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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第3147篇.docx

1、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第3147篇2019年国家法考中国法律史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有关“保安处分”的说法,正确的是:()A、由1928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刑法规定B、适用对象为有犯罪行为者C、处分种类仅限感化教育、监护处分、禁戒处分、强制工作四种D、根据“保安处分”,政府认为谁是有“犯罪虞”的“思想犯”“阴谋犯”等,便可以关押教育,限制人身自由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4节“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刑法典的相关内容。1935年1月1目由国民政府颁行的中华民国刑法特别增加了保安处分专章。保安处分一章规定保安处分的宣告与执行及处分

2、种类和适用原则。其中处分种类七种:感化教育、监护处分、禁戒处分、强制工作、强制治疗、保护管束和驱逐出境。凡政府认为谁是有“犯罪之虞”的所谓“思想犯”“阴谋犯”等,可以保安处分为名予以关押教育,限制人身自由。适用对象不限于有犯罪行为者,还包括有犯罪嫌疑或有危害社会嫌疑者。因此,D项正确。2.有关钦定宪法大纲,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由清廷宪政编查馆编订B、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C、分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D、形式上被迫缩小皇帝权力,相对扩大议会和总理权力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钦定宪法

3、大纲相关知识。钦定宪法大纲由宪政编查馆编订,于1908年8月颁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分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于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应急性宪法文件,形式上被迫缩小皇帝权力,相对扩大议会和总理权力。因此,D项错误。3.有关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说法错误的是:()A、用根本法的形式肯定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政权B、采取二三院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民政府设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C、规定中华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D、规定国体“永为统一共和国”。但人民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力的行使,由国民党政府训导

4、之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4节“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宪法的相关内容。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采取五院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民政府设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因此,B项错误。4.春秋时期,针对以往传统法律体制的不合理性,出现了诸如晋国赵鞅“铸刑鼎”,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等变革活动。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16题,单选)A、晋国赵鞅“铸刑鼎”为中国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B、奴隶主贵族对公布法律并不反对,认为利于其统治C、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D、孔子作为春秋时期思想家,肯定赵鞅

5、“铸刑鼎”的举措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节铸刑书与铸刑鼎【答案】:C【解析】: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公之于众,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故A项“首次”字眼错误。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对奴隶主贵族操纵和使用法律的特权是严重的冲击,受到他们的反对,故B项错误。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旧传统,故C项正确。孔子是反对赵鞅“铸刑鼎”的举措的,故D项错误。5.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日:“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

6、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13题,单选)A、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C、“亲亲得相首匿”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D、“亲亲得相首匿”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汉代的法律【答案】:B【解析】:谋反等严重危害统治秩序的犯罪行为,并不适用“亲亲得相首匿”。故B项“所有犯罪行为”的表述错误。 6.秦统治者总结前代法律实施方面的经验,结合本朝特点,形成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对于秦律原则的相关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

7、一16题,单选)A、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确定,以身高作为标准,男、女身高六尺二寸以上为成年人,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B、重视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对故意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对过失行为则认为无犯罪意识,不予追究C、对共犯、累犯等加重处罚,对自首、犯后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等减轻处罚D、无论教唆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对教唆人均实行同罪,加重处罚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秦代的法律【答案】:C【解析】:秦律以大约六尺五寸的身高为成年标准,故A项错误。在秦律,过失犯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从轻处罚而已,故B项“对过失行为则认为无犯罪意识,不予追究”的说法错误,故C项正确,不赘述。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才加

8、重处罚,故D项错误。 7.下列有关清末商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A、清末商事立法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B、钦定大清商律是清朝第一部商律,包括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C、大清商律草案是由修订法律馆起草的,但未能正式颁行D、除商法外,清政府还公布了银行则例运送章程等单行商事法规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中的商事立法。1904年1月颁行的钦定大清商律仅包括商人通例公司律,而破产律是1906年5月颁行的,不属于钦定大清商律的一部分。因此,B项错误。8.有关清末修律,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日本人松冈义正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中

9、总则、债、物权三编B、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C、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过渡性法典为大清现行刑律D、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答案】:D【解析】:清末修律的基本特点就是中体西用。所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指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的最新形式,固守中国的伦理纲常体制不变。大清民律草案系仿效德日民法典编纂而成,共有五编: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日本人松冈义正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中总则、债、物权三编,亲属和继承两章由于牵涉到伦理纲常,由中国的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 故,AB选项均正确。 大清

10、律例是中国最后一部成文法典,清末修律是修订为大清现行刑律,大清现行刑律是一部过渡性的法典,废除了凌迟等酷刑,对民事活动不再科刑。但大清现行刑律9.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18题,单选)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1节明清时期的立法【答案】:A【解析】:法经共六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故A项正确。北齐律是当时最有水准的法典,它在中国法律

11、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对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北魏律不具有承先启后的作用,故B项错误。 宋刑统确实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但其内容除仍以传统的刑律为主外,还将有关敕、令、格、式和朝廷禁令、州县常科等条文,都分类编附于后。宋刑统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故C项“仅含刑事内容”的表述错误。大明律的律文按唐律取舍,依元典章体例按照六部顺序编定;而大明会典基本仿照10.杜甫有诗云:“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D

12、、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1节唐律与中华法系【答案】:A【解析】:A选项正确。唐末开始用“典”或“典当”一词。宋承唐制,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制度。 B选项错误。西周的买卖契约成为“质剂”。 C选项错误。宋代典卖为附条件之买卖,又称“活卖”。 D选项错误。唐律中的“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注意唐律中的六赃制度包括: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坐赃。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11.唐永徽年问,甲由祖父乙抚养成人。甲好赌欠债,多次索要乙一祖传玉坠未果,起意杀乙。某日,甲趁乙熟睡,以木棒狠击乙头部,以为致死(

13、后被救活),遂夺玉坠逃走。唐律规定,谋杀尊亲处斩,但无致伤如何处理的规定。对甲应当实行下列哪一处罚?(2015年卷一17题,单选)A、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处斩刑B、按“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应处绞刑C、致伤未死,应处流三千里D、属于“十恶”犯罪中的“不孝”行为,应处极刑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1节唐律与中华法系【答案】:A【解析】:谋杀,是预谋杀人。甲杀人行为不仅“谋”,而且是付诸实施,比“谋杀”的情节更重,根据“举轻以明重”,也应处斩刑。故A项对。 1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依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规定参议院拥有的权力不包括:(

14、)A、立法权B、弹劾总统权C、弹劾副总统权D、弹劾并罢免总统权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2节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临时约法的内容。临时约法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依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除拥有立法权外,还有对总统决定重大事件的同意权和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权。此外,其还规定临时大总统对参议院议决事项咨院复议时,如有23参议员仍坚持原议,大总统必须公布施行。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13.下列有关大清民律草案的表述,错误的是:()A、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等外国法律专家参与了大清民律

15、草案的起草工作B、在制定过程中,曾派员赴全国各省进行民事习惯的调查C、总则、债权、物权三编主要仿照德、日民法典体例内容草拟而成,吸收大量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D、亲属、继承两编因关涉礼教,由礼学馆起草完成,保留了许多传统法律的精神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大清民律草案的相关知识。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继承两编因关涉礼教,是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共同起草的。因此,D项错误。14.法经具有重要历史地位。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明清律直接继承B、法经六篇成为隋唐律的篇目蓝本C、法经是对西周出礼入刑制度的一种肯定

16、D、法经中各篇的主要内容被后世传统法典继承发展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节法经【答案】:D【解析】:法经具有重要历史地位。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法经作为李悝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这一时期社会变革的一种肯定。其次,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从体例上来看,法经六篇为秦、汉律直接继承,成为秦、汉律的主要篇目。魏晋以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率、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在内容上,法经中“盗”“贼”“囚”“捕”“杂”“具”各篇的主要内容大都为后世封建法典继承与发展。因此15

17、.折狱龟鉴载一案例: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遂使讯之。云:“夫暴卒。”乃付吏穷治。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关于本案,张泳运用了下列哪一断案方法?(2012年卷一17题,单选)A、春秋决狱B、“听讼”、“断狱”C、“据状断之”D、九卿会审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1节隋唐时期的司法制度【答案】:C【解析】:“发棺视尸,其钉尚在”表明张泳运用了“据状断之”的断案方法。故C项应选。 16.

18、左传云:“礼,所以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系对周礼的一种评价。关于周礼,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16题,单选)A、周礼是早期先民祭祀风俗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B、周礼仅属于宗教、伦理道德性质的规范C、“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D、西周时期“礼”与“刑”是相互对立的两个范畴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法律思想【答案】:C【解析】: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商、周两朝在前代礼制的基础上,都有所补充和发展。尤其周朝,在立国之初便进行了制礼活动,即将夏商两代的礼制加以折中损益,融合周族的礼制,制定了通行全国的较为全面系统化的周礼。

19、故周礼不是自然流传到西周的产物,其中体现了统治阶级自觉选择的结果。A项错。 西周时期的礼已具备法的性质。首先,周礼完全具有法的三个基本特性,即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强制性。其次,周礼在当时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有着实际的调整作用。故B项错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法律17.西周商品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事契约关系的发展。周礼载:“听买卖以质剂。”汉代学者郑玄解读西周买卖契约形式:“大市谓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券;小市为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15题,单选)A、长券为“质”,短券为“剂”B、“质”由买卖双方自制,“剂”由官府制作C

20、、契约达成后,交“质人”专门管理D、买卖契约也可采用“傅别”形式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主要法制内容【答案】:A【解析】:“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故A项正确。“质”、“剂”均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故B项错误。买卖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而非交由“质人”。故C项错误。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借贷契约称为“傅别”。故D项错误。 18.1903年5月1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5月14日,苏报又指出:革命军宗旨专

21、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当局严加查办,于6月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对这一案件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这表明清廷实行公开审判原则B、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C、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的领事裁判权受到了限制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答案】:B【解析】:A选项错误。对邹容与章炳麟的审判发生在租界内,并非纯粹的清廷审判。并且审判公开原则首先出现在19

22、10年颁布的法院编制法中。 B选项正确。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特殊的审判机关:会审公廨,并且规定凡涉及外国人须有领事官员参加,租界内中国人诉讼由外国领事观审。该制度是对我国司法主权的直接干涉。 C选项错误。注意,这是对我国的司法主权的干涉。 D选项错误。按照当时的条约规定,如果清政府建立现代司法制度,则欧美列强放弃治外法权,愿意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制度。而该审判19.下列有关大清新刑律的表述,错误的是:()A、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B、大清新刑律确立了新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C、大清新刑

23、律于1911年1月25日由清政府公布并正式施行D、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但仍保持旧律中维护专制制度和伦理的传统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清末修律的主要内容【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大清新刑律的相关知识。大清新刑律由于引发了礼教派的攻击和争议,至1911年1月才正式公布,但并未真正施行。因此,C项错误。20.按照周代的礼制,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该七种离婚的条件包括:()A、前贫贱后富贵B、不顺父母C、服三年丧D、有所娶无所归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节西周以降的主要法制内容【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按照周代

24、的礼制,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所谓“七出”,又称“七去”。其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有所娶而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被休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妻则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地,故不能休妻,属“三不去”21.以下属于宋代刑制中正式人律的是:()A、凌迟B、髡刑C、发遣D、充军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2节宋代的法律思想

25、与制度【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宋代刑制。宋代刑制的主要变化是增加了三种刑罚:(1)折杖法。宋史刑法志载,“太祖受禅,始定折杖之制。”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克服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2)配役。配役刑源于隋唐的流配刑。推行折杖法之后,原有的流刑实际上便称为配役。为补死刑和折杖后的配役刑刑差太大有轻重失平之弊,朝廷遂增加配役刑的种类和一些附加刑,使配役刑成为一种非常复杂的刑名。配役刑在两宋多为刺配。刺是刺字,即古代黥刑的复活;配指流刑的配役。刺配是对罪行严重的流刑罪犯的处罚,其源于后晋天福年间的刺面之法22.国民政府于1928年开始起草民法典:该民法典大量吸收了西方的法

26、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进行大幅修改,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仍未确立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的原则B、规定未成年人的婚姻应征得法定代表人的同意C、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D、在父母与子女关系上,明确了以父权为中心的家长制度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4节“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国民政府的民法典,在婚姻方面,规定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但同时又规定未成年人的婚姻(包括订婚、结婚、离婚)应征得法定代表人之同意。该法典实行一夫一妻制。法典亲属编规定家置家长。确认父享有家长权。因此,A项错误。23.

27、大明律名例律中解释“谋”:“称谋者,二人以上。”以下判断正确的是:()A、明律仍然以为谋杀首先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B、明律不承认一个人也可以成为谋杀罪的主体C、明律中对一个人进行的谋杀即单独谋杀的解释与唐律基本不同D、明律没有继承唐律的做法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1节罪名与刑罚【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大明律对谋杀的规定。明律继承了唐律的做法,在大明律名例律中这样解释“谋”:“称谋者,二人以上。”可见,明律仍然以为谋杀首先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同时,明律也承认一个人也可以成为谋杀罪的主体。而且,明律中对一个人进行的谋杀即单独谋杀的解释与唐律也基本相同。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

28、项。24.下列有关咨议局与资政院的表述,错误的是:()A、咨议局、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的产物B、咨议局可以议决本省兴革事宜、预算决算、税收、公债等事项C、资政院一切决议须报请皇帝定夺D、资政院可以议决国家的预决算、税法、公债、宪法及其他法典的制定与修订等事项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清末的法律思想与“预备立宪”【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咨议局与资政院的相关知识。资政院作为清末预备立宪的中央咨询机构,并不能议决宪法,而只能议决除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典。因此,D项错误。25.对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制定的暂行新刑律,说法错误的是:()A、该律在大清新刑律的基础上修订而成B、该律仍包含

29、许多带有明显帝制性质的名词概念以及与“民国国体”相抵触的条文C、该律与大清新刑律少有实质区别D、该律从1912年施行,直至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刑法典颁布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3节北京政府法律的主要内容与特点【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暂行新刑律的相关知识。民国北京政府成立后,袁世凯令法部对大清新刑律进行删修。将该律中与“民国国体”抵触各条,如“侵犯皇室罪”“伪造制书罪”“伪造御玺国宝罪”等加以删除。将律文中带有明显帝制性质的名词概念加以修改。取消了附加暂行章程5条,更名为暂行新刑律,实与大清新刑律少有实质区别。该律从1912年施行,直到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刑法典颁布。

30、因此,B项错误。26.“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18题,单选)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1节明清时期的立法【答案】:C【解析】:本题为选非题。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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