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必须坚持讨论研究的事项合法合规,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致性和全局观念的原则。(二)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医院的实际出发, 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可行决定。(三)必须坚持院长主持和召集院长办公会,在广泛听取参会人员意见基础上作出决定的原则。二、讨论与决策范围(一)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党委会决议的有关措施。(二)讨论通过拟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方案。(三)讨论决定重要人事事项:职称评聘、常规晋升 晋级及日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招生培训、一线岗位人才引进等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事项。(四)讨论决定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其他需要集
2、体决策的事项。三、议事程序(一)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主持,院行政班子领导人员和纪委书记参加会议,讨论事项涉及科室的,科室负责人视情况列席,相关议题结束后,列席人员即可退席。(二)会议议题、召开时间和其他列席人员由院长确定。(三)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事项,参会人员应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四)院长在广泛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做出决定。四、决策程序(一)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及时提请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二)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书记意见。(三)重大事项提交集体研究决策前,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应个别酝酿、充分沟通,书记、
3、院长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四)坚持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重要事项,院长办公 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记录完整存档。(五)会议对讨论研究的问题在做出决定后,会议主持人应逐项明确布置给分管领导同志负责落实。(六)院长办公会议由院办公室负责记录,会后向有关部门发出会议决定事项,并负责督办,在落实后向有关领导反馈。四、议事纪律(一)院长主持院长办公会应对研究事项逐项讨论, 在广泛听取意见后作出决定。(二)会议通过的决定事项,所有领导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二)会议内容,除经会议同意进行传达可公布的以外, 必须严守秘密,不得随意向外传播和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