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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护方案

临汾开发区公建绿化市场化管护方案

城市园林绿化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它的质和量,体现着一个城市的发展水平,是衡量城市现代文明程度和是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

按照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及市场行情,参照其他城市的管护经验,让城市绿化管护走向市场化,将我区的公建绿化管护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企业承包、专业化管理,对于加强园林绿化管理的发展,提高园林绿化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通过招投标确定养护队伍

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是以招投标的方式决定养护企业,合理低价会大大增加中标的几率,这样可以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养护企业通过提高劳动效率,达到合理成本,有效管理的目的。

招投标具体内容包括:

1、投标报价汇总表:

包括具体街道乔木、灌木、草坪,其它所需机械设备费用以及投标总款报价。

2、具体管理计划及措施,作出责任及管护质量承诺。

3、参加该绿化管护项目的责任人和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名单。

4、近年来所承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然后根据招标规定的方法,招标委员会认真研究各投标单位的标书,对投标报价、管护计划、综合实力、社会效益和过去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挑选一家公司,对我区公建绿化进行承包管护。

5、承包范围:

(1)、行道树(乔木)1505棵:

河汾路、霍侯路(开发区段)、中大街北段、工业路、河汾一路、北外环(115口至建设路口)

(2)、绿篱、灌木、草坪96260平方米:

河汾路、霍侯路(开发区段)、中大街北段、工业路、河汾一路、北外环(115口至建设路口)、东大街、西大街、梅花园、中大街4个街头游园、枣园

二、承包实施办法

根据我区以往养护管理的实际情况,依照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由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同中标方签订承包合同。

合同基本内容如下:

(一)双方职责

1、在每年绿化承包管护工作中,建设规划局及承包方必须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并对各种数据资料统计整理,每年6月份进行半年的承包管护小结,12月中、下旬由建设规划局组织有关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年承包管护进行年终总结。

2、承包公司在承包管护期间,有权对损坏园林设施、花草树木的集体或个人及时制止并按照临汾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3、承包公司在绿化管护中,要尽力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建设规划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在承包期内,如政策变动,政府行为等原因需要终止合同时,建设规划局应提前二十天通知承包方终止合同时间。

承包方应无条件的积极配合,办理终止合同的相关手续,并按管护的实际时间结清管护费。

5、因机动车及其它原因造成花、草、树木及园林设施损坏的,承包方负有及时发现上报、查处的责任并由承包公司自行补栽或修复。

6、对承包管护区的乔、灌、花草等不得自行任意更换,确需要更换的由建设规划局确定后书面通知承包方方可实施。

7、在承包期内若有小面积的改造、更换等,由建设规划局书面通知承包方改造的要求、时间等,承包方上报设计方案及概算到建设规划局会审后进行。

8、在承包管护区域发生的因一般自然病害、人为损坏、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行道树或各类植物损坏严重及死亡的,由承包方自行补栽(按原规格、品种及时补栽),建设规划局不承担补栽的任何费用。

9、树木的技条应离高、低压线、通讯光缆、街道信号灯、人行道路灯1.5米,如触及高、低压线或已在1.5米范围内的树木,按安全要求和承包管护要求,由承包方及时修剪。

10、承包方必须每月五日前书面上报建设规划局上月承包管护工作记录和当月承包管护工作计划,由建设规划局不定期抽检,落实执行情况。

11、因建设所需占用绿地、开道、移植取挖的各类植物,由建设规划局书面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按移植要求进行移植,其费用由收取的开道移植补偿费用中支付移植工时费及材料费。

12、承包方法人代表每季度末必须参加检查考核一次,承包方主要负责人每月必须参加一次,否则将作为承包方放弃检查考核处理。

13、承包方每月以实施办法的管护要求为准,从行道树、草坪、分车带、灌木、病、虫害存在的问题认真自查一次,以书面形式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建设规划局。

(二)管护要求

1、行道树及乔木

(1)对绿化树种的修剪要根据植物的生物学特性,掌握时令,适时修剪。

对乔木的整形、修枝,要做到冠弧饱满匀称树冠内堂既不空,又通风透光。

病枝、残枝、弱枝及影响树形的枝条,应同时进行修剪。

萌发能力强的乔木(如:

法国梧桐)应掌握时机,进行抹芽,留芽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树形的美观及病虫害的发生。

(2)冬季对行道树及部分乔木施有机肥一次,夏季每月加施无机肥一次。

每二个月对树塘松土一次。

(3)根据植物的生长需要及气候情况进行浇水,浸透深度必须达40cm以上。

(4)每月对行道树及灌木叶面积尘冲洗一次,以保证植物叶面光合作用的正常进行。

(5)根据各种病虫害的生活史,抓住时机,合理用药,将病虫害控制在允许度范围内。

2、草坪及绿化带

(1)据气候特点,在封冻之前(11月20)每周保证浇水一次。

(2)适时修剪,边缘直线、弧线必须用割边机或人工修剪,高度平整一致,整体效果好,对于植于草坪内的各种造型小品灌木,内外边沿基部进行人工修剪,防止部份草丛串越灌木,确保各灌木造型及草坪的整体效果。

(3)按草坪的生长季节合理施肥,本着勤施、薄施的原则,根部施肥与叶面追肥相结合,合理施用氮、磷、钾肥及有机肥,但必须防止肥害。

(4)保持草坪无杂草、无垃圾、无其它异物。

(5)病虫害应勤观察、早发现、早防治,以预防为主。

剪草机及工具当日使用后,要认真打扫,采取消毒措施,以防病菌感染和传播。

3、绿篱灌木

(1)适时浇水、不出现因缺水而影响绿篱及灌木的正常生长和导致绿篱及灌木干萎、死亡等现象。

(2)各种造型灌木须保持最佳造型。

根据其生长特性、造型艺术风格适时修剪,修剪后,造型灌木须保持四周饱满,不出现凸凹现象,基部不光秃,无徒长枝;灌木丛中无修剪后碎枝;平行绿篱须保持表面与地面平行,垂直面为90°角,边、角鲜明;球型灌木修剪保持四周对称;弧形灌木及其它灌木保持边缘整齐,不出现零乱现象。

(3)严格做好卫生保洁工作,无垃圾、无枯枝、无杂草、寄生草、落叶等现象。

(4)无病虫害,无缺塘、缺段。

(5)适时施肥、打药,确保灌木的正常生长。

不出现黄化现象。

(三)考核标准

1、草坪检查考核标准。

1、草坪检查考核标准

满分

3分

未达标每个检查点一次扣分

得分

1、草坪必须全日保洁,无垃圾、枯枝、落叶、乱泼污水异物等。

0.175

0.05

2、草坪无人座躺、践踏、损坏、戏耍及放狗等。

0.175

0.05

3、草坪无黄土裸露,覆盖率必须达99%以上。

0.3755

0.1

4、适时浇水,不出现干水现象,叶面不焦、不卷、不发黑,浇水渗透必须达到15cm。

0.25

0.625

5、生长健壮,叶色嫩绿、不黄、不枯,基部枯草不超过5%。

0.175

0.0375

6、剪草机必须坚持正反两个方向剪草,防止“山羊胡子”丛生,剪口平整,无拖欠,无拉丝,高度一致,边缘整齐,剪草高度5cm以下,修剪后,草坪上无碎草。

0.25

0.075

7、剪草机剪下及人工剪下的碎草,必须及时清运。

0.75

0.2

8、严格剪草机底架,刀片及园林相关用具的消毒。

0.175

0.075

9、勤防、勤治,科学合理用药。

每平方米病虫害危害程度不超过3%。

0.375

0.075

10、严格控制杂草,每平方米杂草不超过10棵。

0.175

0.375

11、凸凹现象,必须在限期内用培养基质进行填充修复,确保整体效果。

0.1875

0.0375

12、浇水后草坪无积水。

0.175

0.0375

13、每月根部施肥与叶面施肥相结合,不得少于一次。

0.13755

0.075

14、草坪与灌木间的边口距离必须控制在5~6cm之间,口、线流畅,整齐一致。

0.1875

0.075

2、行道树检查考核标准。

2、行道树、乔木检查考核标准

满分

18分

未达标每个检查点一次扣分

得分

1、适时浇水,杜绝因干旱出现嫩梢下垂,塘土干裂,浇水渗透必须达到春、夏、秋季40cm以上。

2.4

0.6

2、生长良好,枝叶繁茂,叶色正常,叶片不卷曲,在生长期无黄叶。

1.4

0.3

3、根据各树种特性,按时令修剪,修剪工具必须采取电锯、手锯、枝剪相结合,上缘线、下缘线、侧缘线整齐一致,梳枝合理,分布均匀,树冠内通风透光,枝条剪口必须光洁、平整。

3

0.5

4、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严格控制病虫害,单株病害不超过5%,虫害不超过3%。

3

0.6

5、树冠叶面无积尘、蛛网、杂物,无寄生物。

1

0.3

6、每月对行道树及绿地乔木树冠冲洗一次。

1.4

0.7

7、树塘无杂草、垃圾、落叶。

人行道地砖无杂草。

树干、冠无异物,无残枝、断枝。

1

0.3

8、树干无铁钉、铁丝,严禁凉晒衣服和悬挂与植物无关的物件。

1

0.3

9、行道树和绿地无缺塘、死树。

2

0.4

10、每月施无机肥一次,每二个月对树塘松土一次。

1

0.5

11、浇水后及雨停后,树塘无积水。

0.8

0.3

3、灌木检查考核标准。

3、灌木检查考核标准

满分

11分

未达标每个检查点一次扣分

得分

1、适时浇水,不出现顶端嫩梢干水下垂,表土干裂,浇水渗透深度必须20cm以上。

1

0.2

2、灌木造型必须随时保持最佳造型,无徒长枝,线条流畅,棱角分明。

1.6

0.3

3、孤植或园球型必须四周饱满对称,无凸凹现象,边口整齐一致。

1

0.2

4、灌木丛中间无枯枝败叶、垃圾、寄生物。

0.7

0.15

5、灌木基部不光秃,无杂草及草坪串越灌木丛,草坪与灌木基部间距5~6cm,间距边、口整齐一致。

1.2

0.25

6、无缺塘、或残缺不全,长势及差,随时保持造型的良好效果,一经发现必须迅速在限期内更换、修复。

(按原规格、品种、数量)。

1.3

0.3

7、表土保持疏松、平整、每月表土疏松一次。

0.5

0.15

8、每月对灌木根施或叶面喷施无机肥一次。

0.7

0.3

9、科学、合理用药。

病虫害发生面不超过5%,病虫害发生率不超过3%。

1.5

0.3

10、园林机具必须按要求进行消毒(凭实地)抽检与作业记相结合。

1

0.25

11、杜绝人为损坏,攀摘。

0.5

0.1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其它检查考核标准。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其它检查考核标准

满分

10分

未达标每个检查点一次扣分

得分

1、承包方法定代表人每季度末参加一次检查考核。

2

2

2、承包方主要负责人每月参加一次检查考核。

2

2

3、按时限要求和规范上报各种数据及材料。

1

0.2

4、急特殊情况和临时安排的各项任务,必须服从建设规划局的安排和指挥,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0.6

0.2

5、洒水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行驶作业,严禁逆向,标志明显,文明浇水,作业时车速时速控制5公里以下,无黄土、落叶等外溅现象。

0.7

0.2

6、管护人员作业时,穿戴统一的园林标准服装。

0.3

0.1

7、行道树、乔木平行枝叶无遮挡人行道路灯、接口信号灯。

0.3

0.15

8、行道树、乔木平行枝叶距变电器0.5m,上空有高压线的,确保1.5m。

0.5

0.15

9、如需在绿化带内进行施工的,必须责令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做到随时挖取的废土及垃圾马上清运,不得堆积;草坪上施工,必须有保护措施,施工材料用袋装的必须袋装,其它材料,在不影响交通和行人的情况下,能定点堆放,边施工、边清扫。

1.2

0.3

10、在承包管护区域内,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0.8

0.4

11、不能够按承包文件之规定,取挖、移植、修复、更换的,不能按工作任务通知完成的。

0.6

0.2

(四)考核办法

1、检查考核组的组成人员:

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乙方每次参加检查考核的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2、考核内容:

对承包段的行道树、乔木、草坪、绿化带、分车带及绿篱实行全面系统的监督考核。

3、每月不定期检查二次,平常巡查若干次。

不定期检查由建设规划局设任意点进行检查,每次检查由建设规划局头天通知承包方检查时间,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并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平常巡查,发现的问题,一律由建设规划局书面通知承包方限期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作为考核参考。

每次任意设点检查,检查不达标的,按考核标准扣分,考核得分可为负分。

考核标准每条最后得分以检查点的累计得分为准。

单项出现负分在此次检查考核总分中扣减。

4、每次检查考核得分若有异议,承包方可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检查考核组书面作出结论。

(五)考核评分标准

1、按月考核满分为100分,每月不定期检查二次,每次满分为42分,平常巡查若干次,满分16分。

(1)90分以上(不含90分),视为优秀。

(2)90分以下(含90分)至80分(含80分)视为合格。

(3)80分以下(不含80分),视为不合格。

2、不合格的由开发区建设规划局通知承包方限期内进行整改,连续两个月未能整改达标,考核还是不合格的,开发区建设规划局有权终止合同。

六、承包费的支付:

由发包方按招投标金额和考核结果分月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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