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义省义义市义义有限责任公司首办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和工作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首办责任制是指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或者办理 该事项的首位工作人员(部室、单位)必须按照工作职责处理, 对事项办理全程跟踪并回复处理结果包括告知该事项不属 于本部室(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制度。第三条负责受理或办理工作事项的部室(单位),为首办 责任部室(单位),按岗位职责或者被指定受理、办理该事项 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 人员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事项。本办法所约束的对象或者行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上级
2、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广大干部职工应当加强业务学习,明确自身岗位 职责,了解业务分工和流程;t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责内必管,办事必结;做到工作粗序合规,内容合理,注重 效率,不推不拖。第六条首办责饪人对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要在 规定的时限内,对办理、呈批、回复、办结等各个环节的内 容,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按时办理,去向分明,责任明确, 并应根据不同的情形履行下列职责:(一)对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能够当场办理的事项,应当 立即办理。(二)对于不能当场办理,但有办结时限规定的事项,应 当做好登记包括申办人姓名、部室(单位)、联系方式、申 请办理的工作事项、接收材料的名称
3、、工作进展等,明确 办结时限;对于受客观原因影响确需延期办理的,应向上一 级反映情况,分析原因,明确需延长的办理时限,并在办结 时限前告知申办人,说明原因。(三)对于不属于本部室(单位)或不属于受理人职责范 围的办理事项,应清楚地告知负责承办的其他部室(单位、 工作人员)、地点、联系方式,并做好引导和帮助。(四)对涉及多个部室(单位)或按业务办理程序本人(部 室、单位)不得先行办理的事项,首办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 一级请示,并将结果告知申办人,不得以不清楚为由不履行 首办责任。(五)对于需要其他部室(单位)办理后续工作的,首办部 室(单位)的经办人,应主动全程跟进,确保工作有效推进。第七条首办责
4、任部室(单位)应根据不同的情形履行下 列职责:(一)对本部室(单位)承办的事项,应及时指定首办责任 人,并按规定和时限予以办理。(二)对本部室(单位)与其他部室(单位)共同办理的事 项,首办责任部室(单位)应按规定或时限完成自身的责任, 同时应告知和跟踪督促相关部室(单位)按时办理。各部室 (单位)均履行相应职责后,首办责任部室(单位)应负责在规 定时限内答复申办人。(三)对不属于本部室(单位)职责范围的工作事项,应立 即向分管领导请示,按指示执行.(四)首办责任人经批准因公、因私等原因不在岗时,部 室(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指定替代人员履行其职责,并认真做 好交接工作,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第八条对
5、于首办责任制的执行,由办公室负责督办, 纪检室负责效能督办。违反首办责任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 首办责任部室(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书面检查、责令整改或 取消有关评奖资格及奖励等处理:(一)首办责任人对承办事项应受理而不受理、超时办理、 未及时回复办理结果的。(二)对工作事项应当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转送、交办, 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三)自己不能处理,又不向领导或上级请示报告,或对 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四)违反首办责任制的其他行为。第九条对首办责任人违反首办责任制,情节较轻的, 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离岗培训、 调离岗位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因配合部室(单位)的原因导致工作不能完成或给公司 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追究其责任;导致工作 延期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书面检查、责令整改等处理。第十条 本办法与国家、省、市等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 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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