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959327 上传时间:2023-05-22 格式:DOCX 页数:34 大小:33.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4页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4页
亲,该文档总共3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docx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手册样本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手册

()

4月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告知

京民社发〔〕71号

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增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现将关于事项告知如下:

一、评估范畴

凡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登记成立社会团队、民办非公司单位、基金会,、年检合格,均应申请参加评估(、已参评社团、民办非公司单位、基金会除外)。

二、评估内容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评估内容涉及基本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内容。

三、评估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四、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为:

社会组织按照民政部评估原则进行自我评估后提出申请;由市民政局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评估委员会审核后,公示评估成果;民政部门确认评估级别、发布公示;颁发级别证书和牌匾。

五、评估成果运用

评估成果将与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和级别管理制度等有关扶持政策挂钩,形成社会组织勉励机制。

六、评估规定

(一)社会组织要高度注重,提高对评估工作结识,把评估工作作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重要内容,积极申请参加评估。

应评未参评社会组织,将列为当年评估无级别社会组织,予以公示。

(二)参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工作方案详细规定,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认真做好自查、自评,把评估工作做细做实。

(三)参评社会组织要如实提供关于状况和资料,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不得提供虚假状况和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评估工作结束后,参评社会组织要结合评估工作进行整治,认真总结,以评促建,切实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和业务水平提高。

北京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工作方案

为贯彻贯彻《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民政部关于推动民间组织评估工作指引意见》(民发[]127号)、《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告知》(京民社发[]510号)及《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告知》(京民社发〔〕71号),引导我市民办非公司单位健康有序发展,在总结、市级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工作基本上,决定开展市级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工作,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目意义

自《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北京市民办非公司单位发展迅速,为增进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民办非公司单位在发展中还存在着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治理不完善、组织建设不规范、社会公信力不高等问题。

开展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工作,是对民办非公司单位进行科学管理改革创新。

民办非公司单位通过参加评估,可以加强自律诚信建设、切实提高民主管理、服务社会能力,同步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推动全市民办非公司单位规范化建设。

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工作成果还将与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有关扶持政策挂钩,进一步增进民办非公司单位健康发展。

二、指引思想和原则

(一)指引思想

北京市市级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工作将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估、客观公正原则,实行政府指引、社会参加、独立运作工作机制,推动市级民办非公司单位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二)评估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基本原则,评估内容、指标、程序、办法遵循科学、客观、公平、公开、公正。

同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评估根据

(一)政策根据

《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民政部关于推动民间组织评估工作指引意见》(民发〔〕127号)、《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告知》(京民社发[]510号)、《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告知》(京民社发〔〕71号)。

(二)评估原则根据

依照《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指标》中拟定评估原则,对民办非公司单位基本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四、评估范畴

符合如下条件市级民办非公司单位应当参加本次评估工作:

(一)4月30日前在民政部门成立登记市级民办非公司单位;

(二)民办非公司单位年检,结论为合格单位;

(三)所属行业为:

教诲;

(四)其她行业民办非公司单位符合条件,可积极申请参加本次评估工作单位;已经参加过、评估市级民办非公司单位不再进行评估。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评估:

(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

(三)上年度受到关于政府部门行政惩罚或者行政惩罚尚未执行完毕;

(四)正在被关于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备案调查;

(五)其她不符合评估条件。

五、评估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评估告知(2月23日至4月10日)

召开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及参评市级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工作动员会,下发《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告知》,符合参评条件市级民办非公司单位可登录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北京市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申报表》、《北京市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指标》、《北京市民办非公司单位社会评价调查表》、《北京市民办非公司单位现场评估材料目录》、《北京市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自评报告》。

(二)申报和自评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应于4月31日前按照评估申报规定,将《北京市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申报书》、《北京市民办非公司单位社会评价调查表》、《北京市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自评报告》及其她需要提供材料一式两份一并报社会组织评估机构(见附件)。

(三)实地评估阶段(5月2日至7月31日)

评估机构对参评单位提交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制定现场评估时间并告知参评单位。

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评估。

(四)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审定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评估委员会对参评单位初审材料进行审核,分别做出结论。

(五)公示和复核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评估委员会将评估结论向社会公示;被评估单位对评估成果有异议,可以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评估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评估委员会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六)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北京市民政局依照评估委员会评估结论和公示结论,授予评估级别,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六、评估机构

(一)评估领导机构

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第三方机构、专家学者构成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其职责是:

1、制定评估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

2、制定评估总体工作程序和实行方案;

3、选聘评估机构;

4、聘请评估专家;

5、解决评估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

6、对市级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成果进行审核和审定;

7、公示、公示评估成果;

8、对复核申请进行复核;

9、发布评估报告。

(二)评估组织机构

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民非评估小组,负责详细评估指引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和召集评估委员会工作会议;

2、评估工作成果汇总上报;

3、公示、公示评估成果详细工作;

4、受理评估成果复核申请;

5、组织颁发评估证书和牌匾;

6、贯彻评估委员会决定其她详细评估工作。

(三)评估委托社会机构

委托北京市科学技术评价研究所、北京明德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增进中心进行评估。

其职责为:

1、接受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

2、培训民办非公司单位接受评估;

3、组织联系评估专家;

4、制定评估详细时间安排、实行方案、工作程序;

5、组织实地考察和初评;

6、做出并提交初评成果;

7、出具总体评估报告。

七、评估级别设立

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成果设立5个级别,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

评估级别证书和牌匾名称为“级别+北京市社会组织”。

在有效期内,获得相应级别民办非公司单位,可依照关于规定享有政策优惠、资助或奖励。

八、其她事项

(一)参加评估民办非公司单位要高度注重,提高对评估工作结识,把评估工作作为民办非公司单位规范化建设重要内容,积极申请参加评估。

应评未参评民办非公司单位,将列为当年评估无级别民办非公司单位,予以公示。

(二)参评民办非公司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估工作方案详细规定,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认真做好自查、自评,把评估工作做细做实。

(三)参加评估民办非公司单位在评估中,应积极予以配合,如实提供关于状况和资料。

对提供虚假状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及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成果失实,由北京市民政局宣布评估成果无效,并予以通报。

(四)民办非公司单位在获得评估级别有效期内,浮现年检不合格记录或违纪违法行为,北京市民政局将视情节轻重,减少或者取消其评估级别,并予以公示。

(五)被取消评估级别民办非公司单位须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评估级别证书和牌匾退回北京市民政局;被减少评估级别民办非公司单位须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评估级别证书和牌匾退回北京市民政局,换发相应评估级别证书和牌匾。

拒不退回(换),由北京市民政局公示作废。

(六)评估专家在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评估成果有失公正,取消其评估委员会委员或者评估专家资格,并按照关于规定解决。

(七)评估工作结束后,参评民办非公司单位要结合评估工作进行整治,认真总结,以评促建,切实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和业务水平提高。

 

附件:

1、《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申报书》

2、《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指标》

3、《民办非公司单位社会评价调查表》

4、《民办非公司单位现场评估材料目录》

5、《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自评报告》

6、《北京市市级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范畴及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评估机构名单

北京市科学技术评价研究所

联系人:

乔红艳、汤望成

联系电话:

68587422-8022、/68010725、

联系地址:

西城区阜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B1505

邮编:

100037

电子邮箱:

北京明德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增进中心

联系人:

高玮

联系电话:

63908610、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甲11号国宏大厦B座614室(国宏大厦木樨地桥南100米)

邮编:

100038

电子邮箱:

 

附件1

 

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申报书

 

民办非公司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北京市民政局

 

填报说明

一、按评估申报书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精确无误;

二、评估申报书填写须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禁止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

三、填写内容应书写工整,笔迹清晰,不得涂改;

四、栏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打印评估申报书一式两份,按规定签字盖章;

六、需要报送材料应用A4纸装订后,与评估申报书一同报送。

 

基本情况

名称

登记证号

登记时间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网站地址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

联系电话

近来2年与否有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记录

□是 □否

原因

年检结论:

□合格□基本合格

□合格□基本合格

上年度与否被登记管理机关惩罚过

□是 □否

原因

我单位依照《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告知》规定,参加本次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

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各项规定、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完毕本单位自评,并积极配合评估小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本单位基本状况和所提供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精确无误。

特此承诺!

民办非公司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估指标

指标分类和标准(1000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一、基础条件(150分)

法人资格

80分

法定代表人

10分

按照章程规定产生

活动资金

20分

净资产不低于登记开办资金数

有独立银行账号

办学条件

50分

办学场合

教学设备

图书馆

实习实训场合

章程

20分

制定程序

10分

章程制定或修改经法定程序

章程核准

10分

章程按规定报登记机关核准或备案

登记和备案

20分

变更登记15分

名称、业务范畴、住所、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务主管单位变更,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备案

5分

内设机构、印章、银行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年度检查

20分

准时参加年检

10分

准时参加年检

年检状况

10分

年检结论

重大事项报告

10分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分

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分

在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基本上,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内部治理(390分)

组织

机构

120分

员工(代表)大会

10分

有完善员工(代表)大会召集管理制度

定期召开员工大会,作用发挥较好

理事会

40分

理事按规定条件和程序产生、罢免

按期换届,召开次数符合章程规定

理事中有职工代表

理事中有社会代表

监督机构

10分

监事会或监事

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内设机构

20分

设立合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

有健全规章制度,有与机构相适应专职工作人员

党组织

40分

按规定建立党组织

党员管理规范到位

党组织可以较好发挥作用

响应创先争优号召,贯彻贯彻状况

人力资源110分

定岗聘员

15分

有与业务工作相适应工作人员

专职工作人员状况

工作人员聘任和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20分

工作人员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中级以上职称工作人员比例

考核培训

15分

建立奖惩制度并有效实行

建立培训制度,对员工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参加社会组织管理知识培训

劳动工资

30分

劳动合同

薪酬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领导班子建设30分

按章程规定程序选举产生并履行职责

行政负责人为专职,公开聘请或按章程规定产生

实行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

财务资产125分

财务人员

15分

专职会计状况

专职出纳状况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0分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账务规范解决状况

核算合规状况

会计电算化

财务管理

30分

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符合政策法规和章程规定

制定了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本单位实际状况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财务各项支出审批符合规定程序

钞票使用管理状况

资产管理状况

计提专项基金和费用

税务及票据管理10分

进行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

各种票据使用、管理规范

财务监督20分

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法人离任或换届审计

年度财务报告向理事会报告,并积极接受监督

办学资金筹措10分

办学资金筹措10分

收费管理10分

收费备案

收费票据

退费

资产与负债10分

资产与负债10分

档案、证章管理

35分

档案管理

10分

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齐全,整顿有序,交接手续完备

证书管理

15分

执行证书使用管理规定

各种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保存完好

办公场合悬挂登记证书正本

印章管理

10分

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

印章保管有专人负责

三、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310分)

业务活动150分

教学筹划

15分

制定中长期教诲发展筹划

制定本年度教学筹划

业务发展

30分

活动收支状况

业务拓展状况

资产增长状况

教诲教学20分

办学模式

学校特色项目建设

教学检查与效果

30分

教学检查与总结

完毕教学筹划

国际交往状况10分

参加国际组织状况

参加国际合伙项目和会议

公益活动

25分

公益活动状况

接受捐赠及使用状况

服务民生

20分

参加服务民生行动

参加资源配备状况

服务民生项目按筹划实行,社会效益明显

提供服务90分

承诺服务

30分

承诺服务制度

开展承诺服务,效果明显

投诉与纠纷解决

服务政府

40分

参加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论证

向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并采纳

承办政府委托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或政府支助

服务社会

20分

在国家重大突发事件中发挥作用状况

履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公众

信息披露70分

信息披露制度20分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状况

公开内容

35分

单位基本信息

收费项目及原则

重大事项活动

接受、使用捐赠、赞助状况

资产、财务状况

年度审计报告

披露内容真实、全面

公开方式

15分

信息公开方式

四、社会评价(150分)

内部评价30分

理事评价

15分

对单位民主管理评价

对单位服务性、非营利性、诚信度评价

对单位创新性、凝聚力和发挥作用评价

工作人员评价15分

对单位领导班子评价

对单位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评价

对单位发展理念认同

外部评价120分

登记管理机关30分

对单位规范化、公益性、公信力评价

对单位发挥作用评价

获得登记管理机关表扬状况

业务主管单位30分

对单位规范化、公益性、公信力评价

对单位发挥作用评价

获得业务主管单位表扬或表扬状况

服务对象评价30分

服务质量

服务态度

收费原则

社会影响力30分

受到政府关于部门表扬或表扬状况

受到关于社会组织表扬状况

新闻媒体评价

国际合伙方评价

总计

1000分

附件3

民办非公司单位现场评估材料目录

一、基本资料

1、法人证书正本及有年检记录副本原件,经登记机关核准民办非公司单位章程;

2、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名称、业务范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

3、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理事会成员、内设机构、印章、银行账户等);

4、办公住所和活动场合独立有效使用产权证明;

5、生活设施及运动场合一览表;

6、建筑物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抗震鉴定报告、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电梯安全检查合格证、锅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锅炉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

7、教学仪器设备台帐;

8、图书馆管理制度、图书目录、师生借阅图书记录、阅览记录;

9、校内外实习实训场合一览表、校外实习实训场合合同、实习实训安排与登记表;

二、内部治理

10、和所有会议纪要和决策(员工大会、理事会);

11、理事会成员基本状况表;

12、工作人员花名册(姓名、年龄、专兼职、民族、党派、学历构造、职称)及其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在校学生花名册

13、内设机构名称、重要职责、及负责人状况;

14、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任意月份工资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年金(参加提供,未参加不提供)缴费凭证;

15、各项规章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工作人员聘任和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员工(代表)大会召集制度、承诺服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管理规定、证书管理规定及印章管理规定等);

16、税务登记证;

17、银行开户允许证;

18、外汇登记证(有提供,没有可不提供);

19、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0、财务管理制度;

21、会计人员基本状况(姓名、职务、财务人员资格证书、职称及与否为本会专职会计)

22、财务人员参加培训次数和内容材料;

23、行政负责人与否为专职,产生行政负责人形式(选举或公开聘请)材料;

24、和社会保险基数核定表及月报表;

25、至换届、离任或专项审计报告;

26、至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科目余额表;

27、12月31日、12月31日和评估前最后一种月末所有银行账号银行存款对账单;

28、至各种票据存根(捐赠发票、银钱收据、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等);退费管理办法;退费解决状况

三、业务活动

29、学校制定中长期教诲发展筹划和有效贯彻规划材料;

30、年度工作筹划和总结,制定本年度教学筹划及完毕状况;

31、开展重大活动详细方案;

32、办学基本模式状况及学校特色项目建设状况;

33、本年度业务活动项目筹划及总结;

34、内部报刊样报、样刊;

35、参加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并被采纳材料;

36、承办政府转移职能,接受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材料,接受捐赠及其使用状况;

37、民办非公司单位定期参加社会组织管理知识培训和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培训材料;

38、对外投资关于文献(如:

投资合同、国债、银行理财产品),国际交往状况;

四、自律与诚信建设

39、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材料;

40、开展承诺服务活动材料,投诉与纠纷解决状况;

41、实行信息公开活动材料;

42、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报告有关材料;

五、党组织建设

43、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本单位党组织文献;

44、党建年度工作筹划材料;党组织职责分工材料;开展活动、参加单位决策、关于资料;

45、党组织活动记录及党组织工作文档;

46、“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照上好党课)制度及贯彻材料;

47、党员登记和信息记录,发展党员有关材料;

48、将党建工作活动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材料;

49、党组织换届材料;

50、党员缴纳党费及党费管理和使用材料;

51、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安排等有关材料;

六、服务民生

52、积极开展慈善、救济、环保等服务民生和公益活动材料;

53、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材料;

54、履行社会责任,运用自身优势服务社会公众状况;

55、参加“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网上申报截图证明;

56、、“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工作总结及其她有关材料;

七、社会评价

57、公开行业检查和惩罚信息材料;

58、政府关于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表扬材料;

59、新闻媒体对民办非公司单位进行宣传报道有关材料。

60、开展国际合伙项目材料;

61、评估小组规定提供其她材料;

62、附件4中民办非公司单位理事对本单位工作评价调查表、工作人员对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价调查表、服务对象对民办非公司单位评价调查表各需一式三份,(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一式一份)

附件4

民办非公司单位理事对本单位工作评价调查表

民办非公司单位名称:

1.对民主管理方面评价:

□好□较好□普通□差

2.对服务性方面评价:

□好□较好□普通□差

3.对非营利性方面评价:

□好□较好□普通□差

4.对诚信度方面评价:

□好□较好□普通□差

5.对创新性方面评价:

□好□较好□普通□差

6.对凝聚力和发挥作用方面评价:

□好□较好□普通□差

理事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工作人员对民办非公司单位

评价调查表

民办非公司单位名称:

1.对民办非公司单位领导班子评价:

□好□较好□普通□差

2.对民办非公司单位工作环境方面评价:

□好□较好□普通□差

3.对民办非公司单位福利待遇方面评价:

□好□较好□普通□差

4.对民办非公司单位发展理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