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00001 申请人:接收地点:接收材料目录:1、 2、 3、 4、 5、 6、 7、 8、 9、 联系电话: 接收人: 接收时间: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 年 月 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存根) :000001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市环许补材通字 号 :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 行政许可申请,并提交了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发现你(单位)所送的材料:1、 不齐全;2、 不符合法定形式;3、 不齐全、也不符合法定形式。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你(单位)应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补正上述材料。 特此通知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登记表 市环许受登字 号申请人年龄性别法 定代表人职务地址
2、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日期申请方式联系电话收到申请日期理由受理窗口意见 签名:主办科室负责人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注: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市环许不受通字 号 年 月 日,你(单位)以 方式向我局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 种情形:1、 该事项依法不需取得行政许可。2、 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请向 提出行政许可申请。3、 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4、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如不服此决定,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桂林市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90日内向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
3、人:联系电话: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市环许受通字 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 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所送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已于 年 月 日正式受理。有关事宜请直接与我局 联系,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事项告知书 市环许告字 号 : 申请人 于 年 月 日向我机关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经审查,该行政许可事项与你们(单位)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告知你们(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们(单位)对该行政许可事项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请你们(单位)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的五日内,可以就
4、该行政许可事项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特此告知延长行政许可办结时间审批表法定代表人住所申请许可事项申请时间受理时间法定办理时间要求延长时间法定时间内不能办结的原因和理由 承办人:主办科室负责人意见 科室负责人:本机关 负责人:行政许可延期作出决定通知书 市环许延决字 号 你(单位)向我局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于 年 月 日依法予以受理。因 ,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延期至 年 月 日前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特此通知。行政许可特别程序时间告知书 市环特许告字 号本机关于
5、年 月 日受理你(单位)的 行政许可申请,因 原因,依法需进入(听证、检验、检测、鉴定、咨询评估、评审、勘测)程序,上述程序所需时间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行 政 许 可 决 定 书 市环许决字 号 性别 年龄 职务: 电话 :地址: 邮编:你(单位)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年 月 日行 政 许 可 通 知 书 市环许通字 号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
6、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到我局 办理领取 的行政许可证件。不 予 行 政 许 可 决 定 书 市环不许决字 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的 申请,经本机关审查,你(单位)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桂林市人民政府或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延续行政许可申请书 本人(单位)于 年 月 日依法取得的 行
7、政许可,将于 年 月 日有效期届满,因 请求将有效期延续 年,具体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予准许。 申请人: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市环许决字 号 年 月 日,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申请延续 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查,符合 法定条件和标准。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延续 的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延续 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延续 的有效期。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桂林市人民政府或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桂林市象山区人民
8、法院起诉。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被许可人: 年龄: 性别: 住所:行政许可事项: 获得许可时间: 经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我局决定撤消我局 年 月 日准许被许可人的 行政许可。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桂林市人民政府或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依法取得的 行政许可,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撤回该行政许可。请你(单位)在 日内将 交回我局办证大厅。 如对本决定书不服,可以自收到本
9、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桂林市人民政府或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许可注销登记表 市环许注登字 号被许可人行政许可事项获得许可时间注销事实和理由承办人承办科室负责人意见单位负责人 审批意见注销日期 从 年 月 日起注销该行政许可。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 本人(单位)于 年 月 日获得行政许可,因 现请求作如下变更: 请予准许。 附:有关材料准予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依法取得 行政许可。 年 月 日,你(单位)以 为由,向我局提出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我局决定:同意你(单位)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具体为:不予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书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不同意你(单位)变更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市环许决送字 号受送达人送达文件名称送达人送达方式送达地点送达日期签收签章拒收或代收的理由见证人或代收人签名说明:受送达人通过邮局收到文书后,请在受送人签名盖章一栏名盖章,并将此证寄回本机关。桂林市中山南路102号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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