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

附件1: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08年12月颁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全面促进森林消防工作,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二)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三)应

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Tag内容描述:

1、附件1: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08年12月颁发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全面促进森林消防工作,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

2、一)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二)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三)应负责任与责任追究相适应;(四)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第二章 森林消防行政领导责任制落实标准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森林消防指挥部和负责日常工作的森林消防办公室。

【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相关DOC文档
标签 > 浙江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编号:2090905]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