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

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 一关于国有企业中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也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问题原国有企业已经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但本人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也未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部分问题具体操作意

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Tag内容描述:

1、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 一关于国有企业中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也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问题原国有企业已经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但本人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也未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

2、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部分问题具体操作意见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部分问题具体操作意见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部分问。

3、统帐结合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

4、关停未参保国有企业职工从当地建立个体劳动者缴费制度起,以历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当时个体劳动者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到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止(从2005年起,以省确定的缴费比例为准),利息补缴应按同期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个人帐户记帐。

5、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湖南省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湘劳社政字20061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

标签 > 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编号:2049430]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