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实施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特20146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质检总局于2014年10月30日公布,附件2014版特种设备目录代码种 类类 别品 种1000锅
修订特种设备目录国家Tag内容描述:
1、质检总局关于实施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质检特20146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质检总局于2014年10月30日公布。
2、附件2014版特种设备目录代码种 类类 别品 种1000锅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
3、新目录施行前发生的事故,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处理的,应继续完成调查处理工作,纳入特种设备事故统计范围。
新目录施行后,不再列入特种设备事故。
三、关于分类方式调整及类别、品种名称变化的特种设备新目录对原目录中部分特种设备。
4、2170第一类压力容器2200移动式压力容器2210铁路罐车2220汽车罐车2230长管拖车2240罐式集装箱2250管束式集装箱2300气瓶2310无缝气瓶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