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 合 门 诊 部 工 作 制 度1. 门诊部在中心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门诊部的业务技术指导。2. 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护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部共同商量。3. 对疑难重症病人,或病人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4. 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例。科主任定期检查医疗质量。5. 对高热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外地的兵员,应提前安排门诊。6. 加强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门诊登记工作。7. 对基层外地就诊病人,要认真诊治。8. 门诊各科医务人
2、员,要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9. 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保持良好的服务 态度,做到有礼貌,耐心的解答问题。10、门诊保持清洁卫生,做好卫生宣传和候诊教育。综 合 门 诊 首 诊 负 责 制 度1、门诊部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患者诊治全面负责,严禁推诿,互相扯皮,贻误病情。2、首诊以示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确诊,合理治疗,并按要求书写门诊病例,做到不推不托。3、对疑难重症详细检查,并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4、对科室之间“临界病人”应有首诊一是负责诊治。5、对于涉及两科以上疾病的患者,应以影响患者生命安全的主要疾病为主,首诊医师负责护送患者转科。6、危重患者首
3、诊医师负责转送急诊科进行抢救,情况危急者,首诊医师负责组织就地抢救。7、凡应收治的特殊抢救病人,如收治科室确有困难,首诊医师应报告医务科和总值班,该部门人员有权临时吩咐有关科室先行治疗,该科不得拒绝。8、首诊医师有事离岗时,应将所负责的患者交予其他医师负责。综合门诊检验室工作制度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单上注明“急”字。2、收集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与临
4、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由主任审签。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放可隙地,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敏感度。定期抽查及检验质量。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控制制度,以保证检验质量。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发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综合门诊注射室工作制度一、 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药
5、敏试验。二、 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和以外反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主管医师。三、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带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新。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时要做到一入针一管。一次性注射器及输液器用后要销毁。四、 准备抢救的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五、 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和治疗患者外,其他人不得在室内逗留。综 合 门 诊 药 房 工 作 制 度一、 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二、 收处方后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祥加审
6、查后方可配方。三、 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四、 遇有药品剂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配方。五、 有毒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应按照“毒、麻、限制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六、 配方时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用于配方。七、 发药十应耐心、准确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杜绝与病人吵架。八、 严禁无处方发药。九、 药方要保持整齐、清洁,药品存放用具要定点定位置放,用后放回原处。十、 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药房综合门诊废弃物处理制度1、综合门诊团体生活垃圾要分检袋装,送到指定的垃圾投放点,垃圾
7、箱应加盖并定期清理,喷洒消毒剂消毒或喷药灭蚊、蝇。2、综合门诊污水、污泥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擒拿里或作农肥;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总务科派人处理。3、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毁形和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再次流入市场;病人用过的针头、 送供应室消毒或毁形。4、各类刑一次性引流袋使用后,引流液以 %比例如加入强力消毒剂消毒30-60分钟后,方可倾倒入下水道,引流管、了、引流袋浸泡消毒后毁形处理。5、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敷料应装袋,用红色标记送焚烧或洗消处理;特殊感染(气性坏疽、绿浓杆菌、耐甲氧西林金葡萄)病人使用后的敷料、必须焚烧处理。6、检验科各种废弃标本,用灭菌处理或焚烧。
8、综合门诊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1、工作人员要每天按规定把科室收集医疗废物认真做好记录。2、后勤总务的工作人员要每找按时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前后要清点件数并核对。3、工作人员收集、搬运医疗废物时,要有安全防护意识,要小心谨慎,避免刺伤引起感染。4、在收集、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绝对禁止买卖,否则引起传染病爆发流行,追究刑事责任。5、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严禁丢失、丢弃,要安全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6、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7、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的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8、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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