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综合利用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环境影.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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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综合利用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环境影
2000t综合利用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
1、建设单位的环评委托书。
2、《云南省经委关于做好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2000t/d综合利用电石渣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3、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玉市环函[2006]17号《关于确认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2000t/d综合利用电石渣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标准的函》。
4、云南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环境检测报告
5、公众参与调查表
6、公众参与公告
7、本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1.总则
1.1任务由来
南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9年,发展至今集团公司拥有总资产近6亿,职工1500余人。
2004年黄磷出口5万吨、磷酸3万多吨、赤磷1500多吨、磷铁7000多吨,创汇8780万美圆。
黄磷出口占全国黄磷出口总量的40%。
该集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云南民营企业100强,昆明市民营企业50强,2003年被评为云南省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出口创汇大户企业。
云南南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集团公司的持续发展,在立足于云南丰富的磷矿、煤炭和岩盐矿资源,面向国内外两大市场,做大做强磷产品的同时,为延长现有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根据云南南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产业发展规划,集团公司拟在寻甸磷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生产规模为20万吨烧碱、26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50MW热电站项目。
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方案:
一期建设一套10万吨/年烧碱、13万吨/年聚氯乙烯生产装置和50MW热电站、6万吨/年三聚磷酸钠装置;二期再建设一套10万吨/年烧碱、13万吨/年聚氯乙烯生产装置。
该项目建成后每年将产生约36万吨电石渣,为了将电石渣、磷化工产生的磷渣和粉煤灰变废为宝,实现循环经济,云南南磷集团拟建设一条2000t/d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年可处理电石渣约35.4万吨(干基),处理磷渣7.5万吨,处理粉煤灰3.54万吨。
2006年6月23日,云南省经济委员会下达了该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请你们组织建设单位按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按核准制要求,同时开展土地预审、环保、资金等相关专题工作,待具备核准条件后向我委申报办理核准手续”。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推动我省和昆明市水泥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起积极作用。
受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2000t/d综合利用电石渣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过现场踏勘,我院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及云南省环保局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编制了《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2000t/d综合利用电石渣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核、审查。
1.2编制依据
1.2.1有关法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云南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年本)。
·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05号令《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的(HJ/T2.1-93、HJ/T2.4-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防止水泥行业盲目投资,加快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5]4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2.2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
·建设单位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电石渣综合利用)工程”的环评《委托书》。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2006年6月23日文《云南省经委关于做好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2000t/d综合利用电石渣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编制的《云南南磷集团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电石渣综合利用)可行性研究报告》(2006.1)。
·寻甸县人民政府等编制的《寻甸工业园区—金所片区分区规划》。
·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云环控发[2001]613号文“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的通知》”。
1.3评价原则
·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符合云南省水泥工业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要求。
·项目拟选厂址的布局应符合当地规划。
·项目生产工艺应体现技术起点高,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必须确保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项目应体现“以新带老”的要求。
·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必须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
1.4评价目的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评价目的为:
(1)根据建设方案,对项目污染源的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分析;预测评价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需要增加、改进、完善的污控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2)对该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进行分析。
(3)分析论证该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和总图布局的合理性。
(4)核算该项目排污总量,提出总量控制建议。
(5)广泛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将合理性意见和建议纳入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
(6)依据评价原则及国家相关法规,明确作出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项目决策,环境管理以及设计提供依据。
1.5环境影响特征及污染控制目标
1.5.1环境影响特征
·建设项目为水泥生产项目,其生产工艺的特点是物料处理量大、运输环节多、高温作业。
·从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排污水平看,污染控制重点是废气。
水泥生产的废气量大、废气含尘浓度高,主要污染物是烟(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间接冷却水,生产和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是水泥企业对环境影响的重要污染因子,项目设计选用噪声低的设备或加装消声器,以降低设备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定期更换的耐火砖和生活垃圾。
·本项目以电石渣为主要原料,将废物(包括电石渣、磷渣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符合循环经济的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原料中的石灰石采用外购方式,不新设石灰石矿山。
1.5.2污染控制目标
·污染物排放符合达标排放要求。
·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水泥行业二级生产水平要求。
·项目污染物排放对评价区环境质量不产生超标影响。
·生产冷却水循环利用,其它废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厂界噪声符合执行标准的要求。
·生产固废立足于综合利用,固废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1.6评价级别和评价因子
1.6.1评价级别
1.6.1.1环境空气
根据项目的污染因素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采用本项目粉尘、SO2、NO2排放量计算最大等标排放量:
(粉尘)PI=Qi/Coi×109=0.0393/0.90×109=4.4×107<2.5×108
(SO2)PI=Qi/Coi×109=0.0254/0.50×109=5.1×107<2.5×108
(NO2)PI=Qi/Coi×109=0.1068/0.24×109=4.5×108>2.5×108
按分级标准,(粉尘)PI、(SO2)PI<2.5×108,2.5×109>(NO2)PI>2.5×108,考虑项目所在区域不处于城市城区,地势平坦,风速较大,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设定为三级。
1.6.1.2地表水
废水类型简单,项目生产、生活废水封闭循环无排放,故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一般性分析,不设等级。
1.6.1.3声环境
工程所在地区区域环境噪声为2类,厂址周围500m无村庄等敏感点,但本项目噪声源较多,噪声评价定为三级评价。
1.6.2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评价因子为TSP、PM10、SO2、和NO2。
地表水环境分析因子为SS、油类、CODCr、BOD5。
声环境影响分析因子为等效声级dB(A)。
对农作物影响分析因子为SO2。
1.7评价区域划分与环境保护目标
1.7.1环境空气
根据导则要求,三级评价的范围边长应为4-6km,本评价以厂址为中心,取上风向2km、下风向3km、侧风向各2km,面积20km2的评价区域。
评价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按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保护。
见图1-1。
各关心点方位、距离和居民人数见表1-1。
表1-1项目厂址周围关心点方位、距离和居民人数表
序号
关心点
方位
与厂(区)界
最近距离(m)
居民
人数
环境功能
1
金所村
厂址南
1400
2265
空气;二类区
声:
2类区
2
泽铁村
厂址西南
1200
327
3
麦冲村
厂址西北
1100
1571
4
新庄村
厂址西北
1000
991
5
渭所村
厂址北
1000
1781
6
老渡河村
厂址东
700
127
7
小竹沟村
厂址北
1600
1174
8
潘水海子
厂址南
1800
地表水Ⅲ类
9
项目周围农作物
厂址附近
保护农作物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1.7.2地表水
地表水影响分析作一般性分析,不设评价范围。
1.7.3声环境
环境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和厂界外200米内的关心点。
1.7.4生态环境
SO2排放对农作物影响评价范围和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相同。
1.8采用的评价标准
以下标准已经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确认。
1.8.1环境质量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区执行环境空气二级标准。
表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TSP
(mg/Nm3)
PM10
(mg/Nm3)
SO2
(mg/Nm3)
NO2
(mg/Nm3)
二级
年平均
0.20
0.10
0.06
0.08
日平均
0.30
0.15
0.15
0.12
1小时平均
-
-
0.50
0.24
·GB9137—88《保护农作物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执行SO2的敏感作物类。
表1-3保护农作物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污染物
作物敏感程度
生长季平均浓度
(mg/Nm3)
日平均浓度
(mg/Nm3)
任何一次
(mg/Nm3)
SO2
敏感作物
0.05
0.15
0.50
中等敏感作物
0.08
0.25
0.70
抗性作物
0.12
0.30
0.80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潘水海子执行Ⅲ类。
表1-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mg/L)
项目
PH(无量纲)
COD
BOD
氨氮
石油类
氟化物
III类标准
6~9
20
4
1.0
0.05
1.0
·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执行Ⅲ类标准。
表1-5地下水质量标准
项目
PH
COD(mg/L)
氟化物(mg/L)
氨氮(mg/L)
III类标准
6.5-8.5
3
1.0
0.2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项目拟建厂址西邻213国道,西侧国道两侧执行4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
表1-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类别
昼间(Leq[dB(A)])
夜间(Leq[dB(A)])
2类
60
50
4类
70
55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068—2000《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表1-7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生产规模
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
年产水泥(万吨)
<22-4>4
≥50
<50
600m500m400m
500m400m300m
本项目生产规模>50万吨/年,常年平均风速2.3m/s,卫生防护距离执行500m。
·HJ/TXX—2003《清洁生产标准(水泥行业)》(征求意见稿)。
1.8.2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执行GB4915—200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有组织排放执行表1-8,无组织排放执行表1-9,烟囱高度执行表1-10。
表1-8生产设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生产
过程
生产
设备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以NO2计)
氟化物
(以总氟计)
排放
浓度
mg/m3
吨产品排放量
kg/t
排放
浓度
mg/m3
吨产品排放量
kg/t
排放
浓度
mg/m3
吨产品排放量
kg/t
排放
浓度
mg/m3
吨产品排放量
kg/t
矿山
开采
破碎机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
30
-
-
-
-
-
-
-
水泥
制造
水泥窑及窑磨一体化
50
0.15
200
0.6
800
2.40
5
0.015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
50
0.15
-
-
-
-
-
-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通风生产设备
30
0.024
-
-
-
-
-
-
水泥
制品
生产
水泥仓及其它通风生产设备
30
-
-
-
-
-
-
-
表1-19水泥厂粉尘无组织排放限值
作业场所
颗粒物粉尘排放监控点
浓度限值(mg/m3)
水泥厂
厂界外20m处
1.0(扣除参考值)
表1-10设备烟囱(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
生产设
备名称
回转窑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
及冷却机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它通风设备
单机能力
(t/d)
>700-1200
>1200
≤500
>500-1000
>1000
最低允许高度(m)
60
80
20
25
30
高于本体建筑物3米以上
·烘干机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4干燥炉、窑二级标准,即烟(粉)尘200mg/m3,二氧化硫850mg/m3。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执行第二时间段(表4和表5)规定的一级标准。
表1-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
污染物
BOD5(mg/L)
CODCr(mg/L)
SS(mg/L)
石油类(mg/L)
第二时间段
20
100
70
5
·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执行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表1-1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序号
项目
城市绿化
1
PH
6.0-9.0
2
色/度≤
30
3
嗅
无不快感
4
浊度/NTU≤
10
5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6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20
7
氨氮/(mg/l)≤
20
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1.0
9
铁/(mg/l)≤
-
10
锰/(mg/l)≤
-
11
溶解氧/(mg/l)≥
1.0
12
总余氯/(mg/l)
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
13
总大肠菌群/(个/l)≤
3
·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区标准。
表1-1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类别
昼间(Leq[dB(A)])
夜间(Leq[dB(A)])
Ⅱ类
60
50
·项目施工期噪声按GB12523-8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执行。
表1-1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Leq[dB(A)]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1.8评价专题和评价因子设置
1.8.1评价专题的设置
本项目环境评价工作共设置14个专题:
·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与周围污染源调查专题;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专题;
·工程分析专题;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专题;
·地表水影响分析评价专题;
·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专题;
·固废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专题;
·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公众参与调查与分析专题;
·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分析专题;
·环境保护措施、对策专题;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专题;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专题;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制度建议专题。
1.8.2评价重点
评价重点为6个,分别是:
·工程分析专题;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专题;
·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专题;
·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分析专题;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专题;
·环境保护措施、对策专题。
2.工厂现状
2.1现有生产系统
2.1.1概况
云南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生产厂区位于寻甸县金所乡辖区内老渡河,其现有生产系统由黄磷(炉)生产装置5套和50MW的综合利用自备电厂一座构成。
分为黄磷生产区和热电生产区两个厂区。
其中,黄磷厂区由5座黄磷电炉系统构成,生产规模分别为2×2000t/a、6000t/a和2×8000t/a。
生产管理划分为10000(2×2000+6000)吨和16000(2×8000)吨的两个生产系统,具有年产26000吨的黄磷生产能力;热电厂区由2×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25MW的两台机组组成。
10000(2×2000+6000)吨的黄磷生产系统原属寻甸县化建集团化工二厂,始建于1977年,初为氮肥厂,年生产碳酸氢铵3万吨,1980年停产。
1988年通过技改扩建形成2000t/a黄磷生产能力,建成投产于1988年12月。
1992年、1996通过两次技改扩建分别建成2000t/a(1993年12月投产)和6000t/a(1997年12月投产)黄磷生产装置各一套,三套装置共形成年生产能力10000吨工业黄磷。
2003年由云南南磷集团整体并购为其所属。
16000(2×8000)吨的黄磷生产装置和热电厂区热电生产装置由云南南磷集团2004年投资建设,其《16000t/a黄磷生产及配套2×25MW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昆明理工大学和云南省环保产业科技开发中心共同编制完成,并经昆明市环保局昆环保复[2005]41号批复。
项目于2004年10月建成,2007年7月16日,由昆明市环保局主持通过验收。
验收意见编号:
昆环07验字2007045号。
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现有职工464人:
黄磷厂246人、自备电厂218人。
南磷集团寻甸磷电有限公司生产厂区总占地面积约35.74公顷,其中,黄磷厂区占地面积21.95公顷;热电厂区占地面积13.79公顷,各生产系统分布示意图见图3-2。
现有生产系统组成情况如表2-1所示。
表2-1生产系统组成
厂
区
序号
生产系统
系统构成
装置构成
占地面积(ha)
黄磷
生产区
1
1万吨黄磷生产系统
由三套
黄磷(炉)生产装置构成
1#炉:
2000(t/a)
2#炉:
2000(t/a)
3#炉:
6000(t/a)
21.95
2
1.6万吨黄磷生产系统
由两套
黄磷(炉)生产装置构成
4#炉:
8000(t/a)
5#炉:
8000(t/a)
热电
生产区
3
热电联产
装置
由两台130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和两组25MW的凝汽式发电组构成
2×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2×25MW凝汽式发电机
13.79
2.1.2主要生产设备
2.1.2.1黄磷生产系统
黄磷生产系统主要设备见表2-2。
表2-2黄磷生产系统主要设备表
系统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台)
备注
1万吨生产系
制磷电炉
5500kVA,2000t/a
2
1#、2#电炉
制磷电炉
15000kVA,6000t/a
1
33电炉
冷凝塔
9
每座电炉3个
受磷槽
3
每座电炉1个
精制槽
9
每座电炉3个
预沉槽
3
每座电炉1个
地下预沉槽
3
每座电炉1个
1.6
万吨
生产
系统
制磷电炉
15000kVA,8000t/a
2
4#、5#电炉
电炉变压器
HKSSP-200000/35
2
冷凝塔
φ3600×2700
6
受磷槽
12000×2978×3200/2806
2
精制槽
12000×3200×3200/2906
2
预沉槽
12000×3100×3200/2906
6
2.1.2.2热电系统
热电系统主要设备见表2-3。
表2-3热电系统主要设备表
燃烧系统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1
循环流化床锅炉
DG130/3.81-11型Q=130t/hP=3.82MPa
台
2
2
原煤斗
V=350m3
个
2
3
密封式皮带计量给煤机
JGC-30Q=30t/h输送距离7.7m
台
4
4
一次风机
Q=100632m3/hP=11220PaN=900kW
台
2
5
一次风机消音器
ZJX-12T
台
2
6
二次风机
Q=6417m3/hP=11220PaN=900kW
台
2
7
二次风机消音器
ZK-LF
台
2
8
点火增压风机
Q=77820m3/h
台
2
9
播煤增压风机
Q=18620m3/h
台
2
10
引风机
Q=322053m3/h
台
2
11
静电除尘器
四电场F=88m2Q=330000 m3/hη=99.5%
台
2
12
冷渣器
台
4
13
烟囱
D出口=3mH=100
台
1
热力系统
1
汽轮机
N25-3.43-1型25MW435℃3.43MPa
台
2
2
发电机
OF-25-2型25MW6.3kV
台
2
3
凝结水泵
6N6型150m3/h0.59MPa
台
4
4
除氧器
150t/h0.117MPa
台
2
5
电动给水泵
150m3/h5.91MPa
台
3
6
冷渣器
台
4
除灰系统
1
电加热器
T=176℃
2
手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Lk=5mQ=2tH=4m
3
进口空气过滤器
A-030LQ=30m3/min
4
出口空气过滤器
A-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