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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部岗位工作标准汇总范文

QB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2009-06-01发布

2009-06-01实施

目次

1发电部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2发电部副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

3发电部副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二)

4发电部汽机运行高级主管工作标准

5发电部锅炉运行高级主管工作标准

6发电部电气运行高级主管工作标准

7发电部化学运行高级主管工作标准

8发电部输煤除灰运行高级主管工作标准

9发电部安全高级主管工作标准

10发电部节能主管工作标准

11发电部值长及值长备员工作标准

12发电部机组长及机组长备员工作标准

13发电部主值及主值备员工作标准

14发电部副值工作标准

15发电部巡检员工作标准

16发电部化验班长工作标准

17发电部化验员工作标准

1前言

为了规范本公司发电部岗位工作,不断提高发电部岗位工作绩效,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发电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宏春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周红松

本标准批准人:

陈方高

本标准委托发电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QB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2009-06-01发布

2009-06-01实施

目次

前言II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岗位职责5

4岗位技能6

5工作目标6

6工作内容7

7考核与检查8

2前言

为了规范本公司发电部部长岗位的工作,不断提高本岗位工作绩效,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发电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宏春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周红松

本标准批准人:

陈方高

本标准委托发电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3发电部部长工作标准

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部长的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部长岗位。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运行管理标准

生产调度会管理标准

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标准

安全工作例会管理标准

重大操作生产及管理人员到岗管理标准

生产指挥信息传递管理标准

运行操作票管理标准

工作票管理标准

运行交接班管理标准

运行巡回检查管理标准

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管理标准

停、送电联系管理标准

运行分析管理标准

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

运行日志管理标准

运行岗位替班管理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标准

反习惯性违章管理标准

安、反措管理标准

安全活动管理标准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标准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标准

剧毒危险品管理标准

检修质量管理标准

生产设备异动管理标准

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设备可靠性管理标准

设备退役复役管理标准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标准

热工保护管理标准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节能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电气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标准

物资采购管理标准

燃料存储管理标准

运行千项操作无差错奖励管理标准

对承包商的考核及评价管理标准

WEB综合查询系统管理标准

合理化建议管理标准

技术改造管理标准

入炉煤电子皮带称校准管理标准

入厂煤检验管理标准

33 岗位职责

33.1 岗位关系

本岗位生产管理对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技术管理对总工程师岗位负责。

33.2 岗位设置

33.2.1 部长:

是发电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发电部的安全管理,运行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负责值建制的管理和建设;负责制订奖金分配方案;负责运行人员的竞争上岗;负责修订各项运行管理制度;负责文明生产工作。

33.2.2 副部长职责

(一):

负责集控运行的生产和技术管理、负责集控运行人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经济运行工作及技术监督,负责对GIS的技术管理和调度工作,负责对值长工作的指导培训工作。

33.2.3 副部长职责

(二):

负责化学、输煤、码头、除灰、脱硫、脱硝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运行方式的调度工作,负责对运行外委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检查和考核。

33.2.4 汽机运行高级主管:

负责汽机运行技术管理和专业培训,负责节能的报表工作。

33.2.5 电气运行高级主管:

负责电气运行技术管理和专业培训,负责组织设备的标识工作。

33.2.6 锅炉运行高级主管:

负责锅炉运行技术管理和专业培训,负责日常的节能工作。

33.2.7 化学运行高级主管:

负责化学运行、化验的技术管理和专业培训,负责人员管理和班组建设,协助设备部进行化学监督和环保监督工作。

33.2.8 输煤、除灰运行高级主管:

负责输煤、码头、除灰、脱硫、脱硝运行的技术管理和专业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运行外委项目单位与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对运行外委项目单位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33.2.9 值长及值长备员:

运行值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值的安全生产、经济运行、生产调度、员工培训、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生产指挥、监视、检查、调整工作。

33.3 责任

33.3.1 是发电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运行的安全管理、值建制的管理和建设、奖金的合理分配、人员的竞争上岗、各项运行管理制度的修订、运行的文明生产工作负责。

33.3.2 负责运行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运行人员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规考试。

33.3.3 负责传达、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负责监督检查运行“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

33.3.4 负责监督检查运行值的管理工作。

33.3.5 负责发电部奖金管理。

33.3.6 根据竞争上岗管理办法,组织运行人员竞争上岗工作。

33.3.7 执行上级颁发的与发电运行有关的管理标准;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公司的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并落实执行。

33.3.8 负责组织编制发电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负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3.3.9 负责运行的文明生产工作,规范运行人员的行为。

33.3.10 承担《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责任。

33.3.11 对本部门各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33.3.12 承担因本人工作失误所造成的直接责任。

33.4 权限

33.4.1 行使《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权限。

33.4.2 有权对各生产管理部门、运行值、运行承包商进行监督考核;有权考评本部门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业绩.

33.4.3 有权召开运行分析会议,有权参加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和安全活动分析会议。

.

33.4.4 有权在事故情况下,指导值长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事后应向生产副总经理汇报。

33.4.5 有权在事故情况下调动公司人力、物力、消防、车辆、医务救护等进行事故处理。

33.4.6 有本部门奖金分配权,人员岗位调动权,对值长、专业高级主管、机组长的聘用有建议权。

34 岗位技能

34.1 执行《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34.2 专业知识

34.2.1 掌握发电厂生产管理知识及有关技术标准。

34.2.2 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34.2.3 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点检定修等管理知识。

34.2.4 掌握技术监督方面的有关规定。

34.2.5 熟悉各运行规程、制度及电网调度规程。

34.2.6 熟悉《电力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网调度规程》、《电力消防典型规程》。

34.2.7 熟悉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技术参数、性能和机组热力系统、电气主接线及厂用电系统运行方式以及运行状况

35 工作目标

35.1 领导发电部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5.2 全面落实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健全,生产指挥有序的管理目标

35.3 培养“四有职工”,保证职工队伍稳定。

35.4 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和人为误操作事故。

35.5 加强“两票三制”的管理,确保两票的合格率达到100%。

35.6 实现值建制管理标准化和操作的规范化

35.7 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公平竞争机制。

35.8 按照“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奖金,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6 工作内容

36.1 周期工作

36.1.1 每个工作日上午参加生产调度会,提出运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36.1.2 每个工作日了解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掌握重大缺陷、异常的处理情况。

36.1.3 每周一上午,参加发电部工作例会,听取运行值和各专业汇报,落实公司对运行工作的有关要求,布置本周工作。

36.1.4 每周一上午,参加大唐鲁北发电有限公司周一生产例会。

36.1.5 每周按部门值班表进行值班,按照《值班管理标准》规定报到、值班、填写值班记录。

36.1.6 每月参加经济活动分析会。

36.1.7 每月参加经济责任制考核会。

36.1.8 每月参加安全工作例会,执行《安全工作例会管理标准》,审批发电部安全生产分析报告。

36.1.9 每月主持发电部运行工作会议,总结上月运行工作,布置本月重点工作。

36.1.10 每月25日制定发电部运行工作计划,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报总经理工作部。

36.1.11 每年5月份组织运行人员进行安规考试。

36.1.12 每年12月20日前审核有关岗位的年度总结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6.1.13 每年12月20日完成发电部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发电部的工作目标,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总经理工作部。

36.2 非周期工作

36.2.1 落实安、反措措施,执行《安、反措管理标准》,检查安、反措计划实施情况,保证安、反措计划按要求完成。

36.2.2 检查运行值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36.2.3 现场检查运行各岗位的文明生产工作,进行奖励和考核。

36.2.4 执行《物资采购管理标准》,在相关管理系统审批发电部物资需用计划。

36.2.5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系统运行方式和机组主要参数,掌握生产设备的健康状况,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组织专业人员及时解决。

37 考核与检查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生产副总经理按《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实施细则》在每月10日前进行检查、考评,同时,与公司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进行相应的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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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2009-06-01发布

2009-06-01实施

4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责任1

4岗位技能2

5工作目标2

6工作内容2

7考核与检查3

5前言

为了规范本公司发电部副部长岗位的工作标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发电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宏春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周红松

本标准批准人:

陈方高

本标准委托发电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6发电部副部长工作标准

(一)

6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副部长岗位的职责、岗位技能、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副部长岗位(职责一)。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生产调度会管理标准

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标准

安全工作例会管理标准

值班管理标准

运行分析管理标准

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

合理化建议管理标准

技术改造管理标准

生产设备异动管理标准

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设备可靠性管理标准

设备退役复役管理标准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标准

热工保护管理标准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节能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电气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标准

物资采购管理标准

燃料存储管理标准

运行千项操作无差错奖励管理标准

重大操作生产及管理人员到岗管理标准

安、反措管理标准

物资采购管理标准

运行操作票管理标准

运行管理标准

运行岗位替班管理标准

反习惯性违章管理标准

63 责任

63.1 岗位关系

本岗位对发电部部长岗位负责。

63.2 责任

63.2.1 负责集控运行的生产和技术管理、负责了解技术监督管理,组织集控运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经济运行工作。

63.2.2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公司的集控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辅机规程,运行系统图册、运行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防止误操作技术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

63.2.3 负责组织制定集控运行标准操作票和反事故预案。

63.2.4 负责了解、掌握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状况,组织制定电气系统、热力系统的非正常运行方式、特殊工况下的技术措施。

63.2.5 负责对重要设备试验、重要设备操作及复杂的电气系统倒闸操作进行现场监护,负责组织进行机组大、小修后启动试验和整体启动工作;负责组织机组事故、异常分析工作。

63.2.6 负责组织制定集控运行的培训计划,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运行值开展岗位培训,负责组织运行规程考试、集控竞争上岗考试、技术比武等活动。

63.2.7 负责定期检查节能计划、节能措施和节能改造项目的执行情况,并向公司节能领导小组报告;

63.2.8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检查,总结经验,针对能源消耗存在的问题,向公司领导提出节能改进意见和措施;

63.2.9 负责GIS的运行和生产调度工作,负责对值长工作的培训指导工作。

63.2.10 负责协调全厂热力试验工作。

63.2.11 承担《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责任。

63.2.12 承担因本人工作失误所造成的直接责任。

63.3 权限

63.3.1 行使《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权限。

63.3.2 有权对发电部锅炉、汽机、电气专业高级主管、运行值进行监督考核;有权考评本部门锅炉、汽机、电气专业高级主管的专业技术业绩。

63.3.3 有权参加专业技术会,分析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63.3.4 有权对本公司的发电设备、系统异动进行审定。

63.3.5 有权在事故情况下,指导值长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但事后应向发电部部长汇报。

63.3.6 有权在事故情况下调动本公司人力、物力、消防、车辆、医务救护等进行事故处理。

63.3.7 在得到授权情况下,行使发电部部长职权。

63.3.8 对发电部的奖金分配和竞争上岗工作有建议权。

63.3.9 有制定本厂节能工作计划权,对节能技改项目进行审定。

63.3.10 对生产环节的浪费现象有建议改进权和考核权。

63.3.11 有权代表本公司和上级调度部门进行生产联系。

64 岗位技能

64.1 执行《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岗位技能。

64.2 专业知识

64.2.1 精通电力生产专业知识。

64.2.2 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知识。

64.2.3 熟悉全面质量管理、点检定修等管理知识。

64.2.4 了解《电网调度规程》各项规定与要求。

64.2.5 熟悉机组电气系统、热力系统,掌握主要操作及异常和事故处理方法。

了解公用系统及其主要操作及异常和事故处理的方法。

64.2.6 熟悉《电力法》、《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电力消防典型规程》。

64.2.7 熟悉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组主机及主要辅机的构造、性能及工作原理。

64.2.8 熟悉集控运行各种自动控制、保护和测量仪表的作用、工作原理。

65 工作目标

65.1 完成集控运行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人为误操作事故。

65.2 组织完成对集控运行规程和操作标准的修改、完善工作,保证集控运行规程和操作标准满足运行生产的要求。

65.3 组织完成对集控运行系统图册、运行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修订和完善的工作,完成安全技术措施、防止误操作技术措施的修订和完善的工作,以满足生产运行的要求。

65.4 完成对集控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使运行人员能熟练完成各项操作任务。

65.5 完成节能工作计划,实现节能降耗目标。

66 工作内容

66.1 周期工作

66.1.1 每个工作日上午参加生产调度会,执行《生产调度会管理标准》。

对设备运行方式提出要求,提出的有关需协调的问题。

66.1.2 每个工作日了解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运行定期工作执行情况,掌握机组当日的缺陷、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6.1.3 每周一上午组织召开发电部运行专业会。

66.1.4 如部长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周一生产例会时,行使部长职责参加公司周一生产例会。

66.1.5 每周按部门值班表进行值班,按照《值班管理标准》规定报到、值班、填写值班记录。

66.1.6 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度运行分析报告,执行《运行分析管理标准》。

66.1.7 每月参加经济活动分析会,执行《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标准》,完成机组及重要系统运行方式分析报告。

66.1.8 每月参加发电部运行工作会议。

66.1.9 每月5日前总结集控运行上月培训计划落实情况,25日前制定发电部下月培训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

66.1.10 执行《运行操作票管理标准》,每月对操作票进行不定期地抽查并对发电部专业高级主管的操作票分析及总结进行审核

66.1.11 每年10月根据25项反措要求,组织修改《运行反事故技术措施》。

66.1.12 每3~5年组织完成集控各专业运行规程修改工作,执行《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

66.2 非周期工作

66.2.1 安排专业人员收集有关的资料,进一步分析产生偏差、异常、障碍或外部事件的根本原因,制定措施并进行落实。

66.2.2 组织完善发电部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攻关工作,执行《合理化建议管理标准》,审核发电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执行《技术改造管理标准》,审核发电部提出的技术改造项目。

66.2.3 组织发电部的事故调查和异常分析工作,执行《安全生产经验反馈管理标准》。

组织协调机组起、停和运行重大操作的工作,执行《重大操作生产及管理人员到岗管理标准》。

66.2.4 负责发电部物资采购工作,执行《物资采购管理标准》。

66.2.5 安排集控运行人员日常替班工作,执行《运行岗位替班管理标准》,审批运行人员休假申请,安排替班人员。

66.2.6 经常深入现场,对运行人员操作、监盘纪律进行检查考核。

67 考核与检查

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发电部部长按《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实施细则》在每月10日前进行检查、考评,同时,与公司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进行相应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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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2009-06-01发布

2009-06-01实施

7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责任1

4岗位技能2

5工作目标2

6工作内容2

7考核与检查3

8前言

为了规范本公司发电部副部长岗位的工作标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发电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宏春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周红松

本标准批准人:

陈方高

本标准委托发电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9发电部副部长职责

(二)工作标准

9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部副部长岗位的职责、岗位技能、工作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副部长岗位(职责二)。

9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生产调度会管理标准

经济活动分析管理标准

安全工作例会管理标准

值班管理标准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标准

热工保护管理标准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节能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电气绝缘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标准

燃料存储管理标准

重大操作生产及管理人员到岗管理标准

运行分析管理标准

运行规程、系统图管理标准

合理化建议管理标准

技术改造管理标准

重大操作生产及管理人员到岗管理标准

安、反措管理标准

设备退役复役管理标准

运行操作票管理标准

运行管理标准

运行岗位替班管理标准

对承包商的考核及评价管理标准

入炉煤电子皮带称校准管理标准

入厂煤检验管理标准

93 责任

93.1 岗位关系

本岗位对发电部部长岗位负责。

93.2 责任

93.2.1 负责化学、GIS、输煤、除灰、脱硫、脱硝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运行方式的调度工作,负责对运行承包商进行监督和管理、检查和考核。

93.2.2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公司的公用系统运行规程、系统图册、运行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

93.2.3 负责组织制定全厂公用系统运行标准操作票和反事故预案。

93.2.4 负责组织制定公用系统的非正常运行方式、特殊工况下的技术措施。

93.2.5 负责对公用系统重要设备试验、重要设备操作及复杂的电气系统倒闸操作进行现场监护,负责组织公用系统事故、异常分析工作。

93.2.6 负责组织制定公用系统运行的培训计划,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化学、运行承包商开展岗位培训。

93.2.7 负责本公司生产设备运行方式管理工作,针对电网运行方式变化,负责组织制定运行安全措施,负责对值长调度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负责设备检修申请的审核、批准工作。

93.2.8 承担《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责任。

93.2.9 承担组织编制和审核化学、输煤、除灰、脱硫、脱硝运行规程及各项技术措施的管理责任。

93.2.10 承担因本人工作失误所造成的直接责任。

93.3 权限

93.3.1 行使《中层干部通用工作标准》中所规定的权限。

93.3.2 有权对发电部化学、电气、输煤除灰高级主管、运行承包商进行监督考核;有权考评本部门化学、电气、输煤除灰高级主管的专业技术业绩。

93.3.3 有权参加专业技术会,分析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93.3.4 有权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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