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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 改革分工方案.docx

1、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 改革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服务 “六稳” “六 保”进一步做好 “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 202110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 “六稳” “六 保”进一步深化 “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 2021 11号),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市场化、法 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全面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一)提升就业服务。严格贯彻国家关于压减准入类职业资 格的要求,11月底前,全面清理规范我市与已取消的职业资格 相关联的政策限制。建立多元化职业技能评价机制,开展企

2、业技 能人才自主评价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人 力资源招聘行为,禁止就业性别歧视。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 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不需要进行登记。(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 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职业技能。建立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 2 经济发展紧缺急需专业和职业 (工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2021年对中小微企业本年度新吸纳劳动者 (含劳务派遣人员) 就业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每月500元/人、 最长6个月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推动企业和培训院校合 作,扩大学徒制培训规模,年内培训不少于1200名企

3、业新型学 徒,破解技能人才供需矛盾。加强养老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 训,12月底前全市培训不少于60名养老院院长、4000名养老护 理员、240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推动各县区结合产业特色 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一县一项目”建设。 进一步优化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服务,推广实行 告知承诺制,8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创业扶持。扩大新就业形态规模,推动 “一刻钟 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 分时就业。持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大学生 (含海外留 学生

4、)创业引领计划,每年扶持1000名以上大学生创业。完善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者,可申请最高20万 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申请最高60万元创业担保贷 款;创办小微企业符合吸纳就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 业担保贷款。保障配套贴息资金的发放,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审批 程序,实现线上和线下多端口申请办理,切实提升群众办事服务 体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 3 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一)优化惠企服务。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扩大 直达资金覆盖范

5、围,建立资金分配、资金拨付、资金监控三位一 体、上下贯通的工作模式,提高直达资金分配效率。进一步深化 税收征管改革,完善我市电子退库系统,全面实施电子化操作及 自动审核,缩短税务部门退税办理时间,建立日常退库监督和预 警机制,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税款退库工作效率,做到 随收随审、随审随办。 (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税 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 信息归集共享力度,提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服务支撑能力,支持 金融机构掌握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提升企业融资效率,降低企 业融资成本。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 “信易贷”、银税互动融 资服

6、务平台,创新开发产品和服务,加快业务推广,依托行内外 数据、风控模型实现客户准入及贷款授信审批,通过手机银行等 方式自助完成贷款发放,支持银行增加信用贷款占比。 (市发展 改革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 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局、人行*市中心支 行、*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国网*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 按职责分工负责) 4 (三)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 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持续推进转供电环节电价整治, 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 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水务 局、国网*供

7、电公司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改进中介服务。开展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检查,对 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收费监督抽查比例不低于20%,整治行 政机关指定或推荐中介服务机构、将自身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 转嫁给企业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不执行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不规范、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 目继续收费以及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8月底前,调整完善实行政府定价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中介服 务收费标准,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9月底 前,依托全省统一的网上 “中介超市”,对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 实行 “零门槛”“零费用”申请即入。(市政府办

8、公室、市发展改 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负责)(五)规范提升认证服务。以强制性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领域为重点,公布 认证机构的认证领域、认证规则、认证证书状态等信息。推行绿 色产品认证等新型认证制度。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环保等 领域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采信认证结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5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 “蓝 天”行动,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代理,依法打击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代理、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重 点整治非正常专利申请相关

9、行为,调整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全 面取消各级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 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一)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能。加大对投资项目的落地扶持, 简化、整合报建手续,12月底前,公布可由项目单位编制申请 材料的事项清单。规范调整用地预审与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 划等审核流程,深化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行建设项 目用地论证 “多评合一”改革。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行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减少投资项目受理审查材 料数量,缩短审批时限,逐步扩大可告知承诺的事项范围

10、。12 月底前,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 “清单制+告知 承诺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要求提供的 “移民 安置规划报告及审核意见”和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要 求提供的 “水工程所在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报 告及批复文件”两项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 (市行政审批服 务局、市水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 (三)加快推进 “标准地”改革。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 区 (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进一步完善 “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动态调整机制。12月底前,供地比例 由不低于30%的新增工业用地扩展到全部新增工业用地,并结 合

11、实际积极探索向其他投资项目延伸推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规范数据标准,推动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业务协同和信息 共享。12月底前,建立系统数据监测与预警分析机制,及时监 控城市工程审批系统运行及与其他业务系统联通情况。加强工程 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 程涉及的事项,制定并公布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将技 术审查、方案审批等预先审查环节和施工图审查纳入审批环节全过 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政府有关部 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激发

12、市场消费潜力 (一)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依托*省标准化信息公共服 务平台,优化企业参与国家、省级标准制定工作程序,畅通企事 业单位国家标准申报渠道,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制定发布后,抓好 落地实施。在优势产业领域开展团体标准培育,支持社会团体对 标先进,制定市场创新急需的团体标准,12月底前,推动形成1 项以上先进团体标准。落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 7 度,12月底前,推动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数量达1万项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内外贸产品 “同线同标同质”。加强质量技术服务 帮扶,帮助企业解决认证认可衔接等问题。12月底前,在机械、 化工、食

13、品、电器等行业领域培育 “同线同标同质”企业6家以 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降低物流成本。引导、支持全市推进快递物流体系 “农超对接” “农批对接”和 “农消对接”,大力发展共同配送, 整合邮政、供销、商贸、快递、交通等物流资源,提升物流整合 能力,逐步实现物流公司信息数据共享、线路统一规划、商流物 流统仓共配,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市发展改 革委、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探索创新营业性演出审批容 缺受理机制,优化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流程。选择位于景区周 边、自然人文特

14、色突出的优势区域或旅游村镇、历史文化街区, 开展旅游民宿建设试点,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 (市文化和 旅游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根据省统一部署,推进二手车 交易登记 “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持续规范报废机 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不断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认定流程,提升企业设立审批服务水平。 (市商务局牵头,市政 8 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不断提升对外开放服务水平 (一)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 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12月底前,清理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的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凡未纳入

15、负面清单的 限制措施一律取消。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市政府有 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出口信保支持。深化 “政府+信保+银行”合作 机制,发挥出口信保增信分险和 “鲁贸贷”政策撬动引导作用,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确保信保覆盖面只升不降。着力扩大 保单融资规模,短期险保单融资规模争取增长8%以上。 (市商 务局、中国信保*分公司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 责)(三)提升通关便利度。优化海关通关流程,缩短整体通关 时间。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6小时通关”, 支持企业申请经认证经营者 (AEO),对通过 AEO 认证企业按 属地给予奖励。优化布控动

16、态调控机制,提升布控针对性和有效 性,降低守法合规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实现科学随机布控 对关区进出境口岸全覆盖。全面放开理货市场,鼓励理货经营主 体进入市场,由船公司自主选择理货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菏 泽海关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范口岸收费。加强对船代、货代、堆场等重点环节 9 收费行为监管,引导口岸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持续整治乱收费、 不合理收费行为。完善洗修箱服务规则,清理规范港外堆场洗修 箱费。根据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规定要求,严格开展成本监审或 成本调查。12月底前,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包干费完成典型成 本调查。修订港口收费目录清单,减并收费项目,做到清单外无

17、 收费。(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 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优化民生保障服务 (一)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按照 “宜公则公、宜民则民” 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委托专业养老组织 运营。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 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进行奖补,按照每人每年2400元、3600 元 (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200元、3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 构15星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0.81.2倍差异化补助。 (市 民政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医疗服务供给。优化诊所设置,积极推进诊所备 案制管理,加强对诊所运营和医疗服务

18、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 场服务行为。强化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行 “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服务模 式,8月底前实现参保职工在省内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使 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一卡通行”;实现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 机构普通门诊费用省内及跨省直接结算。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 10 实可靠的前提下,支持药品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开展药品网络销 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 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充分利用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 平台,科学确定救助对象,合理分配救助资源。8月底前,出台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进一

19、步简化优化认定程序,压缩审核确认时 限,审核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确认由20个工作 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12月底前,在全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 理巩固提升行动和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 “回头看”活动, 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市民政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市残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负责)(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根据省级标准化梳理公布的 “第 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事项同源管理,数据同源管理和服务 同源管理。强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建设业务中台,推动业 务运行系统联通,实现业务办理数据实时、准确、全量归集。持 续扩大统一身份认证覆盖范围,推动

20、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电子 签名应用。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不断推进事项全程网上办理, 提升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 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提升线下 “一窗受理”通办率,推动更多 规范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统一标准受理。不断提升通办比率,各级 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事项通办比例不低于85%。强化帮办代 11 办支撑,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便利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 “全省通办” “跨省通办”,推进 “双全双百”工程,优化主题式 场景服务,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加强证明事项清单管 理,进一步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规范告知内 容、承诺内容、核查要求、办理程序等。 (

21、市政府办公室、市司 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 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事中事后监管 (一)坚持 “放”“管”并重。对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由主 管部门分领域同步制定全市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细则,同步调 整监管范围、优化监管方式,形成审管协同、相互支撑、相互促 进的监管运行机制。 (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扩大部门联 合抽查应用范围,细化更新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 库,建立涵盖机构检测、科研院所等专业力量的执

22、法检查专家 库,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加强重点行 业和重点领域数据去重筛查,提升数据质量及风险预警线索接 收、推送和反馈的及时性,提高 “互联网+监管”的精准度。12 月底前,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用承诺书,并在信用中 国 (*)网站进行公示;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时将评价 12 结果共享给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大数据局等市政府有关部 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完 善修订裁量基准,规范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等,从源 头上预防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深入探索包

23、容免罚清单制度,根 据省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清单事项的涵盖范围和执法领域,调 整发布 *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 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2021年版),9月底前完成市、县级清单事 项的调整公布工作。 (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 工负责)八、做优做强组织保障 (一)完善改革评价机制。围绕各级、各部门改革举措,建 立企业和群众常态化评价机制,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9月底前,在市政务服务 “一网通 办”总门户开通 “我来评改革”板块,逐步将各项重点改革举措 纳入评价范围。注重差评整改,建立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 的工作闭环。 (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大数 据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 动,广泛开展 “局长处 (科)长走流程”活动,以普通群众的视 角体验办事流程,推动工作改进提升。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导 13 调度,对工作进度慢、政策不落实的县区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沟通与指导,完善 推进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各县区要健全 “放管服”改革工作机 制,细化落实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落地。 (各级、各 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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