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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罪名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
“两高确定的这一司法罪名,将会给我们理解和把握修正后的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传递出哪些重要信息,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据笔者意见,“两高这一罪名的命题,正是在贿赂犯罪的界域中明确划分。
4、另一级的受贿主体是私营部门的领导或任何人员。
受贿罪的实质就是权利寻租,实行权钱交易。
由于公权力与私权力的性质不同,在受贿犯罪中利用权力受贿起到的作用其效果各异。
因而犯罪的构成要件在内容上也不尽相同,鉴于此,对修正后的有关本罪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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