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桥梁隧道简称桥隧,下同的养护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县道以上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其它公,台州市公路管理处文件台公路2009332号转发省公路局浙江
浙江省公路隧道养护与管理办法试行转发公路局浙江省Tag内容描述:
1、浙江省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桥梁隧道简称桥隧,下同的养护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县道以上公路的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其它公。
2、台州市公路管理处文件台公路2009332号转发省公路局浙江省公路隧道养护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公路段:为适应公路隧道养护发展需要,规范和加强公路隧道养护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路隧道养护管理水平,现将省公路局浙江省公路隧道养护与管理办。
3、第五条 桥隧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业主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桥隧养护工程师,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第六条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业主的桥隧养护管理职责:1负。
4、第六条 公路隧道的养护与管理工作由隧道监管单位和管养单位共同负责。
公路隧道养护与管理的监管单位是指主管隧道养护与管理工作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
省、市两级公路管理机构受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具体的监管工作。
公路隧道养护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