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科岗位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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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科岗位责任制
技术科
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各项生产技术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指令和煤矿的三大规程。
2.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矿井采煤、掘进、运输、巷修、支护和矿压观测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3.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搞好业务保安,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4.参加研究编制矿井的远景规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矿井生产经营计划。
5.积极发挥生产技术管理职能,负责根据生产计划指导施工单位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
6.负责采、掘、巷、运、等作业规程和措施的审批把关工作,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杜绝无规程措施施工现象。
7.参加相关事故分析会议,提出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8.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工作,搞好技术管理的创新应用,不断改进生产工艺,使之便于现场应用。
9.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0.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1.负责全矿煤炭质量检查、考核工作,从技术上保证产品合格率。
技术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技术科科长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全面工作。
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和煤矿“三大规程”,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做好全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是技术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制定科室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目标、指标,并监督实施。
3.协助矿长制定矿生产建设、技术改造、科技发展、设备更新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计划,并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计划完成。
4.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和工艺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研究并提出矿井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分管范围内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存在的生产技术问题,每月下井天数达到矿规定要求。
6.确保矿井开拓布局合理,合理开发资源,提高资源回收率,保证采区,水平正常接续,做到合理生产,提高生产建设各环节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和系统生产能力。
7.检查验收采掘、巷、运的技术达标工作,指导和检查各专业班(组)长,技术管理工作。
8.定期组织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9.参加编制矿井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灾害预防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矿长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10.定期召开技术专业会议,对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和部署。
11.认真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学习,指定测量工作计划,对矿井防治水、巷道贯通、“三下”采煤、掘进及井巷煤留设要认真讨论审查,严格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对矿井或回采工作面出现的储量管理和地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12.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技术交流活动,抓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矿井的技术水平。
13.指导有关部门编制职工的技术培训计划,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
14.参加相关事故分析会议,提出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15.加强对本科室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
二、责任追究
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技术科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技术科科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技术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技术科副科长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之一,负责本科室生产管理工作。
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和煤矿“三大规程”,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助科长做好全矿技术管理工作。
2.协助科长制定部室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目标,并落实实施,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审检施工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各类技术措施及工艺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经常深入现场,负责检查分管单位内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场中存在的问题,制止“三违”人员,每月下井次数达到矿规定要求。
5.参加编制矿井安全技措计划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
6.定期召开技术专业会议,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和部署。
7.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技术交流活动,抓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改善矿井的技术面貌。
8.指导有关部门编制职工技术培训计划,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
9.参加相关事故分析会议,提出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10.负责编制矿井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生产计划,并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计划完成。
11.在矿总工程师的指导下,搞好采区设计及优化布置,保证采区正常接续,负责采煤、掘进工作面设计及报批工作。
12.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
二、责任追究
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技术科副科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技术科副科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技术科技术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技术科技术主管是本单位技术主要负责人,负责矿技术全面工作。
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和煤矿“三大规程”,在科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在矿分管助理带领下,负责采、掘工作面、运输系统设计及其它设计。
3.负责矿井采煤、掘进、运输、机电,“一通三防”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区、采面设计的安排,审批工作,并负责对贯彻落实规程措施“十个环节”的检查、兑现。
4.及时收集矿井生产的技术数据资料,并进行总结、分析整理,建立健全生产技术档案,做好规程、措施、资料、报表的保管归档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各种报表、资料、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5.参加编制矿井年、季、月生产计划,及时提供资料数据和方案,并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计划完成。
6.做好本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协助区队搞好安全生产,对生产中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处理。
7.参加研究采区设计方案,矿井开拓方案及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审批采掘作业规程,各类技术措施及工艺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8.经常深入现场,配合并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工作即使发现和解决现场中存在技术的问题,制止“三违”人员,每月下井天数达到矿规定要求。
9.按时参加技术专业会议,定期对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和研究,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10.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技术交流活动,抓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11.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搞好矿井隐患排查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安排落实整改。
二、责任追究
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技术科技术主管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技术科技术主管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技术科设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技术科设计人员是本单位设计负责人,负责设计工作。
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和煤矿“三大规程”,在技术科科长领导下对矿井采掘、辅助、运输、支护、测绘、设计、储量管理和矿井观测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1.建立健全技术科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业务自检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搞好业务技术保安。
2.参加研究编制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和矿井生产经营计划,参与编制矿井安全措施计划。
3.积极开展生产技术管理职能,根据生产计划指导施工单位编制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
4.负责采煤、掘进、运输、测绘和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配合进行掘进专业检查。
5.负责采煤、掘进、辅助运输等规程措施以及采区设计,采煤、掘进工作面设计的审批把关工作,并经常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6.负责矿井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储量管理、地表沉陷观测矿图,绘制方面的工作,负责矿井测量相关措施的审查和考核。
7.参加相关事故分析会议,提出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8.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9.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搞好技术管理创新。
10.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1.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2.参与全矿煤炭质量检查考核工作,从技术上保证产品合格率。
13.在矿总工程师的指导下,搞好采区设计及优化布置,保证采区正常接续,负责采煤、掘进工作面设计编审及报批工作。
14.搞好全矿科技管理,负责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验收等工作,抓好科技开发资金的管理和合理投入。
二、责任追究
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技术科设计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技术科设计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技术科矿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技术科矿压技术员负责矿压专业技术业务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2.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3.落实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4.按照分工要求积极参与矿井长远规划、生产接续、作业计划、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5.参加矿压专业的技术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落实矿压观测工作,编写矿压观测报告。
7.负责组织对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组织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统计,按规定及时向有关单位提供或上报各种生产数据、资料和报表。
9.做好业务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工作。
10.工作中必须尽心尽责,经常深入井下,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制止“三违”。
11.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二、责任追究
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技术科矿压技术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技术科矿压技术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技术科绘图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技术科绘图人员是本单位绘图负责人,负责矿绘图工作。
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业务知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指定的有关规程和技术政策,提高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
2.根据矿井生产计划和地质测量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本组工作计划,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3.认真根据规程和《煤矿地址测量图例》的要求绘制各种矿图,深入开展制图工作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技术,大力开展科研创新活动,不断提高绘图的技术水平,是绘图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熟悉地面地物、地貌和井下工作面,迎头情况及其位置关系等,掌握矿井生产建设进度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图纸的绘制提出改进意见。
5.负责测量矿图的上报工作,负责矿领导用图的发放和填制工作,做到准确、及时,符合规程要求。
6.负责绘图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保证运转状态良好。
二、责任追究
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技术科绘图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技术科绘图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技术科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技术科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是矿质量监督负责人,负责矿质量监督工作。
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条例。
2.在技术科科长领导下,认真贯彻《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三大规程”,对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3.参加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
对采、掘、机、运、通、巷、测量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要确保规程措施与现场实际相符,达到“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要求。
4.搞好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健全各种登记手册,督促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绘制和填写有关图纸和资料。
5.认真整理和分析各类事故案例,广泛收集安全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及时领导提供安全工作合理化建议。
6.参加事故分析,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全面、细致掌握情况,明确提出技术性鉴定结论,并监督制定出严格具体的防范措施。
7.参加安全质量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8.经常深入各单位和施工地点,监督检查规程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确保规程措施在现场兑现,对现场与措施不符或条件变化时,应要求有关单位补充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9.检查、验收中要严格把关,全面检查,要找出优点,查出问题,防止马马虎虎、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10.检查、验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按照《全面质量管理奖惩实施办法》进行处罚,并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
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以便妥善解决。
11.要自觉地加强业务技术学习,熟悉和掌握各检查、验收标准。
逐步学习和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学习现代化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12.按时上报各种材料和报表,做到字迹清楚、数字准确、文理畅通。
13.协助安全助理搞好各项技术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向领导汇报工作,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4.坚决制止和查处“三违”,办好“三违”学习班。
对每月下井次数符合矿规定。
15.按时参加每天的会议,认真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二、责任追究
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技术科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技术科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