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应急处理预案汇编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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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卫生工作应急处理预案汇编Word下载.docx

三、健全预案,快速反应,以消为主,明确应急的程序

 

学校预防暴力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校园内暴力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所诱发的。

二、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幼儿园(托儿所)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

幼儿园(托儿所)门卫必须是专业保安人员,其它学校应配备保安人员,加强学校门卫管理。

3、学校(园)安装好红外线报警装置和紧急报警按钮。

4、加强对在校(园)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6、学校(园)要指定报警人员、信息员,建立防范学校暴力事件处理应急工作小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学校(园)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学校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提升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在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将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2、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

3、及时报告:

(1)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区青保办报告,重大校内伤害事故应同时报街道、镇、相关部门。

(2)区教育局、区青保办接报后,就其事故情况及性质在2小时内书面报区政府和市教委,同时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

4、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2)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

(3)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5、启动应急成立小组:

(1)学校方面:

①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②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③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保护现场及做好收集证据材料。

(2)区教育局、区青保办方面:

①区教育局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②派遣有关人员作好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

③做好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

(3)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7、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

学校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

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

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

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教育;

实验操作不当;

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放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一)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就近、区级或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和发票)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

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告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

重大事故立即报区局办、区青保办和相关科室,可先日头后书面。

由青保办统一向有关保险公司上报备案。

4、启动处理应急小组。

5、调查取证。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

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

记录用钢笔或水笔。

(二)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

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

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方可。

2、一次性解决原则。

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户口、开学和工作等方面;

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

不搞分段解决;

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可由区青保办调解解决原则。

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可由区青保办介入调解解决。

(三)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

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

双方达成的协议;

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金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

不论金额大小,家长均要出具收条。

3、理赔。

提供下列材料:

(1)《协议书》复印件。

(2)病历卡复印件。

(3)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上述材料到区青保办填写《校方责任险赔付意向书》,并由区青保办盖章。

(5)学校帐号。

(6)平保理赔地址:

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为深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

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盒饭厂商的供餐。

2、及时报告。

(1)条件:

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

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或基础教育科,区教育局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区政府、市教委。

学校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呈书面报告。

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内容: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③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④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⑤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1)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行政领导、班主任、卫生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等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学生、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2)学校要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4、救治病人:

(1)学校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2)学校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3)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5、保护现场:

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6、配合调查: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控制事态: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8、保险介入:

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学校传染性疾病处理应急预案

学校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

为遵循教育“健康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提高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长效常态管理,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治措施

1、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学校分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工作职责,并指定卫生老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对教室、专用教室等场所措施如下:

(1)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2)课间期间要求学生到室外活动。

(3)学校卫生室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6、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知,及时就医。

学校季节性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一、适用条件:

学校无传染病疑似病人。

二、处理原则:

坚持以各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为主。

三、每季度传染病防治重点:

(一)春季

春季以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为主。

学校应经常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定期清扫和保洁制度。

实行湿式清扫,防止灰尘飞扬。

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要教育学生做到不去或少去公共场所,必要时应戴口罩;

不到病家串门;

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拧鼻涕,打喷嚏和咳嗽时要用手帕掩住口鼻;

家庭或住校学生应做到勤晒被褥,勤洗澡换衣。

1、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感冒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病人是主要的传染原,以空气飞沫传播为主,但亦可借手、手帕、食具以及其他用品接触传播。

流感病人临床表现为明显的高热、头痛、全身酸病等流感中毒症状以及相对轻的上呼吸道卡他症状。

2、水痘。

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以全身中毒症状,皮肤分批出疹为特征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水痘病人为主要传染源,其次为带状疱疹病人。

水痘可通过空气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也可借被病毒污染衣服、玩具、用具等间接传播。

病人有发热、头痛、咽痛、食欲减退和全身不适症状。

皮疹多见于头部及腹部、四肢较少,呈向心性分布,初起为红色斑疹变为丘疹,进而呈充满透明液的疱疹。

3、麻疹。

麻诊是由麻诊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很强。

主要病状表现为高烧、咳嗽、眼结膜充血、流涕、皮疹等,可伴发肺炎、中耳炎、心肌炎、喉炎、脑炎、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造成痛苦、残疾,甚至死亡。

现在麻疹改变了以往冬春季节流行规律,成为全年散发的疾病,发病年龄从5岁以下的婴幼儿转向主要为8个月以内的婴儿及14岁以上的青少年为主,这与麻疹疫苗的接种年龄有关。

(二)夏季

夏季以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为主。

学校应大力加强校内的用水、饮食卫生管理工作,同时做好粪便、垃圾的卫生管理,要保证学生能喝上开水或沙滤水。

设有食堂的学校,一定要遵守《食品卫生法》。

食堂必须持证开办,在许可范围内生产经营。

在操作加工的过程中要遵守基本规范和要求。

工作人员须经体检合作方可上岗,要自觉地认真做好饮食卫生,保证让学生吃得干净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教育学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吃不洁食物,不吃零食。

进货渠道要符合卫生要求。

1、病毒性肝炎。

病毒性肝炎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以肝脏病变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甲型肝炎和流行性非甲非乙型肝炎,主要通过类——口途径、亦可通过日常生活的接触、水和食物得以传播。

乙型肝炎主要通过注射、输血及血制品等经血传播。

肝炎患者常伴有精神萎靡、乏力、纳减、恶心、厌油、腹帐、腿酸或有肝区隐痛症状,如检查病人的血清谷丙转氨酸活力常值、麝香等酚浓度试验等指标均可见有异常。

2、细菌性痢疾。

细菌性痢疾是由痢疾杆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

它的传染源是急、慢性病人以及带菌者。

该病以类——口为主要传播途径,污染食具、用具、食物或水,因苍蝇的机械传播而造成发病。

凡有腹病、腹泻、大便呈粘液或脓血状,里急后重,左下腹压痛等症状,多半可拟诊为本病。

3、流行性出血急性结膜炎。

流行性出血性急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以眼结膜为主要病变的急性传染病。

该病的传染源是以病人为主,病原携带者次之,本病的两种主要传播途径分别是经日常生活接触传播和经水传播。

该病的早期是眼内有异物感,继而眼部疼痛、畏光、浆液性分泌物,出现结膜充血乃至出血和水肿。

(三)秋季

秋季以肠道传染病的防治为主。

1、流行性乙型脑炎。

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是一种由乙脑病毒引起的,以大脑病变为主的急性传染病。

多发于10岁以下儿童,特别是3-6岁儿童的发病率最高,但近年来,成人、老人发病也趋增多。

乙脑的传染源是被感染的人或动物,通常情况下,病毒首先感染家畜和家禽,蚊虫叮咬和吸吮这些被感染的动物血液后,通过再叮咬健康人,将乙脑病毒传入人体血液内,在人体内繁殖而发病。

乙脑常见的早期症状一是突然发烧,患者起病急骤,体温迅速上升至39°

C以上,且持续不退;

二是剧烈头痛,多数伴有剧烈头痛,烦躁不安,患儿则啼哭不止;

三是喷射状呕吐,由于颅内压增高,患者会出现与饮食无关的喷射性呕吐。

2、菌痢。

(同上)

(四)冬季

冬季以肠道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为主。

1、流感、水痘。

2、流脑。

流脑全称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由脑膜炎球菌通过咳嗽、喷嚏经飞沫直接从空气中传播引起的一种急性颅内感染,以20岁以下的青少年发病率较高,其中6个月至2岁的婴幼儿发病为最高。

临床症状早期表现为呼吸道感染、流涕、咽喉疼痛、咳嗽等。

第二阶段,病菌侵入血液,引起全身症状,高烧、寒战、头痛、皮肤上出现血点、淤斑。

第三阶段,病菌进入颅脑和脊髓,引起化脓性脑脊髓膜炎,患者出现剧烈头疼,频繁呕吐,颈项强直,抽搐、惊厥、昏迷、休克等一系列神经严重症状。

学校校外集体活动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艺术会演、军事训练、科普学农、旅游考察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学校(园)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

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或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

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食品卫生标准等。

二、防范措施

1、学校和活动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活动期间卫生防疫与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安全措施。

在组织、举行学生校外活动前,学校和承办单位应在卫生、公安、消防、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计划、成立事故发生应急处理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具体应急措施。

加强对活动全程的监督,确定信息报告人和信息报告的程序。

2、学校要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的领队负责制。

活动前,学校要专门开展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

要配备专职教师带管,一般20-30人配一名教师,并建立必要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

参加集体食宿的所有人员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3、学校和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大型活动需要的盒饭、点心、饮料等食品必须在卫生、工商等部门公示的专业企业中定购,保证外加工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学校在组织学生异地参加军训、学农、游览、参观等活动时,对需在外就餐的,必须事先查看就餐地点,查验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包括食堂和小卖部等)以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饮水卫生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并将就餐地点和人数告知当地的教育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经卫生部门认可后,方可组织学生就餐,确保活动的环境、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

4、学校和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公路、铁路、民航、卫生、公安等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参加活动人员途中和活动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精心选择活动的路线和车辆,确保途中交通安全。

要认真检查活动场所,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防止人群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确保有关设备设施符合卫生与安全要求,特别是公共场地的电器、消防设施、运动器材、高压、高温、水汽及参加活动人员生活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

一旦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和报警。

(1)一旦发生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2)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30分钟内电话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或基础教育科。

(3)校外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4)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

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

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5)区教育局立即派遣有关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区政府、市教委。

2、学校和承办单位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通知家长。

3、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

活动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应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互联系并及时作情况汇总。

4、启动应急处理小组:

(1)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及活动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2)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组织力量疏散人群,有条件的要及时运送活动人员回学校或去安全的地方。

(3)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4)落实公安、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影响。

5、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开展工作;

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

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活动承办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6、学校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

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

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区教育局。

7、及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8、必要时公安介入。

学校体育活动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预防和减少伤害事故隐患,提升学校应对伤害事故的处理能力,依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建立应对迅速、处理及时的防范体系,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事故发生

1、学校应建立体育活动(体育课)的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内的体育器材、场地设施应有专人保管和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3、体育活动(体育课)应有体育专职人员带领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放松活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参加体育活动。

4、体育活动过程、体育教学过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学生活动中保证体育专职人员在场指导。

5、学校体育活动应保证每班配备一名教师指导和管理。

6、学校应当科学、合理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场地,避免同一场地挤满学生。

二、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甚至伤及生命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

情况严重者,应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2、及时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无论课内课外发生的,都应作好有关证据、资料的保存工作。

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

4、及时报告:

学校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严重伤害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

5、报告内容:

⑴伤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⑵对于发生伤害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

⑶伤害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6、启动应急成立小组:

⑴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⑵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组织探望、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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