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9891965 上传时间:2023-05-21 格式:DOCX 页数:34 大小:38.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4页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4页
亲,该文档总共3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第八章财务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docx

第八章财务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章财务、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财务分析制度

一、财务科负责医院经济活动的财务分析工作。

二、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按照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和要求执行。

三、财务分析要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有关数据必须计算和核实到每个项目,必要时要进行单项分析。

四、财务分析必须在半年和年终后十五天内完成。

五、要充分发挥财务分析的作用,要简明扼要,重要问题阐明明确,并提出合理建议,为院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二、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财会人员要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与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三、根据医院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的财务预算。

四、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

对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五、凡医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经济业务,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方能据以报销。

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工作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六、正确及时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七、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八、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

九、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药品等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十、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会计资料的归档,以及会计人员的交接,均按相关规定办理。

十一、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确保相应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

严禁自立项目、超标准、分解项目收费及重复收费,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乱加价行为。

2、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完善收费价格管理监督机制。

3、对于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价格申报审批制度。

4、实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门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十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1、财务科是收费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负责收费票据的申印、购领、保管、发放与核销。

其他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印、购收费票据和结算凭证。

2、收费票据的申印、购领应按规定先审批、后印刷,并依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在指定定点单位印制。

3、按照内部牵制和定量控制的原则,财务科应指定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管理工作。

设置专门的票据库房,建立票据的入库、领用、结存登记制度。

定期与领用部门、人员核对收费票据的领用缴销情况,及时催交长期未缴销的收费票据。

4、医院申印、领购的票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收费范围限于本单位内使用。

各类票据不得混用。

不得擅自相互转移、借用、代开和转让票据。

5、建立健全票据领用、缴销手续。

票据领用人员必须是财务科的收费人员。

票据领用时,必须详细登记票据名称、起止号码、领取日期,由领用人、发放人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字;计算机票据则由专人将领用票据输入计算机,由领用人使用。

票据缴销时,应及时在登记簿上注明缴销日期和号码。

6、对使用过的保存时间在规定年限以上的或尚未使用但已不再使用的票据的销毁,应书面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医院不得自行销毁。

7、病人出院时,收费结算人员应向病人收回预收医疗款临时收据。

病人若遗失临时收据,收费结算人员应要求病人出具相关遗失证明,方可冲抵医药费用。

病人若遗失医药费收据,财务科应凭据病人的相关证明提供收据复印件。

十三、支出管理控制制度

1、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加强制约和监督。

2、各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

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核算支出。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支出业务的全过程。

3、各项支出必须按照年度预算计划,实行归口管理。

4、制定支出及成本费用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程序等制度。

按照有关要求确定并执行开支范围及标准。

明确支出及成本费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经办人必须按照审批意见办理。

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与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经济事项的支出,应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必要时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5、建立支出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对经费支出严格把关,对支出款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建立支出核算控制制度。

建立和规范成本核算的程序和方法,客观评价经营成果和经营行为,提高医院经营质量。

十四、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1、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内部管理制度和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2、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

(1)计划编制。

药品和物资管理部门应按照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实际工作进度编制采购、供应计划。

归口管理部门应按照计划进行采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审批程序。

药品及库存物资按计划进行采购时必须提出申请,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

大宗超计划物资采购的审批,应由医院决策层集体讨论决定。

(3)采购管理

a.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单位统一采购。

属于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b.批量采购招标由采购、财务、审计、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

c.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进行采购,并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程序审批。

d.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入库时,库房验收人员必须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物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

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入库后方能领用。

不经验收入库,不得办理资金结算。

会计核算期末时,对物品已到而发票未到的,可暂估入账,待次月收到票据时据实调整。

e.领用手续。

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储存和保管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

结合具体实际,制定使用部门领用限额或定额标准;使用部门领用人按限额或定额填制领用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

超限额或定额领用的,必须经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

(4)财务部门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制定安全库存量和储备定额,具体定额标准由主管部门确定。

(5)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核对管理。

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6)建立高值耗材使用辅助账,制定高值耗材的采购、领用等各项管理制度。

(7)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缺损、报废、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药品及库存物资缺损、报废、失效的,应填列详细清单,说明报废原因,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

对由于人为原因(如保管不当、积压重复、霉烂等)造成损失的,应追究保管人员的责任。

(8)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定期盘点制度。

药房每月盘点一次,药库每半年盘点一次。

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应派员监盘。

十五、债权、债务管理控制制度

1、建立健全债权、债务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制约与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和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2、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

(1)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由住院结账处负责。

将住院病人费用及时汇总上报财务部门,财务科据此进行会计核算;月末,财务部门应及时与住院结账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2)应收医疗款:

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

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月末,应将明细科目余额与社保局及住院结账处等部门进行核对。

(3)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社会保障金:

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

明确债权及债务的记录、核算、对账的时间、范围和要求。

3、债权控制措施

(1)应收款项控制

a.建立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制度。

财务科、医保办应定期与社保局核对帐目,保证账账相符。

加强对社保局核定的退报、外地就诊、超总控等费用的核对工作,及时催收医保结算费用。

b.建立出院病人个人欠费管理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对个人欠费的审批权限作出规定,对大额债权必须采取保全措施。

设置相应的欠费催收人员,以加强欠费催收工作。

对个人欠费应以函证、上门催收等形式进行催收。

c.建立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

财务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其他应收款的清理和催收。

应规定结账日期,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报销的,应由债权管理人员负责向借款人员发出催收通知,及时清理。

4、备用金控制制度

(1)合理确定各类收费人员的备用金数额,由院长审批。

(2)收费人员不得将备用金抵作他用。

收费人员调出收费岗位时,必须及时交回备用金。

(3)财务科在抽查收费人员账款相符情况时,应同时抽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5、债务控制措施

(1)长期借款、短期借款、长期应付款控制措施。

应综合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等因素,授权审批人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举债事项。

严格控制借债规模,大额债务的举借必须经决策层研究确定。

(2)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控制措施。

财务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的登记、核销、对账工作,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按费用类别合理设置二级明细账,建立“三核对”制度,即每月总账和明细账余额核对,明细账与管理部门核对,年末与供应单位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十六、预收医疗款管理制度

1、预收医疗款是医院为保障业务正常运转而向入院病人预先收取的医疗备用金。

应根据不同病种制订相对统一的预收医疗款数额。

2、病人入院时,应缴纳一定数额的预收医疗款,由结算人员出具预收医疗款临时收据,临时收据一式三份,一份交病人,一份作为收入凭证,一份留存。

3、财务部门应加强预收医疗款的管理,设置必要的辅助账。

对预交金收入逐日登记,指定专人对票据逐笔核销。

每月终了,财务部门应与住院结账处进行预收医疗款余额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4、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

定期进行债务清理,编制债务账龄分析报告,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十七、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应用专门的授权模块,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软件开发与系统操作、系统操作与维护、档案保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凡涉及到资金、物资、收入、成本费用等方面内容的,其功能、业务流程、操作授权、数据结构和数据校验等事项必须符合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要求。

3、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系统必须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即:

(1)实时监控收款员收款、交款情况;

(2)提供至少两种不同的方式统计数据;

(3)系统自动生成的日报表不得手工修改;

(4)预交款结算校验;

(5)票据稽核管理;

(6)欠费管理;

(7)价格管理;

(8)退款管理。

4、加强财务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

建立用户操作管理、上机守则、操作规程及上机记录制度。

加强对操作员的控制,实行操作授权,严禁XX操作数据库。

监控数据处理过程中各项操作的次序控制,数据防错、纠错有效性控制,修改权限和修改痕迹控制,确保数据输入、处理、输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5、加强数据、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

设置和使用等级口令密码控纳入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制,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操作员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储,加强数据存储、备份与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不损坏、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强接触控制,定期监测病毒,保证程序不被修改、损坏,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认证及网络接入保密等方法,确保信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传输的安全。

6、建立财务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文件储存与保管控制。

数据应及时进行双备份,专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点。

十八、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由审计、财务、纪检等部门参加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2、监督检查小组应定期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对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3、建立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问责制度和责任监督制度

(1)对违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限期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2)对违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财务科安全防范制度

一、财务科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二、财务科位置适当,墙壁牢固(砖混以上结构),门窗安装安全防护措施。

三、财务科应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钥匙由财会人员专人保管。

四、财务科各类票证和印签必须分开存入保险柜(箱)内,严禁乱丢、混放。

五、切实采取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晒措施。

做好财务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加强财务窗口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窗口安全工作制度的执行。

财务窗口安全工作制度

一、加强安全意识,积极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医院财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上缴报表和预交款,不得私自以白条抵库、挪用、借用。

三、工作室内严禁本科人员以外的闲杂人员入内,联系业务均在窗口。

四、下班后各窗口严禁将现金存放在办公桌内。

门诊各窗口的收款包应在下班后全部集中在急诊收费处各自铁柜内,住院窗口的收款包由保卫科协助送存保险箱内。

五、门诊收费员各自的铁柜钥匙由自己妥善保管。

保险箱钥匙白天由住院处人员负责管理,中午、夜间由急诊班人员负责管理。

保险箱密码不定期更改,且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六、收费员及各窗口的收费印章应妥善保管。

七、交班应及时清点现金票面和备必要零币,并记录于交班簿上,接班人员按交班簿上的记录进行清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班组长或科长汇报。

八、不定期接受财务、保卫科的安全检查。

财务微机管理制度

一、建立班前班后清扫制度,要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二、开机前要检查电源是否符合要求,遇到突然断电及时关闭电源,以防突然加电损伤设备。

三、不允许微机在无人值班时运转。

四、认真做好数据备份,每月结帐前和结帐后全部备份一次(至少两套)。

五、为保证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和防止病毒传入,外来磁盘一律不准上机。

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反者负全部责任。

六、微机一律不许打电子游戏,发现扣发奖金。

七、操作人员下班后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方可离开。

存货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存货包括药品和未达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等库存物资。

在管理上实行计划采购供应,归口负责的原则。

二、药品及库存物资等存货必须由单位统一采购。

属于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进行采购。

三、凡购进存货,必须报经领导批准,保管人员,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在购货发票或入库单上签字并登记入账后,方可凭据到财务科结算。

期末对物品已到而发票未到的,可暂估入账,待次月收到票据时据实调整。

四、严格库存物资领发、调拨手续。

物资的领发、调配和调换,均应填写物资领发、收回凭证,并依据凭证增、减有关部门的明细账,调出或调入应凭领发单或上级机关的物资调拨单,办理领发或调拨手续,并及时调整账目。

五、对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实行严格审批及定额消耗的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按科室人员定额控制使用,结余奖励,超支从科室奖金中扣除。

低值易耗品实行包干使用,以旧换新。

六、建立健全存货明细账。

按品种、类别分别设置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等明细分户账。

财务科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

七、实行定期清盘与随时抽查结合的管理办法。

对医院的存货,归口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清盘,财务科每年不定期派员监盘,保证账实相符。

盘盈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院领导批准后及时调整账目。

八、加强存货仓库的管理。

保管员对仓库存货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无虫、无鼠、无霉烂,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对某些积压不用的存货要及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批准后及时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范围主要指房屋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医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价虽不够固定资产的起点,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科室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大型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三、固定资产归口管理范围:

医疗设备及一般电子仪器设备类(电话、电视、电冰箱、微机、声像),归设备科管理。

房屋建筑物、家具、交通工具、压力容器、空调、消防器材、生活卫生设备,机械、被服装具、其他通用设备归总务科管理。

四、对固定资产实行三级账卡制,即财务科设固定资产总账,固定资产管理科室设固定资产明细账,使用科室建立卡片账(台账)。

固定资产总账科目的登记内容及方向,要与明细账的登记内容、记账方向一致。

五、各科需增加医疗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是首先写出申请报告,按医院决策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购置与供应。

六、购入、调入、自制等增加时,凭购入发票、调入单和自制固定资产核算单,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七、处理、调出、报废等减少固定资产时,首先要按医院与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书面报告,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做固定资产减少的账务处理。

八、各科室对所属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对账物不符出现盘盈盘亏时,应查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交由经管部门,报院领导和主管部门审批后作账务处理。

九、在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应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调配时,持科室固定资产保管卡到管理科室办理过户手续,对科室多余、闲置及使用效益不好的设备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调整防止积压浪费。

十、固定资产的领用及交回,均需办理领退手续,交货人,收货人要签字,以示负责。

十一、总账会计、明细账会计及使用科室要定期核对余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十二、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要作为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专人管理使用,保管维护责任到人,对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整,造成财产损失者,责任人及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根据情节处理,对隐瞒不报者应加重处罚。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财务科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四、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六、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按相关规定妥善保管。

不得提前销毁。

七、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另有规定外,可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八、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九、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附表一: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

期限

备注

会计凭证类

1

各种会计凭证

15年

包括: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传票汇总表。

会计账簿类

2

日记账

15年

3

总账

15年

4

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

15年

5

现金出纳账、银行存款账

25年

6

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财务报告类

7

单位决算

永久

8

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

10年

9

会计月、季度报表

5年

所属单位报送的保管2年。

会计稽核制度

一、对原始凭证的审核

一、原始凭证要在填制记账凭证前加以审核。

应审核以下五个基本要素:

①凭证的名称;②填制的日期及编号;③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④经济业务的内容,实物数量和金额;⑤填制凭证的单位财务专用章、经手人员签章。

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进行审核。

外来原始凭证应有税务监制章,字迹清楚。

三、原始凭证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的签章。

四、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接受,并对有怀疑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对记账凭证的审核

一、审核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是否齐全、正确。

二、审核摘要的内容,是否达到简明扼要、概括。

三、审核使用科目名称应借、应贷以及金额是否正确。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填写和相符。

四、审核凭证的填制、记账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不经审核的记账凭证,不得登记入账。

三、对会计报告的复核

一、复核编制的报告种类是否齐全,封面和报告的日期内容是否完备,签章是否齐全。

二、复核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各个报告是否完整排列,不能漏编、漏报、补充资料也必须填列齐全。

三、复核数字是否准确,报告中数字是否与账面衔接一致,有无篡改报告的情况。

四、复核报告的编报是否及时。

会计监督制度

一、要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同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二、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三、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

2、对违法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收支不予处理,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应当向院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院领导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4、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5、对违反医院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院领导报告,请求处理。

6、对医院制订的预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初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