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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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籍管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

3、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详细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要求 为了加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方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

4、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与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

5、目标明确有明确的办学目标,有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近期目标及落实的具体措施和监控体系。
各年级、各部门有落实规划、目标的具体措施,全校形成目标管理体系。
B2依法办学(20)C3依法治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

6、第五条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免试入学,公办中小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小学升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小学毕业班的所有学生,不论是否达到毕业程度均按就近入学原则升入初中。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录取义务教。

7、各处(室)、科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依据学校总体计划,制订科室、个人工作计划,上报学校。
实施计划。
学校工作计划确定后,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立即检验督促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建立学校领导值周、老师和学生干部值日制度,。

8、 2建章立制,依规治校.学校要根据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制定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行政、教师、学生、德育、教学、安全、校园文化、体育卫生艺术、资产财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教职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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