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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递业务与经营管理实务,人民邮电出版社,本课大纲,第三篇,第四篇,章节一览,第1章邮政速递概述1.1邮政与邮政速递1.2邮政速递的发展沿革第2章邮政速递网络与作业组织2.1邮政速递网络2.2邮政速递邮政生产与作业第3章邮政速递业务经营管理概述3.1邮政速递业务分类3.2特快专递业务管理概述3.3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规定3.4速递业务的经营与管理,第一章邮政速递概述,第一章邮政速递概述,1.1邮政与邮政速递1.2邮政速递的发展沿革,1.1邮政与邮政速递,一、邮政速递属于邮政通信的范畴邮政速递业务是一项特殊的邮政服务业务,该业务最早由美国邮政与英国邮政之间办理,中国邮政1980年开办了国际特快专递业务,加入到万国邮联的EMS合作组织。

邮政通信具有以下特点:

(1)邮政通信的生产活动是通过传递附有信息的实物产生效益。

(2)邮政通信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的一致性。

邮政的生产始于交寄,终于投递。

(3)全程全网联合作业。

1.1邮政速递业务概述,二、邮政的快速传递是邮政各时期的共同特点邮政(包括古代邮驿)就是以最快的速度传递军情、政令的通信方式,可以说邮政自古以来就是快速的象征。

用于邮政通信的工具自古以来也是当时最先进的,例如古代邮驿利用马匹等交通工具,现代邮政于20世纪初就使用了汽车。

因此,邮件的快速传递是邮政存在的本质特征。

1.1邮政速递业务概述,三、邮政速递的基本概念、特点1邮政速递的基本概念与标识邮政速递即邮政特快专递业务,是万国邮政联盟开办的一项特殊的邮政服务业务,受各国法律保护,享有航空和海关验放优先权。

1983年9月20日在华盛顿召开的第七届国际快递会议上,强调了在国际范围内使用统一业务标识和名称。

1.1邮政速递业务概述,标识由下列因素构成:

左面:

橘黄色单翼;中部:

蓝色的EMS字母;右面:

三条橘黄色粗横线,该线延伸,以表示该项业务可以发展得更快、更高、更远,前途无量。

图1-1EMS的统一业务标识,1.2邮政速递的发展沿革,一、国际快递业务的产生与发展1产生20世纪60年代末期,以敦豪快件有限公司(DHL)首先推出紧急文件专递业务,后逐渐扩大到限时实物传递20世纪70年代,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邮政推出了邮政特快专递业务。

它与普通邮政服务有较大的区别。

1.2邮政速递的发展沿革,2发展概况邮政国际特快专递业务由世界各国邮政联合创办,受各国法律的保护,享有航空和海关验放的优先权,是以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率传递国际邮件的新型业务,被视为“万国邮联的掌上明珠”。

1.2邮政速递的发展沿革,二、中国邮政速递业务的发展历程我国原邮电部于1980年7月15日首先开办了国际特快专递业务,又于1984年11月,开办了国内特快专递业务。

开办速递业务之后,从速递业务发展状况来看,速递业务的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记录着速递业务的发展脚印和市场发展状况,第二章邮政速递网络与作业组织,2.1邮政速递网络,一、邮政速递网络基本概念1邮政速递网的概念速递网络包括各种邮路:

邮航、民航、铁路、公路、水路等组成的速递运输方式。

“全夜航”是邮政速递最具优势的网络运行和组成方式。

国内唯一的“全夜航”快速网:

14架全货机,34条邮政自主航空运输专线,98条民航委办航线,167条快速汽车邮路。

以上海为中心,国内12节点,国际2个节点,覆盖30个省300多个城市。

2.1邮政速递网络,2邮政速递网的功能邮政速递网组成的基本要素是收寄局所、投递局所、邮件处理中心和邮路运输。

与此相对应,邮政速递网的功能有以下几点:

(1)局所的服务功能,包括收寄和投递邮件两类功能。

(2)邮件处理中心的分发处理功能。

(3)邮路运邮工具的运邮功能。

(4)与国外邮政进行总包邮件交接功能。

2.1邮政速递网络,二、国际速递业务网国际速递业务网由开办局、经转局、互换局、交换站和邮路运输五个部分组成。

开办局是网中传递特快专递邮件的始端和末端,是网中的始点和终点。

经转局和互换局是网中传递特快专递邮件的集散和处理中心,是网中的结点。

交换站是网中与国外邮政进行总包邮件交接的始端和末端。

国际速递业务网中的各点由航空运输、铁道运输和公路运输把功能不同的点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组织严密、运行有序、多层次的网络系统。

2.1邮政速递网络,三、国内速递业务网国内速递业务网是由开办局、邮件处理中心和邮路运输组成。

开办局在本局范围内有收寄网点和投递网点两个本区域的网,通过转趟运输将特快专递邮件集散在开办局分拣封发部门处理后,由干线运输到邮件处理中心。

邮件处理中心负责一定范围内的邮件集散和处理。

邮路运输主要依靠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完成。

由于运输工具的使用不同,国内特快专递网成为组织有序、多层次、协调运行的网络系统。

2.1邮政速递网络,四、邮政速递网络发展现状

(一)速递网络建设的现状2006年“全夜航”网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建立了以上海为主要集散中心、武汉为辅助集散中心、国内唯一的特快自主夜航网络。

(二)物流网络建设基本情况在京广、京沪、京哈、沪广行邮(包)及行李车往返运邮,初步形成以北京、郑州、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为集散中心,短途以汽车运输为主,长途以火车和行邮专列为主要运邮方式的干线物流网。

2.1邮政速递网络,按无着邮件处理的在速递无着处理部门的保管期限为3个月。

用户申请撤回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如已投交收件人时,投递局应将邮件的投递情况在24小时内用传真通知收寄局。

特快专递邮件受理查询的有效期为:

自交寄之日起4个月内。

收寄局从受理用户查询至查单由本局发出最长时限为6小时。

当天受理的出口查单,必须于当日发出。

国际特快专递邮件查单在发出30天内,经速递档案部门2次催查仍未收到对方邮政回复,或虽已收到答复但未提供邮件最终处理结果时,相关邮件即可视为在境外丢失。

2.1邮政速递网络,对已确定邮件在传递过程中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或因邮件逾限而用户申告时,经确认属邮局责任的,收寄局应在1周内向用户赔偿。

邮局自支付邮件赔偿款之日起1年内,如果查明邮局不应负担赔偿责任的,应通知受领赔偿人将已领取的赔偿款退回。

特快专递业务档案应从填制单据的下月1日起,保管1年。

2.2邮政速递邮政生产与作业,一、国内特快专递邮件生产传递过程国内特快专递邮件的生产传递过程是指从客户交寄特快专递邮件起,直至将特快专递邮件交给指定的收件人为止的全过程。

特快专递邮件按寄递流向可分为进口特快专递邮件、转口特快专递邮件和出口特快专递邮件三种。

2.2邮政速递邮政生产与作业,进口特快专递邮件也称为落地特快专递邮件,是指该地区(县、市)范围内投递给收件人的特快专递邮件。

出口特快专递邮件是指由该地区(县、市)范围内收寄,属非该地区投递的特快专递邮件。

转口特快专递邮件是指非本局范围内收寄、投递而需本局做分拣封发处理或转递的特快专递邮件。

转口特快专递邮件一般出现在邮件处理中心。

2.2邮政速递邮政生产与作业,1国内特快专递进口邮件生产传递过程国内特快专递进口邮件生产传递过程主要由接收转运、分拣封发、转趟运输和投递四个生产环节组成。

四个生产环节中共包括:

接收、转运、分拣接收、开拆、分拣、封发、转趟运输、投递接收、内部处理、投递等十个步骤完成。

国内特快专递进口邮件生产传递过程见下图所示。

图2-1国内特快专递进口邮件生产传递过程,2.2邮政速递邮政生产与作业,2国内特快专递出口邮件生产传递过程国内特快专递出口邮件生产传递过程主要由收寄、转趟运输、分拣封发和干线运输四个生产环节组成。

四个生产环节中包括:

收寄、收寄封发、转趟运输、分拣接收、开拆、分拣、封发、干线运输等八个步骤完成,使出口特快专递邮件到达寄达局或经转局。

国内特快专递出口邮件生产传递过程见下图所示。

2.2邮政速递邮政生产与作业,3国内特快专递转口邮件生产传递过程国内特快专递转口邮件在经转局(邮区中心局)接收后,可以分为转口总包邮件和转口邮件两种情况。

转口总包邮件也称为站转邮件,它的生产过程主要由接收转发、干线运输二个生产环节组成。

转口邮件的生产传递过程主要由接收转运、分拣封发、干线运输三个生产环节组成。

三个生产环节中共包括:

接收、转运、分拣接收、开拆、分拣、封发、干线运输等七个步骤完成。

国内特快专递转口邮件生产传递过程见下图示意。

第三章邮政速递业务经营管理概述,3.1邮政速递业务分类,一、速递业务的分类方法1按照寄递区域分类国际及港澳台业务国内业务同城业务2按内件性质分类文件型特快专递邮件物品型特快专递邮件,3.1邮政速递业务分类,3按时限分类卓越型标准型经济型增值型4速递开办的各类业务种类目前速递开办了多种国内国际业务,主要包括:

国内及国际标准快递业务、经济快递业务,次晨达、次日递业务,中速-TNT快件业务,中速-佐川快件业务,中速-阿迈斯快件业务,中速-赛波快件业务,速递礼品礼仪业务,思乡月业务,五节联送业务,法院专递业务,代收货款业务等。

3.1邮政速递业务分类,二、国内邮政速递业务的主要分类1按内件性质特快专递信函特快专递包裹2按补偿责任保价特快专递邮件非保价特快专递邮件3按寄达范围省际、省内异地和同城特快专递邮件,3.1邮政速递业务分类,三、国际及台港澳速递业务种类1按内件性质分类信函(Letter)文件资料(Document)物品(Parcel)2按业务分类

(1)与各国(地区)邮政办理的EMS邮件业务EMS标准业务EMS承诺服务业务EMS“留学速递”业务国际轻小件邮件业务-国际e邮宝业务,3.1邮政速递业务分类,

(2)与非邮政部门合作办理的中国速递快件业务与TNT公司合作办理的商业型快件业务主要有:

中速-TNT全球快递业务(简称中速快件)、中速-TNT经济快递业务(简称中速经济快件)、中速-TNT环球空运业务(简称航空重件)。

与佐川环球合作办理的商业型快件业务主要有:

中速-佐川快件业务、中速-佐川经济快件业务、中速佐川“收件人付费”业务。

与赛波公司合作办理的商业型快件业务主要有:

中速-赛波快件业务。

与阿迈斯公司合作办理的商业型快件业务主要有:

中速-阿迈斯快件业务(含经济快递)。

3.1邮政速递业务分类,3特殊服务业务和附加性服务的国际速递业务,业务主要有:

台湾快件业务国际特快专递收件人付费业务(PaybyAddressee)(简称到付业务)等。

3.2特快专递业务管理概述,一、重量限度

(1)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单件最高重量限度为40千克(“红杯”或“红杯水”特快专递邮件每件限重10千克)。

(2)区域次晨达业务,珠江三角洲单件最高重量限度为30千克,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区域、东北区域、西南区域单件最高重量限度为5千克。

(3)国际及台港澳特快专递邮件除寄达国家(地区)另有规定外,每件最高重量限度为30千克(但内装易碎物品或流质物品的国际特快专递邮件,每件限重10千克)。

(4)中速-佐川快件单件最高限重50千克。

每票快件的最大重量不超过300千克。

中速-佐川经济快件单件最高限重50千克,每票快件的重量不得低于30千克,每票的最大重量不超过300千克。

3.2特快专递业务管理概述,三、各寄达国(地区)邮政对进口国际EMS邮件重量、尺寸限制标准各寄达国(地区)根据自己的寄递网络和相关设施设备的影响,对进口的国际EMS邮件的重量、尺寸都有不同的限度。

具体情况见表3-3所示。

3.2特快专递业务管理概述,四、封装要求1特快专递邮件封装的“五防”原则

(1)防止封皮破裂,内件散落。

(2)防止封皮材料变形。

(3)防止伤害处理人员。

(4)防止污染或损毁其他特快专递邮件。

(5)防止因寄递途中挤压碰撞、摩擦震荡或气候、湿度影响而发生损坏。

2特快专递信函(文件资料类)的封装要求

(1)一般应装入特快专递邮件专用封套内寄递。

(2)扁平型,厚度不超过10毫米的,应装入特快专递邮件专用封套内寄递;厚度超过10毫米的应用大小合适的包装箱、盒封装。

3.2特快专递业务管理概述,4封装特快专递邮件的注意事项

(1)不准使用旧封套和自制的封套,不准使用带有其他快递公司标识的包装材料。

(2)使用箱、盒封装时,一律采用纸质包装箱、盒;瓦楞纸板表面不得出现露楞现象。

不得使用木箱、软包装封装,不得使用金属捆扎带箍扎。

(3)包装箱、盒应用透明邮政专用胶带封固。

(4)特快专递邮件重量超过5千克时,箱、盒外必须用非金属捆扎带箍紧。

(5)需要捆扎的特快专递邮件,应先将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牢固粘贴在特快专递邮件封面上,再行捆扎。

3.3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规定,一、禁止寄递物品的规定

(一)禁止寄递物品的一般规定1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例如:

(1)军火、武器。

(2)仿真手枪式电击器和仿真手枪式催泪器。

(3)射击运动手枪、猎枪(自制猎枪)、麻醉注射枪、汽枪(包括金属弹丸汽枪)、火药枪、催泪枪、国家明文规定不准流通的玩具手枪和具有杀伤力的各种枪支。

(4)警具:

包括手铐、脚镣、警棍、电警棍等。

3.3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规定,(5)刀具:

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动装置的强簧刀、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在民族自治区范围内互寄,不准邮寄至民族自治区以外的地方)(6)金银。

(7)虎骨和犀牛角。

(8)罂粟:

包括这种植物的壳、花、苞、叶。

(9)麻醉药品:

包括吗啡、鸦片、海洛因、盐酸罂粟碱、盐酸可卡因、杜冷丁、盐酸可待因、冰毒、安眠酮和摇头丸等。

2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3.3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规定,3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各种危险物品。

例如:

(1)爆炸性物品可分为:

点火器材类:

如导火索、导火绳、引火线等。

起爆器材类:

如爆管、雷管等。

炸药和爆炸性药品:

如茶褐炸药、苦味酸、特屈儿、雷汞、硝化甘油等。

其他爆炸品:

如烟花、爆竹。

3.3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规定,

(2)易燃性物品按惯例可分为:

自燃物品:

如甲基铝、黄磷、油纸和油布等。

遇水燃烧物品:

如碳化钙、金属锂、磷化钙、锌粉、保险粉等。

易燃液体物品:

如酒精、甲醇、甲苯、汽油、乳香油、松节油、碘酒等。

易燃固体物品:

如红磷、H发泡剂、生松香、硫磺、樟脑等。

3.3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规定,(3)腐蚀性物品按其化学成分可分为:

酸性腐蚀品:

如硫酸。

碱性腐蚀品:

如火碱、烧碱等。

其他腐蚀品:

如漂白粉。

(4)放射性物品:

如夜光粉(但对涂有夜光粉的钟、表、仪器等不属禁寄物品)。

(5)毒性物品按毒性大小可分为:

剧毒物品:

如砒霜、氰化钠、农业上的杀虫剂等。

有毒物品:

如水银、生漆、DDT等。

3.3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规定,(三)对寄递卫生或动植物检疫邮件的规定寄卫生检疫或动植物检疫的邮件,由检疫部门出具证明,未经检疫部门许可,邮政部门不予收寄。

3.3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规定,

(二)进口邮件发现禁寄物品的处理1对进口破损的落地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发现内夹寄现金时,应通知收件人到局自取。

2进口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中夹寄易然物品或其他危险品,如开袋时发现,应由互换局或设关局立即送交海关查验处理。

经查验,除认为必须马上销毁,以免发生灾害,应立即就地销毁外,其余的应进行隔离,专门存放在安全地方,并通知收件人限期来局领取。

收件人逾期不领的,即视为自动放弃,可以按照无着特快专递邮件处理。

3.3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规定,四、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一)我国限寄出境的物品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国家货币。

3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4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5贵重中药材及其成药。

(麝香不准邮寄出境)6一般文物等。

一般文物指公元1795年(乾隆60年)后的,可以在文物商店出售的文物7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

3.3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规定,

(二)我国限制进境的物品1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2烟、酒。

3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4国家货币。

5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3.3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规定,(三)我国海关对限制寄递物品的限量与限值规定根据海关的有关规定,在国内范围互相邮寄的物品:

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400支)。

邮寄烟丝、烟叶每次均各以5千克为限,两种合寄时不得超过10千克;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3.3禁止和限制寄递物品规定,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胞邮寄出口的物品,如果是外汇购买的,只要不超过合理数量,原则上不受出口限制。

限制寄递物品是寄达国(或地区)有限量、限值的规定的,应按寄达国(或地区)的规定办理。

3.4速递业务的经营与管理,一、开展速递业务的经营分析的意义为什么要开展速递业务的经营分析开展邮政速递经营分析,对于经营管理情况、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以及理清工作思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章节一览,第4章国内标准快递业务4.1国内标准快递业务的基本概念4.2国内标准EMS业务处理4.3国内标准EMS业务管理4.4次晨达与次日递业务第5章国内经济快递业务5.1国内经济快递业务的基本概念5.2国内经济快递业务处理5.3国内经济快递业务管理第6章速递同城业务与经营6.1速递同城业务的概念、种类及特点6.2单证照业务6.3法院专递业务6.4二代身份证业务6.5高考录取通知书寄递业务,第四章国内标准快递业务,目录,4.1国内标准快递业务的基本概念,国内标准特快专递业务是为了适应邮政速递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国邮政网络、业务运行的标准化建设,突出速递“时效性”的本质特点,逐步适应市场竞争而逐渐发展的一项业务。

该业务体现了邮政速递的产品竞争优势,也体现邮政速递服务的整体实力,目前,是邮政大力发展的业务之一。

4.1国内标准快递业务的基本概念,一、国内标准快递业务的定义及特点1国内标准快递业务的定义国内标准快递业务是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的精品业务,以高速度、高质量为用户传递国内紧急文件资料及物品,同时提供多种形式的邮件跟踪查询服务。

目前,国内已有近2000个市、县开办了此项业务。

该业务包括异地标准快递业务和同城标准快递业务。

4.1国内标准快递业务的基本概念,2国内标准EMS业务的特点快速安全便捷可叠加多项增值服务自国内EMS业务开办以来,邮政速递不断完善产品结构,丰富业务种类,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客户日益增加的需求,适应市场需要。

陆续推出了次晨达、次日递、当日递、国内EMS限时承诺服务、国内标准快递等业务。

4.1国内标准快递业务的基本概念,二、国内标准EMS业务的资费国内标准EMS业务的资费采取“起重+续重”的方式计费。

起重为500克,即重量不足500克的邮件按照起重资费收取;重量超过500克的邮件,第一个500克按照起重资费收取,其余的重量按续重的资费收取;续重部分(邮件重量超出起重500克后剩余的重量)以500克为一个计重单位,不足500克按照500克收取。

表4-1国内标准快递业务资费,4.1国内标准快递业务的基本概念,三、“国内标准快递”的全程时限要求国内主要省会(首府)城市及沿海经济发达城市间互寄的标准快递邮件全程时限一般为23天(限市区)。

具体城市间的特快专递邮件全程时限以各地营业局的全程时限表为准。

4.2国内标准EMS业务处理,一、业务受理方式111183呼叫中心受理根据客户通过11183呼叫中心提出的用邮需求,按时限要求提供上门揽收服务。

2与客户签订协议对已签订用邮协议的客户,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或根据客户指定的时间上门揽收。

3其他渠道除以上两种受理形式以外的用邮需求,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上门揽收。

4.2国内标准EMS业务处理,二、上门揽收1验视内件

(1)对客户交寄的信函,必要时(如疑似夹寄其他物品时)可以要求客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函内容,客户拒绝开拆的,不予揽收。

对其他文件类、物品类邮件均需严格验视,客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揽收。

对零散客户和未签“邮件安全协议书”的协议客户交寄的邮件,需100%验视,对签有“邮件安全协议书”的协议客户的自封邮件,要进行抽检,抽检率不得低于50%(每批次抽查量不少于20件)。

(2)下列文件、物品不予揽收。

对外公布的禁寄文件、物品。

超出邮件规定重量、尺寸的文件、物品。

4.2国内标准EMS业务处理,三、按址投递1投递深度邮件投递过程中,按照详情单填写的具体地址投递。

收件人是个人姓名的,投交给本人;收件人是单位名称的,投交收件单位收发室或前台;收件人是个人姓名,但地址只写国家机关、宾馆、厂矿、学校、军事单位等名称,未写明分支部门,也没有写明具体楼号、房间号、联系电话的,可投到单位收发室或前台;(但投递的部门要同该单位签定书面协议);如有收件人联系电话,须电话联系后,投交收件人。

详情单书写邮政用户专用信箱号码的,要按所开办专用信箱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最具体地址投送,不准将邮件放入相关的专用信箱内,防止邮件延误。

若写有收件人电话的,联系收件人进行投递。

如无法查实专用信箱详细地址的,将“领取邮件通知单”投至专用信箱内,通知租用专用信箱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到局领取。

4.2国内标准EMS业务处理,2投交手续

(1)投递邮件时要认真复核点交,做到“收投相见”。

(2)投递邮件时,应验视收件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护照;驾驶证);电话预约后收件人不在,由收件人所指定的人员进行签收,但代收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在详情单上签名(章)。

4.2国内标准EMS业务处理,(3)投递人员投递时需做到:

投递前要再次核对地址;投递时确认收件人后方可投交;他人代收的应批注代收人关系及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签章、批注代收关系清晰可辨,盖章要端正,如签章不清的必须在旁边批注;严禁投递员代签;妥投后应将详情单投递局存联撕下带回,作为妥投凭证。

投递完毕后,要仔细检查投交现场,特别是揽投作业交叉的现场,查看有无遗漏邮件。

查核有无错投。

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4.2国内标准EMS业务处理,(4)未书写寄、收件人电话或电话错误,造成无法投递的邮件,需给收件人贴留“邮件通知单”,逐项填写清楚。

在规定时限内,若收件人要求上门投递的,要按约定时间上门投递。

超出规定时限的做退回处理。

(5)投交邮件时,若邮件外包装完好,收件人要签收后方可开拆邮件。

若邮件外包装破损,上一环节附验随邮件下发的,收件人要求当面开拆的,投递人员要会同开拆并填写邮件开拆记录单。

收件人同意签收的,必须接收全部内件,不能部分接收。

4.3国内标准EMS业务管理,一、准寄范围1特快专递信函类信函类是指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

下列各项可按信函寄递。

(1)书面通信;

(2)公文、合同;(3)各类单据、报表(空白报表除外)、票据、有价证券(如未使用的邮票,带邮资的封、片、卡)等;(4)各种事务性通知;(5)各类稿件;(6)各类证件;(7)其他具有信函性质的物品。

4.3国内标准EMS业务管理,邮寄的各种书籍、报纸、期刊、教材、目录及各种图文资料等,也可按特快专递信函交寄。

2特快专递文件类各种书籍、报纸、期刊、教材、目录及图文资料等,可按文件类寄递。

3特快专递物品类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寄递的物品以外,凡适于寄递的物品,均可按物品类寄递。

4.3国内标准EMS业务管理,四、国内标准EMS邮件封面书写

(一)封面书写的一般要求1使用文字的要求封面书写要使用规范的汉字,不得用不规范的简化字,更不得使用自造字、异体字。

如果是少数民族文字,除在各民族自治地区境内互寄的以外,应当加注汉字;用外文或汉语拼音书写的,应当加注汉字名址。

2书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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