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要求和合同评审程序2005.10.8第二版发布2005.10.8第0次修改1.目的为保证中心能履行对检验有关的要求和合同,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对委托方提出检验的要求和合同评审所涉及的活动。3.职责样品管理员负责常规理化样品的要求和合同的评审,取样人员负责常规微生物样品的要求和合同的评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新的、复杂的要求和合同的评审。4评审分类4.1 例行评审:指对客户提出的要求属于常规检测工作范畴或属于已评审过的重复性检测工作范畴的合同的评审。这种评审由样品管理员和/或取样人员负责。4.2小组评审:指对客户提出的要求属于新的、复杂的或更高要求的检测工作范畴的合同的
2、评审。这种评审由中心主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如果评审包括检测分包的工作,则需负责检测分包人员参加。5 控制程序5.1 合同的受理 样品管理员和/或取样人员负责合同的受理。受理的合同微生物样品通常以化验中心微生物检验台帐的书面形式体现,理化样品通常以样品登记表的书面形式体现。样品管理员受理合同后,首先要根据“4 评审分类”的分类原则判断是否属于例行评审的范畴,如属于这个范畴则由样品管理员本人评审。否则递交中心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小组评审。5.2 合同的评审5.2.1例行评审:微生物样品由取样人员在化验中心微生物检验台帐上签名即可,理化样品由样品管理员在样品登记表上签名即共3页第2页可。5.2.
3、2小组评审:中心主任从样品管理员处接到合同后。首先确定参加评审的人员,这些人员应是样品管理员和与合同要求的检测工作相关 的人员。如果评审包括检测分包的工作,则需负责检测分包人员参加 评审。然后由中心主任组织评审。评审的形式,在一般情况下采用会议评审。评审的内容除4.1中涉及的常规评审内容外,还应重点评审客户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法令、法规、贸易条款和国际检验惯例和中心有无能力(包括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工作经验,设备条件与状态,实验室检测分包方的能力标准方法与标准物质的支持,检验时限等方面)。如果评审结果符合要求,则由取样人员在化验中心微生物检验台帐上或由样品管理员在样品登记表上代表中心与客户签字,中心
4、主任在合同评审记录上签字。否则,重新签订合同。合同评审人员负责填写合同评审记录。5.3合同的执行 合同评审后,取样人员和/或样品管理员应及时将合同(包括样品)递交检测人员,并使其理解合同的规定和内容。5.4 合同的修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客户要求修改合同,中心原合同评审人员依据同样的合同评审手续进行评审。负责合同评审的人员要将变更情况通知所有受影响人员,并重新填写合同评审记录。5.5 合同的偏离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由于中心原因造成合同执行的偏离,中心主任应及时通知客户。同时需与客户进行协商,如客户让步,则继续履行合同;否则终止合同。5.6 合同的归档 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各种新的、复杂的合同及评审记录整理,并定期交给档案管理员保存。共3页第3页6 所有合同评审记录应由档案管理员归档保存。7 有关质量记录 1 HGCEC.D-020 样品登记表 2 HGCEC.D-024 要求或合同更改申清单3 HGCEC.D-023 要求和合同评审记录4 HGCEC.D-049 化验中心微生物检验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