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店管理制度一、校园商店必须同时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二、学校商店必须遵守十不准规定。 不准设置音响进行广告宣传和发放经营广告。 不准经营“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饮料等。 不准销售自制食品。不准销售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书刊和音响制品。 不准销售伪劣商品。 不准收取现金。 不准抬高商品价格。 不准私拿乱分店内商品。 不准刷人情卡。 不准旷工、迟到、早退,有事需请假。三、商店工作人员要热情周到的为学生服务。四、商店工作人员要熟悉业务,刷卡要快要准,若造成刷卡失误的,一经发现由当事人负责,并在当月技术工资中扣除1020元。五、商店工作人员要爱护店内财产,造成财产损坏或流失的将追究相关
2、人员的责任,并按价赔偿。六、店内盘存若出现亏损,由店内工作人员分摊。七、店内劣品、损品由校产办主任与店内工作人员核实后当面填写报废单。八、因执行制度不严格酿成事故的,将作为下年度缓聘、拒聘对象,并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商店采购及索证、索票制度一、每次采购由后勤处与一名商店工作人员经办且工作人员不固定,采用随机抽调。二、不得采购“三无”及发霉变质过期食品。三、采购的货物必须由保管员验质验量签收定价后方可销售。四、采购价格必须由双方与一证人当面商定,且不高于当地批发价。五、零售价格由后勤处与班长议定公示,保证不高于本地超市同质货物价格。六、采购商品
3、前必须向供货商索要有关证件及检验报告单并与之签订责任书。商店食(饮)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一、学校商店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有一定的卫生常识。二、不准经营“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三、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四、商店周围20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污染源。五、食品区与非食品区要分开,食品区不得经营有毒、有害、有污染危害的物质,如:化工产品、消毒剂、杀虫剂等。六、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辅料必须索取生产厂家或供货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或化验单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检验方可销售。七、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4、八、店内工作人员要定期参加体检,按时领取或更换健康证、卫生许可证。九、严格控制中毒现象发生,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十、学校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商店班长职责一、 店内日常工作实行班长负责制。二、 班长每天要记好考勤,填写商店有关管理记载。三、 每天安排店内工作人员打扫卫生和抹柜台等杂事。四、 负责安排和临时调整柜岗。五、 接待工商、税务、卫生部门检查。六、 班长要及时掌握好货物销售信息,每周提供进货清单。七、 把握好进货质量关和数量关。八、 每次要及时将进购货物清理好,并整齐地摆放在柜台上。九、 班长安排好夜晚及假日值班人员,负责店内安全。十、 期末参与商店成本、利润核算。服务公约热情周到, 戒烦戒燥。卫生可口, 安全可靠。价廉实惠, 供给保障。花样更新, 追求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