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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3服务贸易项下售付汇审核要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1、2) 一个团组一次性提取外币现钞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所在地外汇局为其出具核准件,经办行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超过等值1万美圆的部分可以购买旅行支票。)3) 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可以在出境前办理用汇手续,也可以在返回境内后两个月内补办用汇手续。4) 对于购汇时尚未办妥护照和签证的,原则上不予供汇,对于确实无法提供签证的,由外汇局核准后,经办行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5) 对于前往对我国实行落地签证和免签证的国家和地区的,按照尚未办妥护照和签证的情况办理。2、 财政预算内单位出国用汇1) 出国任务批件或赴港澳任务批件;2) 出国团用汇预算表;用汇标准:按照财行(2001)73号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2、和管理办法(见附件)的规定执行。1) 购汇应在出国前办理,事后不补办。2) 出国任务批件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3) 一个团组一次性提取外币现钞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所在地外汇局为其出具核准件,经办行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部分可以购买旅行支票)。3、外籍人员工资、奖金、津贴等人民币收入的兑付(1)本人有效护照或身份证明;(2)雇佣合同;(3)社保局颁发的就业证或外事办颁发的专家证;(4)人民币收入清单;(5)税务凭证(能提供报酬所属期间税票的,可不提供完税证明)。注:兑付后的外汇可汇出境外或境内的外籍人本人的外汇帐户中,不得支付现钞。4、外商投资企业利润、股息、红利汇出(1)外商

3、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2)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3)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以及相关年度利润、股息或红利情况的审计报告;(4)税务凭证。5、出口佣金项下售付汇 对出口项下单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或者虽超过上述比例但未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佣金售付汇,可凭佣金协议(出口合同)、收账通知(结汇水单)办理; 对超过上述比例和金额的佣金售付汇,应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三、对境外支付超过等值5万美元(5千美元)限额的,按原法规规定办理咨询服务(不含技术咨询)(1)合同或协议;(2)发票或支付通知;(3)税务凭证。境外参展费(如摊位费、搭建费、展道具租赁费、电费及安装费、宣传广告费、展品运费、杂费等)

4、(3)其他相关材料(如摊位确认书等)。境外业主的人民币租金兑付外汇(1)物业出租合同或协议;(3)房屋土地管理局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文件;贸易项下运输费(不包括海运费)、保险费(1)进口或出口合同;(2)正本运输费、保险费收据。海运费项下售付汇国际海运企业(包括国际船舶运输、无船承运、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企业)支付国际海运项下运费及相关费用,可直接到银行购汇;货主根据业务需要,可直接向境外运输企业支付国际海运项下运费及相关费用。(1)货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汇或从现汇帐户中向境内的货代公司、船代公司、船运公司、外商独资船务公司支付国际贸易项下海运运费及相关费用,应审核的材料有:进口或出口合同

5、;国际运输业专用发票(购、付汇联)。(2)货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汇或从现汇帐户中向境外支付国际贸易项下海运运费及相关费用,应审核的材料有:形式发票。(3)海运代理企业(货代或船代)购汇或从现汇帐户中向境外支付进口项下海运运费,应审核的材料有:与境外船运公司签定的运输合同或协议;境外船运公司提供的发票;提单正本或副本及提单清单(审核后留存提单清单,将提单正本或副本退回单位)。(4)海运代理企业(货代或船代)购汇或从现汇帐户中向境外支付出口项下海运运费。应审核的材料有:提单正本或副本及提单清单(审核后留存提单清单,将提单正本或副本退回单位);税务凭证。(5)海运代理企业(货代或船代)从其外

6、汇帐户中向境外支付有关代理费用,如清关、关税预付、装卸、仓储、拼装拆箱等与海运运费相关的费用应审核的材料有:境外代理机构出具的协议;境外代理机构出具的发票;税务凭证。 国际旅游:1、组团社办理出境游团费购汇手续时,购汇所需人民币资金必须以支票或银行转帐的形式交银行,经办员审核以下材料:(一)组团社申请兑换的公函(详细列明团队编号、出境游的人数、目的地、购买的团费额);(二)组团社实际使用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第四联(银行审核后加盖已售汇标志和售汇日期,并复印留存)”。(三)组团社与境外机构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出境旅游组团与境外接待社合同范本签定的有关合同;(四)组

7、团社留存的购汇单第一联(银行审核正本,留存复印件)。(五)组团社是否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名单之内。2、组团社办理港澳游团费购汇手续时,购汇所需人民币资金必须以支票或银行转帐的形式交银行,经办员审核以下材料:(一)旅行社申请购汇的公函(详细列明港澳游的人数、目的地、购买的团费额);(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团队名单表;(三)旅行社与港澳游接待社签定的、符合国家旅游局有关要求的合同;(四)旅行社留存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购汇单第一联(银行审核正本,留存复印件);(五)组团社是否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名单之内;

8、(六)收款旅行社必须限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接待内地旅游团队旅行社名单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接待内地旅游团队旅行社名单上。1、银行应对组团社购买出境游团费部分进行事后核销。组团社应在出境旅游团队入境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名单表第三联(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留存联)交给银行核查并复印留存,对于因故未能出境的,组团社应办理退缴已购团费手续。2、组织出境游的目的地必须在国家旅游局公布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游目的地国家(地区)名单之内。3、旅行社在出境后购买出境游团费的,应予名单表所示出境日期起四个月内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团费购汇手续,同时自动核销。专利权许可用汇1、书面申请;2、合同或协议;3、发票或支付通知;4、国家知识

9、产权局颁发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5、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或技术进口许可证或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6、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7、税务凭证。专利权转让的用汇不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许可的用汇4、国家商标主管部门颁发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5、税务凭证。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许可的用汇 2、合同或协议; 3、发票或支付通知; 4、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5、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或技术进口许可证或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 6、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 7、税务凭证。不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

10、可或转让的商标转让的用汇1、书面申请(原件); 4、国家商标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5、税务凭证。包含专利、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的商标转让的用汇 5、国家商标主管部门颁发的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6、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或技术进口许可证或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 7、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 8、税务凭证。取得境外授权,以图书形式翻译或重印境外作品(包括配合图书出版的音像制品)的用汇 4、盖有版权主管部门“著作权合同登记章”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合同登记的批复;音像制品著作权许可的用汇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 6、税务凭证。电子出版物著

11、作权许可的用汇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的用汇4、盖有版权主管部门“著作权合同登记章”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合同登记的批复;5、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或技术进口许可证或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专有技术的许可和转让的用汇 1、书面申请(原件);4、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或技术进口许可证或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 5、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作设计、合作研究、合作开发、合作生产的用汇 4、外经贸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或技术进口许可证或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国际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业务,如地面国际通信网络宽带、光通信

12、波长、电缆、光纤、光缆以及其他网络元素的出租、出售业务等1、书面申请(;4、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业务批准文件;国际电信业务,如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和国际图像通信业务等卫星转发器租用和卫星线路租用业务1、 书面申请;2、 合同或协议;3、 发票或支付通知;其他国际通讯业务4、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核文件;入渔费(远洋渔业)2、与外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或代理合同;3、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油料费(远洋渔业)2、境外发票;运费(远洋渔业)2、运输发票;渔船境外保险费(远洋渔业) 2、保单(保单上的投保船号应与经农业部批准远洋渔业项目表中的船号一致;外籍船员及观察员工资(远洋渔业)2、工资清单;3

13、、劳务协议;4、税务凭证;5、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远洋渔业购买饵料及渔需物资费用(远洋渔业)2、购买饵料及渔需物资合同;3、发票;4、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渔船修理费(远洋渔业)2、渔船修理合同、发票;3、税务凭证;观察员费用(远洋渔业)2、派驻观察员协议;购回国外合作方渔货分成(远洋渔业)2、渔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3、能证明代理人合作方按比例分成渔货的合作合同;境外加工费或税收(远洋渔业)2、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采取这种方式的文件;4、 能证明必须采取这种方式的所在国有关法规文件;5、 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国外罚款(远洋渔业)2、有关国外罚款的单据或证明;境外承包工程的垫款售汇2、外经贸主

14、管部门对该企业经营对外承包工程的批件;3、境外承包工程合同或协议;4、境外银行出具的承包工程履约保函或其他证明文件。境外承包工程款汇出2、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经营劳务承包的批准文件;3、对外承包合同或协议;4、工程预算表;境外劳务合作项下劳务人员工资、安家费等提取现钞2、 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经营劳务承包的批准文件;3、 对外劳务合同;4、 劳务人员工资预算表;5、 出国任务批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支付境外劳务、承包工程项下中介费4、中介合同;5、税务凭证;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人民币利润再投资退税款售付汇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年度利润或股息、红利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

15、业验资报告;4、外商投资企业利润、红利已缴税的税票;5、税务局出具退税款的批件;6、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再投资批复;7、经外汇局批准的再投资的批复文件;8、税务凭证。驻华机构从境外携入或在境内购买的自用物品、设备、用具等出售后所得的人民币款项的兑付2、工商登记证;3、出售凭证;4、税务凭证。外航代理机构国际机票款购汇2、售票人民币清单;3、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经营业务资格文件;境内旅行社代售国际机票业务兑换外汇2、民航主管部门批准经营业务资格文件;3、与境外航空公司签订的代售国际机票的合同;4、境外航空公司提供的票款结算清单;5、境外航空公司提供的、与结算清单相对应的机票存根联和发票;6、税务凭证

16、。支付境外演员来华的商业性演出费用2、文化主管部门关于同意境外演出团队来华演出的批复;3、演出承办单位、主办单位与境外演出团队签订的三方演出合同或协议(或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以及主办单位与境外演出团队的合同或协议);赴境外拍摄影视片费用1、购汇申请;2、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同意赴境外拍摄影视片的批复文件;3、由主管部门认可的费用预算书;4、出国任务批件。支付境外运动员转会费2、企业营业执照;3、中外俱乐部签订的运动员转会协议;4、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确认件;软件服务(包括软件开发、存储、联网、数据处理,软件安装,软件维护等)硬件维护(硬件咨询、计算机硬件和各类外部设备的维护等)5、

17、技术引进合同数据表;域名注册费4、公安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证;5、行业主管部门批件。信息服务费4、业务对口主管部门批件;贸易进口项下信息服务费2、进口合同;3、进口付汇核销单;4、进口报关单;5、发票或支付通知;国际赔偿项下(不含国际贸易项下的赔偿)2、法院判决书或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书或有权调解机构出具的调解书。在境外设立代表处或办事机构的开办费和年度经费2、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该机构的批准文件;3、经费预算书。境外广告费境外举办展览费2、贸促会或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3、因公出国任务批件;4、展览组委会的摊位确认书;5、境外支付通知书或发票(如展览摊位是从地区代理商取得的,还需审核地区代理商的展览组委会授权书)。境外质量认证费用外汇局没有明确规定的非贸易项目售付汇(特殊非贸易)等值5万美元以上、10万美元以下(含10万美元)的业务经办行须审核真实性(合同、发票、税务凭证等)后办理,等值10万美圆以上的业务,应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 每季度初第一个工作日,向国际业务部报送特殊非贸易报表。 非贸易售付汇项下提交税务凭证包括完税证明和税票,或不予征税证明或免税文件。对境外机构支付等值5万美圆以下、对境外个人支付等值5千美元以下的业务不需提供税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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