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科技部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科技部2006年9月13日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科技部 2006年9月13日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维护动物福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适应科,第五条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及使用单位应设立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关于善待实验Tag内容描述:
1、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科技部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科技部2006年9月13日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科技部 2006年9月13日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维护动物福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适应科。
2、第五条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及使用单位应设立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或实验动物道德委员会、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等)。
其主要任务是保证本单位实验动物设施、环境符合善待实验动物第十三条 实验犬、猪分娩时,宜有兽医或经过培训的饲养人员进行监护,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