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备件委外维修管理办法1 目的:1.1 为规范设备、备件委外维修管理,确保维修质量,保证修理范围的合理性和修理合同的时效性,满足设备正常、安全使用要求,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2.1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一切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及其备品配件的委外维修(含工序加工)管理。3定义:3.1 委外维修:是指本公司委托外部对所需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及其备品配件进行维修(包括维修所必须的工序加工)作业。4 职责:4.1 使用部门:负责委外维修计划的提出;所需图纸、资料的提供;维修技术协议的签署及维修后的使用质量考核和验收。4.2 设备能源处:负责委外维修单位的选择与评估;负责委外维修的联系与跟
2、踪;负责委外维修的到货质量初步验收;负责委外维修的质量异议受理及处理。4.3 仓储管理部门:负责委外维修件的收、发、存。4.4 机修分厂、动力分厂:负责委外维修件的筛选,汇总;负责委外维修项目的监督。5 内容:5.1 委外维修运作流程:5.1.1委外维修运作流程: 计划申报(使用部门)计划审批(设备能源处)解体确定维修项目(使用部门负责、机修分厂监督)确定维修单位(设备能源处)签订维修合同(设备能源处)发货(机修分厂负责、仓储管理部门监督)维修(维修单位负责、使用单位和设备能源处监督)收货(设备能源处、仓储部门、使用单位)使用考核(使用单位)。5.1.2委外维修质量异议处理运作流程:书面提出质
3、量异议(使用单位)质量异议鉴定(设备能源处)确定处理方式并签署书面处理协议(设备能源处)处理结果送达各方(设备能源处)处理结果执行(财务处)。5.2委外维修计划:必须填写委外维修计划表,同时应提供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及技术协议、修理项目确认表。5.3 委外维修审批。5.3.1 部门内部审批5.3.1.1委外维修申请人必须先对申报内容在分厂仓库、公司二级库确认无库存或库存不足,外委修理项目必须确认分厂内部无修理能力,才能上报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5.3.1.2 申请部门负责人接到委外维修计划表后,应负责判断是否可以分厂内部维修或委外。5.3.2 公司审批5.3.1.1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设备
4、能源处判断是否公司内部维修或委外维修。5.3.1.2 如公司机修分厂等单位有能力可以修理的,则下发机修分厂等单位按工作任务单实施。5.3.1.3 如需要委外维修,编制委外维修单由设备能源处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批后送备件采购执行。5.3.1.4 反馈申请部门的委外维修计划表落实情况到申请部门,申请部门按实际安排情况跟踪维修情况。5.3.1.5外委修理项目确定后,应对修理设备进行解体确认:高精度设备在承修单位解体确认修理项目(委托单位监管),机械、液压设备在申报分厂由申报单位解体确认修理项目(机修分厂监管),水泵、阀门、电气设备(含大型电机)在申报单位由承修单位解体确认修理项目(动力分厂监管)。中小
5、型电动机在机修分厂由承修单位解体确认修理项目(机修分厂监管)。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合同完善和维修阶段。5.4 委外维修单位选定。5.4.1 委外维修单位选择与询价由备件采购部门负责。5.4.2 正常情况下,委外维修单位应选择我公司在供方评估中选定的合格供方。5.4.3 如合格供方无法维修,应按下列顺序选择加工单位:a、申请单位提供的维修单位。b、已通过 ISO9001 体系认证的外部维修单位。c、有能力按照我司提供的技术要求和交货时间进行维修的单位。5.4.4 委外维修应多方询价,并将询价结果填写于维修询价单上。5.4.5 采购部询价后,应将询价报告送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委外加工单位。5.5
6、 委外维修的实施与跟踪。5.5.1 委外维修出门流程按公司规定执行;5.5.2 所有委外维修件,采购员按合同要求进行跟踪,到期未交付时,按违约责任处理。5.5.3由机修分厂承担的维修任务由申请单位进行跟踪。5.6 委外维修件到货验收。5.6.1 委外维修件到货后,采购员开具到货单后,由设备能源处验收人员进行初步质量验收,仓储部门进行销账后,由使用部门直接领取。5.6.2由机修分厂等内部单位负责的维修任务由申请部门直接验收。5.6.3 如进厂验收不合格或分厂使用中并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使用部门书面通知设备能源处负责与外维修单位联系返修、索赔处理。5.7资料归档。5.7.1 委外维修图纸、资料原件均由使用单位专人负责存档保管。5.7.2 图纸或资料原件应长期保存,除非此类设备不再使用。 设备能源处 2013年3月28日外委修理项目确认表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所述单位修理编号序号修理项目数量招标价格(元)合计承修单位: 监管单位:外委修理项目质量反馈及处理统计表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所述单位修理编号质量问题反馈协商处理意见处理结果承修单位: 监管单位: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