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20 ,大小:26.84KB ,
资源ID:13953629      下载积分:1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ingdoc.com/d-1395362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美术馆绿色照明规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docx)为本站会员(b****2)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发送邮件至service@bingdoc.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美术馆绿色照明规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docx

1、美术馆绿色照明规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美术馆绿色照明规范Code for green lights of art museum 主编部门:文化部 批准部门: 实施日期:2017 北 京目 次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基本要求5 照明数量和质量6天然采光7 临时展厅照明8 照明节能9 照明供配电与安全10 照明管理与监督前 言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由文化部提出、批准并归口管理。本规范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本规范参与起草单位:中国美术馆、中央美术学院、中国国家博物馆、北京工业大学、央美光成(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泰照明集

2、团北京公司、汤石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格照明灯具(上海)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仇岩、常志刚、李晨、艾晶、张琪、牟宏毅、刘妍、何崴、唐斌、张鹏、郑春平。本规范是首次发布。引 言本规范针对美术馆的特殊需求、管理现状、光源和电器设备的新发展。参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GB/T 23863-2009和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2015制定。本规范经过调查研究、实验验证、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经多次专家论证,在GB50034-2013、GB/T 23863-2009、JGJ66-2015的基础上,结合美术馆色彩还原、艺术效果,舒适度和展品保护

3、同等重要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美术馆绿色照明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美术馆绿色照明的范围、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照明数量和质量、天然采光、临时展厅照明、照明节能、照明供配电与控制以及照明管理与监督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美术馆照明设计与维护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 2900.65 照明电工术语GB/T 23863 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GB/T 31831 LED

4、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 JGJ66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T 119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3 术语和定义 JGJ/T 1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绿色照明 green lights绿色照明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有益于提高人们生产、工作、学习效率和生活质量,保护身心健康的照明。3.3 光辐射 optical radiation 包括可见辐射、紫外辐射和红外辐射。 可见辐射 visible radiation 能直接引起视感觉的光学辐射,通常将波长范围限定在380nm和760nm之间。 紫外辐射 ultraviolet radiation 紫外辐射的危害主要是光辐射。波长比可

5、见辐射短的光学辐射,通常将波长范围在100nm和400nm之间的紫外辐射细分为: UV-A 315400nm UV-B 280315nm UV-C 100280nm红外辐射 infrared radiation红外辐射的危害主要是热辐射。波长比可见辐射长的光学辐射,通常将其波长范围限定在780nm和1mm之间的红外辐射细分为: IR-A 7801400nm IR-B 1.43m IR-C 3m1mm3.4 照度 illuminance 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与该面元的面积dA之商,即EddA,符号是E,单位为勒克斯(1x),1lx=1lm/m2。 3.5 平均照度 average i

6、lluminance规定表面上各点照度的平均值。 3.6 维持平均照度 maintained average illuminance 照明装置须进行维护时,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值。3.7 维护系数 maintenance factor 照明装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所得到的平均照度或平均亮度之比。 3.8 照度均匀度 uniformity ratio of illuminance 通常指规定表面上的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3.9 一般照明 general lighting 为照亮整个场所而设置的均匀照明。3.10 局部照明 local l

7、ighting 为照亮工作场所中某个局部而设置的照明。 3.11 分区一般照明 localized lighting 对工作场所中某一特定区域,而设置的均匀照明。3.12 混合照明 mixed lighting由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组成的照明。3.13 亮度 luminance由公式Ld/dAcosd定义的量。符号为L,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式中:d由指定点的光束元在包含指定方向的立体角d内传播的光通量;dA包含给定点的光束截面积;发光面法线与光束方向的夹角。3.14 视野 visual field 人眼的视觉角度范围内察觉到的空间。3.15 眩光 glare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

8、或亮度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亮度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感觉或降低观察细部或目标能力的视觉现象。 3.16 直接眩光 direct glare 由视野中,特别是靠近视线方向存在的发光体所产生的眩光。 3.17 反射眩光 glare by reflection 由视野中的反射所引起的眩光,特别是在靠近视线方向看见反射像所产生的眩光。 3.18 统一炫光值 unified glare rating(UGR) 它是度量处于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量,其值可按CIE统一眩光值公式计算。3.19 光幕反射 veiling reflection 出现在被观察物体上的镜

9、面反射,使对比度降低到部分地或全部看不清物体的细部。 3.20 灯具遮光角 shielding angle of luminaire 光源最边缘一点和灯具出口的连线和水平线之间的夹角。3.21 色温 colour temperature 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黑体(完全辐射体)的色品相同时,该黑体(完全辐射体)的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符号为c ,单位为开()。 3.22 相关色温(度) Correlated colour temperature当某一种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黑体(完全辐射体)的色品最接近时,该黑体(完全辐射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相关色温。符号为Tcp,单位为开(K)3.23

10、 显色性 colour rendering与参考光源相比较,光源显现物体颜色的特性。3.24 显色指数 colour rendering index 以被测光源照明物体颜色和参考标准光源下物体颜色的符合程度的度量。符号为R。3.25 一般显色指数(a) general colour rending index 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选定的第18种标准颜色样品的显色指数.3.26 特殊显色指数(i) special colour rending index 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选定的第915种标准颜色样品的显色指数。3.27 色容差 Color Tolerance Adjust

11、ment 表征一批光源中各光源与光源额定色品或平均色品的偏离,用颜色匹配标准偏差SDCM表示,单位SDCM。3.28 漫射照明 diffused lighting 投射到工作面和目标的无显著特定方向的照明。 3.29 定向照明 directional lighting 投射到工作面和目标的从某一特定方向的照明。3.30 反射比 reflection ration 被反射的光通量与入射的光通量之比(以前称反射系数)。3.31 照明功率密度 lighting power density(LPD) 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 m2)。3.32 暗适

12、应 dark adaption 视觉系统适应低于百分之几的坎德拉每平方米亮度的变化过程及终极状态。3.33 应急照明 emergency lighting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3.34 采光系数 daylight factor 在室内给定平面的一点上,由于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假定和己知天空亮度分布的天空漫射光而产生的照度与同一时刻该天空半球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产生的天空漫射光照度之比。3.35 发光二极管(LED灯) Light Emitting Diode由电致固体发光的一种半导体器件作为照明光源的灯。3.36 洗墙照明 wall wa

13、sh lighting 让灯光象水一样洗过墙面,形成均匀照明的一种照明方式。4 基本要求4.1 美术馆照明应符合GB50034和 GB/T 2900.65 的规定。4.2 有条件的场所应充分利用天然光。4.3 美术馆照明应选用节能照明器材。宜选用光纤、导光管等器材及节能新光源。宜优先选用符合GB/T 31831 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的LED光源器材。4.4 美术馆的陈列室、修复区、藏品库房等区域照明应根据实际的特殊需求,选择可调整的照明方式、光源、灯具及其控制。4.5 陈列室、藏品库房应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方式:4.5.1陈列室、藏品库房应设置一般照明;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

14、一般照明。4.5.2陈列室的展品,宜采用洗墙照明、混合照明等照明方式,不宜只采用局部照明。4.6 美术馆展示区、各工作环境及相关辅助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以及应急、值班和警卫等照明。4.7 在低照度陈列室的出入口,应设置视觉适应的过渡区(新建美术馆宜在建筑设计阶段即对过渡区域空间进行规划)。4.8 展柜内的照明装置与展品间应设置隔离防护措施,并便于维护与管理。4.9照明光源4.9.1 选用的照明光源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4.9.2 选择光源时,应在满足藏品保护、显色性等要求的条件下,根据光源、灯具及镇流器等的效率、寿命和价格在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确定。4.9.3 照明设计时可按下

15、列条件选择光源:1) 陈列室对于辨色要求高的场所宜采用LED等具有高显色性的光源,选用LED光源时不仅要考虑显色指数,还要考虑色容差SDCM要求;2) 陈列和收藏展品的场所应使用无红外、紫外线的光源,或采用隔红隔紫措施;3) 陈列室的出入口宜选用符合节能标准的光源,如LED灯、紧凑型荧光灯或小功率的金属卤化物灯等;4) 应急照明应选用LED灯等或能快速点亮的光源。4.10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4.10.1 选用的照明灯具、镇流器、发光二极管电子控制器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4.10.2 在满足藏品保护、配光和眩光限制要求的条件下,应选用效率高、寿命长、维护简单的灯具。4.10.3 照明

16、装置应具有防止坠落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务损失的防护措施;4.10.4 灯具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必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或采用“可以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的灯具。4.10.5 灯具应易于擦拭和清洁。4.10.6 应按下原则选择镇流器和驱动变压器:1 采用直管形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2 金属卤化物灯应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在电压偏差较大的场所宜配用恒功率镇流器,功率较小者可配用电子镇流器;3 采用的镇流器和驱动变压器应符合该产品的国家安全及能效标准。5 照明数量和质量5.1 照度5.1.1 美术馆照度标准值分级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照度值为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

17、)。 1) 陈列室展品照度的标准值见表1表1 陈列室展品照度标准值类别参考平面照度标准值lx对光特别敏感的展品:织绣品、印刷物和绘画、纸质物品、彩绘陶(石)器、染色皮革、手稿、细密画、水粉画、壁纸、树胶水彩画、服装、水彩等。大多数自然科学的展品,包括植物标本、皮毛和羽毛和动物标本等展品面50对光敏感的展品:油画、蛋彩画、未染色的皮革、银制品、牙骨角器、象牙制品、宝玉石、竹木制品和漆器等展品面200对光不敏感的展品:其他金属制品、石质器物、陶瓷器、岩矿标本、玻璃制品、搪瓷制品、珐琅器等展品面300注2:复合材料制品按照对光敏感等级高的材料选择照度。 陈列室一般照明按展品照度值的20%-30%选取

18、。 对于对光敏感或特别敏感的展品,除了限制其照明水平不大于标准值之外,还应减少其曝光时间,年度总曝光时间应控制在表2限定的年度最高曝光量标准以下(照度时间)。闭馆时,展品应处于无光照射状态。2) 展品年度最高曝光量见表2表2 展品年度最高曝光量类别参考平面年度曝光量(lxh/a)对光特别敏感的展品:织绣品、绘画、纸质物品、彩绘陶(石)器、染色皮革、服装、水彩、印刷物、手稿、细密画、水粉画、壁纸、树胶水彩画、纸质物品、植物标本、动物标本等展品面50000对光敏感的展品:油画、蛋彩画、未染色的皮革、银制品、牙骨角器、象牙制品、宝玉石器、竹木制品和漆器等展品面360000对光不敏感的展品:其他金属制

19、品、石质器物、陶瓷器、岩矿标本、玻璃制品、搪瓷制品、珐琅器等展品面不限制3) 美术馆相关场所照明标准值见表3表3 美术馆相关场所照明标准值场所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标准值lxUGRU0Ra陈列区序厅地面100220.4085绘画展厅地面100190.6090雕塑展厅地面150190.6085技术用房藏画修理0.75m水平面500190.7090摄影室0.75m水平面100220.6090实验室实际工作面300220.4090保护修复室实际工作面750190.7090阅览室0.75m水平面300220.7080书画装裱室实际工作面300220.7085藏品库区藏画库地面150220.6080藏品库

20、房地面75220.4080藏品提看室0.75m水平面150220.6080观众服务设施售票处台面300220.6080存物处地面150220.6080美术品售卖处0.75m水平面300190.6085食品小卖部0.75m水平面150220.6080公用房公共大厅地面200220.4080会议报告厅0.75m水平面300220.6080办公室0.75m水平面300220.6080休息厅0.75m水平面150220.4080注: 绘画、雕塑展厅的照明标准值中不含展品照明。5.1.2 保护修复室的照度标准值是混合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其一般照明的照度值按混合照明照度的20%-30%选取。如果对象是对光敏

21、感或特别敏感的材料,则减少局部照明的时间,并有防紫外线的措施;5.1.3 美术馆应急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5.2照度均匀度5.2.1 陈列室地面照度均匀度,一般不应小于0.7。5.2.2 展品的照度均匀度平面展品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8;高度或宽度大于1.4m的平面展品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特大平面展品(展品面积大于2m2)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4;有特殊要求的平面展品不受上述标准限制。5.2.3 书画作品展示,光照应与墙面保持一定的角度,以30度为宜,可根据作品情况适当调整。光源应尽可能延伸,使阴影边缘柔和。5.3 眩光限制5.3.1 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不应小于表4

22、的规定。kcd/m2表4 直接型灯具的遮光角光源平均亮度(kcd/m2)遮光角120205050500500101520305.3.2 陈列室一般照明的不舒适眩光应采用统一眩光值(UGR),其允许值不宜大于19。计算方法见附录A。5.3.3 在观众观看展品的视场中应限制来自光源或窗户的直接眩光或来自各种表面的反射眩光。 5.3.4 观众或其他物品在光泽面(如展柜玻璃、画框玻璃或特殊材料制作成的展品)上产生的映像不应妨碍观众观赏展品。 5.3.5 对油画或表面有光泽的展品,在观众的观看方向不应出现光幕反射。5.4光源颜色5.4.1 室内照明光源色表可按其相关色温分为三组,光源色表分组宜按表5规定

23、。表5色表分组色表特征相关色温/K使用场所举例I暖3300接待室、售票处、存物处、文物陈列室II中性3300-5300办公室、报告厅、文物提看室、研究阅览室、一般陈列室III冷5300高照度场所5.4.2 一般陈列室直接照明光源的色温应小于等于4000K(特殊要求除外)。文物陈列室直接照明光源的色温应小于等于3300K。同一展品照明光源的色温应保持一致。5.4.3 陈列对辨色要求高的绘画、彩色织物、色彩丰富的展品,一般显色性指数(Ra)应不低于90,同时特殊显色性指数(R9)应不低于50。5.4.4 色容差(SDCM)一般区域,应小于5;辨色要求高的绘画、彩色织物、多色展区应小于或等于3。5.

24、4.5 应减小展品照明与背景照明的光源色温差(展品背景材料的反射率应较低,并宜选用中性色或极淡的颜色,以避免因强烈的背景色彩导致展品画面的失真)。5.5 展品保护要求应减少光源中的紫外辐射和红外辐射,光源的紫外线相对含量应小于 20W/lm。 5.6 其他要求5.6.1 美术馆洗墙照明要求1 洗墙照明应按被照展品的需要,选用配光适宜的LED灯;2 洗墙照明宜选用色温小于3300k的暖光色,显色性Ra90;3 洗墙照明的布光应消除暗区,被照面应均匀、柔和,应限制眩光和溢散光。5.6.2 立体展品照明立体造型的展品应根据展品的性质、尺寸、暗转位置、材质反射率等诸因素确定照明方式、表现其立体感。应降

25、低展品周边环境亮度,控制眩光、溢散光,以突出展览立体感,便于观赏。5.6.3 反射比陈列室表面的颜色和反射比应满足下列要求:1 墙面宜用中性色和无光泽的饰面,其反射比不宜大于0.6;2 地面宜用无光泽的饰面,其反射比不宜大于0.3;3 顶棚宜用无光泽的饰面,其反射比不宜大于0.8;5.6.4 视觉适应美术馆各区域亮度比不宜超过3:1,展品亮度应高于周围背景亮度,展品与背景的亮度比不宜超过3:1.。对要求较低照度的光敏感展品区域或对光特别敏感展品区域,要对视觉适应有所考虑,需要提供视觉过渡区域。5.6.5 可调节照明为满足陈列室对不同展览的灯光要求,陈列室照明需要具有可调节性。可以根据展品的位置

26、、形式、体量等实现灯具移动、亮度调节。6 天然采光 6.1 无展品保护限制要求的陈列室优先采用天然采光。6.2 侧面采光系数(Cmin)不应小于1,顶部采光系数(Cav)不应小于1.5。 6.3 不应有直射阳光进入陈列室。 6.4 天然光产生的照度不应超过本标准规定的标准值。 6.5 当阴雨天或我国北方地区的冬、春季节的早晚,除规定不准引入电气线路的木结构的陈列室外,应设置人工照明作为补充。6.6 顶层宜采用天窗采光。6.7 采用天然采光的陈列室,应在选定时间段定期监测。6.8 在引入天然光的展厅或一般空间,需配备遮光帘、百叶窗等遮光方式实现对天然光的可调节。调节需配合测光表,调整透光率的多少

27、以符合本规范照度标准。7 临时展厅照明临时展厅应具有多种轨道设计和灵活可变的配光方案以适应不同的展示效果。8 照明节能8.1 应从照明器材、照明控制、维护管理等多方面实现节能管理。8.2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宜达到GB500341规定的目标值,见表4。表4 美术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制房间或场所照度标准值(lx)照明功率密度限制(W/ m2)现行值目标值会议报告厅3009.08.0美术品售卖区3009.08.0公共大厅2009.08.0绘画展厅1005.04.5雕塑展厅1506.55.59 照明供配电与安全9.1 照明供配电 9.1.1 供照明用的配电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照明设备安装功率不

28、大且电力设备无大功率冲击性负荷时,照明和电力可共用变压器,但宜采用独立馈电干线供电;2 照明设备安装功率大,宜采用照明专用变压器;3 当照明设施使用电子调光设备可能产生大量高次谐波时,宜采用专用变压器以避免对其他负荷的干扰;9.1.2 应根据照明负荷中断供电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确定负荷等级,选择供电方案。9.1.3 为应急照明供电的应急电源,应根据应急照明类别、场所使用要求和该建筑电源条件,采用下列方式之一:1 接自电力网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照明电源的线路;2 蓄电池组,包括灯内自带蓄电池、集中设置或分区集中设置的蓄电池装置;3 应急发电机组;4 以上任意方式的组合。9.1.4 疏散照明的出口标

29、志灯和指向标志灯宜采用蓄电池电源作为应急电源。安全照明的应急电源应和该场所的供电线路分别接自不同变压器或不同馈电干线。9.1.5 美术馆照明配电系统供电电压宜采用220 V /380 V。照明灯具端电压的偏差值宜控制在士5%以内。9.1.6 当电压偏差或波动不能保证照明质量时,可采用有载自动调压电力变压器、调压器、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时,变压器的接线组别应采用D. ynll 接线组别。9.1.7 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 A,所接光源数或发光二极管灯具数不宜超过25个。9.1.8 三相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分配应平衡,各相负荷的不对称度应控制在士1 5% 以内,并使配电系统中性点电流不大于相绕组额定电流的10%。9.1.9 三相四线制配电系统中,中性线截面应满足不平衡电流和谐波电流的要求, 且不应小于相线截面。9.1.10 单光源功率在250 W 以上者,宜在每个灯具处单独设置短路保护。9.1.11 采用气体放电灯时,应在灯具内设置电容补偿,使其功率因数不低于O. 9。9.1.12 插座不应和照明灯接在同一分支回路。9.1.13 陈列室和藏品库房的照明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穿金属导管敷设。9.1.14 古建筑改建应采用阻燃型钢芯导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