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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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

为了贯彻落实《银行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加强我行安全保卫工作,增强责任感,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明确,措施严密,保障银行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部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领导全行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和落实安全管理岗位责任规章制度。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安全保卫法规,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的指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评比。

3、组织全行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安全保密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了解全行人员,尤其是机要人员、持枪人员、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4、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的治安形势,加强安全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排除重大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5、对认真负责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好的部室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对违反制度,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要及时严肃处理,落实奖惩制度。

第二章支行行长职责

1、支行行长对辖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分管副行长具体负责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常抓不懈,警钟常鸣。

2、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安全保卫制度,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经常深入基层和要害部位检查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堵塞漏洞,坚持查岗制度和定期查库制度。

3、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安全防范教育,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尤其是机要人员和要害部门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关心和支持保卫部门的工作,对保卫人员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体贴,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调动保卫人员的积极性。

5、赏罚分明,对认真负责,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好的营业室、业务科室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对违反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损失者,及时严肃处理。

6、各支行行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并检查、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和执行,如出现问题负全面责任。

第三章支行主管副行长职责

1、在支行行长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贯彻实施。

当好支行行长的参谋助手,积极支持和配合安全保卫工作。

2、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经常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有关法律常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妥善安排本部门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事宜,指定营业室兼职安全员,负责带领支行保卫科长对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研究解决,发现可疑情况或出现意外事故,立即与安全保卫部联系,紧急情况果断处理,事后及时上报。

4、因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漠不关心,造成事故、案件或损失时,除追究有关支行行长、主管副行长责任外,对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任何先进集体或个人荣誉称号。

第四章干部带班职责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干部轮流担任,重大节日必须由行领导昼夜带班。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全面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带班干部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问

题,遇有特殊情况,果断处置,事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4、带班干部负责检查守库人员、门卫等在岗值班情况,有权提出奖罚意见。

5、带班干部负责检查各单位的情况。

6、带班干部负责车辆的调度使用。

第五章安全保卫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批示,制定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宣传教育全辖人员提高警惕,遵纪守法,依靠群众搞好以“五防二保”(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火、防自然灾害,保卫国家资金财产及职工人身安全)为核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3、落实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要害目标和国家财产、国家机密的安全。

对全行所属机要部位和要害人员,实施严格的审查、监督、考核和管理。

对直接影响安全工作的各种因素和环节,及时进行干预和调整。

4、维护内部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金融及有关案件。

查处案件时,可依法进行现场勘察、取证、询问证人、被告人或其它有关人员,追查赃物。

5、指导所属单位开展保卫工作,对下属保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配合驻地有关部门做好当地治安管理工作,积极做好预防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工作。

6、严格枪支弹药及其他保卫器材的管理工作,检查持枪(械)人员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情况,堵塞漏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7、协同押运公司做好押运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押运安全。

8、加强保卫工作业务建设,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完成行领导及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章安全保卫部经理职责

1、负责做好保卫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检查保卫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提高保卫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组织纪律性。

2、组织领导保卫干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领导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安排布置并负责检查落实。

3、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熟悉掌握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要害部位、人员的有关情况,定期分析行情和内部治安防范等问题,及时向行领导提出改进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并与有关部门配合,研究解决在教育、防范、打击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领导并参与本单位的政治、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

发生重大案件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协助公安机关组织侦破,严格遵守办案纪律。

5、定期组织召开保卫工作例会和民主生活会,分析工作形势,交流工作情况,开展思想教育,团结、协调好保卫人员共同完成任务。

6、负责保卫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考察工作,及时向行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7、安全保卫部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当经理不在时,代经理履行职责。

第七章保卫干部职责

1、熟悉掌握所辖范围的机构设置、特点、环境和安全防范方面的情况,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组织整改。

2、搞好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

熟悉本系统安全运作程序、环节、方法、要求,协助侦破有关案件。

3、协助保安公司抓好运钞车驾驶员、守库押运人员、保安人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好他们的学习,掌握好他们的思想动态,建立有关档案资料,定期进行审查和检查。

4、根据领导要求及时制定业务工作计划,熟悉全部各项业务,做好各种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建档,做到完整、规范、科学,随时提供领导和有关部门需要的各种资料和情况,及时完成各类报表的填写上报。

5、做好上传下达,及时沟通行部门之间情况,认真做好来电和来人来访接待工作,坚持文明办公,方便基层。

6、努力钻研本职业务,注意积累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八章支行保卫科长职责

l、各支行保卫科长应该积极有效的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协助主管副行长具体组织、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

2、维护正常的营业办公秩序,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定期向主管副行长和安全保卫部汇报安全保卫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熟悉安全防范工作,遵守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

4、营业前后,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配合主管副行长督促安全员落实好各项职责。

5、积极参加保卫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掌握安全设施、器材的性能、使用和维护,定期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有关情况记入安全检查登记簿。

6、协助负责人对员工进行安全保卫,遵纪守法,案情行情和防范知识教育,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以防患于未然。

7、对上级保卫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中指出的不安全隐患和提出的改进意见,报告本支行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行长,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将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安全保卫部和当地公安机关。

8、熟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按规定组织支行全体人员定期开展防暴演练,提高应变能力,当发生案件、事故时,要迅速报告安全保卫部及当地公安机关,主动保护好现场,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9、协助主管副行长抓好值班人员的管理教育,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汇报。

10、落实好支行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九章保卫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时事政治和业务技术,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提高警惕,常抓不懈,确保国家财产安全。

2、严格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坚持上下班及交接岗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开,必须经领导批准。

值班时不得饮酒、娱乐和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各项活动。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天担负营业大厅、办公区域安全保卫任务,维护正常的营业秩序。

下班后,要检查各部室道口、门窗是否上锁,水电是否关闭,要害部位及周围环境有无异常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正确处置和上报。

4、夜间值班要高度警惕,按时布控。

一律不得接待来访者及留宿外来人员,对防火、防盗等设施,要每日检查,熟悉有关报警电话及联防方案,沉着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5、严守秘密,对守卫目标的有关情况、押运的时间、地点、路线和数量等情况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遇有异常情况,要勇敢机智处置,服从支行领导和支行保卫科长指挥,不得临阵逃脱。

6、严格遵守银行有关制度,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各办公室、营业室、库房。

保持守护区域、宿舍、个人和环境卫生,协助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第十章监控员职责

1、忠于职守,保持高度警惕,认真钻研专业技术,熟悉设备性能,熟悉掌握操作方法。

2、维护仪器设备,认真进行保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野蛮操作。

3、注意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探头位置、线路走向,设备性能等相关信息。

4、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睡觉,不得擅自离岗,严禁脱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禁止在监控室内进行娱乐活动,严禁在室内吸烟、饮酒、闲聊。

5、探头要对重点监控目标定位,以便及时发现可疑情况或突发事件,发现情况要及时录相,并协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停电时,要对监控目标巡查,监控要与UPS连接,防止断电造成录像中断。

6、严禁将监控设备用于非工作用途,禁止接收其它节目,以及安装软件打游戏。

7、交接班时双方要认真检查设备,无误后,填写好监控日志。

8、保持室内整洁、无尘,自觉维护监控室卫生。

第十一章会计部门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

1、负责会计帐证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帐证无丢失、无损坏、无霉烂、虫蛀、鼠咬等现象,做好防火、防破坏工作。

2、负责做好帐证的装订、登记、编号、装箱等工作,并有专人负责帐册的保管和接待外单位人员的查帐工作,实行登记制度,做到手续清、责任明。

3、负责协助临柜人员抓冒领、抓犯罪斗争,了解营业期间防暴预案,发现案件要积极支持,协助做好现场保护和报警报案工作。

4、负责银行密押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建立交接登记本,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5、坚持营业终了安全检查制度,保证帐证安全,公章、私章等均收好,不得随意乱放,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6、电脑管理人员及操作员应根据各自的工作岗位、管理、使用、保护好电脑设备、器材的安全与保护。

第十二章信贷部门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

1、各类文件包括副本(尤其是机密文件)报表、资料、报告(如调查报告)等要切实保管好,要分类登记、归档,要定期清理装订。

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

2、各种草稿和不需要再用的文件、报表、资料、报告等,要按保密级处理规定、定期收缴、集中销毁,不得当一般废纸任意处理。

3、抄录文件、抄录资料、记录有关报告、记录去单位了解的情况等,都必须记在专用的本子上,不得随便用零纸记抄,工作笔记本要编号,妥善保管,用完后要定期销毁,对抄录的重要情况和系统录制的资料,必须记在专用本子上,并列档案保存。

4、各种报表、资科、报告和机密文件,不得随便给别人阅看,外单位来了解有关数字、资料,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

第十三章柜员业务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

1、负责现金、帐证安全工作,执行规章制度,保证业务工作正常顺利进行。

2、负责注意柜面动态,发现形迹可疑有冒领迹象者,要沉着机智采取有效措施,抓获罪犯,维护储户的利益。

3、负责管理和正确使用各项防范设备和器材,做到人人熟记防暴预案,遇犯罪分子偷盗、抢劫时,要勇敢果断,忠于职守,积极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并迅速报警,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

4、经常检查箱、柜、橱、营业室门窗和防弹玻璃及自卫武器是否完好,负责做好营业终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负责办理公安、司法机关的查询工作,做好停止支付,解除停止支付工作。

第十四章现金整点业务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

1、负责现金出纳库管理工作,做到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金库房,不准在库房内堆放易燃易爆及私人物品,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防火、防潮、防霉烂、虫蛀、鼠咬工作。

2、负责现金出入库和调拨现金数字与交接工作,负责保管出纳现金,要提高警惕,密切注意柜面动态,人人熟知防暴预案,一旦发生案件要牢记案犯特征,尽可能保护现场,擒拿案犯,并机智勇敢,相互配合,快速报警,做到人在现金在,确保国家库款安全。

3、负责做好反假币工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操作,坚持查库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负责按有关规定管好库房及保险柜密码钥匙,钥匙存放地点必须安全保密,不能随意乱放,管库人员不得自行调换,必须先审后用,严格执行“双人管库,双人进出库”的出纳制度,不得单人进出库房,管库员不得配制库房钥匙。

5、坚持班后检查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拖。

经常检查各类安全设施和器材完好状况,妥善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图章、桌柜钥匙及重要凭证、帐页等。

6、负责联系出纳运送现金用车工作,并协助驾、守人员做好途中安全,做好“五防二保”工作,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章要害部位、人员管理制度

1、银行及各支行要害部位是指营业室、现金业务库、财务室、电脑机房、机要室、文印室等重要部门,对要害部位的安全要从严管理,重点保卫。

2、非要害部位人员不得无故进入要害部位,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3、要害部位人员是指从事管库、密押、机要、电脑、电传、库房和维修人员。

4、对要害人部位人员的使用必须执行“先审后用、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由综合部(人事)严格把关,填写要害人员审批表。

5、要害部位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和其它情况需要变动时,应在本部门的负责人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6、各级部门应经常对要害部位人员进行时事、政治、保卫、保密的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对要害部位人员的思想、工作、作风,要从严要求,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从事要害岗位工作的,应及时进行调换,以保证要害部位的安全。

7、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明确岗位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准擅离职守。

第十六章门卫值班制度

1、各支行应制定门卫值班制度。

2、门卫值班人员可由保安人员担任,或聘请有关专门人员担任,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3、值班人员要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本行工作人员进出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对外来人员态度热情,查验证件,填写会客单或通知有关部门前来接待,下班时间一律不得在各部门内会客。

4、值班人员携带公物外出,应出具有关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5、支行应设立值班室,值班室是值班人员的工作场所,一般不得留外人长时间逗留,值班电话一般不外借使用。

6、值班人员在营业下班后,应检查各部门是否闭门上锁,清理闲杂人员,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第十七章营业网点安全防范措施

1、网点负责人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维护营业期间正常的工作秩序。

2、营业室内的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在3人以上,工作人员应当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出入通勤门,并随即锁定,通勤门一律安装制式金属防盗门,不得使用木质结构,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营业室。

3、备用金或收入的大宗现金必须及时存入保险箱(柜内),不得堆放于桌面,临柜人员临时离岗时,应将现金,有价证券、印鉴等入柜存放,他人不准代收代付,如需换人,按有关制度办理交接手续,禁止在营业室外办理现金业务。

4、每天营业前后,应安排不少于3人持械接送款箱,款箱交接一律在营业室内进行,接款箱后,应验封并办理交接,随即锁定通勤门,将现金放入保险柜。

营业终了,按接送款制度要求加锁封好款箱,待运钞车将款箱接走后,工作人员方可下班,严禁在营业室外放置款箱候车,或验箱交接。

5、网点应制定营业室和押运途中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预案的实施步骤,掌握报警器、灭火器、通讯工具和防卫器械的使用。

6、进行现金、有价证券、金银饰品调运以及上门收款时,必须使用运钞车运送,并由4人以上携带通讯工具和防卫武器押运。

7、上级部门或公安部门检查工作,由网点负责人和保卫人员陪同,否则拒绝检查。

8、营业终了应由负责人或保卫科长、安全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安排夜间值班,夜间值班人员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并接受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9、网点应主动与邻近单位建立治安联防,经常保持联系落实联防措施,并签订联防协议。

第十八章营业终了安全检查制度

1、认真检查现金、帐证、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入库、入箱(柜)、款包、箱(柜)门、库门是否锁好,密码字盘是否打乱,钥匙有无漏存。

安全要从严管理,重点保卫。

2、检查火源、电源、水源是否封闭、切断,清查易燃物品和易藏人的角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检查门窗是否关上扣好,明暗锁是否锁牢,催泪装置是否正常,报警器是否打开布防,检查值班登记是否填写。

4、安排好值班,值班人员严守岗位,熟悉报警器和报警电话的使用,值班时,不得擅自接待外来人员,无本单位负责人或保卫部门负责人在场,查岗不予接待。

第十九章警械的使用管理规定

1、警械(强光电击器、警棍)系杀伤性武器,是专为保卫人员执行任务而配发的,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除执行任务外,严禁挪作它用。

2、保卫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配带武器,当保卫目标或人身受到正在发生的暴力侵袭或面临暴力危险时,警告无效,可以使用武器对犯罪分子进行适度打击,以使其失去侵害能力为限,事后应立即向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3、爱护手中武器,建立定人、定武器、定责任的保管制度,熟悉武器性能,建立定期擦拭保养制度(强光电击器和警棍应定期充电),存放于坚固、干燥、取用方便的保险箱(橱)内。

4、使用武器要注意安全,除执行任务外,不准携武器外出。

5、严禁将武器借给他人或给他人把玩,强光电击器和警棍不得随意拆卸。

6、对违反武器管理规定,造成武器损坏、丢失或被盗,发生误伤事故的,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章现金库管理制度

1、金库应配备三名思想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管库员,管库员必须经人事和保卫部门审查后上岗。

2、严格执行双人管库,双人进出库的出纳制度,非管库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库房;管库员因故临时离岗,应经领导批准,并在指定人员的监督下同接替人办妥交接手续。

3、库款包、尾款箱、封包必须进大库。

4、金库门应装配两种不同钥匙的门锁和密码字盘,并配备正副钥匙,正本钥匙(一套)和密码由三名管库员分别保管,严禁交叉使用,副本钥匙和密码应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管库员密封后送行领导处存放,特殊情况必须启用副本钥匙和密码时,应逐级办理动用手续。

5、寄存物品必须经部室经理批准,并履行守备的交接手续,管库员有权检查寄存物品。

6、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保持库房整洁,对库房内各种设备要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对储存在库内的票币、实物要采取措施,防止火灾、霉烂、虫蛀、鼠咬等事故发生。

7、夜间管库员不允许进库,特殊情况要经行领导批准,在保卫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出库房。

8、金库必须由两名守库员携带防卫武器,实行昼夜值班。

9、凡是进库人员都必须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工作由守库员负责,登记簿要妥善保管,严禁遗失,定期交保卫部门存档。

第二十一章尾款箱保管库操作管理办法

1、尾款箱保管库应配备三名思想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管库员,管库员由支行行长推荐经保卫部门审查备案后上岗。

2、尾款箱保管库暂定由两名值班人员在本支行值班室和总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共同异地监控看守,尾款箱进库后必须及时设防,如遇异常情况及时报警。

3、严格执行双人管库,双人进出库的制度,非管库人员未经支行行长批准,不得进入保管库;管库员因故临时离岗,应经支行行长批准,并在指定人员的监督下同接替人办妥交接手续上岗。

4、尾款箱保管库库门应装配两种不同钥匙的门锁和密码字盘或指纹锁具,并配备正副钥匙,正本钥匙(一套)和密码由三名管库员分别保管,严禁交叉使用,副本钥匙和密码应在主管行长的监督下,由管库员密封后送支行行长处存放,特殊情况必须启用副本钥匙和密码时,应逐级办理动用手续。

5、总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尾款箱保管库第一道门指纹及视频验证,由支行管理员双人向监控中心人员发起入库申请,经确认为总行备案管理员后,授权开启第一道门。

如遇网络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监控中心无法授权时,应由支行行长批准签字,并登记后开启库门。

6、尾款箱出库时检查锁具、封签是否有异常。

7、尾款箱进库前封箱加锁,检查无误后进尾款箱保管库,在交接登记簿上双人签章。

8、尾款箱库寄存重要凭证、重要物品必须经行长批准,并登记履行完备的交接手续。

9、保管库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保持保管库内整洁,管库员要对保管库内各种设备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维修,对储存在库内的票币、实物要采取措施,防止火灾、霉烂、虫蛀、鼠咬等事故发生。

10、夜间管库员不允许进库,特殊情况要经行长批准后进入保管库。

11、凡是进库人员都必须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工作由管库员负责,登记簿要妥善保管,严禁遗失,定期交保卫部门存档。

12、对违反尾款箱保管库操作办法的,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将报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章密押保卫制度

1、密押人员必须经人事、保卫部门审查后上岗,无关人员绝对不得动用密押。

2、密押使用人收到有关部门送来的新制密押,应检查是否符合手续,信封上有无密押人员亲收字样,封口处是否加盖公章等。

3、密押人员要保持稳定,调动工作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对新上岗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

4、密押的保管和使用要绝对保密,密押和专用公章要专人使用,分箱存放,严格保管,编押时,坚持一人编押,一人复核,随编随复,随放入签押保管箱(柜)内,并上好锁。

5、坚持做到早、中、晚出入库(或开闭保险箱、柜)都要检查密押,密押用后要及时锁好。

6、作废密押按规定清理上交到机要部门统一销毁。

第二十三章办公室安全制度

1、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贵重物品要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机密以上文件资料要入柜锁好。

2、办公室内、走廊过道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焚烧纸张。

3、严禁擅自拆卸和挪动消防设备的位置。

4、遵守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封闭时间里,一般不得进入办公区。

5、离开办公室时要切断电器电源,随手关灯、锁门,安全员要负责督促、检查责任区内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章电脑房与终端机房安全保卫制度

l、在机房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机房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操作人员不得私自动手拆修。

3、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如因工作需要,经机房负责人同意方能进入,参观机房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

4、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应按规定着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禁止在机房内吸烟。

5、机房电源、空调、照明指定专人负责,营业终了应检查门窗、电源。

6、机房内禁止有裸露电源线,如有线路裸露需加装护线盒。

第二十五章文件、资料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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