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199974号,制定本办法.第二,(三)负责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建立、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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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199974号,制定本办法.第二。

2、三)负责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建立、监督和管理。
(四)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并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合同,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收费。
(五)受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有关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3、内蒙古调整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内蒙古调整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今年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调整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其中,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调整后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中,将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六种慢性病列入。

4、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城镇职工基本保险诊疗项目,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5、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LT六各地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使用药品目录的管理.医师开具西药处方须符合西医疾病诊治原则,开具中成药处方须遵循中医辩证施治原则和理法方药,对于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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