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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家具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范本ws第一册

东北电网有限公司2011年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

(办公家具类)

第一册

(商务通用部分)

招标人:

东北电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XXXXXXXXXXXXX

二〇一一年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附件1

一、总则1

1.工程概况及定义1

2.招标范围1

3.投标人资格1

4.投标提示2

5.投标费用3

二、招标文件3

6.招标文件的发售3

7.招标文件的组成3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5

10.投标文件的组成5

11.投标文件的编写与签署5

12.投标价格6

13.投标货币6

14.投标人资格的声明文件7

15.产品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7

16.投标保证金7

17.投标有效期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8

18.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8

1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8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和撤回9

五、开标与评标9

21.开标9

22.评标9

23.投标文件的澄清11

24.与招标人接触12

六、授予合同12

25.定标原则12

26.依法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12

27.中标通知12

28.签订合同13

29.履约保证金13

30.腐败和欺诈行为13

31.招标代理服务费14

投标人须知附件1:

投标函(格式)15

投标人须知附件2:

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表17

投标人须知附件3:

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18

投标人须知附件4:

货物说明一览表20

投标人须知附件5:

投标保证金承诺(格式)21

投标人须知附件6: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22

投标人须知附件7:

投标偏差表(商务部分)25

投标人须知附件8:

投标偏差表(技术部分)26

投标人须知附件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27

投标人须知附件10:

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格式)28

投标人须知附件11:

非贴牌承诺函(格式)29

投标人须知附件12:

技术支持方意向性承诺函30

投标人须知附件13:

廉政承诺函(格式)31

投标人须知附件1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三方约定(格式)32

投标人须知附件15:

实行网上招标须知33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附件

一、总则

1.工程概况及定义

1.1项目名称:

详见《商务专用部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2建设地址:

项目建设现场,详见《技术部分》第六章技术规范。

1.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1.4招标人:

东北电网有限公司。

1.5招标代理机构:

详见《商务专用部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6项目单位:

详见《商务专用部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7投标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8买方:

在招标阶段称为项目单位,在确定中标人以后的签约阶段称为买方。

1.9卖方:

在招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确定其为中标人以后的签约阶段称为卖方。

2.招标范围

2.1见第三册第六章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本条以及招标公告和《商务专用部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所有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具有ISO9000系列或同等级别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3.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6提供的同类产品未因该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东北电网公司的验证。

)。

3.7在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东北电网有限公司的验证。

3.8在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东北电网有限公司的验证。

3.9在产品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东北电网有限公司、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3.10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提示

4.1在响应本次招标的交货期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当期最大剩余生产能力(最大剩余生产能力是指投标人的最大生产能力减去其已承接其他客户的订货和本次若中标后承接的其他订货所占用的生产能力)。

投标人不应超过自己的最大剩余生产能力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

4.2若中标并签订合同,投标人应具备充足的资金,确保本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供货按合同规定顺利进行。

投标人对任何因资金问题造成的推迟供货和其他履约缺陷承担相应责任。

4.3招标人或项目单位将采取多种方式对投标人中标的产品在制造、安装、调试及运行后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拥有依合同约定对产品进行评价及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4.4如发现属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以往中标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存在严重违约情形,可在本次招标中对投标人采取减少授标量或取消中标资格等措施。

情节特别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包均予以废标,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资格。

4.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册(技术部分)“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或“设备配置一览表”中的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必须包含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所有需求,如有缺漏项按照22.3及22.4办理。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发售

6.2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要求。

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供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基本响应,投标人将承担风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中阐明了所需招标的货物、招标程序、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

招标文件共六章,分装三册。

各册的内容如下:

商务部分

第一册《商务通用部分》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附件

第二册《商务专用部分》

第二章招标公告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技术部分

第三册《技术部分》

第六章技术规范

7.2招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

7.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

7.4如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有差异,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质保期以商务部分为准;商务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项目名称、物资名称、物资描述、交货期、交货地点与技术规范中的内容有差异,以技术规范“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中的内容为准;其它技术参数以技术部分为准。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招标文件中注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2招标代理机构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收到的澄清问题将通过指定网站()予以答复,该答复将告知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不标明问题来源。

8.3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4投标人收到澄清和修改文件后,必须回复确认,表明“已收悉本文件”。

8.5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6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推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网站()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收到后,必须回复确认,表明“已收悉本文件”。

8.7澄清与修改文件在指定网站发布后,不论投标人是否确认查看与回复该澄清,都视为投标人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

8.8为方便投标人,招标人在网上发布澄清与修改文件的同时,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往来的所有与招投标有关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其它语言书写,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其他语言文本与中文译本如有差异,以中文为准。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另有规定,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网站上的操作说明书)。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三个文件,分别上传到各自包的指定位置上,具体内容见《商务专用部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1.投标文件的编写与签署

11.1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全部附件、表格及第10条所要求的文件。

11.2投标文件仅需要在首页(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其它部分不需要重复盖章,也不需要加盖电子签名章。

扫描件按照要求提供。

11.3投标文件封面要标明投标代表人姓名、手机号、传真,以方便澄清答疑工作的进行。

11.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要求进行逐条点对点应答。

11.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及规定的任何技术或商务的偏差,都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

如有偏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偏差表格式(详见附件7和附件8)列明对招标文件所有的偏差,不应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而不提出偏差。

如无偏差,投标人应在偏差表中填写“无偏差”。

对于投标人提出的但未在投标偏差表列明的偏差部分,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未提出该偏差。

11.6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于本招标文件中支付条款的偏差或供货范围的偏差或投标人明确提出的缺漏项。

12.投标价格

12.1投标价格是投标人产品运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包括本体、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政府规费、招标服务费等全部费用的价格。

投标价格除包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还应包括对以下(a)、(b)两项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

(a)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以前从国外进口的;

(b)货物是以前从国外进口的。

12.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规定,用图纸、清单和文字来界定供货和服务的范围和界限。

12.3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固定不变价格。

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

12.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声明(折扣或价格上浮声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价格有变动,投标人应在东北电网有限公司招投标网上将原有价格删除,重新填报新的《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表》。

13.投标货币

13.1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4.投标人资格的声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第10条规定,提供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14.2投标人提供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a)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b)投标人有能力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内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发生的少量缺件、错件、破损件的补供工作及售后服务规定的内容等。

15.产品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15.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明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15.2产品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a)产品的主要技术和性能特点;

b)说明所有细节的清单。

包括:

投标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条件、技术标准、以往是否供应过同类产品、相关的试验报告等。

16.投标保证金

16.1成为东北电网有限公司招投标网站会员,投标时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

16.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对违约单位予以处罚,见《商务专用部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a)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主动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b)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c)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d)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服务费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自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价格应在《商务专用部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有效期限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废标。

17.2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含传真)往来。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对投标文件其他内容进行修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8.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商务专用部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要求和格式,通过东北电网有限公司招投标网在线填写并加密上传投标价格,同时加密上传全部商务与技术电子版投标文件。

18.2为保证上传时不发生拥堵,建议各投标单位在制作标书时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00M,以50M为宜。

上传的时间不要在投标的截止时间前集中上传,以免发生由于网络拥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法上传完毕,影响投标,一切因上传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所以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上传。

1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9.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上传。

19.2根据第8款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相应的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期限均作相应延长。

19.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1)逾期送达(上传);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删除原来的投标文件并同时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20.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除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外,投标人不得主动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主动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或其主动补充、修改、替代构成对投标文件实质性修改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在《商务专用部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1.2投标人通过指定网站加密上传的投标报价文件将在《商务专用部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始解密。

开标内容通过指定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21.3开标后,各投标单位可以在网上浏览开标报价,但不需要网上确认。

22.评标

22.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2.2投标文件的审查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

投标价格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但投标价格与以单价金额核算的投标价格不一致时,以“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价金额核算的投标价格为准。

22.3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废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有关条款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22.3.1不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2.3.2投标人的投标函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2.3.3投标文件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22.3.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2.3.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3.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2.3.7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的;

22.3.8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交货期严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2.3.9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

投标文件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

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如发现投标人虚假投标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包均予以废标,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技术投标文件一部分的;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的;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约行为,且项目单位已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就此向招标人提出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则投标人针对该项目单位采购货物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情节特别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包均予以废标,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投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资格。

22.4评标委员会不对投标人供货范围的缺漏项进行价格评审。

如果投标文件中未列明供货范围缺漏项,但在中标后因供货范围缺漏导致合同无法签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22.5计算评标价格时,以货物到达招标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投标价格为依据,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和技术评标因素。

22.6评标委员会将采用《商务专用部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方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澄清应对投标文件不得做实质性变更。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澄清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澄清和回复以传真方式进行。

投标文件的封面和投标函、投标人资格简表指定位置,必须写明投标代表人手机、传真电话,并确保该手机与传真电话评标期间(投标截止日后一周内)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4.与招标人接触

24.1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打听、了解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以及有关合同授予意向的一切情况。

24.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比以及有关合同授予意向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25.定标原则

25.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人将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评标委员会对技术、价格、商务(履约和运行质量评价)情况综合评价后,评出的最优投标人。

25.2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及中标候选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充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状况、生产能力和必要的、合适的资料,来确定该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合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并确定最终中标人。

签订书面合同前,如果投标人所投的同类产品出现事故,事故原因查明前,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25.3开标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不中标的可能。

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26.依法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6.1为维护国家和投资方的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依法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文件的权利,并且无解释的义务。

27.中标通知

27.1定标之后,招标代理公司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向招标代理提出异议,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人签字,提供联系方式,反映真实情况。

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满后,如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7.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东北电网有限公司招投标网”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应带好所有签订合同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技术规范、技术图纸等),并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买方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不得与买方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如果中标人拒绝按28.1的规定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招标人亦有权取消该中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资格。

29.履约保证金

29.1中标人应该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以招标文件合同附件三的格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9.2如果中标人违反第29.1的规定,买方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0.腐败和欺诈行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均应在招标、评标、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的道德水准。

具体规定如下:

30.1“腐败行为”指在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投标人为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投标人索取或接受投标人任何有价物的行为。

30.2“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虚假投标,从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旨在使投标价格成为人为的、无竞争性的价格,并使招标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30.3如果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0.4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被宣布在一个不定期的时间内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拒绝其投标。

31.招标代理服务费

31.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服务收费按每包投标报价乘以相应的费率方法计算。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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