负责监督现场环境污染物,对现场的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并将其送到公司指定的废物储存处保存。
5.作业程序
5.1废弃物的管理
5.1.1废弃物的分类
a)本公司的废弃物分类如下表:
类别
主要废弃物
可回收废弃物
a)纸品类;
b)金属类(金属切屑、余料、不良品等);
c)塑胶类;
d)工艺废渣、废弃物;
不可回收废弃物
尘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玻璃、手套、指套等。
危险废弃物
a)墨盒、碳粉;
b)废油桶、化学试剂瓶、化学品包装袋、桶;
c)含油抹布,废切削液、切削油、溶剂;
d)灯管、温度计、电池。
5.1.2废弃物的收集:
废弃物的产生部门按各种废弃物的分类规定,将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并临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或容器内,上述地点或容器应设置标识,以免误放。
5.1.3废弃物的搬运
a)由现场人员将收集的废弃物搬运到公司规定的废弃物专门摆放点内。
在搬运途中应防止撒落,特别是搬运液体危险废弃物时要注意安全,作业人员应穿戴防腐蚀手套;
b)危险废弃物的存放点应具备“三防”措施(即防雨水、防尘、防渗漏)。
并每周进行点检,点检结果记录入《废弃物存放点检表》。
5.1.4危险废弃物的处理
a)供应商需再用的化学品容器,由采购人员联络供应商在下次送货时,到危险废弃物的存放点拉回,仓库管理人员须作记录;
b)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单位应有环保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人资部对其资质进行监管。
处理危险废弃物时应填写《危险废弃物转移单》,并建立登记台帐,具体要求依照深圳市相关规定执行。
危险废弃物装车时不可与其它一般废弃物混装,并严禁撒落、滴漏;
c)危险废弃物应急处理:
液体状的危险废弃物,一旦发生滴漏现象,应立即用吸附材料如干布、沙子吸附。
5.1.5可回收的废弃物再利用:
对公司产生的可回收废弃物,除本公司尽力再利用外,由人资部联系外部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或再生。
5.1.6不可回收废弃物的处置:
不可回收废弃物由各部门统一放置在厂门的垃圾桶内,交环卫部门每天清运。
5.1.7废弃物的减量:
各部门应教育员工节约资源,反对浪费,尽可能提高材料、办公用品的利用率,降低不良品或废弃物品的产生,从而达到减少废弃物的目的。
5.1.8仓库对于可回收的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做好进出库登记,并及时填写《废弃物进出登记表》。
5.1.9当危险废弃物存放量超过一定数量(按照和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为准),仓库联系第三方进行处理。
5.2废水的管理
5.2.1本公司污水排放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它要求;公司污水排放需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
5.2.2目前公司已查明的水污染源有:
a)生活污水;
b)车辆的清洗应在指定区域清洗,清洗污水应排入污水管,如由专门服务商做,应视需要施加相应的环境影响。
5.2.3各车间地面油污及时清理,防止员工脚下残留带出工厂污染环境。
5.2.4厂内清洁地面的污水和其它生活用水应排入污水管道;
5.2.5人资部每年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生活污水的排放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如发现超标现象,依《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5.3噪声的管理:
5.3.1噪声的控制范围:
5.3.2公司厂界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空压机、排风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5.3.3消声、隔声:
为防止厂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和休息,生产部应对设备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以尽量降低噪声的排放强度。
5.3.4噪音管理和控制原则:
a)噪音污染源应视条件采取隔音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生产部负责监管;
b)噪音污染源附近的职员应配备防护装置,确保职员身心健康,生产部负责监管;
c)当厂区有施工项目时,人资部负责监管施工噪音,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d)公司用汽车力求少鸣笛。
5.3.5监测:
人资部应每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如发生超标现象,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公司的噪声排放应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
≤60分贝,夜间≤50分贝;
5.4废气的管理:
5.4.1公司产生的废气排放必须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5.4.2目前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如下:
a)CNC车间排放的油雾;
b)焊接车间排放的金属烟;
c)维修产生的打磨粉尘。
5.4.3公司所产生的废气必须先经过处理设备进行吸附再排放。
5.4.4监测:
人资部应每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如发生超标现象,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处理。
5.5环境保护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6.表单
6.1《废弃物进出登记表》
6.2《废弃物存放点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