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赣建招标27号赣建招标2009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招标办,省冶金、农垦、南昌铁路建管站(办),南昌经济(高新、英雄)开发区招标办,各设区市有形建筑市场,各省管代理机构:按照江西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赣治工办发2009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按照江西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现将自查自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自查范围:对2007年1月1日以来进行了
2、招投标活动的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其中,县(市、区)对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设区市对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二、自查内容1、各级招标办:招标项目是否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是否合法,是否进场交易,评标过程是否公正,是否有投诉,投诉是否处理等。2、各有形建筑市场:是否有健全的有形建筑市场工作规则、办事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是否有完善的交易设施(信息发布平台、监控设备、开标室、评标室、询标室等),信息发布是否公开透明等。3、各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有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是否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是否违规收取报名费、是否超标准收取资料费,在招投标过程中是否有其他违规操作行为等。各单位在认真查找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可以结合实际、确定排查重点。三、自查方式1、各级招标办、各招标代理机构将2007年1月1日以来所监管、代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按设计、监理、施工的分类逐个进行排查,并填写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登记表(附件一、二),形成基础资料留本单位备查。2、各有形建筑市场按排查要求自查自纠,并填写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登记表(附件三),形成基础资料留本单位备查。 3、县(市、区)招标办、代理机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
4、成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汇总表(附件四、五)一并报设区市招标办。各有形建筑市场只须将自查自纠报告报设区市招标办。设区市招标办将本设区市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后形成总自查自纠报告,填写市域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四、五)一并报省招标办。省管代理机构的自查自纠报告及汇总表(附件五)直接报省招标办。四、自查自纠工作及要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招投标活动进行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专项治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于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5、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台帐,找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打好扎实基础。(一)各设区市招标办、交易中心、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切实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应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调查摸底。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纠正和处理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善于分析研究,提出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要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查找
6、出的问题,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及时处理。对重大的违纪行为要及时上报当地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省招标办。(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实行严格工作责任制。把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敷衍了事和消极应付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制的要求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的要坚决从严查处。(四)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招标办反馈。五、时间安排2010年1月底前,各级招标办、有形建筑市场、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县(市、区)招标办、有形建筑市场、招标代理机构完
7、成自查报告和汇总表上报设区市招标办。2010年2月10日前,各设区市招标办要对本地区的自查自纠情况汇总后将汇总表和市域自查自纠总报告报送省招标办;省管代理机构的自查自纠汇总表2010年1月底前直接报省招标办。附件: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招标投标监督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招标办)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招投标代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招标代理机构)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招标投标交易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有形建筑市场)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招标投标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招标办)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招标投标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招标代理)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一
8、日主题词:房屋建筑 突出问题 自查自纠 通知抄报:本厅陈俊卿厅长,王建平副厅长抄送: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厅监察室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09年12月11日印发共印80份附件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招标投标监督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招标办)填报单位: 设计口 监理口 施工口 年度:序号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形式招标形式是否合法交易是否进场招标是否符合条件评标工作是否公正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备注投标单位代理机构业主单位监督机构投诉件数已处理件数填报人: 负责人:附件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招标投标代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招标代理机构)
9、填报单位: 设计口 监理口 施工口 年度:序号代理项目是否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是否超资质代理是否超标收取报名费、资料费是否遵守保密规定是否违规干预招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等结果本代理项目招投标活动是否有投诉违规行为是否收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备注填报人: 负责人:附件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招标投标交易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有形建筑市场)填报单位:序号自查内容自查情况整改措施1是否有健全的工作规则、办事程序、内部管理制度2是否有完善的交易设施,设施状态是否完好,是否满足市场要求信息发布平台监控设备开标室评标室询标室计算机管理系统和网络建设电子评标设备3信息发布是否公开透明4是否有乱收费等行为5评标专
10、家的抽取工作是否符合规定6交易服务是否到位填报人: 负责人:附件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招标投标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招标办)填报单位: 单位:个内容 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总计招标形式不合法个数备注自查项目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设区市3000万元(含)以上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县(市、区)500万元(含)以上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投诉案件投诉已处理投诉移交司法机关的招投标活动的案件本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本次自查自纠纠正问题填表人: 审核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附件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招标投标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招标代理)填报单位: 单位:个 年度内容 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总计违规干预招投标过程的项目个数备注自查项目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设区市3000万元(含)以上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县(市、区)500万元(含)以上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市场行为不良行为记录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移交司法机关的招投标活动的案件本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本次自查自纠纠正问题填表人: 审核人: 单位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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